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言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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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栋二层,还是那间脏乱差的一居室。
白秀麒坐在左右摇晃的木凳上,面前的地板放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洗脚水,一双拖鞋。
与此同时,江成路还绞了一把热毛巾给白秀麒,看着他勉勉强强地擦完了脸,又示意他继续擦擦身体的其他部分——
直到这个时候白秀麒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上半身到处都是牙印和吻痕,暧昧又惨烈。
“换件衣服吧。”江成路不知从哪里翻出了一件老土的圆领t恤:“那个李坤可真狠的,这是多久没吃肉了?富二代不应该啊……”
白秀麒没心思开这个玩笑,他随便擦拭着身体,一边低声问道:“你叫我七天不见李坤,接着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说吧,究竟是怎么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而且恐怕你比较难以接受。”江成路搓了搓下巴:“你还记得,刚见面那天,我拍了拍李坤的肩膀吗?”
记得,白秀麒点了点头。
“那就是他性情大变的原因——他原本可以慢慢来,但现在却只剩下七天的时间了。”
“只剩下七天?”白秀麒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你说,李坤要死了?”
“不是不是!”江成路连忙摇头:“不是他,而是种寄生在他身体里的那东西,被我拍了一下就只剩七天的活头了。”
说到这里他换了一种表情,难得严肃认真地看着白秀麒的眼睛:“小东家,有些话现在提起来应该也不会太夸张了,你想听吗?”
“我现在还有得选?”白秀麒苦笑,示意他但说无妨。
江成路又强调了一遍:“真的我说什么你都信?”
“信信信!”
江成路点点头,这才叹了一口气:“你应该早就感觉到了吧,李坤身上的事,没办法用常理来解释,他是被感染了。”
“感染?”白秀麒重复这个词:“被病毒?细菌?”
“被一种植物的花粉,风媒植物的。”
不等白秀麒继续追问,江成路突然张口吟道:“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白秀麒当然知道这是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的诗句。其中的蒲苇就是一种风媒植物,经常生长在沼泽或者湿地里。
江成路背这句诗的意思……难不成李坤就是被这小小的蒲苇花粉给感染了?
开玩笑!江南的湿地里蒲苇这种植物很常见。要是能把人变得这么癫狂,还不早就被一把火扫光了?
像是猜到了他心中所想,江成路也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一般的蒲苇,而是有修为的精怪。能把人弄到这种程度的,我估计五百年肯定逃不了。”
“精怪……”
白秀麒说过无论江成路说什么自己都信,但仍免不了愣了那么一下:“蒲苇也能成精?”
“当然能。只要机缘、天赋和勤奋足够,就连小小的苔藓都可以修成正果,只不过就像人有种族、肤色的区别,不同的精怪也有自己的好恶和脾性。譬如牡丹花雍容高贵,梅花冷傲孤僻,和草乌打交道得必须有礼有节、不能越雷池半步……至于蒲苇妖精,最大的特点就是执着、特别的执着。”
江成路继续介绍:普通的植物倚靠土壤、水分和空气存活生长,然而一旦成为了精魅,就必须从别的渠道获取精华以臻修为。
人类恰恰是这种精华的最佳来源之一,于是狐仙们才会选择化身为俊男美女盗取人精,白骨夫人才会吞噬人肉,至于“坚韧如丝”的蒲苇小妖,则自有一套利用人类的办法。
“蒲苇精有雌雄之分,每年春季勃发的时候,雄蒲苇就会借助春风将花粉播散在空气里,寻找那些心里头有执念的人,结合并且长出寄生株。这些细小的寄生株会不断撩拨着那人心里头的固执,吸收膨胀的欲望,输送给雄蒲苇精的本体。”
正常的情况下,被蒲苇花粉附身的人不应该有太明显的情绪变化——这就好像身体里藏着一条小小的寄生虫那样。一个蒲苇精往往能够同时吸收多达数百人的欲望,它根本没有必要对其中某一个人下手太狠而自我暴露。
六天前,白秀麒领着李坤第一次来到玄井公寓,江成路一眼就看出了李坤的问题。
怀着随手助人的想法,他在李坤肩上拍了一掌,打散了蒲苇寄生株的根系,七天之后它就会枯萎,而被寄生的李坤也理应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或许是因为李坤身上的这棵寄生株比较强壮,在觉察到大限将至之后,才发起了负隅顽抗。李坤被操纵着发了这么大的一通疯,估计就算寄生株枯萎,也够雄蒲苇赚个够本儿的了。
说到这里,江成路还特别笑了一笑。
“知道吗?蒲苇的花粉就是中药中的蒲黄,有止血作用。蒲苇精的蒲黄更是这方面的奇药,所以雄蒲苇精尤其喜欢对女性出手。受蒲黄影响,这些女性的月事会发生波动,跟着脾气和心情都会变差,而这些负面的情绪又会被蒲苇精所吸收。对于孕妇而言更是可怕……”
“知道了知道了!”
