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有美男自远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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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拘留所怎么说,不能提前见就是不能提前见。王潇晟和林惊宇都替季沫着急,可季沫还是跟个没事人一样,每天埋在卷子里复习写题复习写题,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季沫想通了,该来的它早晚都会来,躲地过初一照样躲不过十五。不过这个要找麻烦的人没来,有一个人要来了……
颜如蕴,还有跟屁虫莫空。
这俩人刚把报社转成文化公司,难道很闲吗?而且他们来的正是时候,一高一个月放一次假正巧被他们赶上了。
季沫糟心的只有一件事,颜如蕴和徵枫……他是知道冯智在这里,故意要来的。
不让两人碰面是不可能的,颜如蕴可以用一千种办法见到冯智,只要他想。
再糟心的就是那两个人抱有不纯洁的目的来b市——求!
实在是没时间啊!还有三十六天就要高考了。季沫还是对自己的成绩不放心。毕竟华夏每年这么多考生,竞争力和压力能把人压的喘不过气来,同时,一世寂寞的《备战高考》被老师们挖掘出来,成了各大高中英语必买的一本书。
难得的一个两天半假期,季沫还要去暖色系看一下生意怎么样,其实不用他看,从银行卡上越堆越多的数字也能看出暖色系和冷色系的生意好的没法说。
季末最后还是没搬出去,因为季沫这个小掌柜的给他开了后门,上午可以晚一个小时开店,既不影响生意又不影响监督小孩正常吃饭睡觉。
路上太阳正好,只是后面的某个牛皮糖有些烦人。
林惊宇三两步追上季沫,手里捧着两个冰激凌,谄媚地说:“沫沫,你想吃巧克力味的还是奶油味的?”
两个都不想吃怎么破?
眼看着刚买来的冰激凌已经融化了一点,如果自己不吃让林惊宇一个人吃两个,等他吃完这一个那一个估计只剩下蛋筒了!
浪费是可耻的。自从5岁以后季沫就再也没有对这东西感兴趣过,不像林惊宇一样,整天兜里揣着糖,时不时就来一颗。
季沫:“奶油。”
连忙把奶油味的冰激凌递给季沫,林惊宇依然狗腿:“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
季沫连白眼都懒得给他,什么叫“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巧克力的更甜腻好不好?!
再捏捏自己的肚子,上面已经浮了一圈肥肉了,这都是季末害的!再这么吃下去,有朝一日肯定会变成一座会移动的小山!
不吃早饭又要胃疼,这个身体真是麻烦。
“咔嚓”一口咬掉冰激凌的一个尖,林惊宇瞄到季沫吃冰激凌的方式似乎和自己的不同,自己“啊呜啊呜”几口就能解决,而季沫则是伸出舌头,像小奶猫一样轻轻一舔一卷,再一舔一卷。
就这么看着,仿佛那只小奶猫伸出了爪子在心底撩拨,按耐住把冰激凌扔掉啃一口季沫的想法,林惊宇扭回头时连耳根都红了。
“沫沫。”
季沫心不在焉的舔着麻烦的冰激凌,含糊地回应:“嗯?”这玩意儿太容易化了,舔完这边那边的都快淌到手上了,舔都舔不及!要说咬一口吃掉吧!季沫嫌冻牙,本来就很少吃这种又凉又甜腻的东西。
林惊宇:“你喜欢我吗?”
说完他立马就后悔了,悔的肠子都发绿发青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况下问出来?!
不过林惊宇更期待季沫的回答,反正面子都没了,里子买一赠一也无所谓了。
季沫迷惑了一下,然后瞥他一眼,说:“不讨厌。”就在这个时候,手里的冰激凌终于流下了白色的眼泪,滴在季沫手上。
怎么会是这个答案?来不及细想,看到季沫满手都是融化了的冰激凌,林惊宇一摸口袋……没纸。
“我去那边买包纸,你等我一下!”说罢拔腿就跑,就像后面有什么东西追着他似的。
季沫瞟到他的耳朵尖儿红了。
无奈地看看手里快化完的冰激凌,季沫叹了口气把它扔进一边的垃圾桶,坐在长椅上举着满是白色的手等林惊宇买来纸巾救命。
路上耽搁了一下,林惊宇被一个二逼青年堵着问路,说了半天他我不明白,还掏出一个本子让林惊宇画个简单地图。
林惊宇哗啦哗啦给他画好几根线,标好他要去的地方。
再回到和季沫分开的地方,却没见季沫的人影。难不成他先走了几步?林惊宇往四周跑了跑,大声喊:“沫沫——季沫——”
这周围是公园,还是季沫建议天暖和散步去暖色系的,可现在人都散丢了还去什么暖色系啊!
