第1章 抱着洋娃娃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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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雾笼罩着城市一角,使这座还没完全苏醒的城市显得宁静而又平和。
一个中年男人牵着狗,缓缓从晨光中慢跑出来,边跑边查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差一刻七点,再绕过一个弯,就可以回到小区去,然后买了早饭回去叫醒妻儿,这是他每天同一时间必做的功课。
忽然,被绳子拴着的黄色哈士奇开始不安分地吠了起来,有些急躁的叫声回荡在无人的街头,令他生出些不安。平日里这狗安分得很,今天晨跑也没脱离熟悉的路线,为什么狗会做出这种怪异举动?
中年男人试图勒紧绳子,低声呵斥着让狗安静下来,可丝毫不见效果。反倒是似乎对主人极力压制的行为不满,哈士奇用力挣扎,用爪子使劲挠着,终于一个前挺,挣脱了绳索,拔足向远处奔去。
“路路,回来!”
中年男人望了望回家的路,略一迟疑,还是向着哈士奇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这只狗是儿子最喜爱的宠物,要是就这样丢了,儿子一定会伤心不已。
幸而哈士奇一路还在叫着,循着叫声追去,才没被远远甩开。中年男人仔细听着,狗叫好像越来越近,带着他从未听过的急躁与不安。但至少,狗应该是停了下来,这一点让他略放下心。
又跑了几分钟,眼前出现一片开阔地。这是离他家不远的一个垃圾填埋场。当初兴建小区时,开发商明明说这垃圾场会被迁出去,可这事拖了几年都不曾兑现。他们一群业主吵也吵了,闹也闹了,最后索性没事绕着走,眼不见心不烦。
远远他就看到哈士奇围着什么东西,不停地叫唤着,还不时蹦着绕圈子,对他的召唤充耳不闻,仿佛丢了魂一样。他疑惑地皱起眉,向着哈士奇走过去,这只狗从没走过这条路,怎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
哈士奇见他靠近,狂叫着跑过来。
“路路,安静点!”中年男人顺势拉住狗脖子上的绳索,这才仔细向前看去。
他从不曾在这种天色将亮未亮的时候经过这垃圾场,现在看来,朦胧中的垃圾场,像个巨大而又肢干杂乱的怪物,席卷着黑洞洞的诡异旋涡,似乎随时要将人吞噬。那种未知的恐惧,令他不禁却步。
像是感应到主人的退缩,好不容易乖顺下来的哈士奇,再次高声狂吠,跃跃欲试就要向前。顺着哈士奇吼叫的地方望去,先是个朦胧的影子渐渐在他视线里清晰。中年男人暗自松了口气,原来是不知谁家丢在这里的一个破旧沙发,正对着他的沙发背面,已被划得斑斑驳驳。
他定了定神,牵着哈士奇往前走去,还随口斥责着:“不就是个沙发吗?路路你激动个什么劲儿?回去罚你……”
这半句话,在转到沙发正面时戛然而止,他惊恐地瞪大眼睛,脚底像是被定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哈士奇汪汪的叫声,却是手脚忍不住颤抖,脸色青白,半张着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沙发上,安静地坐着一个女人,长发在她的肩头披散,发梢早已被血迹浸染,头无力地垂在沙发靠背上。这女人双眼紧闭,脸白如纸,在清晨一缕日光的映照下,嘴角一抹血迹妖冶得触目惊心。但与这副死灰般神情不符的是她唇边若有似无的一丝笑意。
比这更为诡异的是,女人身上的白色毛衣被血浸染了一大片,触目惊心,她左手手臂无力地垂在沙发扶手上,而右手却紧抱着个金发碧眼的洋娃娃。洋娃娃的衣服上已是血迹斑斑,但白皙的肌肤和一双空洞圆睁的大眼睛,为这森冷的气氛又增添了令人脊背生凉的寒意。
这幅画面对视觉的冲击太过强烈与震撼,使得中年男人无从反应,直到哈士奇在他裤腿上狠狠挠了一爪,他才发出一声痛呼,回过神来,慌乱地从怀中掏出手机,拨打了起来。
“对,报警,报警……”
尖锐的警笛声划破早上的一片繁忙。正是上班时间,许多人出出入入,自然是吸引了附近居民纷纷前来驻足观看。警察在垃圾场外围拉起的警戒线,劝阻着围观的人群,一辆警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车门开启,走下两个身影。
“这些人都很闲吗?怎么会有这么多看热闹的人?”
