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T3 疾风凶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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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黑的小公马兴奋的扬蹄跃起,小跑着沿着步兵们的缝隙直跑到魔狼中间。兰德斯大喊道:“我们的名字?”
“魔狼!”大汉们突然兴奋起来,他们终于看到,那个令他们又爱又怕的身影。
“汪!”哥斯拉一声大叫,从内森的怀里蹿了出来,摇着尾巴扑向兰德斯。兰德斯一把提起哥斯拉的项圈,将它扔在马背上,抽出狼牙棒,高声道:“让他们看看,吾等的爪牙有多锋利!”
内森轻轻拍了拍额头,吁了一口气。他虽然亲自上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无论是统御能力还是武力都不足以和真正的骑士相比,一直以来硬着头皮在此指挥,然而凡有动作,其实都是由索兰热实际执行着指挥的使命。
索兰热是个中规中矩的骑士,他更擅长行使明确的命令,而不擅长自己掘机会。至于黑狼,他只是个纯粹的武,一个雇佣兵,并不是战场上的指挥官。
兰德斯,魔狼中真正的精神领袖,是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
虽然他的样子谈吐气质无论哪一点都和少年无缘……
兰德斯一加入,魔狼这边便有了变化,转眼间随着这匹黑马来回跑了两圈,魔狼们便收起短弓,拨出大环刀冲了上去。大刀一阵乱砍,那挥砍力极强的大环刀刀锋所向,镰刀手们的木柄镰刀全无抵抗之力,三下两下便败退回去。
毕竟是平民组成的军队,战力和战意都远不及魔狼。
迷德洛帝国的皇帝陛下曾经打过数场大战,虽然本身算不得名将,但总算相当重视武勋,因此,迷德洛的贵族骑士并不全是饭桶,比如此时出阵的十多个贵族当中只有两个贵族被吓破了胆先行逃走,其他大多数的兵力仍然是有条不紊的撤退着。
只要不乱,就不算败。
提索兰将军同样不是什么智谋过人的名将,对于这位满脸褶子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兰德斯的评价是:“几乎不会犯错的普通人。”
的确无论是智谋还是大局观,提索兰将军在帝国诸位大将中都只能称得上普通,但是,他最大的优点却无人能敌……不犯错。
无论是大错还是小错,提索兰将军的指挥总是中规中矩如教科书一般,他似乎有着某种天份,只要对方一有动静,这位年老的指挥官总能在下一个刹那作出相应的对策,将对方可能利用的破绽补上。
由他来指挥要塞保卫战,显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提索兰将军打仗,只凭实力,你不用指望他能以弱胜强出什么奇袭,便你也别指望能以少数兵力打败他的优势部队。这便是提索兰的价值所在。
提索兰家族的荣光,有一多半都是这位将军打下来的。
以上的描述,都只是几乎,事实上,绝对不犯错是不可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利用上提索兰将军犯下的错。
他总是能及时的弥补任何可能被利用的破绽,想要让他犯错,你必须有可怕的眼光和极强的执行力度,才能在那眨眼间的破绽中抓出提索兰的弱点。
这个,比正面击败提索兰更困难。
所以,提索兰才被称为不犯错的将军。
现在,正是这位将军表演的机会呢。
随着贵族私兵集团的步步后退,拜索因人似乎已然忍不住这个诱惑,他们的骆驼骑兵冲了上来,开始向迷德洛的两翼包夹。
与迷德洛极重视阵形的战术不同,拜索因人的战法完全建立在度上,他们的军队中骆驼骑兵的数量多得惊人,那些度快,装备马刀和投枪的骑兵虽然不如迷德洛轻骑兵,却又胜过步兵的度,加上远有投枪,近有马刀,虽然哪方面都不算出色,却偏偏加在一起让人头痛。
