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动乱的序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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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到老年房的楼梯口,路易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苏雅琴拎着一个袋子站在门口,似乎是在等待着路易回来。
“苏雅琴!”
“路易哥哥!”
看到路易回来,苏雅琴的脸上露出一抹喜色。
开了门,路易便请苏雅琴进去了。沙发被人收拾得整整齐齐,地板也被打扫干净了。或许是林小玲回来过,毕竟她有洁癖,不喜欢住在一个垃圾堆里。
“你今天怎么想着来找我了?”路易问道。
苏雅琴反问道:“怎么了,没事就不能来找路易哥哥了吗?”
对此,路易只是呵呵一笑。
路易和苏雅琴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话题也越来越广,但都是那种漫谈式的,没有固定的程式。
两个人说话也没有了拘束,比较随意了。路易偶尔还会拿她寻开心,她也不会生气,乐呵呵的。
接触多了,路易对她的了解也多了。她比路易小两岁,是家里的独生女。
路易奇怪的问她,既然如此,你这么一个千金小姐怎么就到了肯德基店里兼职工作呢?她笑而不答,问道:“我有一双男式皮鞋,你要不要?”
他问道:“哪来的?”
“我爸爸的,只穿了一次,有点偏大,就没有穿了,一直放在鞋柜里。我觉得放着挺可惜的,估摸着你能穿,就带到这里了。”
原来苏雅琴手中拎着袋子就是那双皮鞋。
路易听了有点不高兴,觉得她这样把别人不要的东西给自己,有损他的自尊。但是路易没有表现出来,既没说要,也没说不要,岔开了话题,她也没有说下去了。
她把鞋盒递给庄路易,说道:“鞋不好,别嫌弃啊!”
路易没有说话,不想要又不好拒绝,就接下了。
打开后,他才发现这是一双新鞋,根本就没有人穿过。
路易突然想起,救了苏雅琴的那一次,他们在走路时,路易因鞋里沙子磨脚,脱鞋下来抖沙子的事。当时她问路易,鞋里面怎么会有沙子呢。路易告诉她,鞋前面脱了些胶,所以会进沙子。没想到她就记住了,还会想出这样的歪点子来送自己一双鞋。
路易的心里涌起一阵感激。
“路易哥哥,能不能陪我逛逛街?作为回报,我请你吃饭看电影。”苏雅琴试探的问道。
人家都送了皮鞋了,路易自然不能拒绝。
打了车,两个人就去了友联服装城。
苏雅琴几乎每个店都进去转,看到自己喜欢的衣服包包都拿着看看,停下来看看或者试一试。
她本身身材就挺好的,高挑,一副好一架子的好身材就适合穿各种好看的衣服。
陪苏雅琴在一个店里逛着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件很好看的男士衬衫,对着路易说道:“路易哥哥,这件衣服你穿着会很好看。”
路易打量着,“好看?看不出来,感觉好花。”
衣服的料子是挺好的,但是衬衫是格子的,花花的蓝红黑相间的格子。
苏雅琴介绍道:“这是这个牌子的经典配色,在它们牌子上很多围巾很多包包上都有这个颜色。路易哥哥你试一试嘛。”
路易摊了摊手,“不试了,没必要,肯定不好看。”
苏雅琴嘟着嘴,不依不饶的说道:“试试嘛。”
路易看着她,不好推掉,她很热情。那好吧,那就试试。
美女已经走很久了,路易还迷迷糊糊的,怀疑刚才是在做梦。
再荒诞的小说中,好像也没这种情节吧?
不真实又相当刺激,只是让他不甘的是,刚找到点被动的感觉,美女却觉得没啥意思,爬起来撇下他就走了,一点都不考虑受害者的感受。
幸好还有左手——
点上一颗事后烟后,路易正要回味刚才的那一幕时,旁边椅子上的手机嗡嗡震动了起来。
“唉。”
伸手拿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路易叹了口气接通。
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路易,现在做什么呢?”
“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晒太阳呢。”
望着天花板,李南方懒洋洋的回答:“这边美女很多,腿子又很翘,你老人家要不要来开开眼界?”
“混账东西,有这样跟师父说话的徒弟吗?”
“少套近乎。有事就说,没事我就挂了,长途很贵的。”
路易对老头没有一点尊重的意思。
“慢点,当然有事。”
老头沉吟了片刻,才缓缓问道:“你,还记得冯玮惟吗?”
冯玮惟?
听老头提起这个名字后,路易的心脏猛地一跳,眼里闪过一抹痛苦。
他怎么能不记得冯玮惟?