自己跑到这里来又不是听中医讲座的,白秀麒摆摆手制止江成路继续这些有的没的事。
“你的意思是,李坤吸入了蒲苇花粉,错误地对我产生了执念。只要再等两天,等他身上那株寄生的东西彻底死掉,一切都能够恢复正常。”
“没错。”江成路摊手:“就是这么简单。”
“那万一他再度被花粉感染怎么办?”
“蒲苇精也是有职业道德的,他们一般不会两次对同一个人出手,反正现在这个社会,内心浮躁适合它们寄生的人越来越多了。”
说到这里,江成路又耸了耸肩膀:“要实在担心,还可以去楼下商斗星家的淘宝店买个符,烧成灰兑一碗无根水喝下去,不拉肚子就说明起效了。”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白秀麒皱眉:“那雄蒲苇这么害人,难道还留着过年?”
“不留着还能怎么办?”江成路反问道:“你知道它的本体在哪里吗?”
不知道,但可以向李坤打听打听。说白了江成路就是不想继续管下去。
倒也难怪,非亲非故的,随手相助就是临时起意,又怎么能够再多提要求?
可别得寸进尺了。
白秀麒安静地低头搓洗着水里的双脚。他手里的毛巾变冷了,又被江成路接过去搓洗,绞干之后重新塞回来。
“不再问问公寓的问题?外头那些演唱会一样的亮光,你难道不好奇?”
“有什么好好奇的?猜都猜到了,都是楼上那些破铜烂铁在发光。”
白秀麒心里有点烦,又有点失落,随口敷衍道:“那些被封着的老旧东西里头都是妖精鬼怪,被吓到的人就把它们都当垃圾丢到这里来了。这座公寓就是一座灵异垃圾场。”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一直低着头,因此没有发现原本打算接话的江成路突然闭上了嘴,皱着眉将头扭向别处,过了好一阵子才苦笑一声。
“呵呵……是啊,一座垃圾场。都是被人类丢弃和遗忘的东西……小东家你这张嘴可真损哪。”
损吗,我怎么没觉得?站在人类的角度上看,这句话没有什么问题。
白秀麒愣了愣,突然猛地抬起头来:“江成路,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
江成路又是微微一笑:“如你所见,一个垃圾场的管理员而已。”
“可是我曾经在梦里见过你……不止一次。我梦中的你,有一头银色长发、还有金色的眼睛,不像人类。”
说到这里,白秀麒直直地凝视着他的眼睛:“江成路,你到底是人,还是和它们一样的东西?”
江成路显然对白秀麒叙述的梦境有些反应,但那也只不过是片刻间的迟疑。
他轻笑:“和垃圾待在一起,不是垃圾……还能是什么东西?”
不,我并没有贬低你的意思——
白秀麒刚想要解释,手里的毛巾忽然被江成路拿了过去,松手直接丢进了洗脚盆里。
“小东家,你也累了吧,洗完脚就早点休息。天黑,公寓里到处都是危险,别乱跑,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说完这句话,江城路就转身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头也不回。
从声音上判断,白秀麒认为江城路是去了楼下的淘宝店。那里是东栋唯二还算干净的地方,江成路应该会在那里过夜。
从灶台上方的窗户向外望去,西栋二层的几扇窗户里亮着灯光,人偶师花阳应该也在家里。但是此刻的白秀麒却没有心思去找他探讨。
他换上江成路留下来的t恤,擦干双脚,穿上一边的塑料拖鞋。
狭窄的单人床上,床单也已经更换过了,散发着一股洗衣粉的清新气味。白秀麒坐到床沿缓缓躺倒下去,看见的是灰白斑驳的天花板,还有简陋的大功率电灯泡。
真是,如同囚笼一般的地方啊。
白秀麒闭上眼睛,试着想象自己代替江成路成为这里的管理员……不到两秒钟之后他就猛地睁大了双眼,实在无法想象失去自由的可怕滋味。
那么,江成路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留在这里的呢?日复一日,蜗居在这狭窄而诡异的天地之中。
似乎,他的生活并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那又该是什么样的?
