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外—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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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苏哲(2)
我想她应该是和先前计划的一样,去温哥华留学,和爷爷奶奶团聚。表哥林跃庆去探望嫂子和乐清乐平兄妹,我也同去了。小兄妹俩长大了,看着他们,我愈发想念那个曾用清脆声音给他们上课的女孩子。一转眼,他们也快上大学了。我去了几家有名的大学,抱着万一的指望,查看他们的海外学生名单,还是一无所获。
加拿大那么大,她不见得一定在温哥华。她一向目标明确,我只是她生命里一个意外,虽然她许诺过会记得我,大概也不过是记得罢了。
可是我怎么能够做到忘了她?对她的想念,固然折磨着我,却也让我心里充实。我没试过对人对事这样固执,然而她这样长久占据我的心,我愿意。我甚至害怕我会忘了她,有时会象履行一项仪式一样,一点点回忆我们相处的时光。hp</em>:
(三)
“你怎么又不声不响跑回来了?”
表哥林跃庆一边点菜,一边问我。
“没什么事,回来待两天而已。”
“你倒比我还喜欢这个地方,如果不是生意,我宁可待在深圳那边。”
我笑笑,并不什么。表哥叹口气:“阿哲,不管过去在这城市发生了什么事,你也该放下了。”
“如果什么事都能放下,生活倒怪没意思了。”我并不想多,只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啤酒。
“姨妈让我劝劝你,以前她只发愁你玩心太重,定不下心来好好做事。现在好,你矫枉过正,完全不玩了,难道从此不交女朋友以后也不结婚吗?”
“我又不是没试过,至少眼下没这打算,以后再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姨妈,着着就拉扯上我,怪我离婚了不算,几年还不结婚,完全不给你带个好头。”
“是啊,你为什么不再结婚?可别跟我还惦着咏芝姐,上次我们去加拿大,已经看到有人在追咏芝姐了,你那脸色可真精彩。”
“我希望咏芝幸福,毕竟是我孩子的妈妈,一个人在异国也不容易。惦记也不上,已经各走各路了。不过到了我这个年龄,再想找到激情和结婚的冲动很难了。婚可能我还是会结吧,准备找个顺眼又会生活的女人,搭伴过日子。哎,那边女孩子你认识吗?不停在看你。”
我顺他视线看过去,摇摇头:“不认识,别理她。”
出了餐馆,我谢绝了表哥:“不,我回我那去就行。”
“你那边方便吗?应该很久没住人吧。”
“我让物业定期打扫了。”
表哥欲言又止,开车送我回了家。
我上楼拿出钥匙开门,打开灯,怅然看着眼前的屋子。屋里十分整洁,物业按我的要求,每周三次派钟点工过来打扫,所有的家具陈设保持着原样,甚至浴室那一套用了一小半的倩碧护肤品也按她的习惯仍然摆在架子上。我告诉物业,万一有女孩子过来开门,一定记得马上打电话给我。可是跟我预计的一样,我并没等来这样的电话。
她什么也没拿走。玄关处放着她的米色绒质室内拖鞋;床头搭着她的黄绿色碎花睡衣,我曾笑过这保守的样式如同修女服装;衣柜里还挂着一件白色衬衫,她的大多数衣服都是这种简单的式样;抽屉里放着一件浅粉色胸罩,我清楚记得那内衣是我给她买回来的,她看到后惊叫一声满面通红,那好象是她难得的动容时刻,让我为之怦然心动。她那满是红晕的面孔此时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以至有一瞬间我以为她还在这间屋子里。
然而定一下神,我只看到茶几上放着印了卡通兔子图案的马克杯,那是她习惯用来喝水的杯子,旁边放着一本书。我走过去,坐到她通常坐着看书的那个位置,再一次拿起这本书,注视着书名:走出非洲。这本书后面盖着师大旁边一间书店的图章,夹着一个印了梅花的书签,已经翻得略旧了,没有任何文字记号在里面。
我的手指摩挲着封面,也许在某个周末,她也曾以同样的方式摩挲着这本书。
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伊敏看,每次看到她,她都拿着教科书或者英文。也许独自待在这个寂寞的屋子,毕竟让她觉得需要一点文学的慰籍;又或者这本没什么情节的书隐秘地打动了她。
我去了那家书店,买了同样一本书,让店员盖上同样的图章,放在深圳自己住的地方,并且已经看了不止一次,虽然这个故事和文字对我来并没有多大意义。
我翻到她夹了书签的那一页,这一章的标题是:双翼,相对来是这本更近似于散文的中男女主人公同时出现时间最多的章节。
我反复看过这一章,那些漫游在草原上追逐猎物的日子,那些驾着飞机翱翔于蓝天尽情享受自由的时光,也许这些吸引了那个过于安静的女孩子吧,我只能这样想。
我从读高中开始,除了住校,就独居这里,然而现在,我却真切感受到,在这个房子里留下更多印迹的,似乎是那个女孩子。
她第一次来这里时,那样战栗在我的怀抱里,生涩却勇敢地承受着我的激情;她蜷缩在沙发上看书,安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唯一的一次失态大哭也是这里,就算那样,她也只字不提真正让她不开心的事情;她敏锐得让我吃惊,猜到我即将离去,却没半点抱怨;她将头死死抵住我,失控地抱紧我,只为我突然记起了她的生日
这样的回忆在这个屋子里蔓延流淌,我默默坐着,任自己沉浸其间。
如果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她,那么至少这个屋子里,她仍然是无处不在的——“被遗忘的时光”
番外三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苏哲(2)
我想她应该是和先前计划的一样,去温哥华留学,和爷爷奶奶团聚。表哥林跃庆去探望嫂子和乐清乐平兄妹,我也同去了。小兄妹俩长大了,看着他们,我愈发想念那个曾用清脆声音给他们上课的女孩子。一转眼,他们也快上大学了。我去了几家有名的大学,抱着万一的指望,查看他们的海外学生名单,还是一无所获。
加拿大那么大,她不见得一定在温哥华。她一向目标明确,我只是她生命里一个意外,虽然她许诺过会记得我,大概也不过是记得罢了。
可是我怎么能够做到忘了她?对她的想念,固然折磨着我,却也让我心里充实。我没试过对人对事这样固执,然而她这样长久占据我的心,我愿意。我甚至害怕我会忘了她,有时会象履行一项仪式一样,一点点回忆我们相处的时光。hp</em>:
(三)
“你怎么又不声不响跑回来了?”