拜索因军队最麻烦的,就是这数千的骆驼骑兵,他们的数量,远远要比迷德洛的骑兵部队多得多。
兰德斯眯着眼看了一会,举着狼牙棒,大声说道:“注意我的大棒,举棒时全军后退,不举棒时,只管杀就好。”
“明白。”
转眼间,骆驼骑兵便让两翼的贵族私兵吃尽了苦头,那些看似笨重的骆驼跑起来一点不慢,其上的骑士手中的马刀更是让人头痛,私兵们的长矛和铁剑在面对骆驼骑兵冲击时挥来的马刀全然不是对手,锋利的铁剑在碰上刃较厚的马刀时下场可想而知,常常是连武器带人被马刀斩断。
“拜索因的炼钢术绝对不亚于迷德洛帝国呢……”兰德斯赞道,他举起棒子,示意魔狼后退。
魔狼一退,大旗镰刀手和三叉戟奴隶兵便被放了进来。见兰德斯使阴招诱敌深入,提索兰将军立刻作出了反应,命令两翼的军队向中间靠拢。
这一靠,大旗镰刀手们的空间便变小了,而长长的镰刀想要挥舞起来便要有足够的空间,一旦空间被压缩,镰刀手之间的误伤便大大增加,战斗时便缩手缩脚挥不出威力了。
奴隶兵的渔网在大战中作用显然有限,刚刚网住一个对手,就常常被人连网带手一同砍掉。一来二去大多数的三叉戟奴隶手中就只剩一根短三叉戟了,这些士气不高的奴隶在面对魔狼的士兵时,就像一堆刚刚长大的家犬面对野狼一般全无还手之力。
转眼间,镰刀手和奴隶兵便大量伤亡。
与此同时,骆驼骑兵的冲击也很有效的将两翼的贵族私兵冲得七零八落。只是因为方向的关系,溃兵逃散的方向是要塞,而没有影响到中间的战团。
“杀!”兰德斯向前一抡棒,带头冲了上去。
狼牙棒在混战中显然是可怕的武器,借着马力,兰德斯不需要费什么劲就将能四五名敌人轻易撞飞,恶魔狼牙棒独有的魔法属性在兰德斯刻意放出的造魔力量下有着双倍的杀伤力,冲、顶、抡、锤……无论从哪个方向接近这个可怕的少年,都会被那造型凶恶的武器轻而易举的轰杀呢。
没过多久,就没有一名拜索因步兵敢靠近这匹黑马了。
“魔狼,亮出吾辈的爪牙!嗷呜……”一时兴趣,兰德斯仰头长啸起来。在兰德斯的兴奋影响下,他座下的黑马也兴奋了起来,一头猛冲进敌人当中。
身陷重围,兰德斯也不害怕,只是抡起狼牙棒,只见一道血色的旋风横扫敌阵,转眼间,便是一条两米宽的血肉大道,被兰德斯硬生生的砸了出来。
乌黑的小公马兴奋的扬蹄跃起,小跑着沿着步兵们的缝隙直跑到魔狼中间。兰德斯大喊道:“我们的名字?”
“魔狼!”大汉们突然兴奋起来,他们终于看到,那个令他们又爱又怕的身影。
“汪!”哥斯拉一声大叫,从内森的怀里蹿了出来,摇着尾巴扑向兰德斯。兰德斯一把提起哥斯拉的项圈,将它扔在马背上,抽出狼牙棒,高声道:“让他们看看,吾等的爪牙有多锋利!”
内森轻轻拍了拍额头,吁了一口气。他虽然亲自上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无论是统御能力还是武力都不足以和真正的骑士相比,一直以来硬着头皮在此指挥,然而凡有动作,其实都是由索兰热实际执行着指挥的使命。
索兰热是个中规中矩的骑士,他更擅长行使明确的命令,而不擅长自己掘机会。至于黑狼,他只是个纯粹的武,一个雇佣兵,并不是战场上的指挥官。
兰德斯,魔狼中真正的精神领袖,是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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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的样子谈吐气质无论哪一点都和少年无缘……
兰德斯一加入,魔狼这边便有了变化,转眼间随着这匹黑马来回跑了两圈,魔狼们便收起短弓,拨出大环刀冲了上去。大刀一阵乱砍,那挥砍力极强的大环刀刀锋所向,镰刀手们的木柄镰刀全无抵抗之力,三下两下便败退回去。
毕竟是平民组成的军队,战力和战意都远不及魔狼。
迷德洛帝国的皇帝陛下曾经打过数场大战,虽然本身算不得名将,但总算相当重视武勋,因此,迷德洛的贵族骑士并不全是饭桶,比如此时出阵的十多个贵族当中只有两个贵族被吓破了胆先行逃走,其他大多数的兵力仍然是有条不紊的撤退着。
只要不乱,就不算败。
