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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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晓曼将蜂蜜罐头放进篮子,转身就往林子深处跑。

    同时借着遮掩,将篮子里的东西放进了空间。

    “她往那跑了,快追。”隐约有一声熟悉的男性声音传来,但孟晓曼害怕被抓,来不及细想,只顾闷头往前跑。

    听到后头传来像是女性发出的气喘吁吁的声音,孟晓曼觉得奇怪,忍不住回了下头。这才发现后面跟着的人竟然是沈玉茹!

    而在她身后不远处,还跟着两个穿制服的男人,显然是追她的。

    电光火石之间,孟晓曼想到书中有一个小情节,女主沈玉茹去黑市做生意,女二沈娇娇发现后,让一个狗腿去举报她,幸亏女主有空间可以藏身,逃过一劫。

    果然,转了个弯的功夫,沈玉茹就不见了,但那两个制服男因为惯性,还穷追不舍。不过,从追女主,变成了追她。

    该死不死的,两人今天的穿着、装扮都很相似。

    孟晓曼忍不住吐了一个字的脏话(一种没有早的草)。

    她莫名成为挡刀的了。

    难道这就是对她这个炮灰的诅咒?

    不是给女二挡枪,就是给女主挡刀!

    孟晓曼也想藏,但是她的空间不能进人!

    淦,想死。

    不知道这俩制服男是不是追人追多了练出来了,跑的贼快。

    照着这速度,没一会铁定她被追上。

    孟晓曼边跑边瞅,拐弯时看到左前方有个茂密的灌木丛,眼睛一亮,立刻猫了进去,快速地将头巾扯掉,换了上身的衣服,往篮子里装了些空间里存着的野果子,还随手找了个木棍子,扒拉着地上的枯草,假装在找野菜。

    制服男没想到拐个弯的功夫就把人给追丢了。

    刚开始还怀疑是孟晓曼,但衣服和年龄又对不上,甚至还谨慎地检查了她的篮子,发现里面只有一些野果子,才罢休。

    “那女同志,你有没有见到一个老太太往这儿跑啊,穿着黑上衣,还戴着灰蓝头巾。”

    “有一点印象,好像往那边去了。”孟晓曼随手指了个方向。

    “哦哦,好的,谢谢同志。”

    两人道谢后,往孟晓曼指的方向追,一边跑,一边还隐约说着:

    “别看这老太太年龄大,腿脚还挺利索,咱两个大男人都没追上。”

    “举报的说,这老太太是惯犯,跑的能不快吗。”

    ·······

    孟晓曼躲过一劫,随时成为剧情炮灰的危险再度袭来,让她心里更加警惕起来。

    她已经远离知青点了,也尽可能的不和原女主和女二有交集,没想到还会阴差阳错的掺和进这种事情里来。

    只能说,作者的剧情设定太强大了。

    躲还是要躲的,不躲死得更快,但同时也要捡起她上一世的老本行——逃命。

    从这次遭遇看,一味地躲剧情不是万全之策,努力磨炼自己的能力也很重要,比如,体力、耐力、力量、速度等等。

    再遇到今天这样的事,她跑死这些追她的人!跑不过,也要打翻他们!

    没想到重活一世,到头来还要练这些,孟晓曼有点无力吐槽。

    幸好萧向东当过兵,可以让他好好教教自己。

    另外,黑市也要少来了,这里的黑市规模太小,米面多了,也消耗不了,孟晓曼不想为了几块钱把自己给折进去,等以后有机会去大地方的黑市找找商机吧。

    回到家,时候已经不早了,把东西放下,孟晓曼就赶紧忙活起来。

    红烧肉切成四方厚块,冷水下锅,水开后煮五分钟捞出备用。热锅凉油,放入少许八角香叶煸香,加入白糖,炒出糖色。随后倒入肉块翻炒,均匀上色。最后,再倒点酱油进去,加开水没过肉块,小火焖煮即可。

    炖红烧肉的时候,孟晓曼去屋后的山脚下,挖了两把野葱,还摘了一把紫苏叶。虽然紫苏叶有点老了,但还能吃。孟晓曼打算做个紫苏炒螺丝,加点野葱去腥调味。

    野葱也有人叫野蒜,地表的茎叶像葱,地下的头像蒜。

    提味增香去腥,和肉类是绝配,炒腊肉,包饺子,炒鸡蛋,甚至凉拌都可以。

    螺蛳,萧向东已经提前剪好屁股、清洗好了,等红烧肉炖好,直接下锅炒就行。

    这时候,只有一个锅的不便,就凸显出来了。

    菜只能一个一个的做,饭也得等菜做好了才能焖。

    好在四个菜只有红烧肉用的时间长点,等红烧肉做好,孟晓曼接着炒了个紫苏螺丝,便开始焖大米饭。

    青椒鸡蛋和酸辣土豆丝很好炒,等米饭焖好再做也不迟。

    萧向东本想等东西弄到再跟孟晓曼说的,见她烦恼,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之前托孙大哥卖的野兔野鸡的钱,我没要,让他帮忙买工业券了,等工业券弄到,咱们就可以再买个铁锅了。”

    工业券不好弄,孙大哥在黑市人脉多一些,也得花时间碰运气。

    “好,对了,下次上山,我和你一起去,咱们多布置点陷阱”孟晓曼觉得自己的捕猎理论,学得差不多了,该到了实践的时候。

    米饭焖好的时候,张栋梁、萧铁柱和赵二磊三个人结伴进了门。

    “好香啊,今天做的什么好吃的?”

