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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崇洋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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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沈中兴把自己儿子又捡了一个大漏的消息告知了吕凤来,惹得两人一阵惊呼,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用极低的价格购买升值潜力颇高的古董,基本等同于中大奖。

    且不说父母二人在沈文信的耳边叨咕了一大晚上,回到了房间沈文信习惯姓地抱着装了手稿、暖砚的樟木箱子入睡,没发现金光融合的速度加快,并且深入每一寸的肌肤,这个过程仔细感受的话很容易发现,不过此刻沈文信正在睡梦之中,并没有知觉而已。

    他的梦中,一个虚幻的面孔,手持挥毫,龙飞凤舞,一副书法大家泼墨的场景若隐若现,次曰第二天清晨,沈文信刚起床,摇了摇头,回忆了晚上梦中的画面,不知觉地走到了大厅,从柜子里面拿出平时沈中兴练习书法的文房四宝。

    用镇尺摊开一张上好的宣纸,现代宣纸的价格没古代这么夸张,也就三块钱一张而已。

    点墨,书写、收笔一气呵成,犹如神助一样,一行草书写成。

    “但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

    这句话是四百年前的一句歌谣,抨击的是当朝的权贵严嵩。

    “我怎么会写这句话呢?而且这是我的文字风格嘛?怎么很像王铎的草书行文?。”沈文信挥毫书写完毕的时候,沈中兴也起来了,看到了这一幕极为好奇,说道:“草书的风格类似于王羲之,应该是某个书法爱好者的墨宝,墨迹是新的,应该不是古董。”

    “不会是你写的吧?都比得上我了,文信你什么时候学习书法的?”这幅作品,按照沈中兴的判断,至少是一个临摹了王羲之或者王铎书法几十年才会有的成就,虽然没有独特的韵味,也难能可贵了。

    “额,刚学的。”

    “没想到以前字如爬虫的文信,居然有这一手好字,果然是士别三曰当刮目相待啊!”沈中兴一副啧啧称奇的样子,鉴赏着沈文信的墨宝,不由得心生疑惑,自己的儿子最近太奇怪了,无端写出这么一手好字,虽然达不到大师级别,至少比他这个业余的书法爱好者强上一大截了,没有书法的天赋加上勤奋的努力,很难达到这种程度啊!

    沈文信乘着自己的父亲还在思考的档口,借故上厕所,独自缩在卫生间里面,看着双掌,一副还没从惊愕之中回过神的表情,喃喃自语道:“刚才那副书法作品是我写的吗?在我记忆里面根本就没拿过几次毛笔啊,难道,难道是金光?”

    沈文信最终找到了为什么会这一手书法的原因了,应该是金光赋予的,但是为什么会以梦境的形势出现一遍,然后再回归现实?

    只从沈文信从昏迷之中苏醒过后,一幢幢匪夷所思的事情就接踵而至,沈文信的神经已经大条了许多,自我宽慰道:“算了,多一门技艺,多一条门路嘛,以后古玩店的匾额就不用假手于人了。”

    想到了古玩店,沈文信又开始考虑应该起什么名了,必须要有内涵啊。

    “每次捡漏都是会出现宝箱,而且要摸,既然这样,古玩店就叫‘摸宝行’得了,够古典韵味吧。”

    其实摸宝两个字,第一让人反应的是类似于赌博的玩意,不过收藏这一行本来就要一点运气,也正对了摸宝这两个字。

    眼力、运气缺一不可啊!

    把这个决定发短信告诉了易小军之后,乘着书法的劲头还浓郁,沈文信再次来到了大厅,书写了三个大字“摸宝行”。

    找机会去找老师傅做个匾额就成了,当沈文信书写好了,易小军发来了赞同的意见,虽然这个古玩店是两人合力开的,基本上做主的还是沈文信,毕竟他是内行嘛,易小军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沈文信还是要尊重易小军的意见,此刻露了一手书法的沈文信,已经沉浸其中了,吹拂着“摸宝行”的三个大字,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吕凤来走了过来说道:“文信,你的书法不错嘛,摸宝行是你们古玩店的名称?有意思啊!”

    说了一些套话,吕凤来话锋一转,说道:“文信,有一件事情和你商量下,昨天我在办公室跟韦老师聊了一会天,她提到了自己的女儿,也是二十多岁,刚从澳洲大学毕业回来,所以,看看你是不是有时间,两人见见面。”

    “韦老师?以前教我数学的韦老师?她的女儿是不是小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的鼻涕虫?”

    “是啊,说实话你们还是青梅竹马呢。”

    回忆小时候在学校教职工小区内与鼻涕虫一起玩的场景,沈文信一股不好的预感萦绕在心头,这个韦鼻涕虫从小就邋遢,名副其实的丑小鸭啊!不会要跟丑八怪相亲吧?

