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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顿烤肉吃完之后,刚回到公司宿舍,李胜弦就被权至龙给修理了一通。

    身材瘦削的bb大忙内,被更瘦的bb队长按在沙发上,被揪着耳朵,被看似动作幅度很大的巴掌拍到肩膀上。从旁边看起来好像很痛,但其实还好,所以bb大忙内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只是张着嘴反抗哀嚎:

    “呀呀呀哥……我都是在帮你呀!!!”

    为了配合自己言语中的诚恳,双眸中硬生生地挤出些水光来,仿佛是被疼的,看起来格外委屈。

    但其实他自己心里也知道,今天稍微有点玩脱。

    因为就在他忽然问出那个问题之后,姜撒朗虽然也给出了答案——

    “对啊,去年就分手了。”

    女孩垂着眼眸依旧笑呵呵地说。但在那之后,她似乎也反应出什么了。于是再抬头之后,看向权至龙的表情,便略微显得别扭,后来,两个人再说话时,女孩忽然间变得客气了许多,隐隐地疏离,原本亲近随意的谈话氛围,忽然就变得微妙,而且是一路微秒到了彼此告别……

    “呀!我让你帮我了么?!”

    权至龙用手臂抵着忙内的喉头,觉得只是这样象征性恶声恶气的发泄,实在是不够解气。于是干脆抽起旁边的靠枕,朝着李胜弦的脑袋一下一下砸去。动静倒是闹得更大了,但其实……靠枕的大部分力量,还是都被忙内脑袋后面的沙发靠背卸去,李胜弦在下面缩头缩脑地,只小心翼翼地看着权某人的脸色,也不敢再为自己分辨些什么。

    就这样,两个人整整闹了十多分钟,权至龙手臂都甩麻了,才又往旁边一倒,靠枕随意往地上一扔,脸上的表情忽而纠结忽而颓丧,最终什么情绪全都没了,瘫倒在沙发上,显得有些无力。

    “哥……”

    反而是李胜弦凑了过去,伸出圆乎乎的一根手指,戳着权至龙的肩膀,声音小心翼翼。

    “哥,对不起。”

    是他搞砸了这件事。

    那一晚,权至龙洗澡过后,吹干头发靠坐在床头,翻看手机里的短信与未接来电——

    南国哥问他演唱会上的表演流程还要不要改,不再改动的话就按着现在的版本彻底通知下去了;秀赫在问他今天怎么没去聚会,打了通电话这边没接之后,又发短信过来开玩笑问他是不是有什么“紧急情况”,连哥们儿的约都放鸽子,而且还不交代一声;前两天合作过的杂志社,说把他当时比较满意的几张照片,都发到了他的邮箱,请注意查看;崔胜弦发短信说,他楼上宿舍里,好像忘了关加湿器和地暖,让权至龙回宿舍后上楼去看看……

    权至龙:“……”

    阿西!

    但还是认命地起身,披了件外套踢踏着拖鞋,一边回着短信,一边缩着肩膀往楼上的宿舍走。

    崔胜弦是个格外注重*的人,不喜欢别人侵入他的领地,也不喜欢旁人碰他的东西,但在那些别人与旁人当中,权至龙勉强能算个意外——权小龙能够被允许在崔胜弦不在时也可以进入他的房间。

    在注重*与精神世界的同时,崔小朋友其实也是个丢三落四、总是忘东忘西的人。上午大家刚一同回了首尔,下午时,崔三岁往宿舍里放了东西就立马回家去了。地暖和加湿器一直都开着,倒是没什么,最多就多费点电。但权至龙知道,如果他连地暖和加湿器都忘了关的话,阳台窗户大概也是敞着的——崔三岁觉得太久没回首尔了,即便是冬天,也一定会把窗户打开来给屋子里换气。

    而权至龙与李胜弦刚才回来时也看到了,天上飘起了小雨,冷飕飕的,说不定还夹着小雪。到后半夜的话,说不定会变成大雨呢,也未可知。

    所以披了件外套就上来给崔大爷关窗……

    阿西!