掏出手机拨季沫的电话,如果他先走也不给自己说一声那才叫气人呢!
电话那头一直没人接,林惊宇不死心地又打去一个,还是没人接。这不可能啊!沫沫的手机铃声又不是蚊子哼哼,声音大着呢!
又打了一个,终于有人接通了。
“呃 ……”
拳打脚踢的声音,季沫压抑的呻吟,还有其他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季沫出事了!
本以为一个星期过去还没有人来挑事就过去了,谁知道他们竟然选了这个时间点!
不应该松懈的!
常年累月玩游戏的经验搬出来充数,林惊宇大胆的判断季沫肯定离自己不远。哪有人打个架还坐车去郊外打?
为什么季沫不反抗?!他不是会点功夫吗?!季沫!季沫!
公园里面挺大,还有许多树在b市还是一座县城时就存在在这里,如今树干长的一个人都抱不过来,枝丫伸展出无数树荫。林惊宇无心关注这些,满脑子都是季沫挨打的场景。
要是不吃这该死的冰激凌,自己我就不会去买纸巾,不会让季沫一人落单!
公园里不乏来转悠的老年人和小孩,林惊宇撒丫子跑了一圈,绕到假山群时终于听到有不对劲的声音。
一群闹哄哄的声音不似普通游玩居民疯打的声音,几乎是下意识地认为季沫就在那个方位。
林惊宇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季沫?!!!”
“操!有人来了,快走快走!”
一阵轻微的喧闹,林惊宇赶过去时地上只剩下一个麻袋,还是个渗出点点血迹,鼓鼓囊囊的麻袋。
这地方偏僻,很少有人来,林惊宇不敢相信地伸手摸向麻袋边缘,颤抖着把袋子口打开……
季沫白皙的下巴上沾了深红的颜色,护着头的双臂一只软趴趴的,另一只沾满白色奶油的手里还紧握着手机。脸上毫无生机。
“季沫,沫沫!”
连忙把人从麻袋里剥出来,怕有骨折的地方林惊宇不敢乱动,只得拍拍他的脸,探着鼻翼还有呼吸,着才稍稍放下心来。
“沫沫!沫沫!醒醒!快迟到了!!!”
季沫艰难的抬起眼皮,略带不屑:“骗小孩呢……我没事,胳膊骨折了,别报警,去医院。”
见人醒了过来,林惊宇尖声叫唤:“胳膊骨折了还没事!”
季沫的头有些晕,强撑着把手机塞给了林惊宇,头一歪,暂时的不省人事了。
接二连三的出事,这个身体这是个灾星啊……
林惊宇手忙脚乱地拨了医院的电话,趁救护车来的空儿给冯智拨了一个,当他看到通讯录上唯一一个没有名字的“停停念念”的号码,再三踌躇,毅然决然拨了下去。
电话嘟了两下,被人接通。
“喂,小季沫,找我有什么事?你不是说要过来吗?”
是季末的声音!尽管季末当着自己面不怎么说话,林惊宇还是记住了!和季沫一模一样的性格,和季沫一模一样的习惯,和季沫一模一样的语气……
“季沫出事了,目测胳膊骨折,好像还有淤青,其他的不清楚,我已经叫了救护车。”林惊宇心里想着季沫好好的怎么不把季末的备注也改成人名呢……难不成季末对于季沫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想到这儿他翻了翻自己的号码,上面备注写的非常现实……老妈子。
季末匆匆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上通往二楼的楼梯上,拿着银行卡就出门赶去b市医院。
古璟还来不及问他去干什么就看不到人影了。
救护车磨叽了五分钟才“呜啦呜啦”开过来,俩医生把季沫抬到担架上往车里放,送他去医院。
季末的心情很复杂,他不希望季沫出一丁点的意外,哪怕是擦伤,哪怕是扭到脚,季沫的一举一动仿佛都能牵动这自己的心情,这个小孩。唉……
到医院马上就被送去拍片,做各种检查。
林惊宇一路子握住季沫的手,泪眼娑婆地跟着抢救车跑,跟在一边的小护士忍不住了:“同学,这不是穷摇小说,他也不会失忆不会出事,你再跟着我们就不客气了!你不知道你有多碍事吗!”
