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杀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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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就到这里了,这附近应该是最安全的了。”
为了给魔晶城的城防留下缓冲,也为了避免一些灵敏的陆地魔兽凭借植被爬上城墙,建城之初魔晶城周边一公里的植物都是被清除了的,甚至还花大力气用石板将其封死。但在人与自然的较量中,魔晶城的人们渐渐败下阵来,缓冲区二十年来缩水了大半。但是由于石板的阻挡,这片沦陷区并没有恢复白玉森林那布满沼泽和灌木的环境,倒是有一种人工林的感觉。
经过反复研究,李佑最终决定把修炼《夺天功》的区域定在了这里,风险更低而且也方便溜回城里采购生活用品。
不过李佑也没有盲目的开练,毕竟有书灵这个不知道靠谱不靠谱的雷达,多少要利用利用,否则不是浪费了。于又花了半天时间选了块风水宝地,可劲的使唤,结果被惹毛了的书灵连续坑了他好几次。待到这些忙完,李佑身上已经挂彩多处,要不是还算是机灵大多数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伤,这可就得打道回府了。
听到书灵说这附近没有大的威胁,李佑便停了下来,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布包来。
“本来以为,我能买些牛逼装备用用,结果……。”他打开布包,两柄无比霸气的菜刀呈现在眼前。他突然想起以前看的穿越文,主角只要有钱有材料,路边随便找个铁匠铺就能造出一把神器用。结果轮到李佑穿越了,这个世界,平民禁止持有和买卖武器,违者罚作奴隶。李佑花了大价钱,才从铁匠铺搞来两把刀背加厚的菜刀,勉强避免了赤手空拳的窘境。
扬起这两把新鲜出炉光洁无痕的菜刀,让它们在阳光下折射出灿烂的光芒,李佑庄重的道:“尽管如此,作为以后我扬名的武器,你就叫‘剁手’,而你就叫‘剁脚’了。”
“敢不敢更无聊一点?快点做准备,我要开工了。”书灵不满的道。
李佑双刀交叉,做了个周星驰持双斧的造型,点头道。“我已经准备好了。”
“那好,你运起夺天功,我这就给你找对手……。”
“等等!”李佑突然喊停。
“你干什么,信不信贫道一个分心,给你弄一群狼过来?”书灵冷冷的道。
只见李佑在口袋里摸了摸,从口袋里拿出一片由麻绳穿着的石片,这是李茜给他做的护身符。虽然这个护身符除了增加重量外,并没有任何的其他效果,但是李佑还是要将它戴上。李佑把李茜托付给那王姓矿工一家时,李茜都哭成泪人了,怎么哄都哄不住,实在留不住哥哥了还要坚持做这么一个护身符。想起分别的情景,李佑只要感觉的到胸口的那份沉重,他就能时刻记得自己有个妹妹,需要自己去守护。“不要不耐烦,我挂了你还不是得另外去找地方呆?”
“有心难救该死的鬼。”书灵叹了一口气。“不要再闹幺蛾子了,贫道这回真开始了,你快点运功!”
李佑运气顺着筋脉快速的流动,随着一个循环结束,李佑感觉到了一种饥渴的感觉,似乎要把什么塞进空无一物的丹田中去一样。这种微妙的感觉随着那一丝运行的的真气萦绕不散,周围的事物落在眼中,隐约之间也带上了一种血红的色泽。这种情况,笔记中特地进行了强调,称这是因为《夺天功》每个小周天的运转,都会持续不断的改造肉身和经脉。这种改造是需要大量的能量和营养作为后盾的,真气越强,需要的能量就越多。如果得不到外界能量的供给,《夺天功》真气便会不断的燃烧身体的脂肪甚至是血液,让人饥渴难耐,甚至丧失理智变得疯狂好杀。
笔记的原主人特别注明,这门《夺天功》的前两夺的修炼,其实可以靠丹药的滋补直接跳过的。但李佑现在是绝对拿不到这么高端的东西的,于是他只能选择按照《夺天功》提供的路,一步步的往后练。
第一夺,夺精血,光从字面就可以理解是要怎么练。也就是说,哪怕没有矿场主管等人的步步紧逼,李佑恐怕也在城里呆不下去,毕竟他可不能去吸人血吧。
没过多久,只听见灌木丛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李佑捏紧了菜刀,屏息静气,身体紧绷起来随时准备像弹簧一样冲出去。
“咯咯咯。”一只芦花鸡扑腾着翅膀,从灌木中冲了出来,扑腾着一双短小的翅膀瞪着李佑。
“怎么会是鸡!”李佑郁闷的没吐血。“你难道要让我的首战是对付一只家鸡?”
