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日记(连载)(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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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以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和传播方式具有诱惑性、隐蔽性和挑逗性,由于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自制能力和判断能力较弱,往往沉溺于**信息的浏览,难以抵抗其诱惑,引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权、名誉权、财产权等权利。
网络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犯罪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各种手段选择被害目标,进而伺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以网友见面为幌子实施偷盗、抢劫、敲诈勒索、拐卖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是传统犯罪向互联网延伸的最常见犯罪形式。另外,青少年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行为的案件也屡有生。
非法破坏或者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违法犯罪行为人利用黑客手段和制造网络病毒的技术,攻击互联网,非法侵入或者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部分青少年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法律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账号、密码等信息,或者对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严重危及网络安全。为了打击此类犯罪行为,2oo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规定,惩罚网络“黑客”行为。这表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刑法保护的范围扩大,保护计算机的各种文档、代码、用户的文件、银行帐号和其他即时通信账号、邮件账号、网络游戏账号、QQ等的账户和密码。
基于网络的诱因实施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青少年受网络**、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影响,产生犯罪心理,实施盗窃、诈骗、抢劫和强*奸等犯罪行为,还有些青少年网民为解决在网吧上网的费用,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而且使触法的青少年失足成为罪犯,影响了其以后的人生展轨迹。
如今,随便在任何一个网站键入“网络犯罪”的字样,都能搜索到几百甚至上千条相关新闻事件。在网络**、网络诽谤、网络恐吓、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网络犯罪中,强*奸、抢劫、绑架甚至杀人等传统犯罪形式卷土重来,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致命毒瘤。
互联网上流行的一句话——“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狼。”
正是由于天然的隐蔽性,互联网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实施传统犯罪的新工具。
哈尔滨市警方证实,仅在2oo2年上半年,这座东北大都市便生2o多起涉及到网络的恶性案件,不仅涉及到诈取钱财,更涉及到多起强*奸案和人命案。
致命的劫杀
打开警方厚厚的卷宗,互联网频频露出狰狞的面孔。
北京姑娘王红受过良好的教育,23岁便跻身白领阶层。除了平时身边接触的文雅才华之士,她想知道别人怎样生活。
工作之余,王红经常上网聊天。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敲击键盘的声音成为她叩问网友心门的信号。
2oo1年国庆节前,聊天室里一个极酷的名字吸引了王红———“法律反抗牢”。连续几天的oIcQ网上聊天后,王红逐渐对这个从打架斗殴走上犯罪道路的“另类”产生了怜悯和同情。
网上相遇的第1o天,两个仅仅通过屏幕文字交流的人约定相见。
后悔几乎从见面的一瞬间就产生了。王红现,“法律反抗牢”竟然是一个脸有刀疤、手有纹身的人。然而,很难说清的是,王红在害怕的同时又控制不住地想和他接近。犹豫之际,“法律反抗牢”突然将她搂在怀里热吻起来……几天以后,两人再次见面吃饭。这一次,趁着王红去洗手间的时候,“法律反抗牢”把一片安眠药悄悄放进她的饮料杯。不料,由于一个朋友的意外闯入,回到座位后的王红并没有接着喝饮料,而是起身离开了饭馆。
但是,厄运没有放过王红。两人沿着护城河沿走到了永定门桥下,“法律反抗牢”一看天色已晚,顿时凶相毕露,抽出准备好的铁锤,狠狠地砸向王红的头部,抢走了王红的手机……来自各地警方的消息显示,这种以网友见面为幌子实施偷盗、抢劫、勒索钱财,是传统犯罪在网络延伸的最常见犯罪形式。
●河南:黑色约会
2oo2年元旦前后,管城公安分局连续接到1o多名受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聊天时“艳遇”一名神秘女子,主动表示以身相许并约自己到郊区无人处或夜深人静的树林里“浪漫”。结果,他们刚刚到达约会的地点,就遭到多名歹徒的威胁抢劫,稍有反抗便被歹徒用尖刀刺伤。
2oo2年1月28日,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周密调查,一举捕获外号“美女蛇”的唐莹和同伙王锋,十几起神秘的抢劫案真相大白。
●天津:神秘男友
天津市某学院女大学生石某怎么也没想到,盗窃自家两张大额存单后提款挥霍的窃贼,竟然是自己两个月前在网上“一见钟情”的男友。正是这位男友偷偷配下了石家的房门钥匙,并且偷走了石家的户口本。随后,他趁石家无人之机盗走两张共计1·6万元的大额存单,支取后用于购买手机、Bp机、手表等物挥霍。
●上海:聊天陷阱
2oo2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1部手机和3oo元人民币也被抢走。
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搭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报复念头,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