    权至龙熟门熟路地按下楼上宿舍的大门密码,心中依旧是忍不住地低声咒骂。

    等关了窗关了加湿器,又四处检查了一下,没有哪儿在漏着水或是漏着风,权队长跺了跺脚,把裹在睡衣外的羊驼大衣裹得更紧了,打算下楼去睡觉。

    大门外却忽然滴滴几声,像是有人在输入密码。

    权至龙站在客厅里,只是愣了愣,紧接着就看到大门被人从外面拉开,崔胜弦也缩着肩膀,呆头呆脑地出现在门外。头上罩着棉服外套后领上的兜帽,帽子顶端有些被雨水打湿,连旁边的肩膀上,都有不少圈圈点点的湿的印记。

    “阿西好冷!!!”

    崔胜弦在门口跺了跺脚,抬起头来看到屋子里灯火通明,正中央还站了个人。

    于是开心地喊了句:

    “哦,至龙?”

    至龙:“……”

    他现在不想说话,他今天特别特别地想揍人。

    不管惹他的人是谁!

    “家里临时来了几个亲戚,今晚上都要留宿,我觉得还是宿舍比较方便点,吃完饭就打车回来了,跟我妈说好了等过年时再回家,反正也没几天了。”

    崔胜弦走进屋子里后,就絮叨着他怎么又忽然折返了。他脱掉被微微打湿的外套,扔去洗衣筐,又去门口把地暖温度再上调一点之后,崔胜弦转身去厨房里绕了绕,提出瓶红酒来问:

    “要不要喝酒?”

    一边问,一边把视线落在屋子中央一动不动的权至龙身上,眯了眯眼睛,幽幽道:

    “你脸色看不来不太好……”

    权至龙:“……”

    因为有个人让他上来关地暖和加湿器然后自己又优哉游哉地回来了!

    但事实上,酒,还是真的有点想要喝了。

    本来这天晚上,就是想约着秀赫等一群朋友出去喝酒放松的,倒不是有什么非得喝酒的由头,只不过是馋了而已,酒和烟一样,喝多了都会上瘾,会变成一种改不掉也不太想改的生理性习惯。但后来,因为姜撒朗说要请吃饭,权至龙就把晚上的酒约给胡乱推了,带上自家忙内三个人一起吃烤肉时,姜撒朗未成年,李胜弦不喝酒,权至龙一个人喝也没什么意思,就跟着女孩一起喝柠檬柚子茶,去油养生。

    然而,回来之后,其实更想要喝酒了。

    崔胜弦把酒瓶子提出来,在权至龙面前晃了晃,权队长就立马在沙发里坐下了,又抬抬下巴,示意崔胜弦去拿酒杯。

    96年的欧颂,是较为难得的一款酒,世界范围内都是有价无市。

    颜色深而醇美,泛着微微蓝光,果香与树林香气糅杂,芬香曼妙,柔和深邃。

    这是入口就香韵浓厚,继而且回味悠长的一款酒,像是陈年里一桩久久不能忘怀的故事,四周都落了雪,降了霜,焦距模糊,糊成一团,可是一直一直都记得的那个人、那件事、那桩场景、当时的对白,却总是像泛着柔光,虽然也变得朦胧了一些,可是依旧很美,无论是幸福或是忧伤,都显得美,所以一直到若干年之后的现在,都难以忘怀,固执了数以千计的日日夜夜,都总是舍不得丢开。

    崔胜弦拿出这瓶酒来,是因为窗外下雨了。

    很适合怀念。

    而权至龙把一口红酒微微含下之后,双眸微闭回味那香气萦绕,表情却变得更加晦涩难懂。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潜意识被卷入了往事的一瞬间,他想起了自己的很久以前,想起了金真儿,想起了金东华,想起了他站在某个女孩窗台下傻傻等了三个多小时的夜晚,想起了他曾和某个人亲密无间肆意疯狂的瞬间,可同时……也想起了姜撒朗……

    在若干若干个忽然侵袭入他记忆里的画面当中,在或者爱过、或者喜欢过的女孩们当中,姜撒朗忽然蹦出来,是个绝对的意外。因为他们两的故事,还并没有展开,她对他来说并不是往事,而该是未来。

    当然,如果可能的话……该是未来。

    雨夜和酒,都让人莫名地多愁善感。

    权至龙摇摇头,抛开那许多幅画面,抛开关于过去的脆弱情绪,对他此时此刻的干扰。他把酒杯往茶几上一搁,在沙发上盘起腿来,脱掉了外套,忽然间直截了当地说:

