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48章 修女牧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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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瓶二锅头从老忤作志伯口中换来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反正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所以我就继续和他聊天,没想到他竟然说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化尸事件。
正想追问的时候,发现志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显然还未喝够。虽然以他的年纪不宜喝这么多酒,但古诗有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烟不酒戒色禁欲固然能长寿,但如此的长寿又有何意义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寿命换十天的欢乐时光,我也愿意换,不是有句话叫“一日快活敌千年”吗?
我把正在门边发呆的蓁蓁叫来,让她去买酒,她虽然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了。此地虽然较为偏僻,但她双脚修长,跑起来挺快的,一去一回应该不用花多少时间。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谊婆说蓁蓁是处女,但像她这样的疯丫头,整天上跑下窜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完蛋了。这种因运动而造成的破裂,谊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
蓁蓁走后,志伯开始向我讲述发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
那时候大概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经二十出头,跟了师傅也有好几年。当时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很多事情还是按老规矩办,像我和师傅这样的喃呒佬还是经常会帮公所做验尸的工作……哦,那时候公所好像已经跟现在这样,叫派出所了。
我记得当时是夏未秋初,应该也像现在这样是八、九月左右吧。那天我和师傅正在吃午饭,派出所的人过来说在村子外面发现了一副人骨,叫师傅过去帮忙。师傅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着我过去了。
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皮肉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可是衣服却还好好的,虽然是旧了点,还打了不少补丁,但怎么看也不像在野外放了好几年。
那年头,人不像现在这么多,谁家的小孩不见了,一问就能知道,当时村里就只有田叔的大儿子强仔不见了。可是,强仔不见了只是五天前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一副骨头呢?然而,田叔俩夫妇来到,一看见穿在骨头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补丁都是田嫂一针一线地补上去,那会不认得呢!
当时这件事弄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附近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直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家都把小孩关在家里……
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现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公里,而且死者的情况如出一辙,这两件事肯定有关联。可是,这两宗案子的发生时间相隔超过五十年,如果是人为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有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老人,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肉这种极消耗体力的事情应该做不了。
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回来了,很没礼貌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会她的恶劣态度,一看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现人骨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
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
“对,就是薰衣草,在发现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应该是小孩子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说着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着桌子上那三个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话,半瓶没喝完就倒下了。
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间不足十平方的卧室,为他盖上被子便与蓁蓁离开。
刚出门口,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阿慕,你猜对了,这宗案子果然与邪教有关。”
“知道是什么教派吗?”我焦急问道。
“基督教。”听见这话,我差点没摔倒。
“你又找我乐子了。”我无奈地说。如果是其他人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会问候她母亲,但是悦桐就算是怎样耍我,我也只能认命了,谁叫我欠她的。
“从死者书包里找到的那张纸,经常处理后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上面写着的不是‘信什么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介绍,还写上了附近一间教堂的地址。而自行车齿轮上的植物残渣经化验后证实是薰衣草,你也许该到那间教堂附近看看。”
志伯不是说,五十多年前的化尸事件现场也发现薰衣草吗?难道两名死者因为去过同一个地方而遇害?
“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调查方向就容易出现偏差。
“已经确认了,经过DNA检测证实他就是周少龙。”
结束与悦桐的通话后,我拨了个电话给流年询问首级睁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说绝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后一段较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出现肌肉收缩的现象,因此而睁开眼睛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发生机率恐怕只数十万分之一。像你说那样,死后三年还能睁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许只有亿万分之一,只可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我之所以特意请教流年,无非是为了证实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既然流年说有这个可能,那么志伯的话便有一定的可信性。
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距离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发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密斯儿童福利院,看样子应该是非政府机构。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宣传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
教堂的规模不大,采用欧式巴洛克风格,应该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过一百年历史。不过,看样子还挺坚固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
(重磅好消息: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为感谢大家对诡案组的支持,本书从今天起一天更新6章!