说话的是先走下警车的一个年轻人,他身材挺修长,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极其可爱,水灵灵的眼睛,浓密的睫毛好似小扇子一般,鼻梁小巧坚挺,唇角弯弯像是总带着一抹笑意,再搭配上白瓷般的肌肤、秀气而又分明的瓜子脸,和一头柔软的短发,使得整个人带着稚气未脱的单纯。见到现场的人潮,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像个有些胆怯的孩子。
“程彻!我说过多少次了,你能不能不要露出这种茫然的表情?你要知道,你已经是个警察了,到底有没有这个自觉?”
不满的斥责声出自程彻身边的中年男人,这人面貌生得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严,眼底流露着犀利与睿智的目光。
被他一吼,程彻忙挺了挺胸膛,每当组长这样连名带姓叫他的时候,就是在即将爆发的边缘,以往经验告诉他,不想考验组长的忍耐力,最好识相地闭嘴。
“那个,组长,我们还是赶快去查看现场吧。”程彻指了指警戒圈内,率先一溜烟溜走了。
董鹏望着他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现在的新人,真不好带,这小子什么时候才能成熟点儿?”说完,也跟上前去。
两人拿出证件,顺利进入警戒线内。刚入内,立即有一名警员迎上前来,“董警官,尸体是一名年轻女性,第一发现人是到附近晨练的居民,我们正在给他做笔录。尚法医也来了,才开始查看尸体,至于死者身份,还在调查当中。”
“好,继续查。”董鹏点了点头取出一双白手套,递给程彻。
程彻不明所以地看着他,“组长,这是要我去干什么?”
“看法医验尸。”
程彻脸色骤变,死盯着那副白手套,不觉往后退了一步,吞了吞口水,“尚法医不是已经在验尸了?我就不用了……”
“还不接着?我手都举累了,你哪儿来这么多废话?”董鹏如电的眼锋扫来,“我们做警察的,难道还怕和尸体打交道?别给我丢人,赶紧去!”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吼出口的,惹得旁人纷纷侧目。
程彻摸了摸鼻子,不敢再抱怨,接过手套,忙向着尸体跑了过去。
董鹏却没有跟上,而是在现场翻看着照片和记录,然后绕着已搬走尸体,只放着一个洋娃娃的沙发端详起来。片刻,他自警员手里要来证物袋,自己也戴起白手套,把洋娃娃小心拿起放入袋子里。
做完这一切,程彻正好也返了回来。手里还拿着记事本,在董鹏面前站定,做了几个深呼吸,脸色看起来比刚才青白了几分,一副随时会呕吐出来的模样。
“看完了?新人会有些不适应都是难免的,以后你就慢慢习惯了。”董鹏气定神闲地拍了拍程彻肩膀,“尚法医怎么说?”
“死者背后中了一刀,凶器就插在伤口上,初步判断,这就是致命伤,但身上是否还有其他伤,需要回去再做详细查验。从尸体僵硬程度和尸斑来看,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在午夜之前。”程彻一口气汇报完。
“没了?”
“就这么多,尚法医说稍后会把验尸报告交到您的办公室,这是在尸体上发现的匕首。”程彻说着,拿出另一个证物袋,交给董鹏,里面盛放着一把外观普通,却是沾满了血迹的小刀。
董鹏伸手去接匕首,顺便将刚才拿在手里的洋娃娃塞给了程彻。程彻举在眼前,疑惑地问道:“这是?”