林惊宇停下,抹了两把泪花,目送季沫进了拍ct的地方。
不多时,季末和冯智也赶来了。
季末皱眉:“季沫他没事吧?”
林惊宇摇摇头,对季末说:“刚进去拍片,右胳膊骨折。”
正说着,里面出来了一个白大褂,三人立刻围上去,医生知道他们想要说什么?赶在他们出口前说出答案:“没什么大碍,肋骨断了一根,有些轻微脑震荡,所以才会晕倒。休息一下就能醒过来,只不过最近几个月都不能有大挪动,呆在医院里,过几天再检查一次。”
林惊宇一听就急了,现在正是春夏交接,天气忽冷忽热地,什么感冒发烧的人成群结队的往医院里塞,估计住院部连走廊上都住满了病人吧!
季末冷冷地掏出卡:“找最好的病房。”
医生带他去前面结账,季沫被护士推了出来,可能因为打过点滴脸色好了许多,头上还缠了一圈绷带,右胳膊高高吊起来,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宽容的病服。
季末找了一个单人房间,里面不仅只有一个病床,还有一套沙发,环境比其他病房好多了。当然,价格也比普通病房高了许多。
季沫从下午一直睡到晚上,醒过来时已经天黑了。
头晕晕沉沉的,喉咙干疼干疼的,手上还插着针,揉揉眼睛打量一圈周围的房间:“这是……”
沙哑的声音连他自己都不感相信这是自己发出的。记得自己是被套麻袋里承受拳打脚踢,然后手机响了……
浑身酸疼的可以,季沫连动都不想动,右胳膊一涨一涨的疼,估计是肿了,而且骨折了。
正巧季末推门进来,放下手里的袋子小心扶起季沫给他倒了一杯水,季沫乖巧地喝下,感觉好多了。
“林惊宇和冯智去外面买东西吃了,看时间差不多要回来了,你醒的正好。”季末收回水杯,摸摸绑着绷带的地方,轻柔地问:“疼吗?”
无论拘留所怎么说,不能提前见就是不能提前见。王潇晟和林惊宇都替季沫着急,可季沫还是跟个没事人一样,每天埋在卷子里复习写题复习写题,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季沫想通了,该来的它早晚都会来,躲地过初一照样躲不过十五。不过这个要找麻烦的人没来,有一个人要来了……
颜如蕴,还有跟屁虫莫空。
这俩人刚把报社转成文化公司,难道很闲吗?而且他们来的正是时候,一高一个月放一次假正巧被他们赶上了。
季沫糟心的只有一件事,颜如蕴和徵枫……他是知道冯智在这里,故意要来的。
不让两人碰面是不可能的,颜如蕴可以用一千种办法见到冯智,只要他想。
再糟心的就是那两个人抱有不纯洁的目的来b市——求!
实在是没时间啊!还有三十六天就要高考了。季沫还是对自己的成绩不放心。毕竟华夏每年这么多考生,竞争力和压力能把人压的喘不过气来,同时,一世寂寞的《备战高考》被老师们挖掘出来,成了各大高中英语必买的一本书。
难得的一个两天半假期,季沫还要去暖色系看一下生意怎么样,其实不用他看,从银行卡上越堆越多的数字也能看出暖色系和冷色系的生意好的没法说。
季末最后还是没搬出去,因为季沫这个小掌柜的给他开了后门,上午可以晚一个小时开店,既不影响生意又不影响监督小孩正常吃饭睡觉。
路上太阳正好,只是后面的某个牛皮糖有些烦人。
林惊宇三两步追上季沫,手里捧着两个冰激凌,谄媚地说:“沫沫,你想吃巧克力味的还是奶油味的?”
两个都不想吃怎么破?
