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山洞中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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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秋的身体动弹不得,唯有置于胸前的双手将被子越攥越紧。
她鼓起勇气,尽量提高声音说道:“不相干就不相干,原本,我们的账也算清楚了,也没什么相干的了。”
过了一会,她听见他轻轻放下碗的声音。
秦秋一动不动地躺了许久,房间里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了。
她翻过身来,眯着眼睛,用余光偷偷的瞄了瞄房间。
发现,人已经走了。
酒意已经散去,可秦秋却睡不着了。
黑暗中,似乎能听见微乎其微的叹息声。
后来路上的两日,两个人一人站在九天的这头,一人站在那头。
仿佛中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星河。
这无聊的,连九天都开始打起了瞌睡。
俞裴见状,弹出一丝灵力,“啪嗒”一声,打在了九天的身上。
九天痛的一个激灵,彻底没瞌睡了。
秦秋将一切看在眼里,不禁在心里暗暗骂道:居然连自己的剑都欺负!
到达昆仑山之后,两人直奔山洞。
走在那条通往山洞的阴暗的通道里的时候,秦秋的心砰砰砰跳的厉害。
她并不知道,山洞里有什么,可心,就是控制不住的狂跳,这种感觉不太好。
她想对俞裴说一说这种感觉,可抬头瞧他的神色,并无半点异常。
于是,还是决定作罢,心想,自己到底还是太嫩了。
她从怀中掏出天女木兰递给俞裴,俞裴用灵力将它化成汁水,然后滴在机关的门上。
伴随着轰隆隆的响声,石门缓缓打开。
秦秋和俞裴对视了一眼,慢慢走了进去。
里面是一个不小的山洞,居然还摆放着案几,凳子,床等简单的生活用具。
很明显,曾经有人生活在这里。
“俞裴,你看那些花草!”秦秋惊讶地喊道。
“昆仑山已经荒废了一百多年了。”
“这洞中的花草一百多年不见天日,不受雨露,竟生长的如此茂盛。”
俞裴盯着那些花草缓缓说道:“并不奇怪,洞中被充沛的灵力环绕着,就是这些灵力滋润了花草。”
“灵力?我怎么感受不到?”
“这些灵力纯净温和,毫无杀伤力,你修为尚低,自然感受不到。”
“我因体内的回春珠,才能感受的到。”
“哦,怪不得。虽然我感受不到,但是方才一进来,我就觉得,这洞中不一般。”
“哦?”
“我本以为,被封存了这么久的山洞,一进来,肯定是灰尘满天飞,憋闷难受的很。”
“可刚才我们一进来,我只觉得神清气爽,似乎有什么东西沁人心脾。”
“原来,是灵力。”
秦秋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一朵娇艳欲滴的花儿:“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有本事,能留下如此充沛的灵力。”
“应该不是人,人类并没有如此能力。”
秦秋点了点头:“也是。人类再怎么修炼,也不可能拥有让草木百年不腐的灵力。”
“过来。”俞裴突然喊道。
秦秋走近一看,原来,案几上有一本书,确切的说,也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叠纸。
只是用一个分了叉的树枝夹着,看起来像一本书。
俞裴拿起书翻了几页说道:“是草木文。”
“看来,要回去研究一番,方能得知其中的意思。”
“我看看。”秦秋拿过书。
“终于有东西是你不会,而我会的了!”秦秋高兴地说道。
“你认识草木文?”
“原来这叫草木文!我不知道这是草木文,但我认识!”
“小时候,我在逍遥山发现了几本也是草木文的书籍。”
“那时候反正也是无聊,觉得这样的字很是有趣,所以,就拿来研究了一番。”
“你自己一个人研究明白的?”
“是啊。有一本草木文典籍,可供查阅生字的,只要对照着那本典籍研究,就不难。”
“不过后来,我许久不翻那些书了,那本典籍,不知怎么就丢了。”
“草木文的书籍,存世的很少,你们逍遥山,就有好几本?”
“恩。怎么,羡慕嫉妒恨?”秦秋白了俞裴一眼。
俞裴没理她,继续问:“这上面,写的什么?”