提索兰将军同样不是什么智谋过人的名将,对于这位满脸褶子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兰德斯的评价是:“几乎不会犯错的普通人。”
的确无论是智谋还是大局观,提索兰将军在帝国诸位大将中都只能称得上普通,但是,他最大的优点却无人能敌……不犯错。
无论是大错还是小错,提索兰将军的指挥总是中规中矩如教科书一般,他似乎有着某种天份,只要对方一有动静,这位年老的指挥官总能在下一个刹那作出相应的对策,将对方可能利用的破绽补上。
由他来指挥要塞保卫战,显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提索兰将军打仗,只凭实力,你不用指望他能以弱胜强出什么奇袭,便你也别指望能以少数兵力打败他的优势部队。这便是提索兰的价值所在。
提索兰家族的荣光,有一多半都是这位将军打下来的。
以上的描述,都只是几乎,事实上,绝对不犯错是不可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利用上提索兰将军犯下的错。
他总是能及时的弥补任何可能被利用的破绽,想要让他犯错,你必须有可怕的眼光和极强的执行力度,才能在那眨眼间的破绽中抓出提索兰的弱点。
这个,比正面击败提索兰更困难。
所以,提索兰才被称为不犯错的将军。
现在,正是这位将军表演的机会呢。
随着贵族私兵集团的步步后退,拜索因人似乎已然忍不住这个诱惑,他们的骆驼骑兵冲了上来,开始向迷德洛的两翼包夹。
与迷德洛极重视阵形的战术不同,拜索因人的战法完全建立在度上,他们的军队中骆驼骑兵的数量多得惊人,那些度快,装备马刀和投枪的骑兵虽然不如迷德洛轻骑兵,却又胜过步兵的度,加上远有投枪,近有马刀,虽然哪方面都不算出色,却偏偏加在一起让人头痛。
拜索因军队最麻烦的,就是这数千的骆驼骑兵,他们的数量,远远要比迷德洛的骑兵部队多得多。
兰德斯眯着眼看了一会,举着狼牙棒,大声说道:“注意我的大棒,举棒时全军后退,不举棒时,只管杀就好。”
“明白。”
转眼间,骆驼骑兵便让两翼的贵族私兵吃尽了苦头,那些看似笨重的骆驼跑起来一点不慢,其上的骑士手中的马刀更是让人头痛,私兵们的长矛和铁剑在面对骆驼骑兵冲击时挥来的马刀全然不是对手,锋利的铁剑在碰上刃较厚的马刀时下场可想而知,常常是连武器带人被马刀斩断。
“拜索因的炼钢术绝对不亚于迷德洛帝国呢……”兰德斯赞道,他举起棒子,示意魔狼后退。
魔狼一退,大旗镰刀手和三叉戟奴隶兵便被放了进来。见兰德斯使阴招诱敌深入,提索兰将军立刻作出了反应,命令两翼的军队向中间靠拢。
这一靠,大旗镰刀手们的空间便变小了,而长长的镰刀想要挥舞起来便要有足够的空间,一旦空间被压缩,镰刀手之间的误伤便大大增加,战斗时便缩手缩脚挥不出威力了。
奴隶兵的渔网在大战中作用显然有限,刚刚网住一个对手,就常常被人连网带手一同砍掉。一来二去大多数的三叉戟奴隶手中就只剩一根短三叉戟了,这些士气不高的奴隶在面对魔狼的士兵时,就像一堆刚刚长大的家犬面对野狼一般全无还手之力。
转眼间,镰刀手和奴隶兵便大量伤亡。
与此同时,骆驼骑兵的冲击也很有效的将两翼的贵族私兵冲得七零八落。只是因为方向的关系,溃兵逃散的方向是要塞,而没有影响到中间的战团。
“杀!”兰德斯向前一抡棒,带头冲了上去。
狼牙棒在混战中显然是可怕的武器,借着马力,兰德斯不需要费什么劲就将能四五名敌人轻易撞飞,恶魔狼牙棒独有的魔法属性在兰德斯刻意放出的造魔力量下有着双倍的杀伤力,冲、顶、抡、锤……无论从哪个方向接近这个可怕的少年,都会被那造型凶恶的武器轻而易举的轰杀呢。
没过多久,就没有一名拜索因步兵敢靠近这匹黑马了。
“魔狼,亮出吾辈的爪牙!嗷呜……”一时兴趣,兰德斯仰头长啸起来。在兰德斯的兴奋影响下,他座下的黑马也兴奋了起来,一头猛冲进敌人当中。
身陷重围,兰德斯也不害怕,只是抡起狼牙棒,只见一道血色的旋风横扫敌阵,转眼间,便是一条两米宽的血肉大道,被兰德斯硬生生的砸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