“和尸体一起放在沙发上的,我看过了,放尸体的沙发很破旧,如果我猜得不错,应该是垃圾场原本就有的东西,这一点稍后问过垃圾场的工人就可以确定,可奇怪的是,这洋娃娃却很新,显然是被人后移到这里,凶手杀了人,还特意放一个洋娃娃在旁边,不知道有何用意。”董鹏看着证物袋中的匕首,随口答道。
程彻皱起好看的眉,洋娃娃抱在他手里,却是说不出的和谐。他一双黑眸紧盯着洋娃娃,忽然一拍额头,惊呼道:“我想起来了!”
董鹏被他吓了一跳,“你吃错药了?”
“不是,组长,您还记不记得我之前提过的最崇拜的小说作家吴萧?他有一本书叫作《洋娃娃的杀意》,书中的凶手,就是按照一首关于洋娃娃的儿歌来杀人,我记得那首歌是这样唱的:‘妹妹抱着洋娃娃,来到花园去看花,娃娃哭了叫妈妈,树上小鸟叫喳喳’……”
“行了,我明白你的意思。”董鹏一挥手,打断了程彻的歌声。
程彻却显得很是激动,双眼灼灼放光,“我记得那本书里,有一个死者就是怀抱着洋娃娃。”
“你是说,凶手这作案方式,是在模仿那本书?”
“我觉得一定是!组长,这凶手肯定也是吴萧的书迷!”
程彻话音才落,脑袋便被董鹏敲了一记,“我们查案要讲求证据,不是靠主观猜测,你以为凭着一本侦探小说,就能破案?”
“可我就是从小看着吴萧的书,才立志要当一名警察。”程彻挠了挠头,喃喃道。
“就是因为你动机不纯,所以才总是这菜鸟样!收队,回局里去,整理证物和线索。”
“遵命。”程彻行了个礼,痛快地应道。
下午六点将至,距命案的报案时间,已经接近十二个小时。奔走忙碌了一天的程彻,终于敲响了董鹏办公室的门。
“进来。”
“组长,我来汇报调查结果。”程彻推门走了进去,在董鹏办公桌前站定,目光触及桌上一本名为《洋娃娃的杀意》的小说时,顿时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兴致勃勃地问,“组长,您也在看这本书?吴萧的书是不是写得很棒?”
“说正事。”董鹏毫不留情地浇熄他的热情。
程彻挠了挠头,这才从小说上收回视线,“死者身份已经证实,是附近小区的住户,名叫刘慧慧,二十九岁,单独一人居住,很少和附近邻居交往,所以大家对她也不熟悉,就连租房给她的业主,也说不出更详细的情况。”
“单身、独居的年轻女性,被杀的理由就变得更多了。”董鹏思索道,“验尸报告去拿了没有?”
他话音才落,办公室的门便再次被推开,一个身穿白袍的男人随意地晃了进来,“为表示我的诚意,我把报告亲自给送来了。”
对这人程彻自然不陌生,他就是整个公安局最年轻有为的法医,尚云轩。尚云轩毫不客气地迈步上前,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轻扫了程彻一眼,顿时令程彻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尚云轩不仅工作能力一流,更是长了一张俊美的面貌,使得局里的女性同事,将他奉作梦中****一般的存在。这更使得程彻对自己这娃娃脸,多了几分排斥。
董鹏头也没抬,向他伸出手,“报告拿来。”
尚云轩把手中验尸报告递上前。董鹏却并没打开来看,而是随手放在一旁,紧接着道:“情况怎么样?云轩你做一下说明。”
尚云轩双手一摊,做了个“我就猜到”的神色,“死者死亡时间基本可以划定在午夜十一点至一点之间,有警员在垃圾场里面发现血迹,经过化验,与死者相吻合。死者身上只有背部一处刀伤,死因是被匕首用力刺入,贯穿内脏。而在发现尸体的废旧沙发上,只提取到死者的毛发和DNA,尸体怀中的洋娃娃也是一样。”
“那……”
“那也就是说,凶手在垃圾场里杀死刘慧慧,然后移尸到了沙发上,再放好洋娃娃。”程彻迫不及待地开口分析道,完全没注意到被他打断话语的董鹏向他投来不悦的瞪视。
“初步看来确实如此,不过案情究竟怎么样,还需要你们去辛苦调查了。”尚云轩慵懒地打个呵欠,显然也看到了董鹏办公桌上那本小说,“你们在查吴萧?”
