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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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晚饭后,何榛榛和向蕊在市中心逛了圈消食后就各自回家了。

    何父何母都不在家,听管家说老夫妻俩去别家做客去了,何榛榛哦了声后就回自己房间去了。

    累死了。何榛榛踢掉鞋子,仰躺在大床上,看着吊灯发了好一会儿的呆。吊灯的光晕逐渐扩大模糊,何榛榛一阵恍惚,静谧的气氛让她不受控制地想起多年前的蒙尘往事。

    她自小跟着爷爷奶奶在苏州长大,因为爷爷奶奶从不管她也不理她,所以性子骄纵狂妄,与现在相比,那时的她简直就是个小痞子,方圆几十米没小孩敢跟她吵架的。升了高中后,何榛榛认识了更加放肆任性的向蕊,两人狼狈为奸同流合污,斗过邻校三高十八妹,打过社区小混混,无法无天桀傲不恭。

    她第一次见到那时一高的学生会长顾安城时,她和向蕊正把高二一个借着她俩名头去欺负别校学生的女生堵在小巷里。

    何榛榛抬高脚踩在砖墙上,手指间夹着根点了猩红火点的烟,一边咳得眼泪直下一边骂道,“我们,咳咳咳,我们跟你无冤无仇,你跟人干架就干架,说我们指使的是什么意思?”

    向蕊那时高三,比何榛榛大两届,眉目间已经有了同龄人没有的凌厉冷静。她抢过何榛榛用来装腔作势的烟,扔在地上踩灭,“不会抽就别装模作样,二货……”

    “你们在干什么?”

    何榛榛还记得那道突然响起的男声,就像清涧溪水,又像三月春风,虽然刻意压得低沉严肃,却依然好听地很。

    她也还记得转过身后,看到的那道逆光而立的清瘦颀长的身影。

    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何榛榛的回忆,何榛榛坐起来,“进来。”

    家里的佣人陈阿姨端着一杯蜂蜜水走进来,温和地笑道,“小姐,喝点蜂蜜水吧,今天在外面一天了,应该累了吧。”

    “嗯,谢谢陈姨。”何榛榛伸了个懒腰,走到桌前坐下。

    她胃不太好,每天早上和晚上都会喝杯蜂蜜水,也亏了平时注意着,她的胃病已经好长时间没发作过了。

    何榛榛几口就把蜂蜜水喝进了肚里,抓起手机一刷,竟然发现人如风后入江云发博了。

    人如风后入江云v:今天有点事,回家比较晚,不过达哥达妹和露毛都很乖,家里不乱,就是新买的沙发垫被达哥达妹拖到了窝里,还咬坏了【图片】【图片】

    两张图片前者是达哥达妹趴在沙发垫上死活不挪地,后者是垂耳兔露毛趴在沙发上一脸高冷地看着两只逗比。

    何榛榛把两张图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乐滋滋地开始写评论。

    人如风后入江云养了三只宠物,傻白甜的代表——达哥达妹是两只比熊,霸道总裁露毛则是一只垂耳兔。长得一个比一个讨人喜欢,萌的人心肝乱颤,何榛榛一直以来的梦想都是养只宠物,只可惜何父何母不允许,于是她只能捧着照片嗷嗷叫萌了。

    你三婶摸男人:嗷嗷嗷嗷嗷嗷萌死了!!!!露毛真·霸道总裁,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朕就静静看着你们卖蠢不说话=_=达哥达妹好可爱啊啊啊啊啊!!!不就是一块沙发垫吗!!!娇花你别舍不得啦,我给你快递十块八块过去送给达哥达妹轮着玩儿【笑cry】//人如风后入江云v:今天有点事,回家比较晚,不过达哥达妹和露毛都很乖,家里不乱,就是新买的沙发垫被达哥达妹拖到了窝里,还咬坏了【图片】【图片】

    娇花是网友们送给人如风后入江云的称呼,微博四神兽分别是:王八、娇花、老春哥、阿大,至于为什么叫一个纯爷们娇花……何榛榛表示:老夫混迹微博、装逼数十载,从未见过如此人才!

    人如风后入江云平时都比较低调,不怎么发微博,但是每日两张宠物的照片是少不了的,除此之外,他还在微博上连载……少女漫画。

    准确来说,是以吐槽、怪诞、恶搞为主的少女漫画。

    而且更让人惊叹人才的是,娇花他竟然画功比一些专业漫画家还要好!极其稀少的一部分少女恋爱情节,经过他之手,能让一些少女心衰竭患者复生啊啊!