这么多年了,每当他想到这个名字时,内心深处那扇痛苦回忆的大门,就会被开启。
二十四年前,有个婴儿诞生了。
据老头说,婴儿诞生的那个晚上,电闪雷鸣,狂风大作,西北遥远的天际却红的像是有火在燃烧——这,好像很符合某个大人物出生时才会具备的异象,但那个婴儿绝不是什么大人物。
最起码路易能确定,因为他就是那个生下来后就被抛弃的婴儿。
他被抛弃,并不是因为他是某女未婚先育的产物,而是因为他刚出生就像八十岁老头的那样,皮肤松皱,浑身都长满了老人斑——先天性的早衰症。
到目前为止,科学还无法解开先天性早衰症之谜,只能确定每八百万新生儿中,才有可能会出现一例,这比两块钱买张了彩票,却中了特等奖的概率还要低。
患有早衰症的婴儿,很少有能活过十三岁的。
路易七岁时,就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
不过,抚养他长大的老头,却信誓旦旦的说,他是老天爷送给世界的救世主,是来消灭邪恶,拯救全人类的……
七岁的孩子总是很好骗,所以路易就盼着自己快点长大,也好成为救世主。
好像老头与老天爷是亲戚那样,他说路易能活下来,路易就真的活了下来。
而且,随着路易的年龄增长,他身上的老人斑开始慢慢变淡,有牙齿长出来,稀疏的白发开始变密,变成灰白色。
逆生长。
别的早衰症患者,从刚出生就会走向更衰老的死亡,他却从衰老走向了青春。
他平安活到了十四岁,相貌虽说比同龄人还要苍老五十年,但总算能像个正常的——小老头了,唯有那双眼睛越来越清澈深邃,带着少年的纯真。
就是在那一年,他被老头带到了下卞冯家,那是师母的娘家。
在冯家,李南方认识了师母最小的妹妹,比他小两岁的冯玮惟。
就是这个冯玮惟,断送了路易本来还算幸福的生活——出于对女性的好奇,他偷看了正在洗澡的她。
发现被大姐带回来的那个怪物偷看后,冯玮惟吓得尖声大叫,惊动了所有人。
老头最先拍马赶到,采住路易头发就是一顿痛扁,要不是疼爱他的师母阻拦,估计得被当场打死。
发生这种事,师母当然没脸再在娘家住下去了,再加上她找的丈夫本来就不被冯家人待见,当晚就带着路易离开了冯家。
为惩罚路易的流氓行为,老头不顾师母的强烈反对,把他扔进了境外强盗窝子里,并厉声告诉他:你只是个被人抛弃的怪物,要想出人头地,那么就得吃得苦中苦!
整整十年,路易历经了各种磨难,最终梅花香自苦寒来,不但完美逆生长,变成一枚标准的小白脸,而且还找到了他活着的价值。
明处,他在纽约是受人尊敬的私家侦探,暗中,他则化身为黑夜幽灵,飘忽出现在那些奸恶之辈的面前,让他们付出早就该付出的代价。
路易甚至是怀疑,他这具与众不同的躯体内,可能隐藏着一个可怕的恶魔,总是奢望跑出来为祸人间。
每当他做点诸如扶着老太太过马路的这种好事时,心里就会无比的烦躁,但当他做坏事——尤其是在杀戮时,则会特别的兴奋,有种忍不住想咬住别人脖子的强烈冲动。
但当这种兴奋过后,他都会感到无比的疲倦,仿佛大病一场,只想倒地不起。
这是他的秘密,谁都不知道,他也没打算告诉任何人。
现在听老头提到冯玮惟这个名字后,路易身体里的那个恶魔,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像以往那样咆哮着蛊惑他:就是她让我们受了这么多年的苦!去,杀了那个身材好像豆芽般的丑丫头,喝光她的血!
“不行,那是我师母的小妹,我不能伤害她!”
也像往常那样,当路易感受到躯体内那个魔鬼的咆哮声后,就会眉梢眼角剧烈抖动,呼吸加重的喃喃说道。
手机那边的老头,听到了他的喃喃声,问道:“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
路易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个恶魔压制下去后,淡淡地问:“怎么忽然提起她了?”
老头缓缓回答:“想让你去她身边,保护她——”
“什么,让我去保护她?”
路易打断了老头的话,嗤笑一声:“哈,你这是开玩笑呢吧?”
老头应该知道,冯玮惟给他留下了多么糟糕的印象:当初不就是偷看你洗澡了吗,又不是多大不了的事,也不会少一块肉,至于大惊小怪的,害的老子被揍个半死,吃了那么多年的苦?