“尚法医你也知道吴萧?”程彻像是又找到了知己,连忙问道。
尚云轩不答反问:“一个都死了几年的人,有什么可查的?”
董鹏此时也抬起头望向尚云轩,“小彻怀疑凶手模仿了这本书里的杀人手法,怎么?有问题?”
“没有,但愿你们早日有所收获。”尚云轩说着,抚了抚身上的白袍,“我可要回家睡觉去了。”
“现在才六点。”程彻颇为意外。
“谁也没规定一定要几点才能睡觉,再说,今天给你们卖命了一天,精力严重透支,不好好休息怎么行?”尚云轩理所当然地说完,潇洒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董鹏的办公室。
“组长,现在我们做什么?”
董鹏看了程彻一眼,“我查过了,吴萧三年前被自己的狂热读者在签售会上刺死,留下一双儿女,其中一个就在附近片场做替身演员,马上去联络他。”
“是。”程彻应了一声,随即往大门走去,走到一半,却发现董鹏丝毫没有移动的意思,仍旧气定神闲地坐在办公桌后,于是停下脚步,疑惑地问,“组长,您不走吗?”
“我几时说过要和你一起去?”
“那您要去哪儿?”
“我?”董鹏抬腕看了看手表,“当然是下班回家,老婆孩子还在家等我,这种加班跑腿的事,还是留给你这种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去做吧。”
“组长……”
“还不快去!”
程彻的哀鸣,淹没在董鹏石破天惊的一吼中。
晨雾笼罩着城市一角,使这座还没完全苏醒的城市显得宁静而又平和。
一个中年男人牵着狗,缓缓从晨光中慢跑出来,边跑边查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差一刻七点,再绕过一个弯,就可以回到小区去,然后买了早饭回去叫醒妻儿,这是他每天同一时间必做的功课。
忽然,被绳子拴着的黄色哈士奇开始不安分地吠了起来,有些急躁的叫声回荡在无人的街头,令他生出些不安。平日里这狗安分得很,今天晨跑也没脱离熟悉的路线,为什么狗会做出这种怪异举动?
