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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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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去不返

    回忆总会消散

    猛然回头一看

    我们快乐但短暂

    花曾开得灿烂

    笑曾点亮夜晚

    然而双眼一眨

    今夜我们一样孤单

    哦~哦~

    我们遇见,我们相恋,我们说再见

    哦~哦~

    你的出现,你的告别,都在一瞬间(《瞬间》,g.e.m)

    走进“蚁巢”的中央广场,进入通往病房的隧道,樊狸坐在克拉姆.杨的代步车上,听到前方传来熟悉的歌声和不熟悉的旋律。一转弯,他看到倪梓琼坐在隧道边上的小椅子上,抱着一把血红色的民谣吉他弹唱着。

    看到樊狸出现在视野里,倪梓琼的手掌按下琴弦,声音戛然而止。

    “你们不是出任务了吗?”

    “没错啊,我们是在出任务。”倪梓琼对着自己一笑。

    “那你怎么还在这?”

    “我的任务就是看着你。”倪梓琼回答道。

    樊狸从代步车上走下来,克拉︽9,姆.杨继续往前开。樊狸跟着倪梓琼走出隧道,跟着她左拐右拐,走到一间银色的小屋,打开门,发现里面放着一些吉他和钢琴。

    “这是你的练歌房?”走进房间,樊狸瞅着墙上的海报问道。

    “没错,那阵子一边筹备音乐上面的事情,一边给蓝帕出谋划策,我就干脆在这里设下一个练歌房,有时候有了灵感,就编曲,为了新专辑做准备。我出道的年龄不大,需要有质量的专辑来充实力,但是疲于‘蚁巢’带来的压力,只能在这里宣泄。有时候,看着网络欺凌带来的无奈。我也只能对着自己的吉他哭。”倪梓琼将手中的吉他递给樊狸,樊狸看到吉他琴桥后面刻着“efq”三个字母。

    “这吉他是秦子扬为你定制的?”

    “不,是秦子扬亲手给我做的。那个时候,我和子扬的关系很好,我们经常在这里交谈,她一高兴就给我做了这个。”

    樊狸试了试音,他不是内行,听不出什么,只是觉得很悦耳,就认为是不错了。

    “叶雨凝最喜欢哪首歌曲?”倪梓琼坐在钢琴边上问道。

    “《斑马斑马》。”樊狸不假思索地回答。“她没说过。但是一个人高兴的时候唱,忧郁的时候唱,这应该就是她最喜欢的歌曲吧。”

    “来,飚两句!”倪梓琼说完,樊狸一个劲摇头。

    “不行,在你面前唱,我不是班门弄斧吗?”

    “你还在叶雨凝面前唱过呢。”倪梓琼说着已经奏起了前奏,那熟悉的前奏,瞬间就将他拉到了迷城里的某个练歌房内。叶雨凝出现在面前,抱着吉他对着自己笑着。倪梓琼用钢琴弹出的声音又是另外一番风味,好像曾经那忧伤的调子里多了几分清纯和童真。

    樊狸一气呵成,音符在跳动的指尖上蹦出来。配合着倪梓琼的伴奏,将这首歌唱完,倪梓琼拍了拍手。

    “声音实在不怎么样,但是就是有一种感觉。感觉里面有故事。”

    “叶雨凝的故事。”

    “叶雨凝和你的故事。”倪梓琼补充道。“你觉得叶雨凝变了吗?”

    “没变。”樊狸干脆地回答。

    “呦,看来你的自愈能力不错,比我强。还记得那段黑暗的时光。我一面要给蓝帕充当军师,一面又要面对来自娱乐圈的压力。当我的名字和歌曲突然出现在大街小巷的时候,流言蜚语也就像炸弹一样炮轰在我身上。经验丰富的音乐人说得对,他们说我经验不够,需要有人指导,还有一些人说,我耍大牌,污蔑音乐,没几年就会完蛋。开始我觉得认真去写歌唱歌就是一个音乐人的全部,和作家和画家差不多,就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可是后来我发现不对,也许真的是我的年龄太小,太在乎别人看我的感觉,负面评论如火朝天,我整体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个时候,秦子扬并没有可怜我,反而痛斥我的懦弱,她说我不敢抛弃‘蚁巢’给我的限制去奋力一搏。因为好友的背离,我也就抑郁了,每天将自己埋在练歌房里,用梦境来麻醉自己,天天想着自己开演唱会,新歌烂在肚子里,烂在纸上,拦在垃圾桶里。可是见过叶雨凝,我发现,我那段黑暗的日子和她的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我觉得,你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就像这一首首歌曲,每一首都是一段故事。”

    “没错。在‘efq’里,在叶雨凝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你觉得谁会和秦子扬合唱?”

    “舞媚焱?”

