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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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麻袋中阿力的头已经瘪了下去,竟是被砸烂了,白花花红呼呼的东西丝丝渗透出来,扑鼻的血腥气传来,“呕……”程运扶着墙壁呕吐了起来。
虽然吐得眼泪鼻涕都出来了,肠子都在抽搐,可是心中的快意根本无法形容,这是第一滴血,这滴鲜血也代表了过去的程运彻底死去,从今天起,将是一个崭新的他。
“有朝一日,我必将——出——人——头——地!”
对于这个阿力,程运除了将自己的痕迹清理赶紧之外,就没管它,任由阿力曝尸小巷,也算是给张伟杰添些麻烦。做人要恩怨分明,当时张伟杰只是瞧不起他,也没有做什么侮辱他的事情,那么添些麻烦就算是报复了,不用分个生死,可阿力就不一样,这样的屈辱,不用鲜血怎么能洗刷干净,想要出人头地,就要有股子狠劲。
仇报了,这个事情也就告一段落,程运本打算离开这里,去找个帮派加入,从小混混做起。他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作为一个黑户,想要走正路根本没可能,只能混黑道了。
下定了决心,程运只觉一身轻松,下面就要看加入哪个社团了。
蛇有蛇途,鼠有鼠道,下层人之间也有着各种消息来源,要了解香港的社团,并不难。对于社团的选择,程运自有其看法。
第一,这个社团不能太大,因为太强大了就会有严格的等级,太强了也不利于自己的上位;第二,社团不能太弱小,容易被人吞并,一不小心就和社团一起沉了,危险性太大;第三,要有主要的对手,两者势均力敌,甚至略有弱势,这样才利于上位;第四,就要看势力范围和经营方向,看看是不是有得赚,最好是那种赚钱又不是很危险的行业,比如贩毒之类的就不合适,一旦出事,基本就废了。
符合这四个条件的,才能入选,剩下的就是仔细比较,选择一个最符合的。最后,程运选中恒达,这个社团距离这里不远,现在的老大就姚广兴,这个社团很符合他的要求,甚至于社团还有着自己的公司,外表看起来很正规的样子。
社团的总部就在不远处的大厦,那里才是真正的繁华地带,各种商场写字楼不计其数。既然想要加入,就要到他们的势力范围去寻找机会,甚至于王奉还想亲自到景泰大厦考察一下,看看到底怎么样。
有了计划,就要实施,干净利落地出发。
到了地头,除了自己观察,当然还要找个人问问具体的情况才行,程运将目光放在了大厦门口擦车的那个人身上。一般来说这种人会对身后大厦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于周边地带也很是熟悉,只要和他接触一下,就能够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
于是程运就走过去,“嘿,老兄,我也在这找个活干,行不?”
那人看了他一眼,一笑道:“随便!”这个笑容很是洒脱,别看这擦车的人衣着破旧,面容憔悴颓废,嘴边一圈胡茬,显得很落魄,但是当这个笑容一出现,就能看出他也是很帅气,很潇洒的人。
只不过,那人瘸了一条右腿,腿上打着钢板,在外面固定着,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叮叮当当。看着这个人的样子,程运觉得他很像周润发,不过周润发怎么可能在这擦车,而且这个香港也与他知道的不同,鬼知道有没有发哥,不过程运感觉这个形象有些熟悉,隐隐想起了什么,有说不上来。
“谢了啊。”程运穿的也挺破,现在的他也不过就是流浪汉而已,想好也好不了。
两个人没有说话,都是各忙各的,一手抹布,一手清洁剂,一辆车一辆车擦过去,转眼就到了中午,看着兜里的钞票,程运很高兴,对着旁边的人说:“还是这里好赚,谢谢你让我在这呀,你可真是个好人,中午我请客。”
“也好,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随手将抹布搭在肩上,就跟着程运走了。
说是请客,两个人也不会去下馆子,那太奢侈了。每人一个盒饭,一瓶啤酒,带着来到一个地下停车场,那是这栋大厦对面一栋大厦的停车场,按理说应该是很多人争抢的地方,却只有一个人住在这里。
那人坐在捡来的破沙发上,而程运席地而坐,一边吃喝,一边聊着。
“你叫什么名字?”那人问道。
“我叫程运,叫我阿运就可以了,你呢?”
“我叫小马!”
听到了这个名字,再看到他的样子,程运终于确定了心中的猜想,“小马哥,这是《英雄本色》的世界?”