    “哥,我好像挺喜欢撒朗。”

    “嗯。”

    崔胜弦砸砸嘴,点点头。

    “看出来了。”

    权至龙:“……我都是这两个月才反应过来。”

    崔胜弦又含了口酒,昂着头望向窗外越来越细密的冬雨,眯着眼睛回忆道:

    “去年你拖我去ss里找人时,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别人家的男朋友疑似出轨,你那么激动干什么……”

    权至龙被说得一愣,掩饰性地端起酒杯,默默地喝了一口。

    “朴前进前辈出来后,你还帮着撒朗在后面躲,撒朗被发现你也不让开,后来人被她男朋友带走之后,你知道你当时是什么表情么——失落!”

    崔胜弦毫不留情地说着,皱着眉回想当时的情景,不落下任何一个细节。

    “回去喝酒的时候,还发了那么久的呆,虽然不知道你那时候在想什么,但觉得应该是和撒朗有关的……”

    把所有的记忆搜刮出来,崔胜弦摊摊手,下了结论:

    “你看,从那个时候,你就已经很在意她了。”

    权至龙微垂着头,眼眸微微闪动,没有赞同,也没有反驳。但屋子里又静了一会儿之后,他再抬起头来,张开嘴时,语气却忽然间变得笃定。

    “哥,可能比那天,还要早。”

    他也是这两个月细细思索,外加刚才,记忆里许多画面都一闪而过,他才恍然发觉,那个女孩,出现在他记忆中的时间点,他开始关注或是在意那个女孩的瞬间,比他自己原先所以为的,其实还要早。

    早很多。

    崔胜弦:“……”

    放下酒杯,盘起腿来在沙发上正襟危坐。

    “嗯,你说吧。”

    他已经做好被惊吓的准备了!

    权至龙与姜撒朗的第一次正式见面,算是互通了姓名,也正式理清彼此朋友圈里斩不断理还乱的某些关系的那天,该是2007年冬天,青鸟团第一次出现在yg公司里,借他们的录音室录制出道单曲小样的那天。

    那天,他第一次认识,圈子里传说最为神秘的练习生,姜撒朗。

    在那之前,tbb成立五六年,姜撒朗也成为tbb的练习生五六年,可这家公司从未对外有过什么交际或是推广。五六年间,各大公司的练习生圈子里,也都只是流传,有个叫tbb的小破公司里,有个小女孩练习生似乎很牛,从小就混摇滚,而且还混得风生水起,带她的都是大腕。五六年间,权至龙虽然没特别关注过这个八卦,但也略有耳闻。

    而直到2007年末,正式在yg录音室里见面,权至龙听她们录完歌,又回自己的创作室里一个人呆了会之后,才忽然间想起来——

    啊,原来那个练习生就是姜撒朗,小女孩挺爱笑,皮肤很白声音洪亮。

    他回想着,那个叫姜撒朗的女孩,作曲颇有灵气,唱功也很成熟。

    传说中的练习生似乎并不是空穴来风……

    而后来接触得越来越多,tbb与yg两家公司越走越近,青鸟团和bb成员们也越来越熟之后。权至龙才越来越发现,原来姜撒朗不仅是个小天才,而且还是即便拥有着天赋,也依旧比常人还要努力要拼命的乐天派天才。

    不谦虚地说的话,其实跟他有些像。

    从《你好,是我》,到《ly》,再到那爆出来的五十二首歌曲,到《飞翔》,到《青鸟ial》,无论是摇滚嘶吼派的宣泄式旋律,还是像《feeling》那样柔和甜蜜的歌词旋律,他都很喜欢,而且觉得惊艳,越来越惊艳。

    看得越久,越是吃惊于那个女孩,简直像是一枚熊熊燃烧的太阳。

    仿佛灵感永不枯竭,仿佛热情从不消减。

    她是个令人可敬可佩的创作人,也是个合格而优秀的队长,每一次有新作品上线时,都能让人看到她细微的成长,而在成员们出事之后,她也是毫不犹豫站出来,保护也支撑着整个青鸟团的存在。

    权至龙认可她,同时也期待她。

    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总是忍不住关注她了。而且有的时候,甚至比青鸟家的信使们,还要更加迫切地想要知道,当女孩们下一次站到舞台上时,又会给出怎样的惊喜,会带给大家怎样的视觉与听觉享受。

    他越来越热切地关注着。

    “所以,你是想说,你变成了撒朗的脑残粉?”