秦秋皱着眉,缓缓坐在凳子上:“原来生活在这个山洞的人,叫花素。”
“花素?她是谁?”
“就是写这本书的人,别急,我慢慢读给你听。”
俞裴大手一挥,案几上的那盏油灯就亮了起来:“好。”
秦秋将书平摊在案几上,缓缓读来:
我是精灵花素,昆仑山就是我的家,我的家,就是昆仑山。
昆仑山,是灵气最为充裕之地,草木繁茂,禽兽群聚,山高水长。
昆仑山脚下方圆百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且年年均是风调雨顺,周围的百姓男耕女织,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的岁月,我和兽焉集聚万物灵气而化生,降临到这片美丽的土地上。
我负责掌管昆仑山的花草树木,而精灵兽焉则负责掌管鸟兽鱼虫。
我和兽焉悉心打理呵护着昆仑山,令之成为草木生之、禽兽居之的宝地。
灵气更胜从前,而昆仑山就是它们的母亲。
就这样四季更替有时,万物绵延有序的过了大约一千年。
对于我来说,这一千年,很平静,却也有些无聊。
可有一天,这无聊的生活中却有了丝丝的乐趣。
一位名叫谭止蓝的修仙人士,偶然间发现了昆仑山。
他感觉到了昆仑山充沛的灵气,觉得实在是个修仙的好地方,于是便带着十几人上山了。
我和兽焉都认为,万物都应顺其自然,方能有序,所以未曾阻止。
所以,谭止蓝,在昆仑山开宗立派,创立了谭家。
只是我,每天无事之时,都隐于树木间。
悄悄地看着这位一袭红衣、剑眉星目、英姿飒爽,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唯我独尊的霸气的男子。
瞧瞧他在做什么。
由一开始无事的时候看看,到后来每天必须要看够一两个时辰。
再到后来,什么都不想做,只想看着他。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热烈,花草树木再也无法掩盖,也许是情到浓处,苍天也不愿辜负。
终于有一天,谭止蓝还是发现了我。
秦秋的身体动弹不得,唯有置于胸前的双手将被子越攥越紧。
她鼓起勇气,尽量提高声音说道:“不相干就不相干,原本,我们的账也算清楚了,也没什么相干的了。”
过了一会,她听见他轻轻放下碗的声音。
秦秋一动不动地躺了许久,房间里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了。
她翻过身来,眯着眼睛,用余光偷偷的瞄了瞄房间。
发现,人已经走了。
酒意已经散去,可秦秋却睡不着了。
黑暗中,似乎能听见微乎其微的叹息声。
后来路上的两日,两个人一人站在九天的这头,一人站在那头。
仿佛中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星河。
这无聊的,连九天都开始打起了瞌睡。
俞裴见状,弹出一丝灵力,“啪嗒”一声,打在了九天的身上。
九天痛的一个激灵,彻底没瞌睡了。
秦秋将一切看在眼里,不禁在心里暗暗骂道:居然连自己的剑都欺负!
到达昆仑山之后,两人直奔山洞。
走在那条通往山洞的阴暗的通道里的时候,秦秋的心砰砰砰跳的厉害。
她并不知道,山洞里有什么,可心,就是控制不住的狂跳,这种感觉不太好。
她想对俞裴说一说这种感觉,可抬头瞧他的神色,并无半点异常。
于是,还是决定作罢,心想,自己到底还是太嫩了。
她从怀中掏出天女木兰递给俞裴,俞裴用灵力将它化成汁水,然后滴在机关的门上。
伴随着轰隆隆的响声,石门缓缓打开。
秦秋和俞裴对视了一眼,慢慢走了进去。
里面是一个不小的山洞,居然还摆放着案几,凳子,床等简单的生活用具。
很明显,曾经有人生活在这里。
“俞裴,你看那些花草!”秦秋惊讶地喊道。
“昆仑山已经荒废了一百多年了。”
“这洞中的花草一百多年不见天日,不受雨露,竟生长的如此茂盛。”
俞裴盯着那些花草缓缓说道:“并不奇怪,洞中被充沛的灵力环绕着,就是这些灵力滋润了花草。”
“灵力?我怎么感受不到?”