中年男人试图勒紧绳子,低声呵斥着让狗安静下来,可丝毫不见效果。反倒是似乎对主人极力压制的行为不满,哈士奇用力挣扎,用爪子使劲挠着,终于一个前挺,挣脱了绳索,拔足向远处奔去。
“路路,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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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跑了几分钟,眼前出现一片开阔地。这是离他家不远的一个垃圾填埋场。当初兴建小区时,开发商明明说这垃圾场会被迁出去,可这事拖了几年都不曾兑现。他们一群业主吵也吵了,闹也闹了,最后索性没事绕着走,眼不见心不烦。
远远他就看到哈士奇围着什么东西,不停地叫唤着,还不时蹦着绕圈子,对他的召唤充耳不闻,仿佛丢了魂一样。他疑惑地皱起眉,向着哈士奇走过去,这只狗从没走过这条路,怎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
哈士奇见他靠近,狂叫着跑过来。
“路路,安静点!”中年男人顺势拉住狗脖子上的绳索,这才仔细向前看去。
他从不曾在这种天色将亮未亮的时候经过这垃圾场,现在看来,朦胧中的垃圾场,像个巨大而又肢干杂乱的怪物,席卷着黑洞洞的诡异旋涡,似乎随时要将人吞噬。那种未知的恐惧,令他不禁却步。
像是感应到主人的退缩,好不容易乖顺下来的哈士奇,再次高声狂吠,跃跃欲试就要向前。顺着哈士奇吼叫的地方望去,先是个朦胧的影子渐渐在他视线里清晰。中年男人暗自松了口气,原来是不知谁家丢在这里的一个破旧沙发,正对着他的沙发背面,已被划得斑斑驳驳。
他定了定神,牵着哈士奇往前走去,还随口斥责着:“不就是个沙发吗?路路你激动个什么劲儿?回去罚你……”
这半句话,在转到沙发正面时戛然而止,他惊恐地瞪大眼睛,脚底像是被定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哈士奇汪汪的叫声,却是手脚忍不住颤抖,脸色青白,半张着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沙发上,安静地坐着一个女人,长发在她的肩头披散,发梢早已被血迹浸染,头无力地垂在沙发靠背上。这女人双眼紧闭,脸白如纸,在清晨一缕日光的映照下,嘴角一抹血迹妖冶得触目惊心。但与这副死灰般神情不符的是她唇边若有似无的一丝笑意。
比这更为诡异的是,女人身上的白色毛衣被血浸染了一大片,触目惊心,她左手手臂无力地垂在沙发扶手上,而右手却紧抱着个金发碧眼的洋娃娃。洋娃娃的衣服上已是血迹斑斑,但白皙的肌肤和一双空洞圆睁的大眼睛,为这森冷的气氛又增添了令人脊背生凉的寒意。
这幅画面对视觉的冲击太过强烈与震撼,使得中年男人无从反应,直到哈士奇在他裤腿上狠狠挠了一爪,他才发出一声痛呼,回过神来,慌乱地从怀中掏出手机,拨打了起来。
“对,报警,报警……”
尖锐的警笛声划破早上的一片繁忙。正是上班时间,许多人出出入入,自然是吸引了附近居民纷纷前来驻足观看。警察在垃圾场外围拉起的警戒线,劝阻着围观的人群,一辆警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车门开启,走下两个身影。
“这些人都很闲吗?怎么会有这么多看热闹的人?”
说话的是先走下警车的一个年轻人,他身材挺修长,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极其可爱,水灵灵的眼睛,浓密的睫毛好似小扇子一般,鼻梁小巧坚挺,唇角弯弯像是总带着一抹笑意,再搭配上白瓷般的肌肤、秀气而又分明的瓜子脸,和一头柔软的短发,使得整个人带着稚气未脱的单纯。见到现场的人潮,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像个有些胆怯的孩子。
“程彻!我说过多少次了,你能不能不要露出这种茫然的表情?你要知道,你已经是个警察了,到底有没有这个自觉?”
不满的斥责声出自程彻身边的中年男人,这人面貌生得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严,眼底流露着犀利与睿智的目光。
被他一吼,程彻忙挺了挺胸膛,每当组长这样连名带姓叫他的时候,就是在即将爆发的边缘,以往经验告诉他,不想考验组长的忍耐力,最好识相地闭嘴。
“那个,组长,我们还是赶快去查看现场吧。”程彻指了指警戒圈内,率先一溜烟溜走了。
董鹏望着他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现在的新人,真不好带,这小子什么时候才能成熟点儿?”说完,也跟上前去。
两人拿出证件,顺利进入警戒线内。刚入内,立即有一名警员迎上前来,“董警官,尸体是一名年轻女性,第一发现人是到附近晨练的居民,我们正在给他做笔录。尚法医也来了,才开始查看尸体,至于死者身份,还在调查当中。”
“好,继续查。”董鹏点了点头取出一双白手套,递给程彻。
程彻不明所以地看着他,“组长,这是要我去干什么?”