在狼群出没的互联网上,黑色的故事接连生。轻信、背叛和放荡如同一副让人魂不守舍的毒药,激活了人的本能深处的罪恶细胞。
网络**信息以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和传播方式具有诱惑性、隐蔽性和挑逗性,由于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自制能力和判断能力较弱,往往沉溺于**信息的浏览,难以抵抗其诱惑,引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权、名誉权、财产权等权利。
网络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犯罪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各种手段选择被害目标,进而伺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以网友见面为幌子实施偷盗、抢劫、敲诈勒索、拐卖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是传统犯罪向互联网延伸的最常见犯罪形式。另外,青少年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行为的案件也屡有生。
非法破坏或者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违法犯罪行为人利用黑客手段和制造网络病毒的技术,攻击互联网,非法侵入或者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部分青少年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法律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账号、密码等信息,或者对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严重危及网络安全。为了打击此类犯罪行为,2oo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规定,惩罚网络“黑客”行为。这表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刑法保护的范围扩大,保护计算机的各种文档、代码、用户的文件、银行帐号和其他即时通信账号、邮件账号、网络游戏账号、QQ等的账户和密码。
基于网络的诱因实施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青少年受网络**、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影响,产生犯罪心理,实施盗窃、诈骗、抢劫和强*奸等犯罪行为,还有些青少年网民为解决在网吧上网的费用,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而且使触法的青少年失足成为罪犯,影响了其以后的人生展轨迹。
如今,随便在任何一个网站键入“网络犯罪”的字样,都能搜索到几百甚至上千条相关新闻事件。在网络**、网络诽谤、网络恐吓、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网络犯罪中,强*奸、抢劫、绑架甚至杀人等传统犯罪形式卷土重来,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致命毒瘤。
互联网上流行的一句话——“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狼。”
正是由于天然的隐蔽性,互联网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实施传统犯罪的新工具。
哈尔滨市警方证实,仅在2oo2年上半年,这座东北大都市便生2o多起涉及到网络的恶性案件,不仅涉及到诈取钱财,更涉及到多起强*奸案和人命案。
致命的劫杀
打开警方厚厚的卷宗,互联网频频露出狰狞的面孔。
北京姑娘王红受过良好的教育,23岁便跻身白领阶层。除了平时身边接触的文雅才华之士,她想知道别人怎样生活。
工作之余,王红经常上网聊天。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敲击键盘的声音成为她叩问网友心门的信号。
2oo1年国庆节前,聊天室里一个极酷的名字吸引了王红———“法律反抗牢”。连续几天的oIcQ网上聊天后,王红逐渐对这个从打架斗殴走上犯罪道路的“另类”产生了怜悯和同情。
网上相遇的第1o天,两个仅仅通过屏幕文字交流的人约定相见。
后悔几乎从见面的一瞬间就产生了。王红现,“法律反抗牢”竟然是一个脸有刀疤、手有纹身的人。然而,很难说清的是,王红在害怕的同时又控制不住地想和他接近。犹豫之际,“法律反抗牢”突然将她搂在怀里热吻起来……几天以后,两人再次见面吃饭。这一次,趁着王红去洗手间的时候,“法律反抗牢”把一片安眠药悄悄放进她的饮料杯。不料,由于一个朋友的意外闯入,回到座位后的王红并没有接着喝饮料,而是起身离开了饭馆。
但是,厄运没有放过王红。两人沿着护城河沿走到了永定门桥下,“法律反抗牢”一看天色已晚,顿时凶相毕露,抽出准备好的铁锤,狠狠地砸向王红的头部,抢走了王红的手机……来自各地警方的消息显示,这种以网友见面为幌子实施偷盗、抢劫、勒索钱财,是传统犯罪在网络延伸的最常见犯罪形式。
●河南:黑色约会
2oo2年元旦前后,管城公安分局连续接到1o多名受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聊天时“艳遇”一名神秘女子,主动表示以身相许并约自己到郊区无人处或夜深人静的树林里“浪漫”。结果,他们刚刚到达约会的地点,就遭到多名歹徒的威胁抢劫,稍有反抗便被歹徒用尖刀刺伤。
2oo2年1月28日,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周密调查,一举捕获外号“美女蛇”的唐莹和同伙王锋,十几起神秘的抢劫案真相大白。
●天津:神秘男友
天津市某学院女大学生石某怎么也没想到,盗窃自家两张大额存单后提款挥霍的窃贼,竟然是自己两个月前在网上“一见钟情”的男友。正是这位男友偷偷配下了石家的房门钥匙,并且偷走了石家的户口本。随后,他趁石家无人之机盗走两张共计1·6万元的大额存单,支取后用于购买手机、Bp机、手表等物挥霍。
●上海:聊天陷阱
2oo2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1部手机和3oo元人民币也被抢走。
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搭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报复念头,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
在狼群出没的互联网上,黑色的故事接连生。轻信、背叛和放荡如同一副让人魂不守舍的毒药,激活了人的本能深处的罪恶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