    “虽说女人小时候和长大的变化很大,但是她到底人品、长相如何还是难以判断啊,见见也无妨。”沈文信也想瞧瞧女人的改变会有多大,是不是像小说里面一样?

    “好吧,你们确定了时间?”

    “嗯,今天早上九点,凤凰茶餐厅。”这是一间香港的连锁茶餐厅,在龙城还是比较著名的。

    “老妈,你这完全是先斩后奏啊,既然你们两个都定下来了,现在通知我,只是走个过程吧?”

    “别说得这么难听,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吗?”

    “好了,好了,我去就是了,要不要穿得正式一点啊?”

    “随便你啦,只是见个面,又不是订婚。”

    如今的父母张罗着相亲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沈文信的事业刚有了起色,确定了以后的发展路线,这些沈中兴、吕凤来都看在眼里,有了事业的基础,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似乎是一种常态,沈文信之所以没有反对,主要还是让父母安心而已。

    为了不掉份,沈文信找了一件相对正式的商务休闲服,这还是在商思文管所,第一天上班的时候买的。

    略微整理了下自己的形象,沈文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来到凤凰茶餐厅,从背影上看,这个女人还是不错的,直发披肩,一身小西服显得较为端庄。

    刚一落座,鼻涕虫,也就是韦娟娟长大的形象就映入了沈文信的眼帘,怎么说呢,没有小说中描写的一见钟情,也不是倾国倾城,相反很是普通,要有特别的,那么就是妆稍微有点浓,看不清楚“假面”的真实面貌。

    “没有所谓的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啊?我以后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来的时候,沈文信还在幻想韦娟娟的容貌,按照一般规律和情节来说,小时候丑陋的女孩,长大了不都是奇美无比吗?再和以前的青梅竹马邂逅,发展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小说、泡沫剧毕竟虚构的成分多,现实里面哪里有这么多美女,沈文信捡漏的运气不错,遇见美女的概率实在太低了,更何况是从小的玩伴呢?

    “沈文信?”

    “是的,韦娟娟对吧?”

    两人确认了各自的身份之后,韦娟娟便大方地说道:“好久没见了,最近怎么样啊?”

    “还行,点些什么的吃?”

    “好吧。”

    随后两人点了两个a餐、b餐,也许是接受的教育理念不同,韦娟娟在吃早餐的时候,一句话都没说,与目前国内的就餐礼仪完全不同。

    毕竟现在的国人就餐,基本上在吃的时候都会闲聊,或者谈正事,所谓的酒桌文化就是这个,西方人则讲究吃饭就是吃饭,谈事就是谈事,一码事归一码事,分得很清楚,似乎倒是和华夏古代的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了,古代的华夏人士大夫阶层可是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如今国人却丢得差不多了。

    澳洲虽然是大洋洲,文化却是西方的。

    沈文信很不习惯,也尊重韦娟娟的做法,尽量学得绅士一点,这一餐吃得很别扭。

    “不好意思,在澳洲待久了,进餐的礼仪也根深蒂固了,所以不要见怪啊。”

    “没事,不知道最近你在那高就啊,海龟似乎很受大企业的青睐吧。”

    “其实我不想回国的,本来在澳洲有企业要我的,可是因为有些原因便和我失之交臂了,你说国内不论生活环境、人文思想之类的那里比得上澳洲,我喜欢的就是那种农场生活,有一栋大房子,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群牛羊,多少悠闲自在的生活啊!对了,龙城的房价实在是太高了,这个梦想在国内是无法实现的……”

    一提到海龟的身份,韦娟娟就长篇大论,反正吃过饭之后的这半个小时内,她都在说澳洲的诸多好处,似乎国外的月亮比国内的圆一样,总得来说,沈文信评价韦娟娟就是一个崇洋媚外的人。

    “看来不合适啊。”沈文信本来就抱着看一看不吃亏的心态,不由得打断韦娟娟的话语,说道:“不好意思,我还有事,这餐我请客吧。”

    “不,aa制。”韦娟娟说得很坚决,也许思想观念不同吧,西化实在太严重了。

    “好。”

    沈文信乐见其成,aa制了这顿,随后也没继续下一个节目,在沈文信看来这个海龟已经是半个洋鬼子了,他接受的是传统的文化熏陶,与韦娟娟在一起,那么观念的冲突会极其严重,何况本来沈文信就对她没有对上眼,何必浪费时间呢?

    双方的交集,也不过是父母是同事而已,敷衍过就成了,现代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相亲只是一种形式,有没有接下来的发展,还是要看双方是否有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