他既然知道这些,现在却要让路易去保护她,这不是开玩笑是什么?
老头反问:“你不干?”
路易干脆的回答:“不干,死都不干!”
老头也没强迫他,只是说:“那好吧。不过,如果冯玮惟有个三长两短的,你师母就会哭。”
路易宁可去跳火坑,宁可杀尽天下人!也不想师母因为他,再流一滴的泪水,这是他长大后发的毒誓,也是唯一的毒誓。
“靠——那你详细的说说。”
老头抬出师母后,路易没有丁点的反抗力,唯有认输。
据老头得到的最新消息,有人要伤害他小姨子冯玮惟,希望路易能为她提供贴身保护,一年期限,必须得贴身保护,如果出点差错,把他视为己出的师母,就会哭——
对于路易来说,要保护某人在一年中不受伤害,这压根不算事,虽说他无比讨厌那个冯玮惟,宁肯围着纽约裸奔三圈也不想去干,不过为了不让师母哭泣,他也只能乖乖的照办:“行,什么时候动身?”
路易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眼前又浮现出十年前看到的冯玮惟小模样了,张嘴做了个呕吐的动作。
“哼哼,我老人家的小姨子,会不漂亮?”
老头冷哼几声:“要不要,问问你师母?”
那老家伙又抬出师母,就算冯玮惟是个一只眼睛的丑八怪,路易也得捏着鼻子承认她很漂亮:“行,行,她很漂亮行了吧?赶紧说下一个注意事项。”
“这个呢,很简单,就是你要以什么身份接触她。”
“富家公子怎么样?我觉得我最适合——”
“别做那美梦了。”
“靠,那就留学海归,文质彬彬的那种——”
“你初中毕业了吗?”
老头再次打断了路易的话,这让他很愤怒:“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的意思呢?”
“刑满释放人员吧。”
老头慢悠悠的说:“这个,很适合你。
三月一号,下卞市区。
新篁集团总部大楼会议室内,十数名公司分列会议桌两侧正襟危坐,聆听冯总的训话。
作为下卞市明星民企的开皇集团,主要业务与女人有关。
这个世道,女人的钱无疑是最好赚的,身上穿的,脸上抹的,手里拿的——只要忽悠的水平够高,价钱高的够人心疼,她们就会哭着喊着的把钱送来,才不在乎老公赚钱赚的有多辛苦。
今天冯玮惟召开这个会议,是因为有消费者使用了公司的脱毛膏后,发生了严重的过敏休克现象,幸亏抢救及时才没有出人命。
这可是重大事件了,由不得冯玮惟不郑重对待。
负责生产的副总马小龙在会议开始后,额头上的汗水就一直干过,平时就相当冷傲的冯总,今天火气特别大,当着这么多人一点颜面都不给他留,甚至说出了‘不行就退位让贤’的狠话。
直到冯总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拿起香烟点上一颗后,大伙心中总算才松了口气,开始琢磨冯总为啥发这么大火了。
刚走到老年房的楼梯口,路易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苏雅琴拎着一个袋子站在门口,似乎是在等待着路易回来。
“苏雅琴!”
“路易哥哥!”
看到路易回来,苏雅琴的脸上露出一抹喜色。
开了门,路易便请苏雅琴进去了。沙发被人收拾得整整齐齐,地板也被打扫干净了。或许是林小玲回来过,毕竟她有洁癖,不喜欢住在一个垃圾堆里。
“你今天怎么想着来找我了?”路易问道。
苏雅琴反问道:“怎么了,没事就不能来找路易哥哥了吗?”
对此,路易只是呵呵一笑。
路易和苏雅琴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话题也越来越广,但都是那种漫谈式的,没有固定的程式。
两个人说话也没有了拘束,比较随意了。路易偶尔还会拿她寻开心,她也不会生气,乐呵呵的。
接触多了,路易对她的了解也多了。她比路易小两岁,是家里的独生女。
路易奇怪的问她,既然如此,你这么一个千金小姐怎么就到了肯德基店里兼职工作呢?她笑而不答,问道:“我有一双男式皮鞋,你要不要?”
他问道:“哪来的?”
“我爸爸的,只穿了一次,有点偏大,就没有穿了,一直放在鞋柜里。我觉得放着挺可惜的,估摸着你能穿,就带到这里了。”
原来苏雅琴手中拎着袋子就是那双皮鞋。
路易听了有点不高兴,觉得她这样把别人不要的东西给自己,有损他的自尊。但是路易没有表现出来,既没说要,也没说不要,岔开了话题,她也没有说下去了。
她把鞋盒递给庄路易,说道:“鞋不好,别嫌弃啊!”
