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美人难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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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跟喵喵聊起大脚怪的话题,我从中得到一点启示,就是在洗手间留下脚印的也许不是什么水泥女妖,而是一个把小码鞋绑在脚下的高个子。
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断,是因为造成小鞋印大步幅的成因不外乎两种,一是鞋印的主人是矮个子,鞋印是其真实鞋码,他以跳步的方式留下大步幅。但这个可能性基本上可以排除,因为跳步会让水泥飞溅,现场鞋印并没出现这种情况,而且跳步会弄出较大的声音,依依不会分辨不出来。另一种则是高个子在脚下绑上小鞋,这样也能解释脚印为何有进无出,因为他离开的时候把沾满水泥浆的小鞋解下,而他原来的鞋子并没有沾上水泥浆,当然不会留下鞋印。
想到此处,我不禁感到疑惑,到底是谁在恶作剧,有何目的?
然而,正当我准备把这宗案子重新分析一遍时,手机忽然响起,一接通便听见安安惊惶的哭泣:“羽哥,快来救我,他们要冤枉我杀人……”说罢她就哭个不停,我想问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老大的怒吼就响起了:“阿慕给我滚进来,日报大厦闹出人命了!”
匆匆安慰安安两句,我就挂掉电话,又再走进老大的办公室。一进门他就劈头一句:“闹出人命了!”接着便告诉我详细情况:“我刚刚接到刑侦局打来的电话,市日报社昨晚死了个人,死状很奇怪,应该是他杀,你马上过去接手调查。”
安安说有人冤枉她杀人,老大又说日报大厦闹出人命,他们说的该不会是同一件事吧?
跟蓁蓁一同赶到日报大厦十三楼,发现正处理现场的是杨帆。我上前跟他打过招呼,他却不怀好意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就问他干嘛这样盯着我。
“近来的感情生活怎样,小妹妹的感觉还不错吧!有机会的话,我也挺想试试老牛吃嫩草的滋味,可惜我已经结婚了。”他取笑道。
“你丫不会去****呀!有话直说吧,别拐弯抹角的。”我无奈苦笑,心想这事肯定跟安安脱不了关系。
他笑了笑说:“好了,跟你说回正事。昨晚深夜时分大厦的保安打110报案,声称这里发生了凶案,巡警队的伙计赶到时,发现暗房里有一具男性尸体。据值班的两名保安说,半夜的时候,一个在这里工作,叫林安安的女生跑到保安室向他们求助,他们上来把门踹开后就发现里面的人已经死了。因为林无法解释为何会半夜出现在这里,所以我怀疑她是凶手,就让下属把她带回局里。也许我们把她吓坏了,她报出你大名,先说你是她朋友,后来干脆说你是他男朋友。还好她遇到的是我,要是叶荣那帮人的话,你的小妹妹可麻烦了。”
蓁蓁突然瞥了我一眼,但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看着其它地方。我无奈叹了口气,问道:“你不会把我的小妹妹吃了吧?”
“你放心好了,我只是让下属把她带回局里而已,毕竟她有嫌疑嘛,不过我交代了他们别为难她。我还是先带你们去现场看看,尸体还没运走。”说罢他便带我们到案发现场。
凶案现场是报社用于洗照片的暗房,门身有不少鞋印,门上有两道门锁,一道能用钥匙从外面打开,另一道则是从里面闩上的,后者有明显的损坏痕迹,应该是被人强行踹开。暗房内的墙壁及天花都是黑色的,给人一种十分压抑的感觉,加上一具趴在冲洗盆前的男性尸体,就更添诡秘色彩。然而,我并未因这份诡秘色彩而感到压抑或不安,反而感到十分惊讶。原因是那具头部还浸在冲洗药水里的尸体,身形十分眼熟。
此时,流年赶到了,跟我们打个招呼就开始工作。当他把尸体平放在地上时,我的猜测也得到了证实,死者是宁宇易。趁他进行初步尸检的空档,我观察了一下暗房内的情况。
地上有水迹及少量水泥,虽然非常零乱,但还能看出一大一小两种鞋印。大的应该属于死者,而小的从鞋码及图案判断应该属于“水泥女妖”。天花板上的空调出风口的栅格落在地上,我想她大概是从这里下来杀人。
观察片刻后,流年便向我招手,走近后他便说:“初步估计死因是溺水。后脑有皮下出血的迹象,应该是被人用力按在冲洗盆里淹死的。因为皮下出血情况很明显,所以我估计凶手是个强壮的成年男性。”
既然凶手是强壮的成年男性,那么安安的嫌疑就不大了,不过她半夜三更在凶案现场出现,又没有合理的解释,当然不能马上就放她走。还是先让她局里多待一会吧,反正阿杨的手下也不会把她怎样。
正准备跟阿杨去询问保安昨晚的情况时,站在暗房门前的蓁蓁忽然问了个十分脑残的问道:“这房间是干嘛用的?”