话说当时他在那个二手电脑上打开的就是这个电影,作为一部多年之前看过的经典影片,本想回味一下,哪知道居然被吸进了电脑屏幕,还来到了这个世界。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样,是神的恶作剧还是魔鬼的阴谋?一切的一切都太过离奇,就算已经在这里过了一个来月,有过穿越的心里准备,也还是不由得愣住了。
“小马哥?”叼着筷子,手中的酒瓶停在半空,这个人的出现实在是带给程运太大的冲击,一时间脑袋都有些当机的感觉。
要说程运最喜欢的影视角色,那就非小马哥莫属了,黑色的呢子风衣,用发蜡梳的整整齐齐的发型,嘴里叼着火柴杆,潇洒不羁的笑容,坚定炽热的眼神,豪气冲天,义气干云,程运幼年时期心中的英雄形象。
枫林阁一战,那首闽南语的歌曲优美的旋律及励志内容,和小马哥欲哭无泪,强颜欢笑的表情完美的结合,成为了程运心中最完美的画面,如此的令人心碎,又如此令人迷醉。
在那旋转的舞步间,一把把手枪放置在花盆中,那笑容堪称男人版蒙娜丽莎的微笑。
而最后,当他开着汽艇,一身落魄,却带着一笔足够他好好过下半辈子的钱再次回到港口,宋子豪和小马相视一笑的,又是如此的令人热血沸腾,男儿当如是。
当他倒在血泊之中时,那副沧桑的样子又令人感叹岁月加诸于他身上的不公和磨难。
这就是小马哥,永远的小马哥,永远的英雄本色!
顿时,他的眼神就留露出狂热的神情,就像个脑残粉遇到了偶像一样。
程运的话和表情令小马一愣,随即咧出一个沧桑的笑容,透着往事不堪回首的凄惨,“你想这么叫也可以。”
之后,程运一直处于亢奋的状态,一直过了好久才缓过来,到底经历的很多事,又遭逢大变,心态也不一样了,程运下午和他一起擦完车,回到住的停车场,一时间心潮澎湃,思虑很多。
晚上,他翻来覆去,左思右想,想了很多,一直到很晚才迷糊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程运就爬了起来,将一些需要的带东西整理了一下,用捡来的破书包装好,头也不回里离开了这个地方。
当他来到小马哥住的停车场时,小马哥正打算出门,看到“全副武装”的程运,不由一愣。
“小马哥,不介意我搬来和你一起住吧?”程运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容很温暖也很真诚,令小马哥愣愣地点了点头。
此时,麻袋中阿力的头已经瘪了下去,竟是被砸烂了,白花花红呼呼的东西丝丝渗透出来,扑鼻的血腥气传来,“呕……”程运扶着墙壁呕吐了起来。
虽然吐得眼泪鼻涕都出来了,肠子都在抽搐,可是心中的快意根本无法形容,这是第一滴血,这滴鲜血也代表了过去的程运彻底死去,从今天起,将是一个崭新的他。
“有朝一日,我必将——出——人——头——地!”
对于这个阿力,程运除了将自己的痕迹清理赶紧之外,就没管它,任由阿力曝尸小巷,也算是给张伟杰添些麻烦。做人要恩怨分明,当时张伟杰只是瞧不起他,也没有做什么侮辱他的事情,那么添些麻烦就算是报复了,不用分个生死,可阿力就不一样,这样的屈辱,不用鲜血怎么能洗刷干净,想要出人头地,就要有股子狠劲。
仇报了,这个事情也就告一段落,程运本打算离开这里,去找个帮派加入,从小混混做起。他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作为一个黑户,想要走正路根本没可能,只能混黑道了。
下定了决心,程运只觉一身轻松,下面就要看加入哪个社团了。
蛇有蛇途,鼠有鼠道,下层人之间也有着各种消息来源,要了解香港的社团,并不难。对于社团的选择,程运自有其看法。
第一,这个社团不能太大,因为太强大了就会有严格的等级,太强了也不利于自己的上位;第二,社团不能太弱小,容易被人吞并,一不小心就和社团一起沉了,危险性太大;第三,要有主要的对手,两者势均力敌,甚至略有弱势,这样才利于上位;第四,就要看势力范围和经营方向,看看是不是有得赚,最好是那种赚钱又不是很危险的行业,比如贩毒之类的就不合适,一旦出事,基本就废了。
符合这四个条件的,才能入选,剩下的就是仔细比较,选择一个最符合的。最后,程运选中恒达,这个社团距离这里不远,现在的老大就姚广兴,这个社团很符合他的要求,甚至于社团还有着自己的公司,外表看起来很正规的样子。
社团的总部就在不远处的大厦,那里才是真正的繁华地带,各种商场写字楼不计其数。既然想要加入,就要到他们的势力范围去寻找机会,甚至于王奉还想亲自到景泰大厦考察一下,看看到底怎么样。
有了计划,就要实施,干净利落地出发。
到了地头,除了自己观察,当然还要找个人问问具体的情况才行,程运将目光放在了大厦门口擦车的那个人身上。一般来说这种人会对身后大厦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于周边地带也很是熟悉,只要和他接触一下,就能够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
于是程运就走过去,“嘿,老兄,我也在这找个活干,行不?”