书灵尴尬的说道:“我又不知道是只鸡,我只是感觉附近就他的能量最强,于是就给你弄过来了。”
但是虽然是鸡,李佑却反而更为小心翼翼起来。毕竟书灵也说了,此鸡的能量在附近是最强的,鬼知道是什么变异品种。而且作为白玉森林的生物,如果真的是任人宰杀的家禽,早就进了其它生物的肚皮了。他打量着芦花鸡,一时拿不了主意,于是一人一鸡剑拔弩张,在郁郁葱葱的森林映衬下大眼对小眼的对峙起来。
可是李佑不动,芦花鸡却没这个耐性,鸡嘴一张,一道寒芒便朝着李佑飙射而来。李佑本来就极为戒备,见芦花鸡一缩头,便已经运起夺天功往旁一个懒驴打滚。
“我艹!”李佑闷哼一声,就发现自己的左肩上插着明晃晃的一支冰凌。“这玩意还带拐弯的。”
“小心!”书灵大叫一声。
李佑抬头一看,好家伙,又是一支冰凌朝着他飙射而来,还带着呼呼的破空之音。李佑飞快的闪向一边,但这冰凌却像有了生命一般,一个潇洒的变向继续刺向李佑。但刚才李佑已经留了一个心眼,又往一棵树木后面一藏,冰凌便收势不住钉在了树上,抖下不少落叶来。
芦花鸡见李佑竟然躲开了他的绝技,愤怒的“咯咯咯”的叫着,三弹连发,兜头盖脸的罩向李佑。
“没完了!”李佑被冰凌逼的狼狈不堪,羞愤不已,起的嘴都要歪掉了。“劳资还搞不过一只鸡。”
书灵可以说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你这个笨蛋,对付一只鸡都离得这么远躲躲藏藏的,不是找射啊。给贫道冲上去啊你个废物!”
“啊呀呀呀!”李佑凭着一股怒气,状若癫狂的挥舞着两把菜刀,朝着芦花鸡杀将过去。芦花鸡被吓了一跳,慌忙的跳到树枝上边,又是两根冰凌脱口而出。但这次李佑急了眼,根本就没躲,凭着夺天功真气的增幅竟然刷刷两刀,把冰凌拦腰劈了下来。“你这只该死的鸡,今天我要吃新奥尔良烤翅,吃脆皮炸鸡!”
本来在干业务的时候,李佑便练就了一双好脚板,如今《夺天功》全力施为之下,速度更是媲美刘翔。眨眼李佑就到了芦花鸡面前,手起刀落,咔嚓,芦花鸡站着的树枝被一刀两断。
这下可吓得芦花鸡屁滚尿流,也顾不上反击了,扑楞着翅膀一飞冲天,落在了另一根树枝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精神被这只畜生融会贯通,只见它头也不回,朝着森林深处逃去。
“休想跑!”李佑大喝一声,眼中红芒闪烁,朝着芦花鸡追去。于是一人一鸡在树林里一追一逃,鸡毛纷飞,断枝遍地,惊得森林里其它的小动物都一哄而散。只听见李佑挥舞这菜刀吼着:“鸡血,鸡排,鸡心,鸡腿统统是我的。”口水不知何时都已经流了出来。在《夺天功》的刺激之下,浑身都透着一个字“饿”的李佑,爆发了全部潜力,在丛林之类灵活的像一只猿猴般,速度竟然不慢于芦花鸡。
此时在森林中,一队车马正行走在魔晶城特意开辟出来的条石道路上面。这些车辆都油漆光鲜,用贵气的青铜得体的装饰着,一看就有别于频繁来往的运矿车辆。而这些车辆中的几辆奢华的四轮马车以及上面鲜艳的冰霜鸢尾花纹饰,证明这种贵气并非毫无来由,而是这本来就是属于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一个人群——贵族。
突然守护这队马车的护卫无论骑马的还是走路的都纷纷骚动起来,一部分则直接拔剑出鞘。领头的一位披带重甲,骑着一匹神骏黑马的刀疤脸将军一抬手,吼道:“鸢尾花,全军戒备!”