她这么一问,在场所有人几乎同时跌倒。为免她继续丢人现眼,我只好在她耳边小声说:“这叫暗房,是用来冲洗照片的。”
听过我的解答后,她就更加疑惑地问:“那里面为什么没有照片和胶卷?我前不久看过一部摄影师做主角的电影,他那间暗房里可是挂满照片的。”
经她这一说,我才注意到这个细节。宁宇易深夜进入暗房,当然不会是没事来溜达,昨晚他与纪雪融见面时,对方把照片撕毁,那么他应该是来重新冲洗照片。然而,现在暗房里不但没有照片,甚至连一张底片也没有,显然是被凶手拿走了。可是,传说中的水泥女妖要底片来干嘛?
看着暗房内零乱的鞋印,“36码”这个数字突然在我脑海中浮现,随即颤抖了一下——安安的身高大概是一米六,应该是穿36码的鞋子。难道凶手就是她?死者拥有对她母亲不利的照片,所以她要杀人灭口,并毁灭所有照片及底片。
伟哥跟喵喵聊起大脚怪的话题,我从中得到一点启示,就是在洗手间留下脚印的也许不是什么水泥女妖,而是一个把小码鞋绑在脚下的高个子。
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断,是因为造成小鞋印大步幅的成因不外乎两种,一是鞋印的主人是矮个子,鞋印是其真实鞋码,他以跳步的方式留下大步幅。但这个可能性基本上可以排除,因为跳步会让水泥飞溅,现场鞋印并没出现这种情况,而且跳步会弄出较大的声音,依依不会分辨不出来。另一种则是高个子在脚下绑上小鞋,这样也能解释脚印为何有进无出,因为他离开的时候把沾满水泥浆的小鞋解下,而他原来的鞋子并没有沾上水泥浆,当然不会留下鞋印。
想到此处,我不禁感到疑惑,到底是谁在恶作剧,有何目的?
然而,正当我准备把这宗案子重新分析一遍时,手机忽然响起,一接通便听见安安惊惶的哭泣:“羽哥,快来救我,他们要冤枉我杀人……”说罢她就哭个不停,我想问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老大的怒吼就响起了:“阿慕给我滚进来,日报大厦闹出人命了!”
匆匆安慰安安两句,我就挂掉电话,又再走进老大的办公室。一进门他就劈头一句:“闹出人命了!”接着便告诉我详细情况:“我刚刚接到刑侦局打来的电话,市日报社昨晚死了个人,死状很奇怪,应该是他杀,你马上过去接手调查。”
安安说有人冤枉她杀人,老大又说日报大厦闹出人命,他们说的该不会是同一件事吧?