眼看着刚买来的冰激凌已经融化了一点,如果自己不吃让林惊宇一个人吃两个,等他吃完这一个那一个估计只剩下蛋筒了!
浪费是可耻的。自从5岁以后季沫就再也没有对这东西感兴趣过,不像林惊宇一样,整天兜里揣着糖,时不时就来一颗。
季沫:“奶油。”
连忙把奶油味的冰激凌递给季沫,林惊宇依然狗腿:“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
季沫连白眼都懒得给他,什么叫“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巧克力的更甜腻好不好?!
再捏捏自己的肚子,上面已经浮了一圈肥肉了,这都是季末害的!再这么吃下去,有朝一日肯定会变成一座会移动的小山!
不吃早饭又要胃疼,这个身体真是麻烦。
“咔嚓”一口咬掉冰激凌的一个尖,林惊宇瞄到季沫吃冰激凌的方式似乎和自己的不同,自己“啊呜啊呜”几口就能解决,而季沫则是伸出舌头,像小奶猫一样轻轻一舔一卷,再一舔一卷。
就这么看着,仿佛那只小奶猫伸出了爪子在心底撩拨,按耐住把冰激凌扔掉啃一口季沫的想法,林惊宇扭回头时连耳根都红了。
“沫沫。”
季沫心不在焉的舔着麻烦的冰激凌,含糊地回应:“嗯?”这玩意儿太容易化了,舔完这边那边的都快淌到手上了,舔都舔不及!要说咬一口吃掉吧!季沫嫌冻牙,本来就很少吃这种又凉又甜腻的东西。
林惊宇:“你喜欢我吗?”
说完他立马就后悔了,悔的肠子都发绿发青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况下问出来?!
不过林惊宇更期待季沫的回答,反正面子都没了,里子买一赠一也无所谓了。
季沫迷惑了一下,然后瞥他一眼,说:“不讨厌。”就在这个时候,手里的冰激凌终于流下了白色的眼泪,滴在季沫手上。
怎么会是这个答案?来不及细想,看到季沫满手都是融化了的冰激凌,林惊宇一摸口袋……没纸。
“我去那边买包纸,你等我一下!”说罢拔腿就跑,就像后面有什么东西追着他似的。
季沫瞟到他的耳朵尖儿红了。
无奈地看看手里快化完的冰激凌,季沫叹了口气把它扔进一边的垃圾桶,坐在长椅上举着满是白色的手等林惊宇买来纸巾救命。
路上耽搁了一下,林惊宇被一个二逼青年堵着问路,说了半天他我不明白,还掏出一个本子让林惊宇画个简单地图。
林惊宇哗啦哗啦给他画好几根线,标好他要去的地方。
再回到和季沫分开的地方,却没见季沫的人影。难不成他先走了几步?林惊宇往四周跑了跑,大声喊:“沫沫——季沫——”
这周围是公园,还是季沫建议天暖和散步去暖色系的,可现在人都散丢了还去什么暖色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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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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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季沫不反抗?!他不是会点功夫吗?!季沫!季沫!
公园里面挺大,还有许多树在b市还是一座县城时就存在在这里,如今树干长的一个人都抱不过来,枝丫伸展出无数树荫。林惊宇无心关注这些,满脑子都是季沫挨打的场景。
要是不吃这该死的冰激凌,自己我就不会去买纸巾,不会让季沫一人落单!
公园里不乏来转悠的老年人和小孩,林惊宇撒丫子跑了一圈,绕到假山群时终于听到有不对劲的声音。
一群闹哄哄的声音不似普通游玩居民疯打的声音,几乎是下意识地认为季沫就在那个方位。
林惊宇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季沫?!!!”
“操!有人来了,快走快走!”
一阵轻微的喧闹,林惊宇赶过去时地上只剩下一个麻袋,还是个渗出点点血迹,鼓鼓囊囊的麻袋。
这地方偏僻,很少有人来,林惊宇不敢相信地伸手摸向麻袋边缘,颤抖着把袋子口打开……
季沫白皙的下巴上沾了深红的颜色,护着头的双臂一只软趴趴的,另一只沾满白色奶油的手里还紧握着手机。脸上毫无生机。
“季沫,沫沫!”