“威武!”他们整齐的吼道,围成一个半圆把核心的几辆马车护住。
突然刀疤将军眉头一皱,把高举的手放了下来。“警报解除。”
一干将士们令行禁止,没有发出任何疑问的声音,只是整齐划一的把拔出来的武器纷纷入鞘,回到了原本的队形。这个两个变阵过程没有超过三分钟,可以想象遇到袭击时,他们的应对能力绝对是绝大多数敌人的噩梦。
这时最前面的一辆马车停了下来,这使整个车队都不得不停了下来。只听见吱呀一声,车门打开,车上下来了两位少女。其中一个有着一头美丽的银白色秀发,无风自舞,柔顺的柳眉,一双褐色星眸在金丝眼镜的衬托下显得知性神秘,挺秀的瑶鼻,桃腮微微泛红,如点绛的两瓣樱唇,如雪的脸颊红晕片片,如玉脂般的肌肤如酥似雪,身形绝美,美得令人窒息。
另一个虽然稍有不如,但一头金发打理的规规矩矩的,娇巧的瑶鼻,香腮含嗔,小巧的朱唇,洁白如雪的娇靥娇羞含情,娇嫩的肌肤嫩泽如柔蜜,特别是一双碧眼中雾霭流动,宛如一朵冰雪长成的鸢尾花一般。
金发少女不高兴的对那将军道:“道格拉斯,刚才发生什么了,闹哄哄的,打扰了我和切尔西姐姐的聊天。”
“抱歉,大小姐,卑职并不是故意打扰您和切尔西魔导师大人,刚才卑职是因为感觉到有杀气所以才下令戒备的。”道格拉斯骑在马上,头都不低一下,语气冰冷的答道。
“你……。”金发少女被这语气一气,顿时双眼闪动泪花。“你故意欺负人是不是!”
名为切尔西的银发少女安抚道:“布兰奇,道格拉斯参将说的没错,确实有股杀气,至今还没散呢。”又一指森林。“你看,那儿呢。”
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人一鸡在树枝上跳来跳去,你追我赶的精彩异常,不是李佑还是谁?金发少女见了这种稀罕景儿,立马就忘记了刚才受的委屈,好奇的道:“切希尔姐姐,为什么那个人要追那只鸟啊。”
切希尔推了推镜框,沉吟道。“咯咯鸟稀罕少见,又有这肥胖独特的身体,加之会一个冰系低级魔法‘追踪冰凌’,因此在宠物市场价值不菲。这个男子身手矫健,在森林中如履平地,应该是靠着扑捉谋生的冒险者,要抓了这咯咯鸟去换酒钱吧。”作为一名不满十八便成就魔导师尊位的天才少女,见识是非常广博的,众人听了都深以为然。
“那鸟太可爱了,等下我一定要买下来。”布兰奇高兴的道。
此时李佑一个箭步,菜刀“剁脚”一刀背劈在芦花鸡的背上,将其砸了下来。然后一只手擒拿了,菜刀“剁手”扬起,手起刀落间便剁了鸡头,像喝饮料一样大口吞咽着飙射而出的鸡血。一边喝李佑还不忘大笑道:“爽,男儿生当如此。”浑然不顾这一副茹毛饮血的形象已经落在了围观群众眼中。现在李佑感觉自己简直是一个沙漠中迷路的人,突然得到甘霖,怎么可能还管其他?夺天功飞快的运转,鸡血几乎刚下肚,就全部转化为了略带冰寒的夺天功真气。
“天啊……。”此情此景,让切希尔和布兰奇已经惊呆了,倒是道格拉斯眼中闪出异样的光来,仿佛是很欣赏这种行为。
见李佑竟然把鸡毛一拔,竟然削下生肉直接就吃,布兰奇顿时吓得花容失色。“快去把那个野人抓过来,我要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残忍!”