表哥林跃庆一边点菜,一边问我。
“没什么事,回来待两天而已。”
“你倒比我还喜欢这个地方,如果不是生意,我宁可待在深圳那边。”
我笑笑,并不什么。表哥叹口气:“阿哲,不管过去在这城市发生了什么事,你也该放下了。”
“如果什么事都能放下,生活倒怪没意思了。”我并不想多,只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啤酒。
“姨妈让我劝劝你,以前她只发愁你玩心太重,定不下心来好好做事。现在好,你矫枉过正,完全不玩了,难道从此不交女朋友以后也不结婚吗?”
“我又不是没试过,至少眼下没这打算,以后再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姨妈,着着就拉扯上我,怪我离婚了不算,几年还不结婚,完全不给你带个好头。”
“是啊,你为什么不再结婚?可别跟我还惦着咏芝姐,上次我们去加拿大,已经看到有人在追咏芝姐了,你那脸色可真精彩。”
“我希望咏芝幸福,毕竟是我孩子的妈妈,一个人在异国也不容易。惦记也不上,已经各走各路了。不过到了我这个年龄,再想找到激情和结婚的冲动很难了。婚可能我还是会结吧,准备找个顺眼又会生活的女人,搭伴过日子。哎,那边女孩子你认识吗?不停在看你。”
我顺他视线看过去,摇摇头:“不认识,别理她。”
出了餐馆,我谢绝了表哥:“不,我回我那去就行。”
“你那边方便吗?应该很久没住人吧。”
“我让物业定期打扫了。”
表哥欲言又止,开车送我回了家。
我上楼拿出钥匙开门,打开灯,怅然看着眼前的屋子。屋里十分整洁,物业按我的要求,每周三次派钟点工过来打扫,所有的家具陈设保持着原样,甚至浴室那一套用了一小半的倩碧护肤品也按她的习惯仍然摆在架子上。我告诉物业,万一有女孩子过来开门,一定记得马上打电话给我。可是跟我预计的一样,我并没等来这样的电话。
她什么也没拿走。玄关处放着她的米色绒质室内拖鞋;床头搭着她的黄绿色碎花睡衣,我曾笑过这保守的样式如同修女服装;衣柜里还挂着一件白色衬衫,她的大多数衣服都是这种简单的式样;抽屉里放着一件浅粉色胸罩,我清楚记得那内衣是我给她买回来的,她看到后惊叫一声满面通红,那好象是她难得的动容时刻,让我为之怦然心动。她那满是红晕的面孔此时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以至有一瞬间我以为她还在这间屋子里。
然而定一下神,我只看到茶几上放着印了卡通兔子图案的马克杯,那是她习惯用来喝水的杯子,旁边放着一本书。我走过去,坐到她通常坐着看书的那个位置,再一次拿起这本书,注视着书名:走出非洲。这本书后面盖着师大旁边一间书店的图章,夹着一个印了梅花的书签,已经翻得略旧了,没有任何文字记号在里面。
我的手指摩挲着封面,也许在某个周末,她也曾以同样的方式摩挲着这本书。
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伊敏看,每次看到她,她都拿着教科书或者英文。也许独自待在这个寂寞的屋子,毕竟让她觉得需要一点文学的慰籍;又或者这本没什么情节的书隐秘地打动了她。
我去了那家书店,买了同样一本书,让店员盖上同样的图章,放在深圳自己住的地方,并且已经看了不止一次,虽然这个故事和文字对我来并没有多大意义。
我翻到她夹了书签的那一页,这一章的标题是:双翼,相对来是这本更近似于散文的中男女主人公同时出现时间最多的章节。
我反复看过这一章,那些漫游在草原上追逐猎物的日子,那些驾着飞机翱翔于蓝天尽情享受自由的时光,也许这些吸引了那个过于安静的女孩子吧,我只能这样想。
我从读高中开始,除了住校,就独居这里,然而现在,我却真切感受到,在这个房子里留下更多印迹的,似乎是那个女孩子。
她第一次来这里时,那样战栗在我的怀抱里,生涩却勇敢地承受着我的激情;她蜷缩在沙发上看书,安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唯一的一次失态大哭也是这里,就算那样,她也只字不提真正让她不开心的事情;她敏锐得让我吃惊,猜到我即将离去,却没半点抱怨;她将头死死抵住我,失控地抱紧我,只为我突然记起了她的生日
这样的回忆在这个屋子里蔓延流淌,我默默坐着,任自己沉浸其间。
如果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她,那么至少这个屋子里,她仍然是无处不在的——“被遗忘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