白秀麒张了张嘴,答案好像就卡在他的喉咙口,可就是说不出来。他有些懊恼,连带着觉得天花板上的灯光刺眼,于是伸出右手挡在眼前。
这么一遮,反倒让他注意起了视野边缘的另外一件东西来。
那块支撑在墙上的木板架子。
白秀麒支起上半身张望,供品和织锦包裹的方形盒子还放在木板上面。
那盒子里头究竟装的是什么?现在江成路不在,倒是个一窥真相的大好时机。
可是江成路曾经提起过,盒子里的东西已经十分脆弱了,万一开启之后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到时候又该拿什么赔给人家?
话又说回来了,看那盒子也不像是有什么隔绝空气或是防腐的特殊功能,如果藏着什么东西,要坏早就坏了。大不了他关了灯,借着昏暗的光线偷偷看上一眼,总可以吧?
…………
白秀麒脑袋里天人交战,冷不防地忽然听见床尾传来了一个嫩生嫩气的说话声。
“小东家,你可别动那个盒子,那里头可是阿江的心肝宝贝。阿江是好人,你别欺负他。”
白秀麒吓了一跳,他定了定神,接着手脚并用地朝着床尾爬去,同时伸长了脖子想要一探究竟。
也就在他靠近的同时,床尾忽然生出了一双翅膀,紧接着一团五彩斑斓的东西腾空而起,飞到了床单上。
那不是鸟,而是一个长着翅膀的小人。它只有大约三寸高度,生得眉清目秀像是人类的少年,可背后的那对翅膀却比金刚鹦鹉还要斑斓美丽。
更加诡异的是,小羽人并非全身赤裸,也没有穿着古人的宽袍大袖,反而是卫衣外加牛仔裤的时尚打扮,再仔细看连脚上都穿着小巧的运动鞋。
这种细致的做工,显然应该出自对面西栋的两位人偶师的手笔。
或许是因为这种搭配的喜感实在太过强烈,白秀麒也不觉得惊愕或者害怕了。他立刻想起了几天前的疑惑。
“那个……是你吃了我买的樱桃?”
小羽人在床上盘腿坐下,听见“樱桃”两个字,眼睛里似乎放出光亮来:“阿江那个吝啬鬼舍不得买樱桃,说起来多谢了哦!”
白秀麒摇摇头表示这没有什么,又在心里头笑自己这么快已经开始和妖怪们套上近乎了。他顿了顿,又问那个小人:“你是鹦鹉变的精怪吗?”
“鹦鹉?”
听到这里话,小羽人“哼”地笑了一声,随手拔下一根翅膀掏起了耳朵:“你们人类才是猴子变的逗比呢,小爷我可是货真价实的勒-毕-人!”
东栋二层,还是那间脏乱差的一居室。
白秀麒坐在左右摇晃的木凳上,面前的地板放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洗脚水,一双拖鞋。
与此同时,江成路还绞了一把热毛巾给白秀麒,看着他勉勉强强地擦完了脸,又示意他继续擦擦身体的其他部分——
直到这个时候白秀麒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上半身到处都是牙印和吻痕,暧昧又惨烈。
“换件衣服吧。”江成路不知从哪里翻出了一件老土的圆领t恤:“那个李坤可真狠的,这是多久没吃肉了?富二代不应该啊……”
白秀麒没心思开这个玩笑,他随便擦拭着身体,一边低声问道:“你叫我七天不见李坤,接着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说吧,究竟是怎么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而且恐怕你比较难以接受。”江成路搓了搓下巴:“你还记得,刚见面那天,我拍了拍李坤的肩膀吗?”
记得,白秀麒点了点头。
“那就是他性情大变的原因——他原本可以慢慢来,但现在却只剩下七天的时间了。”
“只剩下七天?”白秀麒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你说,李坤要死了?”
“不是不是!”江成路连忙摇头:“不是他,而是种寄生在他身体里的那东西,被我拍了一下就只剩七天的活头了。”
说到这里他换了一种表情,难得严肃认真地看着白秀麒的眼睛:“小东家,有些话现在提起来应该也不会太夸张了,你想听吗?”
“我现在还有得选?”白秀麒苦笑,示意他但说无妨。
江成路又强调了一遍:“真的我说什么你都信?”
“信信信!”
江成路点点头,这才叹了一口气:“你应该早就感觉到了吧,李坤身上的事,没办法用常理来解释,他是被感染了。”
“感染?”白秀麒重复这个词:“被病毒?细菌?”
“被一种植物的花粉,风媒植物的。”
不等白秀麒继续追问,江成路突然张口吟道:“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白秀麒当然知道这是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的诗句。其中的蒲苇就是一种风媒植物,经常生长在沼泽或者湿地里。
江成路背这句诗的意思……难不成李坤就是被这小小的蒲苇花粉给感染了?