“好了,就到这里了,这附近应该是最安全的了。”
为了给魔晶城的城防留下缓冲,也为了避免一些灵敏的陆地魔兽凭借植被爬上城墙,建城之初魔晶城周边一公里的植物都是被清除了的,甚至还花大力气用石板将其封死。但在人与自然的较量中,魔晶城的人们渐渐败下阵来,缓冲区二十年来缩水了大半。但是由于石板的阻挡,这片沦陷区并没有恢复白玉森林那布满沼泽和灌木的环境,倒是有一种人工林的感觉。
经过反复研究,李佑最终决定把修炼《夺天功》的区域定在了这里,风险更低而且也方便溜回城里采购生活用品。
不过李佑也没有盲目的开练,毕竟有书灵这个不知道靠谱不靠谱的雷达,多少要利用利用,否则不是浪费了。于又花了半天时间选了块风水宝地,可劲的使唤,结果被惹毛了的书灵连续坑了他好几次。待到这些忙完,李佑身上已经挂彩多处,要不是还算是机灵大多数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伤,这可就得打道回府了。
听到书灵说这附近没有大的威胁,李佑便停了下来,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布包来。
“本来以为,我能买些牛逼装备用用,结果……。”他打开布包,两柄无比霸气的菜刀呈现在眼前。他突然想起以前看的穿越文,主角只要有钱有材料,路边随便找个铁匠铺就能造出一把神器用。结果轮到李佑穿越了,这个世界,平民禁止持有和买卖武器,违者罚作奴隶。李佑花了大价钱,才从铁匠铺搞来两把刀背加厚的菜刀,勉强避免了赤手空拳的窘境。
扬起这两把新鲜出炉光洁无痕的菜刀,让它们在阳光下折射出灿烂的光芒,李佑庄重的道:“尽管如此,作为以后我扬名的武器,你就叫‘剁手’,而你就叫‘剁脚’了。”
“敢不敢更无聊一点?快点做准备,我要开工了。”书灵不满的道。
李佑双刀交叉,做了个周星驰持双斧的造型,点头道。“我已经准备好了。”
“那好,你运起夺天功,我这就给你找对手……。”
“等等!”李佑突然喊停。
“你干什么,信不信贫道一个分心,给你弄一群狼过来?”书灵冷冷的道。
只见李佑在口袋里摸了摸,从口袋里拿出一片由麻绳穿着的石片,这是李茜给他做的护身符。虽然这个护身符除了增加重量外,并没有任何的其他效果,但是李佑还是要将它戴上。李佑把李茜托付给那王姓矿工一家时,李茜都哭成泪人了,怎么哄都哄不住,实在留不住哥哥了还要坚持做这么一个护身符。想起分别的情景,李佑只要感觉的到胸口的那份沉重,他就能时刻记得自己有个妹妹,需要自己去守护。“不要不耐烦,我挂了你还不是得另外去找地方呆?”
“有心难救该死的鬼。”书灵叹了一口气。“不要再闹幺蛾子了,贫道这回真开始了,你快点运功!”
李佑运气顺着筋脉快速的流动,随着一个循环结束,李佑感觉到了一种饥渴的感觉,似乎要把什么塞进空无一物的丹田中去一样。这种微妙的感觉随着那一丝运行的的真气萦绕不散,周围的事物落在眼中,隐约之间也带上了一种血红的色泽。这种情况,笔记中特地进行了强调,称这是因为《夺天功》每个小周天的运转,都会持续不断的改造肉身和经脉。这种改造是需要大量的能量和营养作为后盾的,真气越强,需要的能量就越多。如果得不到外界能量的供给,《夺天功》真气便会不断的燃烧身体的脂肪甚至是血液,让人饥渴难耐,甚至丧失理智变得疯狂好杀。
笔记的原主人特别注明,这门《夺天功》的前两夺的修炼,其实可以靠丹药的滋补直接跳过的。但李佑现在是绝对拿不到这么高端的东西的,于是他只能选择按照《夺天功》提供的路,一步步的往后练。
第一夺,夺精血,光从字面就可以理解是要怎么练。也就是说,哪怕没有矿场主管等人的步步紧逼,李佑恐怕也在城里呆不下去,毕竟他可不能去吸人血吧。
没过多久,只听见灌木丛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李佑捏紧了菜刀,屏息静气,身体紧绷起来随时准备像弹簧一样冲出去。
“咯咯咯。”一只芦花鸡扑腾着翅膀,从灌木中冲了出来,扑腾着一双短小的翅膀瞪着李佑。
“怎么会是鸡!”李佑郁闷的没吐血。“你难道要让我的首战是对付一只家鸡?”