    何榛榛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博主,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宠物,还因为娇花连载的漫画,是改编自她一年前的小说。

    两年前,何榛榛去了加拿大,学业虽然紧张,她却彻底放松自我,想做什么做什么,从不为难自己把不多的脑细胞耗费在繁杂的学业上。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她开始在晋河文学城上连载小说。

    何榛榛这个人,糊里糊涂地就过了二十多年,要说什么人生意义,在她这里纯属放屁。她有过喜爱的事物,却不长久,有过热衷的工作,却会厌烦,混过了二十多年,她都没有静下来仔细想想自己到底要什么,而两年前的“打发时间”,却让她眼前的一团迷雾豁然消散。

    她沉迷进了写作的世界,日以继夜、废寝忘食地写文码字,那种把自己想象中的世界观、人生观以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的感觉太过酣畅淋漓,所以即使没人看、没人留言,她也乐此不疲。

    “你三婶摸男人”这个号就是她那时候开出来的马甲,她时常会在这上面写点自己天马行空的脑洞、想法,也会在孤独无聊时在上面发表点心情,尽管没人理,她依然很满足。与大号“隔壁老王名八八”相比,何榛榛有时会觉得,马甲里的自己也许更加真实。

    大半年过去,何榛榛终于写完了第一篇小说。

    因为没有热题材,没有很多感情戏,加上文风怪诞,所以这篇文就像一颗小石子投进大海一样,没在晋河文学城上激起半点浪。甚至到完结时,留言只有不足一百条。大部分还是由同一个每章留言的小天使友情赞助的,尽管每次都只有“加油”两个字,却激励了她无数次。

    何榛榛觉得自己到死都会记得那个小天使的。

    像码字机一样快速地写完了两篇文,何榛榛回过头才发现,自己只顾着低头努力,却没发现自己的文字根本无人问津。有那么几天,她陷入了低谷,怀疑自己,迷茫无措,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她把心情写上微博的当天,有个人却突然私信了她。

    人如风后入江云:你好,请问是《xxxxxx》的作者吗?

    你三婶摸男人:嗯,是的,请问你是?

    人如风后入江云:我想将你的小说改编成漫画,想问一下你是否同意?

    何榛榛懵逼了。那时候的娇花虽然没现在这么红,但也有十几万粉丝了,何榛榛认识他,她还不知道他竟然会画漫画,更神奇的是,他竟然会看上她那篇让人分分钟想狗带的小说!!

    之后人如风后入江云就开始连载她的那篇文了,诡异的是,小说无人问津,画成漫画后竟然好评如潮,连带着何榛榛在晋河文学城的作收也像绑了窜天猴一样。

    某日的闲聊中,何榛榛得知他竟然就是章章留评加油的小天使,顿时感动地内牛满面,感叹自己真是撞上狗屎运了,竟然会遇到娇花这么好、这么好的人。虽然聊天中他话比较少,但是丝毫不影响何榛榛对他的好感度蹭蹭地往上涨,到了现在,几乎他每发条博她都要去守着抢热门。

    至于用小号的马甲,只是因为何榛榛习惯了,换成大号跟娇花胡侃闲聊,她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发好评论后,何榛榛就去浴室洗澡了。

    换好睡衣之后,何榛榛坐在电脑桌前,准备开始今天的任务。

    她现在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透明了,除了她勤奋、坑品好外,娇花给她的帮助是不容忽视的。就在上个月,娇花已经跟她要走了第二部小说的改编权。而何榛榛则是在一个多月的休息后又开了一个新坑,正在奋斗之中。

    心无旁骛地写了两个多小时,总算是写好了一章,何榛榛检查了一下错字后,就发了上去。

    放松地伸了个懒腰,何榛榛拿起一旁消息提示响个不停的手机,划开一看,登时懵了。

    卧槽,这么突然多出一百多个粉丝……还有五十多条私信?

    何榛榛怀疑自己已经切换到大号了,仔细一看,还是“你三婶摸男人”啊。她这个号发的博大部分跟写作有关,粉丝数常年在一千左右徘徊,从来没有突然间多出这么多粉丝的事情。

    她点开我的,这才知道了原因。

    娇花回复她的评论了。

    人如风后入江云v:私信你地址。//你三婶摸男人:嗷嗷嗷嗷嗷嗷萌死了!!!!露毛真·霸道总裁,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朕就静静看着你们卖蠢不说话=_=达哥达妹好可爱啊啊啊啊啊!!!不就是一块沙发垫吗!!!娇花你别舍不得啦,我给你快递十块八块过去送给达哥达妹轮着玩儿【笑cry】

    ……娇花你是不是被盗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