    三人闻着味就往灶房钻。

    灶房太小,挤不下这么多人,萧向东赶紧发话:“你们先去洗手,然后过来端菜。”

    今天的米饭焖得极好,是孟晓曼最爱吃的锅巴饭。

    害怕饭不够吃,孟晓曼加了五碗米,光锅巴就铲下来一小盆。

    将米饭盛到盆里,孟晓曼对洗好手的三人说:“米饭和两个肉菜都好了,你先去堂屋陪他们吃吧,还有两个菜,很快就好。”

    把客人撂那,两人都在灶房,怪没礼貌的。

    萧向东往灶膛里添着柴说:“没事儿,他们又不是外人,等做好了,咱们一块吃。”。

    “就是,嫂子,不用见外。”张栋梁说,他是四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性子却是最活泼的。看到灶台上的米饭,双手搓着,兴奋地说:“哇,今天还做了白米饭啊,过年了,过年了。”

    孟晓曼顺手将刚盛好的锅巴递给他:“你们先吃点锅巴垫垫肚子,我这儿马上就好了。”。

    “不急不急,嫂子你慢慢做,我就爱吃着米锅巴。”张栋梁端着锅巴,刚出灶房门,便迫不及待地捏起一片咬下去。

    焦香酥脆,越嚼越香,好吃。

    萧铁柱没有张栋梁活络,正在院子里站着,看到他端着一盆东西出来,吃得喷香,立刻骂道,“你小子,竟然偷吃!”,随后立刻凑上去,拿了一块吃起来。

    赵二磊嘴里说着两人没出息,手里却挑了一块最大的,成功换来另外两人的四只白眼。

    青椒、土豆丝都是事先切好的,孟晓曼在锅里稍微打个滚,断生炒熟,加点调料,就出锅了。

    不得不说,萧向东虽然厨艺不咋地,但刀工很好,土豆丝切得又细又均匀,跟饭店里卖的似的。

    四个菜端上桌,众人落座。

    家里没有酒,更没什么饮料,孟晓曼打算用刚买的野蜂蜜给每人泡一杯蜂蜜水。刚提起暖瓶,打算倒水,就被萧向东接了过来,“我来。”。

    萧向东先倒了一杯,放到孟晓曼面前,才开始倒其他的。

    按照待客的礼节,应该先给客人倒的,孟晓曼见萧向东最先给她,不由嗔了他一眼。

    萧向东假装没看到她的颜色,温和道:“你累了半天,先喝杯水润润口。”

    “就是,就是,嫂子你先喝,我们不渴。”张栋梁说完,揶揄地看了萧向东一眼。

    原来东子哥这个硬汉,结过婚也会变成老婆奴啊。

    孟晓曼看见了张栋梁的揶揄,脸有些泛红,不好意思的说:“家里条件有限,招待不周,还请见谅啊。”。

    张栋梁接过萧向东递来的水杯,笑道:“哪有哪有,嫂子你太客气了,今天这顿比家里过年吃得都好了,你看铁柱那嘴高兴的都快咧到耳朵根子了。”。

    萧铁柱人老实,被他一打趣,黑脸泛红,“你说你的,别瞎扯俺,俺嘴可没这么大,再扯也扯不到耳根子。”。

    赵二磊见桌子上四个菜,虽然菜式简单,但看着色香俱全,不比小妹做的差,也实心地夸了一句,“弟妹手艺看着确实不错,辛苦弟妹了。”。

    赵二磊和萧向东同一年出生,月份大几个月,两人平时都叫对方名字,但是对孟晓曼,赵二磊是要叫弟妹的。

    倒完水,萧向东正色道:“今天这顿饭,是我和晓曼的心意,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的帮忙,家里没酒,我们夫妻俩以水代酒,敬你们一杯。”。

    三人也举起杯子,道:

    “都是兄弟,客气啥。”

    “就是,这话就见外了。”

    “搭把手的事而已,瞧你客气的。”

    ······

    四盆菜,一锅米饭,被几人吃得干干净净,就连红烧肉的汁都没剩下了。

    饭后,萧铁柱抱着吃撑的肚子,嘴中仍意犹未尽的说:“嫂子,你做的饭也太好吃了吧,米饭也超级好吃,我从小到大都没吃过这么香的米饭。”。

    张栋梁也猛点头,“东子哥,你也太有福气了吧,嫂子这么漂亮,做饭还这么好吃。”。

    这话成功换来萧向东一个警告加白眼。

    幸好孟晓曼离得远,没听到,不然又该脸红了。

    萧向东发现,孟晓曼虽然性格有点虎,人也大大咧咧的,但有时候还挺爱脸红的。

    赵二磊看了眼,瞪向张栋梁的萧向东,发现他结婚后确实变了不少:人比之前有生气了,气色也比之前好很多,脸上好像多了点肉,脸颊不像之前那么凹陷了。

    作为自己的兄弟,看到他过得不错,赵二磊心里为他感到高兴,之前的一点点不适也渐渐消散。

    “以后好好对弟妹。”

    赵二磊觉得自己这兄弟也许是有后福的,娶了个有文化有模样的知青,人家还真心实意跟他过日子。

    就拿今天这顿饭来说,又是红烧肉,又是大米饭,肯定少不了米票、肉票和钱,这票只有孟晓曼这个城里来的知青才有,另外还得花钱。

    看的出来,舍得用上好的五花肉和大米招待他们几个兄弟,孟晓曼是个大方和重情义的人。

    赵二磊不由对她有些改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