开玩笑!江南的湿地里蒲苇这种植物很常见。要是能把人变得这么癫狂,还不早就被一把火扫光了?
像是猜到了他心中所想,江成路也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一般的蒲苇,而是有修为的精怪。能把人弄到这种程度的,我估计五百年肯定逃不了。”
“精怪……”
白秀麒说过无论江成路说什么自己都信,但仍免不了愣了那么一下:“蒲苇也能成精?”
“当然能。只要机缘、天赋和勤奋足够,就连小小的苔藓都可以修成正果,只不过就像人有种族、肤色的区别,不同的精怪也有自己的好恶和脾性。譬如牡丹花雍容高贵,梅花冷傲孤僻,和草乌打交道得必须有礼有节、不能越雷池半步……至于蒲苇妖精,最大的特点就是执着、特别的执着。”
江成路继续介绍:普通的植物倚靠土壤、水分和空气存活生长,然而一旦成为了精魅,就必须从别的渠道获取精华以臻修为。
人类恰恰是这种精华的最佳来源之一,于是狐仙们才会选择化身为俊男美女盗取人精,白骨夫人才会吞噬人肉,至于“坚韧如丝”的蒲苇小妖,则自有一套利用人类的办法。
“蒲苇精有雌雄之分,每年春季勃发的时候,雄蒲苇就会借助春风将花粉播散在空气里,寻找那些心里头有执念的人,结合并且长出寄生株。这些细小的寄生株会不断撩拨着那人心里头的固执,吸收膨胀的欲望,输送给雄蒲苇精的本体。”
正常的情况下,被蒲苇花粉附身的人不应该有太明显的情绪变化——这就好像身体里藏着一条小小的寄生虫那样。一个蒲苇精往往能够同时吸收多达数百人的欲望,它根本没有必要对其中某一个人下手太狠而自我暴露。
六天前,白秀麒领着李坤第一次来到玄井公寓,江成路一眼就看出了李坤的问题。
怀着随手助人的想法,他在李坤肩上拍了一掌,打散了蒲苇寄生株的根系,七天之后它就会枯萎,而被寄生的李坤也理应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或许是因为李坤身上的这棵寄生株比较强壮,在觉察到大限将至之后,才发起了负隅顽抗。李坤被操纵着发了这么大的一通疯,估计就算寄生株枯萎,也够雄蒲苇赚个够本儿的了。
说到这里,江成路还特别笑了一笑。
“知道吗?蒲苇的花粉就是中药中的蒲黄,有止血作用。蒲苇精的蒲黄更是这方面的奇药,所以雄蒲苇精尤其喜欢对女性出手。受蒲黄影响,这些女性的月事会发生波动,跟着脾气和心情都会变差,而这些负面的情绪又会被蒲苇精所吸收。对于孕妇而言更是可怕……”
“知道了知道了!”
自己跑到这里来又不是听中医讲座的,白秀麒摆摆手制止江成路继续这些有的没的事。
“你的意思是,李坤吸入了蒲苇花粉,错误地对我产生了执念。只要再等两天,等他身上那株寄生的东西彻底死掉,一切都能够恢复正常。”
“没错。”江成路摊手:“就是这么简单。”
“那万一他再度被花粉感染怎么办?”
“蒲苇精也是有职业道德的,他们一般不会两次对同一个人出手,反正现在这个社会,内心浮躁适合它们寄生的人越来越多了。”
说到这里,江成路又耸了耸肩膀:“要实在担心,还可以去楼下商斗星家的淘宝店买个符,烧成灰兑一碗无根水喝下去,不拉肚子就说明起效了。”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白秀麒皱眉:“那雄蒲苇这么害人,难道还留着过年?”
“不留着还能怎么办?”江成路反问道:“你知道它的本体在哪里吗?”
不知道,但可以向李坤打听打听。说白了江成路就是不想继续管下去。
倒也难怪,非亲非故的,随手相助就是临时起意,又怎么能够再多提要求?
可别得寸进尺了。
白秀麒安静地低头搓洗着水里的双脚。他手里的毛巾变冷了,又被江成路接过去搓洗,绞干之后重新塞回来。
“不再问问公寓的问题?外头那些演唱会一样的亮光,你难道不好奇?”