那人看了他一眼,一笑道:“随便!”这个笑容很是洒脱,别看这擦车的人衣着破旧,面容憔悴颓废,嘴边一圈胡茬,显得很落魄,但是当这个笑容一出现,就能看出他也是很帅气,很潇洒的人。
只不过,那人瘸了一条右腿,腿上打着钢板,在外面固定着,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叮叮当当。看着这个人的样子,程运觉得他很像周润发,不过周润发怎么可能在这擦车,而且这个香港也与他知道的不同,鬼知道有没有发哥,不过程运感觉这个形象有些熟悉,隐隐想起了什么,有说不上来。
“谢了啊。”程运穿的也挺破,现在的他也不过就是流浪汉而已,想好也好不了。
两个人没有说话,都是各忙各的,一手抹布,一手清洁剂,一辆车一辆车擦过去,转眼就到了中午,看着兜里的钞票,程运很高兴,对着旁边的人说:“还是这里好赚,谢谢你让我在这呀,你可真是个好人,中午我请客。”
“也好,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随手将抹布搭在肩上,就跟着程运走了。
说是请客,两个人也不会去下馆子,那太奢侈了。每人一个盒饭,一瓶啤酒,带着来到一个地下停车场,那是这栋大厦对面一栋大厦的停车场,按理说应该是很多人争抢的地方,却只有一个人住在这里。
那人坐在捡来的破沙发上,而程运席地而坐,一边吃喝,一边聊着。
“你叫什么名字?”那人问道。
“我叫程运,叫我阿运就可以了,你呢?”
“我叫小马!”
听到了这个名字,再看到他的样子,程运终于确定了心中的猜想,“小马哥,这是《英雄本色》的世界?”
话说当时他在那个二手电脑上打开的就是这个电影,作为一部多年之前看过的经典影片,本想回味一下,哪知道居然被吸进了电脑屏幕,还来到了这个世界。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样,是神的恶作剧还是魔鬼的阴谋?一切的一切都太过离奇,就算已经在这里过了一个来月,有过穿越的心里准备,也还是不由得愣住了。
“小马哥?”叼着筷子,手中的酒瓶停在半空,这个人的出现实在是带给程运太大的冲击,一时间脑袋都有些当机的感觉。
要说程运最喜欢的影视角色,那就非小马哥莫属了,黑色的呢子风衣,用发蜡梳的整整齐齐的发型,嘴里叼着火柴杆,潇洒不羁的笑容,坚定炽热的眼神,豪气冲天,义气干云,程运幼年时期心中的英雄形象。
枫林阁一战,那首闽南语的歌曲优美的旋律及励志内容,和小马哥欲哭无泪,强颜欢笑的表情完美的结合,成为了程运心中最完美的画面,如此的令人心碎,又如此令人迷醉。
在那旋转的舞步间,一把把手枪放置在花盆中,那笑容堪称男人版蒙娜丽莎的微笑。
而最后,当他开着汽艇,一身落魄,却带着一笔足够他好好过下半辈子的钱再次回到港口,宋子豪和小马相视一笑的,又是如此的令人热血沸腾,男儿当如是。
当他倒在血泊之中时,那副沧桑的样子又令人感叹岁月加诸于他身上的不公和磨难。
这就是小马哥,永远的小马哥,永远的英雄本色!
顿时,他的眼神就留露出狂热的神情,就像个脑残粉遇到了偶像一样。
程运的话和表情令小马一愣,随即咧出一个沧桑的笑容,透着往事不堪回首的凄惨,“你想这么叫也可以。”
之后,程运一直处于亢奋的状态,一直过了好久才缓过来,到底经历的很多事,又遭逢大变,心态也不一样了,程运下午和他一起擦完车,回到住的停车场,一时间心潮澎湃,思虑很多。
晚上,他翻来覆去,左思右想,想了很多,一直到很晚才迷糊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程运就爬了起来,将一些需要的带东西整理了一下,用捡来的破书包装好,头也不回里离开了这个地方。
当他来到小马哥住的停车场时,小马哥正打算出门,看到“全副武装”的程运,不由一愣。
“小马哥,不介意我搬来和你一起住吧?”程运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容很温暖也很真诚,令小马哥愣愣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