跟蓁蓁一同赶到日报大厦十三楼,发现正处理现场的是杨帆。我上前跟他打过招呼,他却不怀好意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就问他干嘛这样盯着我。
“近来的感情生活怎样,小妹妹的感觉还不错吧!有机会的话,我也挺想试试老牛吃嫩草的滋味,可惜我已经结婚了。”他取笑道。
“你丫不会去****呀!有话直说吧,别拐弯抹角的。”我无奈苦笑,心想这事肯定跟安安脱不了关系。
他笑了笑说:“好了,跟你说回正事。昨晚深夜时分大厦的保安打110报案,声称这里发生了凶案,巡警队的伙计赶到时,发现暗房里有一具男性尸体。据值班的两名保安说,半夜的时候,一个在这里工作,叫林安安的女生跑到保安室向他们求助,他们上来把门踹开后就发现里面的人已经死了。因为林无法解释为何会半夜出现在这里,所以我怀疑她是凶手,就让下属把她带回局里。也许我们把她吓坏了,她报出你大名,先说你是她朋友,后来干脆说你是他男朋友。还好她遇到的是我,要是叶荣那帮人的话,你的小妹妹可麻烦了。”
蓁蓁突然瞥了我一眼,但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看着其它地方。我无奈叹了口气,问道:“你不会把我的小妹妹吃了吧?”
“你放心好了,我只是让下属把她带回局里而已,毕竟她有嫌疑嘛,不过我交代了他们别为难她。我还是先带你们去现场看看,尸体还没运走。”说罢他便带我们到案发现场。
凶案现场是报社用于洗照片的暗房,门身有不少鞋印,门上有两道门锁,一道能用钥匙从外面打开,另一道则是从里面闩上的,后者有明显的损坏痕迹,应该是被人强行踹开。暗房内的墙壁及天花都是黑色的,给人一种十分压抑的感觉,加上一具趴在冲洗盆前的男性尸体,就更添诡秘色彩。然而,我并未因这份诡秘色彩而感到压抑或不安,反而感到十分惊讶。原因是那具头部还浸在冲洗药水里的尸体,身形十分眼熟。
此时,流年赶到了,跟我们打个招呼就开始工作。当他把尸体平放在地上时,我的猜测也得到了证实,死者是宁宇易。趁他进行初步尸检的空档,我观察了一下暗房内的情况。
地上有水迹及少量水泥,虽然非常零乱,但还能看出一大一小两种鞋印。大的应该属于死者,而小的从鞋码及图案判断应该属于“水泥女妖”。天花板上的空调出风口的栅格落在地上,我想她大概是从这里下来杀人。
观察片刻后,流年便向我招手,走近后他便说:“初步估计死因是溺水。后脑有皮下出血的迹象,应该是被人用力按在冲洗盆里淹死的。因为皮下出血情况很明显,所以我估计凶手是个强壮的成年男性。”
既然凶手是强壮的成年男性,那么安安的嫌疑就不大了,不过她半夜三更在凶案现场出现,又没有合理的解释,当然不能马上就放她走。还是先让她局里多待一会吧,反正阿杨的手下也不会把她怎样。
正准备跟阿杨去询问保安昨晚的情况时,站在暗房门前的蓁蓁忽然问了个十分脑残的问道:“这房间是干嘛用的?”
她这么一问,在场所有人几乎同时跌倒。为免她继续丢人现眼,我只好在她耳边小声说:“这叫暗房,是用来冲洗照片的。”
听过我的解答后,她就更加疑惑地问:“那里面为什么没有照片和胶卷?我前不久看过一部摄影师做主角的电影,他那间暗房里可是挂满照片的。”
经她这一说,我才注意到这个细节。宁宇易深夜进入暗房,当然不会是没事来溜达,昨晚他与纪雪融见面时,对方把照片撕毁,那么他应该是来重新冲洗照片。然而,现在暗房里不但没有照片,甚至连一张底片也没有,显然是被凶手拿走了。可是,传说中的水泥女妖要底片来干嘛?
看着暗房内零乱的鞋印,“36码”这个数字突然在我脑海中浮现,随即颤抖了一下——安安的身高大概是一米六,应该是穿36码的鞋子。难道凶手就是她?死者拥有对她母亲不利的照片,所以她要杀人灭口,并毁灭所有照片及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