书灵尴尬的说道:“我又不知道是只鸡,我只是感觉附近就他的能量最强,于是就给你弄过来了。”
但是虽然是鸡,李佑却反而更为小心翼翼起来。毕竟书灵也说了,此鸡的能量在附近是最强的,鬼知道是什么变异品种。而且作为白玉森林的生物,如果真的是任人宰杀的家禽,早就进了其它生物的肚皮了。他打量着芦花鸡,一时拿不了主意,于是一人一鸡剑拔弩张,在郁郁葱葱的森林映衬下大眼对小眼的对峙起来。
可是李佑不动,芦花鸡却没这个耐性,鸡嘴一张,一道寒芒便朝着李佑飙射而来。李佑本来就极为戒备,见芦花鸡一缩头,便已经运起夺天功往旁一个懒驴打滚。
“我艹!”李佑闷哼一声,就发现自己的左肩上插着明晃晃的一支冰凌。“这玩意还带拐弯的。”
“小心!”书灵大叫一声。
李佑抬头一看,好家伙,又是一支冰凌朝着他飙射而来,还带着呼呼的破空之音。李佑飞快的闪向一边,但这冰凌却像有了生命一般,一个潇洒的变向继续刺向李佑。但刚才李佑已经留了一个心眼,又往一棵树木后面一藏,冰凌便收势不住钉在了树上,抖下不少落叶来。
芦花鸡见李佑竟然躲开了他的绝技,愤怒的“咯咯咯”的叫着,三弹连发,兜头盖脸的罩向李佑。
“没完了!”李佑被冰凌逼的狼狈不堪,羞愤不已,起的嘴都要歪掉了。“劳资还搞不过一只鸡。”
书灵可以说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你这个笨蛋,对付一只鸡都离得这么远躲躲藏藏的,不是找射啊。给贫道冲上去啊你个废物!”
“啊呀呀呀!”李佑凭着一股怒气,状若癫狂的挥舞着两把菜刀,朝着芦花鸡杀将过去。芦花鸡被吓了一跳,慌忙的跳到树枝上边,又是两根冰凌脱口而出。但这次李佑急了眼,根本就没躲,凭着夺天功真气的增幅竟然刷刷两刀,把冰凌拦腰劈了下来。“你这只该死的鸡,今天我要吃新奥尔良烤翅,吃脆皮炸鸡!”
本来在干业务的时候,李佑便练就了一双好脚板,如今《夺天功》全力施为之下,速度更是媲美刘翔。眨眼李佑就到了芦花鸡面前,手起刀落,咔嚓,芦花鸡站着的树枝被一刀两断。
这下可吓得芦花鸡屁滚尿流,也顾不上反击了,扑楞着翅膀一飞冲天,落在了另一根树枝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精神被这只畜生融会贯通,只见它头也不回,朝着森林深处逃去。
“休想跑!”李佑大喝一声,眼中红芒闪烁,朝着芦花鸡追去。于是一人一鸡在树林里一追一逃,鸡毛纷飞,断枝遍地,惊得森林里其它的小动物都一哄而散。只听见李佑挥舞这菜刀吼着:“鸡血,鸡排,鸡心,鸡腿统统是我的。”口水不知何时都已经流了出来。在《夺天功》的刺激之下,浑身都透着一个字“饿”的李佑,爆发了全部潜力,在丛林之类灵活的像一只猿猴般,速度竟然不慢于芦花鸡。
此时在森林中,一队车马正行走在魔晶城特意开辟出来的条石道路上面。这些车辆都油漆光鲜,用贵气的青铜得体的装饰着,一看就有别于频繁来往的运矿车辆。而这些车辆中的几辆奢华的四轮马车以及上面鲜艳的冰霜鸢尾花纹饰,证明这种贵气并非毫无来由,而是这本来就是属于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一个人群——贵族。
突然守护这队马车的护卫无论骑马的还是走路的都纷纷骚动起来,一部分则直接拔剑出鞘。领头的一位披带重甲,骑着一匹神骏黑马的刀疤脸将军一抬手,吼道:“鸢尾花,全军戒备!”