“有什么好好奇的?猜都猜到了,都是楼上那些破铜烂铁在发光。”
白秀麒心里有点烦,又有点失落,随口敷衍道:“那些被封着的老旧东西里头都是妖精鬼怪,被吓到的人就把它们都当垃圾丢到这里来了。这座公寓就是一座灵异垃圾场。”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一直低着头,因此没有发现原本打算接话的江成路突然闭上了嘴,皱着眉将头扭向别处,过了好一阵子才苦笑一声。
“呵呵……是啊,一座垃圾场。都是被人类丢弃和遗忘的东西……小东家你这张嘴可真损哪。”
损吗,我怎么没觉得?站在人类的角度上看,这句话没有什么问题。
白秀麒愣了愣,突然猛地抬起头来:“江成路,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
江成路又是微微一笑:“如你所见,一个垃圾场的管理员而已。”
“可是我曾经在梦里见过你……不止一次。我梦中的你,有一头银色长发、还有金色的眼睛,不像人类。”
说到这里,白秀麒直直地凝视着他的眼睛:“江成路,你到底是人,还是和它们一样的东西?”
江成路显然对白秀麒叙述的梦境有些反应,但那也只不过是片刻间的迟疑。
他轻笑:“和垃圾待在一起,不是垃圾……还能是什么东西?”
不,我并没有贬低你的意思——
白秀麒刚想要解释,手里的毛巾忽然被江成路拿了过去,松手直接丢进了洗脚盆里。
“小东家,你也累了吧,洗完脚就早点休息。天黑,公寓里到处都是危险,别乱跑,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说完这句话,江城路就转身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头也不回。
从声音上判断,白秀麒认为江城路是去了楼下的淘宝店。那里是东栋唯二还算干净的地方,江成路应该会在那里过夜。
从灶台上方的窗户向外望去,西栋二层的几扇窗户里亮着灯光,人偶师花阳应该也在家里。但是此刻的白秀麒却没有心思去找他探讨。
他换上江成路留下来的t恤,擦干双脚,穿上一边的塑料拖鞋。
狭窄的单人床上,床单也已经更换过了,散发着一股洗衣粉的清新气味。白秀麒坐到床沿缓缓躺倒下去,看见的是灰白斑驳的天花板,还有简陋的大功率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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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江成路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留在这里的呢?日复一日,蜗居在这狭窄而诡异的天地之中。
似乎,他的生活并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那又该是什么样的?
白秀麒张了张嘴,答案好像就卡在他的喉咙口,可就是说不出来。他有些懊恼,连带着觉得天花板上的灯光刺眼,于是伸出右手挡在眼前。
这么一遮,反倒让他注意起了视野边缘的另外一件东西来。
那块支撑在墙上的木板架子。
白秀麒支起上半身张望,供品和织锦包裹的方形盒子还放在木板上面。
那盒子里头究竟装的是什么?现在江成路不在,倒是个一窥真相的大好时机。
可是江成路曾经提起过,盒子里的东西已经十分脆弱了,万一开启之后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到时候又该拿什么赔给人家?
话又说回来了,看那盒子也不像是有什么隔绝空气或是防腐的特殊功能,如果藏着什么东西,要坏早就坏了。大不了他关了灯,借着昏暗的光线偷偷看上一眼,总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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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秀麒脑袋里天人交战,冷不防地忽然听见床尾传来了一个嫩生嫩气的说话声。
“小东家,你可别动那个盒子,那里头可是阿江的心肝宝贝。阿江是好人,你别欺负他。”
白秀麒吓了一跳,他定了定神,接着手脚并用地朝着床尾爬去,同时伸长了脖子想要一探究竟。
也就在他靠近的同时,床尾忽然生出了一双翅膀,紧接着一团五彩斑斓的东西腾空而起,飞到了床单上。
那不是鸟,而是一个长着翅膀的小人。它只有大约三寸高度,生得眉清目秀像是人类的少年,可背后的那对翅膀却比金刚鹦鹉还要斑斓美丽。
更加诡异的是,小羽人并非全身赤裸,也没有穿着古人的宽袍大袖,反而是卫衣外加牛仔裤的时尚打扮,再仔细看连脚上都穿着小巧的运动鞋。
这种细致的做工,显然应该出自对面西栋的两位人偶师的手笔。
或许是因为这种搭配的喜感实在太过强烈,白秀麒也不觉得惊愕或者害怕了。他立刻想起了几天前的疑惑。
“那个……是你吃了我买的樱桃?”
小羽人在床上盘腿坐下,听见“樱桃”两个字,眼睛里似乎放出光亮来:“阿江那个吝啬鬼舍不得买樱桃,说起来多谢了哦!”
白秀麒摇摇头表示这没有什么,又在心里头笑自己这么快已经开始和妖怪们套上近乎了。他顿了顿,又问那个小人:“你是鹦鹉变的精怪吗?”
“鹦鹉?”
听到这里话,小羽人“哼”地笑了一声,随手拔下一根翅膀掏起了耳朵:“你们人类才是猴子变的逗比呢,小爷我可是货真价实的勒-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