    崔胜弦晃着红酒杯,说得不徐不疾。可是这话说出来,他压根儿都不信!他不过是通过权至龙刚才的讲述得出结论,而这结论明显是不完全正确的。

    所以,其实还没有完全坦白吧,某个人。

    “脑残粉不至于,我欣赏她,这倒是毋庸置疑。”

    权至龙弯腰,在茶几下面翻了翻,掏出包未开封的烟与打火机,抽出一根点上,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含在嘴中狠吸了几口,瞬间便烟雾缭绕。

    “她年纪太小,又跟我太像,所以原本,是真没想过居然会喜欢上。”

    是的,很多时候,权至龙看着姜撒朗,就像是看着另外一个自己。

    一样地努力,一样地执拗。

    一样地,可能会为了某一段旋律反复纠结,暴躁得狠抓头皮。

    他在望向那个女孩的两年多时间里,勉强也能算作漫长的时间里,目光中,其实一直都含着鼓励。他懂姜撒朗的付出,也懂得她的疲惫,懂她的珍贵。所以渐渐地,就越来越为她取得了成就而高兴,也为她遇到了挫折而感到担心。越来越关注她的身体健康,越来越希望她能天天开心事事顺遂……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确实也算是姜撒朗的粉丝了,没错!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对她有了别的想法呢?

    权至龙把烟头搁在烟灰缸上,轻轻磕了两下,坠落些细碎的烟灰下来。

    他皱了皱眉,回忆道:

    “08年那年的情人节,我见过她。”

    2008年的情人节,仔细回想起来,是他第一次,把她当个普通的女孩看待。

    那天,权至龙接到开着餐厅的熟人电话,得知崔胜弦和申雅中两人去餐厅里吃过饭,申雅中掉了手机,而崔胜弦一直关机联系不上。权至龙过去拿了手机之后,却接到姜撒朗的电话,那个女孩在电话那头兴致勃勃地说——

    “欧尼!我今天被人打了,还去了警察局,还有!我好像终于有喜欢的人了!可是对方有女朋友嘤嘤嘤,我今年的生日好惨,快回来给我煮面……”

    被打了、去了警察局……

    喜欢的人是有女朋友的,而且今天还是生日。

    权至龙很无语,因为他第一次见识到,还能有人把自己的惨状,也说得这样欢快。

    那天,他其实也约了女朋友烛光晚餐,想着姜撒朗既然能打电话打得这样欢快,身体大概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可能被打了什么的只是夸张。所以便约了两个人所在地点的中间位置会和,他打车过去把手机给女孩之后,就能够立马转去与女朋友见面。

    只是,等到达之后,才发现寒风里急急向他走来的女孩,走路有些一瘸一拐,左手臂更是被吊在脖子上,走着走着,偶尔还倒抽一口气,露出让旁人连只看了眼,都替她觉得痛的表情。

    “你没事吧……”

    权至龙觉得更无语了。

    见过傻的,可是实在是,没见过这么傻的!

    胳膊都吊上了居然还在外面乱跑,而且还咧着嘴傻乐。又是生日又是情人节的,自己身上发生了这么多糟心事,居然还能跑来帮申雅中拿手机,笑嘻嘻的,似乎全不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

    “没事~谢谢前辈~~”

    拿了手机之后,女孩就立马又打车遁走。

    权至龙也是从那天开始知道,灵气十足的歌手兼创作人,可能也会脑子不太好使……

    所以即便后来,两人真的熟了之后,每次都能聊得很是投机,即便权至龙也慢慢发现,女孩不是真的傻,不是完全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而是性格单纯天性开朗,比起哭,更喜欢笑,而且越是想哭的时候,越是逼着自己一定要笑,习惯用乐观来战胜一切挫折,而已。

    即便他后来知道了,她的性格就是那样。

    那样地骄傲,那样地逞强。

    可是心底,还是留下了些残余的想法。权至龙觉得从某种角度来看,她还是那天那个吊着胳膊傻笑的傻姑娘,不太会保护自己,不会倚小卖小,虽然倒是很会撒娇,可是学不会任性,学不会乱发脾气。