“看法医验尸。”
程彻脸色骤变,死盯着那副白手套,不觉往后退了一步,吞了吞口水,“尚法医不是已经在验尸了?我就不用了……”
“还不接着?我手都举累了,你哪儿来这么多废话?”董鹏如电的眼锋扫来,“我们做警察的,难道还怕和尸体打交道?别给我丢人,赶紧去!”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吼出口的,惹得旁人纷纷侧目。
程彻摸了摸鼻子,不敢再抱怨,接过手套,忙向着尸体跑了过去。
董鹏却没有跟上,而是在现场翻看着照片和记录,然后绕着已搬走尸体,只放着一个洋娃娃的沙发端详起来。片刻,他自警员手里要来证物袋,自己也戴起白手套,把洋娃娃小心拿起放入袋子里。
做完这一切,程彻正好也返了回来。手里还拿着记事本,在董鹏面前站定,做了几个深呼吸,脸色看起来比刚才青白了几分,一副随时会呕吐出来的模样。
“看完了?新人会有些不适应都是难免的,以后你就慢慢习惯了。”董鹏气定神闲地拍了拍程彻肩膀,“尚法医怎么说?”
“死者背后中了一刀,凶器就插在伤口上,初步判断,这就是致命伤,但身上是否还有其他伤,需要回去再做详细查验。从尸体僵硬程度和尸斑来看,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在午夜之前。”程彻一口气汇报完。
“没了?”
“就这么多,尚法医说稍后会把验尸报告交到您的办公室,这是在尸体上发现的匕首。”程彻说着,拿出另一个证物袋,交给董鹏,里面盛放着一把外观普通,却是沾满了血迹的小刀。
董鹏伸手去接匕首,顺便将刚才拿在手里的洋娃娃塞给了程彻。程彻举在眼前,疑惑地问道:“这是?”
“和尸体一起放在沙发上的,我看过了,放尸体的沙发很破旧,如果我猜得不错,应该是垃圾场原本就有的东西,这一点稍后问过垃圾场的工人就可以确定,可奇怪的是,这洋娃娃却很新,显然是被人后移到这里,凶手杀了人,还特意放一个洋娃娃在旁边,不知道有何用意。”董鹏看着证物袋中的匕首,随口答道。
程彻皱起好看的眉,洋娃娃抱在他手里,却是说不出的和谐。他一双黑眸紧盯着洋娃娃,忽然一拍额头,惊呼道:“我想起来了!”
董鹏被他吓了一跳,“你吃错药了?”
“不是,组长,您还记不记得我之前提过的最崇拜的小说作家吴萧?他有一本书叫作《洋娃娃的杀意》,书中的凶手,就是按照一首关于洋娃娃的儿歌来杀人,我记得那首歌是这样唱的:‘妹妹抱着洋娃娃,来到花园去看花,娃娃哭了叫妈妈,树上小鸟叫喳喳’……”
“行了,我明白你的意思。”董鹏一挥手,打断了程彻的歌声。
程彻却显得很是激动,双眼灼灼放光,“我记得那本书里,有一个死者就是怀抱着洋娃娃。”
“你是说,凶手这作案方式,是在模仿那本书?”
“我觉得一定是!组长,这凶手肯定也是吴萧的书迷!”
程彻话音才落,脑袋便被董鹏敲了一记,“我们查案要讲求证据,不是靠主观猜测,你以为凭着一本侦探小说,就能破案?”
“可我就是从小看着吴萧的书,才立志要当一名警察。”程彻挠了挠头,喃喃道。
“就是因为你动机不纯,所以才总是这菜鸟样!收队,回局里去,整理证物和线索。”
“遵命。”程彻行了个礼,痛快地应道。
下午六点将至,距命案的报案时间,已经接近十二个小时。奔走忙碌了一天的程彻,终于敲响了董鹏办公室的门。
“进来。”
“组长,我来汇报调查结果。”程彻推门走了进去,在董鹏办公桌前站定,目光触及桌上一本名为《洋娃娃的杀意》的小说时,顿时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兴致勃勃地问,“组长,您也在看这本书?吴萧的书是不是写得很棒?”