“这些灵力纯净温和,毫无杀伤力,你修为尚低,自然感受不到。”
“我因体内的回春珠,才能感受的到。”
“哦,怪不得。虽然我感受不到,但是方才一进来,我就觉得,这洞中不一般。”
“哦?”
“我本以为,被封存了这么久的山洞,一进来,肯定是灰尘满天飞,憋闷难受的很。”
“可刚才我们一进来,我只觉得神清气爽,似乎有什么东西沁人心脾。”
“原来,是灵力。”
秦秋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一朵娇艳欲滴的花儿:“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有本事,能留下如此充沛的灵力。”
“应该不是人,人类并没有如此能力。”
秦秋点了点头:“也是。人类再怎么修炼,也不可能拥有让草木百年不腐的灵力。”
“过来。”俞裴突然喊道。
秦秋走近一看,原来,案几上有一本书,确切的说,也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叠纸。
只是用一个分了叉的树枝夹着,看起来像一本书。
俞裴拿起书翻了几页说道:“是草木文。”
“看来,要回去研究一番,方能得知其中的意思。”
“我看看。”秦秋拿过书。
“终于有东西是你不会,而我会的了!”秦秋高兴地说道。
“你认识草木文?”
“原来这叫草木文!我不知道这是草木文,但我认识!”
“小时候,我在逍遥山发现了几本也是草木文的书籍。”
“那时候反正也是无聊,觉得这样的字很是有趣,所以,就拿来研究了一番。”
“你自己一个人研究明白的?”
“是啊。有一本草木文典籍,可供查阅生字的,只要对照着那本典籍研究,就不难。”
“不过后来,我许久不翻那些书了,那本典籍,不知怎么就丢了。”
“草木文的书籍,存世的很少,你们逍遥山,就有好几本?”
“恩。怎么,羡慕嫉妒恨?”秦秋白了俞裴一眼。
俞裴没理她,继续问:“这上面,写的什么?”
秦秋皱着眉,缓缓坐在凳子上:“原来生活在这个山洞的人,叫花素。”
“花素?她是谁?”
“就是写这本书的人,别急,我慢慢读给你听。”
俞裴大手一挥,案几上的那盏油灯就亮了起来:“好。”
秦秋将书平摊在案几上,缓缓读来:
我是精灵花素,昆仑山就是我的家,我的家,就是昆仑山。
昆仑山,是灵气最为充裕之地,草木繁茂,禽兽群聚,山高水长。
昆仑山脚下方圆百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且年年均是风调雨顺,周围的百姓男耕女织,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的岁月,我和兽焉集聚万物灵气而化生,降临到这片美丽的土地上。
我负责掌管昆仑山的花草树木,而精灵兽焉则负责掌管鸟兽鱼虫。
我和兽焉悉心打理呵护着昆仑山,令之成为草木生之、禽兽居之的宝地。
灵气更胜从前,而昆仑山就是它们的母亲。
就这样四季更替有时,万物绵延有序的过了大约一千年。
对于我来说,这一千年,很平静,却也有些无聊。
可有一天,这无聊的生活中却有了丝丝的乐趣。
一位名叫谭止蓝的修仙人士,偶然间发现了昆仑山。
他感觉到了昆仑山充沛的灵气,觉得实在是个修仙的好地方,于是便带着十几人上山了。
我和兽焉都认为,万物都应顺其自然,方能有序,所以未曾阻止。
所以,谭止蓝,在昆仑山开宗立派,创立了谭家。
只是我,每天无事之时,都隐于树木间。
悄悄地看着这位一袭红衣、剑眉星目、英姿飒爽,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唯我独尊的霸气的男子。
瞧瞧他在做什么。
由一开始无事的时候看看,到后来每天必须要看够一两个时辰。
再到后来,什么都不想做,只想看着他。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热烈,花草树木再也无法掩盖,也许是情到浓处,苍天也不愿辜负。
终于有一天,谭止蓝还是发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