    她像是那种宁愿笑着累死自己,也不愿意哭丧着脸,对别人说自己不行的人。

    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忽然间就觉得心疼,想要把她抱进怀里拍一拍背。

    “她和朴前进前辈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好像是知道的。”

    权至龙已经抽起了第二根烟,把酒完全地搁在一边,只是集中在自己的思绪里面。

    “08年平安夜,珍熙约我去听摇滚音乐节,我记得那天下午,我一直在问黄师傅,问他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走人。结果过去那边之后,发现撒朗居然戴着面具在台上表演,那天她真的表演得很棒,现场气氛完全地嗨!等她下台之后,我本来打算去找她打声招呼,结果看到她扑进一个男人怀里,再加上当时音乐节上有个特殊的小环节,是三十秒的,珍熙在后面一直叫我,我就没过去找撒朗,只是隐约也看到她和那个男人接吻,我当时还想来着,会不会就是她之前说喜欢过的那一个……”

    珍熙,是权至龙08年时交往的女朋友,情人节一起吃过饭,平安夜一起听过摇滚,后来翻了年不久,却莫名其妙地分了,分得无缘无故。

    “后来听到《feeling》时,也挺为她高兴的,虽然也有些羡慕,因为她就是那么个单细胞生物,喜欢上一个人大概就是全心投入。我以为她过得挺好的,所以,后来在江南那边看到她时,才忽然间有些生气。那天晚上她和朴前进走了之后,我才想起来,她好像是哭过了,表情中觉得不太对劲。那天,也是第一次,我觉得如果她都那么喜欢朴前进了,而朴前进如果还不珍惜她的话,那还不如……还不如……把她旁边的人换成是我……”

    权至龙垂着头,夹在指尖的烟,许久没有再被抬起过。

    烟头无谓地燃烧了好大一截,都变成了灰烬,虚无地往下坠去。

    “后来节目上再碰见,她也一点痕迹都不露出来,我以为是我想错了,她那么喜欢朴前进,两个人大概就是闹了点小矛盾,哄哄就好了。”

    “后来,再后来,前两个月忙内不是在弘大那边遇见赫拉嘛,赫拉说漏了嘴,忙内告诉我,我才知道撒朗是去年就分了手的,好像就是我们在夜店里遇见她的那一阵。我觉得挺后悔的,当时明明看出来她状况不太对了,可是终究还是没有深想。后来又觉得,她既然没有露出一点痕迹来的话,其实也就是不太想让别人知道吧。这半年多我们都在日本,她们也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她问,怎么跟她说,所以就只能一直拖着……”

    火光,终究还是烧到了烟的尽头,烫得权至龙手指微微一抖,立马便从思绪里抽出神来,把烟头扔去了烟灰缸里面,然后站起身来,抖了抖落在自己身上的烟灰。

    “嗯,你确实是喜欢上了。”

    早在权至龙抽起第二根烟时,崔胜弦就也点了根烟陪着他了。

    这时候慢悠悠地吐出烟圈,忽然间一脸邪气地笑道:

    “喜欢就抢过来呗,你又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

    权至龙:“……那时候我年少无知……”

    而且还没有抢成功,光虐自己了。

    “都分手了,你也不用顾忌那么多。”

    崔胜弦按着权至龙的手臂,把他重新按在沙发上坐下,轻声道:

    “喜欢就把她抢过来,至少这样,你不会后悔。”

    声音轻轻淡淡,崔胜弦把没抽完的烟,也扔去烟灰缸里面,然后重新端起红酒来啜了一口。

    96年的欧颂,是往事的味道。

    红酒夹着香烟,是回忆的愁苦。

    他选这款酒,是为了怀念,在下着雨的冬天夜晚,总要想起些什么人,心口才能变得温暖。但那是他的选择,而不该是权至龙的。

    比起温暖的记忆,他更希望他的弟弟,把握现在。

    因为喜欢的人,比起存活于遥远的记忆当中,比起遥远的守望,更适合放在身边,捧在手中,细细呵护,好好珍重。

    如何还可以陪伴的话,就不要错过。

    这是经验之谈,他们两,其实都已经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