连忙把人从麻袋里剥出来,怕有骨折的地方林惊宇不敢乱动,只得拍拍他的脸,探着鼻翼还有呼吸,着才稍稍放下心来。
“沫沫!沫沫!醒醒!快迟到了!!!”
季沫艰难的抬起眼皮,略带不屑:“骗小孩呢……我没事,胳膊骨折了,别报警,去医院。”
见人醒了过来,林惊宇尖声叫唤:“胳膊骨折了还没事!”
季沫的头有些晕,强撑着把手机塞给了林惊宇,头一歪,暂时的不省人事了。
接二连三的出事,这个身体这是个灾星啊……
林惊宇手忙脚乱地拨了医院的电话,趁救护车来的空儿给冯智拨了一个,当他看到通讯录上唯一一个没有名字的“停停念念”的号码,再三踌躇,毅然决然拨了下去。
电话嘟了两下,被人接通。
“喂,小季沫,找我有什么事?你不是说要过来吗?”
是季末的声音!尽管季末当着自己面不怎么说话,林惊宇还是记住了!和季沫一模一样的性格,和季沫一模一样的习惯,和季沫一模一样的语气……
“季沫出事了,目测胳膊骨折,好像还有淤青,其他的不清楚,我已经叫了救护车。”林惊宇心里想着季沫好好的怎么不把季末的备注也改成人名呢……难不成季末对于季沫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想到这儿他翻了翻自己的号码,上面备注写的非常现实……老妈子。
季末匆匆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上通往二楼的楼梯上,拿着银行卡就出门赶去b市医院。
古璟还来不及问他去干什么就看不到人影了。
救护车磨叽了五分钟才“呜啦呜啦”开过来,俩医生把季沫抬到担架上往车里放,送他去医院。
季末的心情很复杂,他不希望季沫出一丁点的意外,哪怕是擦伤,哪怕是扭到脚,季沫的一举一动仿佛都能牵动这自己的心情,这个小孩。唉……
到医院马上就被送去拍片,做各种检查。
林惊宇一路子握住季沫的手,泪眼娑婆地跟着抢救车跑,跟在一边的小护士忍不住了:“同学,这不是穷摇小说,他也不会失忆不会出事,你再跟着我们就不客气了!你不知道你有多碍事吗!”
林惊宇停下,抹了两把泪花,目送季沫进了拍ct的地方。
不多时,季末和冯智也赶来了。
季末皱眉:“季沫他没事吧?”
林惊宇摇摇头,对季末说:“刚进去拍片,右胳膊骨折。”
正说着,里面出来了一个白大褂,三人立刻围上去,医生知道他们想要说什么?赶在他们出口前说出答案:“没什么大碍,肋骨断了一根,有些轻微脑震荡,所以才会晕倒。休息一下就能醒过来,只不过最近几个月都不能有大挪动,呆在医院里,过几天再检查一次。”
林惊宇一听就急了,现在正是春夏交接,天气忽冷忽热地,什么感冒发烧的人成群结队的往医院里塞,估计住院部连走廊上都住满了病人吧!
季末冷冷地掏出卡:“找最好的病房。”
医生带他去前面结账,季沫被护士推了出来,可能因为打过点滴脸色好了许多,头上还缠了一圈绷带,右胳膊高高吊起来,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宽容的病服。
季末找了一个单人房间,里面不仅只有一个病床,还有一套沙发,环境比其他病房好多了。当然,价格也比普通病房高了许多。
季沫从下午一直睡到晚上,醒过来时已经天黑了。
头晕晕沉沉的,喉咙干疼干疼的,手上还插着针,揉揉眼睛打量一圈周围的房间:“这是……”
沙哑的声音连他自己都不感相信这是自己发出的。记得自己是被套麻袋里承受拳打脚踢,然后手机响了……
浑身酸疼的可以,季沫连动都不想动,右胳膊一涨一涨的疼,估计是肿了,而且骨折了。
正巧季末推门进来,放下手里的袋子小心扶起季沫给他倒了一杯水,季沫乖巧地喝下,感觉好多了。
“林惊宇和冯智去外面买东西吃了,看时间差不多要回来了,你醒的正好。”季末收回水杯,摸摸绑着绷带的地方,轻柔地问:“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