“说正事。”董鹏毫不留情地浇熄他的热情。
程彻挠了挠头,这才从小说上收回视线,“死者身份已经证实,是附近小区的住户,名叫刘慧慧,二十九岁,单独一人居住,很少和附近邻居交往,所以大家对她也不熟悉,就连租房给她的业主,也说不出更详细的情况。”
“单身、独居的年轻女性,被杀的理由就变得更多了。”董鹏思索道,“验尸报告去拿了没有?”
他话音才落,办公室的门便再次被推开,一个身穿白袍的男人随意地晃了进来,“为表示我的诚意,我把报告亲自给送来了。”
对这人程彻自然不陌生,他就是整个公安局最年轻有为的法医,尚云轩。尚云轩毫不客气地迈步上前,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轻扫了程彻一眼,顿时令程彻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尚云轩不仅工作能力一流,更是长了一张俊美的面貌,使得局里的女性同事,将他奉作梦中****一般的存在。这更使得程彻对自己这娃娃脸,多了几分排斥。
董鹏头也没抬,向他伸出手,“报告拿来。”
尚云轩把手中验尸报告递上前。董鹏却并没打开来看,而是随手放在一旁,紧接着道:“情况怎么样?云轩你做一下说明。”
尚云轩双手一摊,做了个“我就猜到”的神色,“死者死亡时间基本可以划定在午夜十一点至一点之间,有警员在垃圾场里面发现血迹,经过化验,与死者相吻合。死者身上只有背部一处刀伤,死因是被匕首用力刺入,贯穿内脏。而在发现尸体的废旧沙发上,只提取到死者的毛发和DNA,尸体怀中的洋娃娃也是一样。”
“那……”
“那也就是说,凶手在垃圾场里杀死刘慧慧,然后移尸到了沙发上,再放好洋娃娃。”程彻迫不及待地开口分析道,完全没注意到被他打断话语的董鹏向他投来不悦的瞪视。
“初步看来确实如此,不过案情究竟怎么样,还需要你们去辛苦调查了。”尚云轩慵懒地打个呵欠,显然也看到了董鹏办公桌上那本小说,“你们在查吴萧?”
“尚法医你也知道吴萧?”程彻像是又找到了知己,连忙问道。
尚云轩不答反问:“一个都死了几年的人,有什么可查的?”
董鹏此时也抬起头望向尚云轩,“小彻怀疑凶手模仿了这本书里的杀人手法,怎么?有问题?”
“没有,但愿你们早日有所收获。”尚云轩说着,抚了抚身上的白袍,“我可要回家睡觉去了。”
“现在才六点。”程彻颇为意外。
“谁也没规定一定要几点才能睡觉,再说,今天给你们卖命了一天,精力严重透支,不好好休息怎么行?”尚云轩理所当然地说完,潇洒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董鹏的办公室。
“组长,现在我们做什么?”
董鹏看了程彻一眼,“我查过了,吴萧三年前被自己的狂热读者在签售会上刺死,留下一双儿女,其中一个就在附近片场做替身演员,马上去联络他。”
“是。”程彻应了一声,随即往大门走去,走到一半,却发现董鹏丝毫没有移动的意思,仍旧气定神闲地坐在办公桌后,于是停下脚步,疑惑地问,“组长,您不走吗?”
“我几时说过要和你一起去?”
“那您要去哪儿?”
“我?”董鹏抬腕看了看手表,“当然是下班回家,老婆孩子还在家等我,这种加班跑腿的事,还是留给你这种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去做吧。”
“组长……”
“还不快去!”
程彻的哀鸣,淹没在董鹏石破天惊的一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