“威武!”他们整齐的吼道,围成一个半圆把核心的几辆马车护住。
突然刀疤将军眉头一皱,把高举的手放了下来。“警报解除。”
一干将士们令行禁止,没有发出任何疑问的声音,只是整齐划一的把拔出来的武器纷纷入鞘,回到了原本的队形。这个两个变阵过程没有超过三分钟,可以想象遇到袭击时,他们的应对能力绝对是绝大多数敌人的噩梦。
这时最前面的一辆马车停了下来,这使整个车队都不得不停了下来。只听见吱呀一声,车门打开,车上下来了两位少女。其中一个有着一头美丽的银白色秀发,无风自舞,柔顺的柳眉,一双褐色星眸在金丝眼镜的衬托下显得知性神秘,挺秀的瑶鼻,桃腮微微泛红,如点绛的两瓣樱唇,如雪的脸颊红晕片片,如玉脂般的肌肤如酥似雪,身形绝美,美得令人窒息。
另一个虽然稍有不如,但一头金发打理的规规矩矩的,娇巧的瑶鼻,香腮含嗔,小巧的朱唇,洁白如雪的娇靥娇羞含情,娇嫩的肌肤嫩泽如柔蜜,特别是一双碧眼中雾霭流动,宛如一朵冰雪长成的鸢尾花一般。
金发少女不高兴的对那将军道:“道格拉斯,刚才发生什么了,闹哄哄的,打扰了我和切尔西姐姐的聊天。”
“抱歉,大小姐,卑职并不是故意打扰您和切尔西魔导师大人,刚才卑职是因为感觉到有杀气所以才下令戒备的。”道格拉斯骑在马上,头都不低一下,语气冰冷的答道。
“你……。”金发少女被这语气一气,顿时双眼闪动泪花。“你故意欺负人是不是!”
名为切尔西的银发少女安抚道:“布兰奇,道格拉斯参将说的没错,确实有股杀气,至今还没散呢。”又一指森林。“你看,那儿呢。”
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人一鸡在树枝上跳来跳去,你追我赶的精彩异常,不是李佑还是谁?金发少女见了这种稀罕景儿,立马就忘记了刚才受的委屈,好奇的道:“切希尔姐姐,为什么那个人要追那只鸟啊。”
切希尔推了推镜框,沉吟道。“咯咯鸟稀罕少见,又有这肥胖独特的身体,加之会一个冰系低级魔法‘追踪冰凌’,因此在宠物市场价值不菲。这个男子身手矫健,在森林中如履平地,应该是靠着扑捉谋生的冒险者,要抓了这咯咯鸟去换酒钱吧。”作为一名不满十八便成就魔导师尊位的天才少女,见识是非常广博的,众人听了都深以为然。
“那鸟太可爱了,等下我一定要买下来。”布兰奇高兴的道。
此时李佑一个箭步,菜刀“剁脚”一刀背劈在芦花鸡的背上,将其砸了下来。然后一只手擒拿了,菜刀“剁手”扬起,手起刀落间便剁了鸡头,像喝饮料一样大口吞咽着飙射而出的鸡血。一边喝李佑还不忘大笑道:“爽,男儿生当如此。”浑然不顾这一副茹毛饮血的形象已经落在了围观群众眼中。现在李佑感觉自己简直是一个沙漠中迷路的人,突然得到甘霖,怎么可能还管其他?夺天功飞快的运转,鸡血几乎刚下肚,就全部转化为了略带冰寒的夺天功真气。
“天啊……。”此情此景,让切希尔和布兰奇已经惊呆了,倒是道格拉斯眼中闪出异样的光来,仿佛是很欣赏这种行为。
见李佑竟然把鸡毛一拔,竟然削下生肉直接就吃,布兰奇顿时吓得花容失色。“快去把那个野人抓过来,我要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