    “猜得没错。舞媚焱是个非常出色的吉他手,但是怪就怪在她并不爱音乐,而是舞蹈。她那奢华糜烂的生活你很清楚,所以她的那段黑暗的日子,必定会和这方面有关。她比谁都渴望清纯,但是她曾经堕入的黑暗比谁都接近社会的底层。真的,你无法想象舞媚焱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成为金克.基德的干女儿前,她就是那种被无数人鄙视痛斥的女孩子,可是她挺过来了,变成了万人之上的‘妩媚’老板。”

    “你打心底看得起舞媚焱啊。”

    “没错,因为对我而言,潘明月并不能感受什么是清纯,反而舞媚焱比谁都了解清纯。因为对于一个曾经触及到黑暗底层的人而言,清纯飞灰湮灭的时候,就自然而然明白了清纯的意义。现在的她什么都看得开了,不仅仅是因为战场经历,生活是比战争更为复杂的战场,驾驭战争的人不一定能够驾驭生活,因此很多退伍的老兵都选择了退出生活。”

    樊狸回头瞧着练歌房中的一面特殊的墙壁,这面银色的墙壁上,贴着一些歌名,仔细一看,都是倪梓琼的歌曲。

    “秦子扬当年对我说,你要把你的歌都贴在墙壁上,这样你才能看到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哪些是人们喜欢的,哪些是你喜欢但是人们不喜欢的。”倪梓琼解释道。

    樊狸看到这面墙壁的中央,贴着一首他从没有见过的歌曲,名为《狐狸》。

    “这首我从没听你唱过。”

    “是啊,《狐狸》是我为秦子扬做的歌曲,大约用时一年的时间,那一年就是我最压抑的一年,整整一年我只有这一首歌,还没有发售出去。因为我和秦子扬闹崩了,我陷入了迷茫。就没有去考虑新专辑的事情。我想你知道狐狸对秦子扬的意义吧。”

    “恩,九尾咒灵……”樊狸想到秦子扬背后的东西以及它引发的一系列故事。爷爷、马乔、袁一菲还有那些无辜的女孩都是因为九尾咒灵而死。

    “《狐狸》里面带着悲伤的调子,却夹杂着希望,那个时候我还是能够看到光亮的,只是太过于微弱,我自己都不敢去追逐了。”倪梓琼自嘲地一笑。“我曾听过一个老教授说过:什么是唱歌,哲学定义的歌声就是人哭和笑的声音,人在悲伤的时候哭出来的声音、人在欢乐的时候笑出来的声音就是歌,对于《狐狸》。那就是我哭出来的笑声,因为这能够让人走出阴影。秦子扬曾经让叶雨凝用音乐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我不知道你可不可以用音乐帮助她找到自己的方向。”

    “在我还没有做出决定的时候,雨凝想要离开。”樊狸低声说道。他放下吉他,靠在椅子上长呼一声。“她说得很绝,似乎没有给我退一步的空间,而我看着她那个样子实在说不出话来。我的语言彻底被视觉压制了。”

    “这很正常,视觉的确可以压制语言,一个大脑语言区受损的病患。在没人的时候竟然可以说出话来,这就是大脑的奥秘。”

    “所以我就失去了挽回的机会,我觉得雨凝很迷茫,她说过她想要走,可是她能去哪呢?无论她逃到哪,都无法逃出我和她之间的牵绊,因为我还在乎她,这感情就永远不会结束。”

    听到这句话,倪梓琼放下吉他,凑到樊狸跟前。

    “你是说,你还在乎她,对吗?”

    盯着倪梓琼的双眼,樊狸点点头。

    “真的?”

    樊狸再次点点头,他不知道倪梓琼这样聪明的人,为何要问两次。

    “曾经的她还是现在的他?”倪梓琼继续问道。

    “那要看她想成为哪个她/他了。我觉得爱也是尊重,我尊重叶雨凝的选择,当然我希望她成为那个美丽的姑娘,因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谁都喜欢美女。可是如果她希望自己脱掉这层面具,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人,我尊重她的选择。”

    “你以为这是蒲松龄老先生笔下的画皮呢。雨凝就是雨凝,女警就是女警,面具不过是虚幻的东西,她脱下来也是那张美丽动人的脸。”倪梓琼重新坐在椅子上。

    “刚才我在峡谷那边走了很久,我想着,无论你怎么践踏草原,小草依然会出生,依然有蚂蚱出现,依然有兔子经过,依然有老鹰和绵羊来取食。人是情感动物,自然也有情感挫折,物质层面的和精神层面的都一样,人们总需要在暴风雨之后迎接阳光。如果雨凝她愿意,我愿意帮她修复这一切,为她揭下这层带着虚幻的面具。”

    “真的吗?”

    “真的。”樊狸说得斩钉截铁,他盯着倪梓琼手中的吉他一阵发呆,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但是我不愿意!”身边突然传来一声霹雳,吓得樊狸一哆嗦,倪梓琼也一哆嗦,差点将吉他扔到地上去。

    只见周围的景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沾着海报和歌名的墙壁逐渐消失,旁边出现了一张白色的床和一位缠着绷带的人,还有那张泪流满面的干瘦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