更新时间:早上7点,中午12点,下午6点。每次更新2章。
更多精彩故事等着你哦!2014.2.27)
用两瓶二锅头从老忤作志伯口中换来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反正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所以我就继续和他聊天,没想到他竟然说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化尸事件。
正想追问的时候,发现志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显然还未喝够。虽然以他的年纪不宜喝这么多酒,但古诗有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烟不酒戒色禁欲固然能长寿,但如此的长寿又有何意义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寿命换十天的欢乐时光,我也愿意换,不是有句话叫“一日快活敌千年”吗?
我把正在门边发呆的蓁蓁叫来,让她去买酒,她虽然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了。此地虽然较为偏僻,但她双脚修长,跑起来挺快的,一去一回应该不用花多少时间。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谊婆说蓁蓁是处女,但像她这样的疯丫头,整天上跑下窜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完蛋了。这种因运动而造成的破裂,谊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
蓁蓁走后,志伯开始向我讲述发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
那时候大概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经二十出头,跟了师傅也有好几年。当时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很多事情还是按老规矩办,像我和师傅这样的喃呒佬还是经常会帮公所做验尸的工作……哦,那时候公所好像已经跟现在这样,叫派出所了。
我记得当时是夏未秋初,应该也像现在这样是八、九月左右吧。那天我和师傅正在吃午饭,派出所的人过来说在村子外面发现了一副人骨,叫师傅过去帮忙。师傅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着我过去了。
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皮肉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可是衣服却还好好的,虽然是旧了点,还打了不少补丁,但怎么看也不像在野外放了好几年。
那年头,人不像现在这么多,谁家的小孩不见了,一问就能知道,当时村里就只有田叔的大儿子强仔不见了。可是,强仔不见了只是五天前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一副骨头呢?然而,田叔俩夫妇来到,一看见穿在骨头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补丁都是田嫂一针一线地补上去,那会不认得呢!
当时这件事弄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附近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直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家都把小孩关在家里……
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现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公里,而且死者的情况如出一辙,这两件事肯定有关联。可是,这两宗案子的发生时间相隔超过五十年,如果是人为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有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老人,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肉这种极消耗体力的事情应该做不了。
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回来了,很没礼貌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会她的恶劣态度,一看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现人骨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
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
“对,就是薰衣草,在发现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应该是小孩子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说着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着桌子上那三个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话,半瓶没喝完就倒下了。
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间不足十平方的卧室,为他盖上被子便与蓁蓁离开。
刚出门口,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阿慕,你猜对了,这宗案子果然与邪教有关。”
“知道是什么教派吗?”我焦急问道。
“基督教。”听见这话,我差点没摔倒。
“你又找我乐子了。”我无奈地说。如果是其他人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会问候她母亲,但是悦桐就算是怎样耍我,我也只能认命了,谁叫我欠她的。
“从死者书包里找到的那张纸,经常处理后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上面写着的不是‘信什么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介绍,还写上了附近一间教堂的地址。而自行车齿轮上的植物残渣经化验后证实是薰衣草,你也许该到那间教堂附近看看。”
志伯不是说,五十多年前的化尸事件现场也发现薰衣草吗?难道两名死者因为去过同一个地方而遇害?
“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调查方向就容易出现偏差。
“已经确认了,经过DNA检测证实他就是周少龙。”
结束与悦桐的通话后,我拨了个电话给流年询问首级睁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说绝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后一段较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出现肌肉收缩的现象,因此而睁开眼睛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发生机率恐怕只数十万分之一。像你说那样,死后三年还能睁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许只有亿万分之一,只可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我之所以特意请教流年,无非是为了证实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既然流年说有这个可能,那么志伯的话便有一定的可信性。
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距离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发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密斯儿童福利院,看样子应该是非政府机构。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宣传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
教堂的规模不大,采用欧式巴洛克风格,应该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过一百年历史。不过,看样子还挺坚固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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