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朱玲

作者:我住长江头H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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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姜爱菊骑着胡成林的自行车去医院,姜沫沫和姜杨都坐着秦天的自行车走。

    姜杨坐在前面,前面横栏上,被秦天绑了一个小小的木板,姜沫沫还放了点棉花用布包裹,小家伙坐上去也不会硌屁股。

    八月底的天气,早上已经有些凉了,姜沫沫穿了件藏蓝色的粗布衬衣,宽宽大大的样子,黑色的裤子则是收腿的,比起后世的裤子没那么紧,毕竟这时候的人都保守。

    鞋子的话是一双拉带的宽口布鞋,梳了两个小辫子,蜜色光滑的肌肤在晨光下发亮发光,看起来极有朝气。

    姜杨则欢快的在前面呜呜哇哇的喊叫,激动坏了。

    三人直接去了县委的食堂,进去之后,姜沫沫看了下曲红梅还没来,干脆就和秦天一起打了饭菜吃了起来。

    县委食堂用餐的大概有百十号人,大厅有个五十多平米,一排排的长条桌子。

    食堂窗口一共四个,第一个是收钱发票的,接下来则是素菜荤菜和主食。

    早饭就是大肉包子,素菜包子,大米红豆稀饭,玉米面发糕,咸菜。

    秦天这饭量自是不必说的,姜沫沫如今一顿早饭拳头大的包子能吃十个,姜杨别看才三岁,两个包子不在话下。

    于是他们这一桌最受关注了,一张桌子上直接摆了四个大盘子,每个盘子十个大包子,这就是四十个,咸菜和稀饭也没少,就这样还不够,姜沫沫又从包里拿出来早上乘着洗脸煮好的五个鸡蛋,她和姜杨吃一个,秦天一顿就三个。

    他们来的早,正吃着,陆陆续续就有人进来打饭买包子的,有些买了就带走回家吃,有些则直接在食堂大厅里吃。

    还别说,这县委食堂的包子真是实在,肉包子里,肉丁特别多,剩下的就是小青菜和大葱,素包子则是茄子辣椒的,味道调配的刚刚好,特别的合口味。

    就是稀饭太稀了点,不过价格也不会,一大碗稀饭也才三分钱,还不要粮票。

    正吃着饭呢,就听到一阵脚步声,姜沫沫还以为是找座位吃饭的,就没去看,结果那脚步声就停在了他们桌子跟前。

    姜沫沫正在给姜杨喂鸡蛋,感应到有目光看向自己就抬起了头。

    站在他们桌子前面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这女人各子高挑,里面穿着鹅黄色的衬衣,外面则是天蓝色的羊绒外搭毛衫。

    皮肤白净,单眼皮,脸蛋上中间有一颗痣,此时女人的表情透着疑惑,和她没发觉的高傲。

    姜沫沫有些莫名其妙,看向了秦天,秦天正在吃包子,早就感应到了,也以为是有人路过,见姜沫沫看过来就抬起头来。

    看到来人,秦天不由自主的皱眉。

    那女人见秦天皱眉,脸上也带着烦躁:“秦天,你说你有对象了,我不相信,然后你就随便带一个人过来,你有意思吗你?”

    这女人说话似乎是压低了声线,听着就像是在撒娇。

    姜沫沫皱眉,秦天看着姜沫沫认真道:“我不认识她。”

    姜沫沫一脸不相信,那女人却炸毛了:“秦天,我和你介绍过了,我是你们局长爱人的外甥女,我叫朱玲,我们都见了三次面了,怎么叫你不认识我?”

    秦天淡漠的道:“不记得了,你找我有事?”

    朱玲差点气炸了,鼻孔长大不停的在出气,姜沫沫见状也没在说话,而是给秦天夹了个包子,然后开始给姜杨喂稀饭。

    那叫朱玲直接傻眼了,这两人竟然当她不存在了,旁若无人的开始吃包子了,朱玲猛地在地上跺了下脚,一双辫子扭头小跑的就离开了。

    姜沫沫瞟了眼对着秦天道:“这谁啊?”

    秦天瞟了眼那女人出了食堂门,这才身子朝前了点,脸上带着无辜道:“我们局长爱人的侄女,之前我送野味的时候在他家见到过,过了十来天在去张峰那边,见她被几个盲流子骚扰,就过去解了围,在之后,她在局门口等我,和我说,想请我去看电影感谢我,我当时就给她说,我有对象了,快要结婚的那种,她说她不信,还莫名其妙的跑了,然后就是今天。”

    姜沫沫哼了一声,无理取闹道:“你记得可真清楚啊!”

    秦天点头道:“我记性特别好。”

    姜沫沫.....真是没办法和直男交流,然后直接问道:“那你怎么看这个朱玲?”

    秦天莫名其妙:“怎么看?我又不认识她。”

    姜沫沫....好吧,好一句不认识,看来是对方看上秦天,觉得秦天拒绝自己说是有对象,是故意说的。

    然后看到自己和秦天一起吃饭,就以为秦天是故意找了个人假装是他对象呢。

    一时间姜沫沫脑袋上一圈圈的有些晕,这女孩子脑补有些过了。

    刚吃了早饭,就见曲红梅脸色不太好的来了,看到姜沫沫在哪里吃饭,就过来了。

    看到她带着姜杨皱眉道:“你怎么把这孩子带来了?”

    姜沫沫面色平静的道:“家里每人照顾这个小的,我就带着来县里,以后就在县委托儿所上学,我每天上下班接送他,并不影响工作。”

    曲红梅脸色难看,她还是想哄着姜沫沫住到家里去,平时帮着洗碗打饭啥的,结果呢,这丫头的对象在县里买了房子,人家直接住过去。

    不仅如此还把个拖油瓶带在身边,这以后自己找理由让她来家帮忙都困难。

    一时间曲红梅就有些后悔,娘家有个乡下亲戚,虽然比起二叔家的姜沫沫差得远,学历也不高,可胜在县里没依靠,过来县里不就得靠着自己了。

    还可以住在家里,帮着自己洗洗刷刷的,平时下班还能把饭菜带回来,工资的话,她还可以少给一点。

    只是之前说是让替班的时候,二伯提前就说了,姜沫沫有个会计工作,别看一个月就三块钱,可正常工作下,每天可是十个公分的。

    一旦答应他们替班,这工作就会辞掉的,所以她现在要是反悔了,二伯这边就不好交代,男人哪里就更难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