路易没有说话,不想要又不好拒绝,就接下了。
打开后,他才发现这是一双新鞋,根本就没有人穿过。
路易突然想起,救了苏雅琴的那一次,他们在走路时,路易因鞋里沙子磨脚,脱鞋下来抖沙子的事。当时她问路易,鞋里面怎么会有沙子呢。路易告诉她,鞋前面脱了些胶,所以会进沙子。没想到她就记住了,还会想出这样的歪点子来送自己一双鞋。
路易的心里涌起一阵感激。
“路易哥哥,能不能陪我逛逛街?作为回报,我请你吃饭看电影。”苏雅琴试探的问道。
人家都送了皮鞋了,路易自然不能拒绝。
打了车,两个人就去了友联服装城。
苏雅琴几乎每个店都进去转,看到自己喜欢的衣服包包都拿着看看,停下来看看或者试一试。
她本身身材就挺好的,高挑,一副好一架子的好身材就适合穿各种好看的衣服。
陪苏雅琴在一个店里逛着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件很好看的男士衬衫,对着路易说道:“路易哥哥,这件衣服你穿着会很好看。”
路易打量着,“好看?看不出来,感觉好花。”
衣服的料子是挺好的,但是衬衫是格子的,花花的蓝红黑相间的格子。
苏雅琴介绍道:“这是这个牌子的经典配色,在它们牌子上很多围巾很多包包上都有这个颜色。路易哥哥你试一试嘛。”
路易摊了摊手,“不试了,没必要,肯定不好看。”
苏雅琴嘟着嘴,不依不饶的说道:“试试嘛。”
路易看着她,不好推掉,她很热情。那好吧,那就试试。
美女已经走很久了,路易还迷迷糊糊的,怀疑刚才是在做梦。
再荒诞的小说中,好像也没这种情节吧?
不真实又相当刺激,只是让他不甘的是,刚找到点被动的感觉,美女却觉得没啥意思,爬起来撇下他就走了,一点都不考虑受害者的感受。
幸好还有左手——
点上一颗事后烟后,路易正要回味刚才的那一幕时,旁边椅子上的手机嗡嗡震动了起来。
“唉。”
伸手拿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路易叹了口气接通。
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路易,现在做什么呢?”
“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晒太阳呢。”
望着天花板,李南方懒洋洋的回答:“这边美女很多,腿子又很翘,你老人家要不要来开开眼界?”
“混账东西,有这样跟师父说话的徒弟吗?”
“少套近乎。有事就说,没事我就挂了,长途很贵的。”
路易对老头没有一点尊重的意思。
“慢点,当然有事。”
老头沉吟了片刻,才缓缓问道:“你,还记得冯玮惟吗?”
冯玮惟?
听老头提起这个名字后,路易的心脏猛地一跳,眼里闪过一抹痛苦。
他怎么能不记得冯玮惟?
这么多年了,每当他想到这个名字时,内心深处那扇痛苦回忆的大门,就会被开启。
二十四年前,有个婴儿诞生了。
据老头说,婴儿诞生的那个晚上,电闪雷鸣,狂风大作,西北遥远的天际却红的像是有火在燃烧——这,好像很符合某个大人物出生时才会具备的异象,但那个婴儿绝不是什么大人物。
最起码路易能确定,因为他就是那个生下来后就被抛弃的婴儿。
他被抛弃,并不是因为他是某女未婚先育的产物,而是因为他刚出生就像八十岁老头的那样,皮肤松皱,浑身都长满了老人斑——先天性的早衰症。
到目前为止,科学还无法解开先天性早衰症之谜,只能确定每八百万新生儿中,才有可能会出现一例,这比两块钱买张了彩票,却中了特等奖的概率还要低。
患有早衰症的婴儿,很少有能活过十三岁的。
路易七岁时,就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
不过,抚养他长大的老头,却信誓旦旦的说,他是老天爷送给世界的救世主,是来消灭邪恶,拯救全人类的……
七岁的孩子总是很好骗,所以路易就盼着自己快点长大,也好成为救世主。
好像老头与老天爷是亲戚那样,他说路易能活下来,路易就真的活了下来。
而且,随着路易的年龄增长,他身上的老人斑开始慢慢变淡,有牙齿长出来,稀疏的白发开始变密,变成灰白色。
逆生长。
别的早衰症患者,从刚出生就会走向更衰老的死亡,他却从衰老走向了青春。
他平安活到了十四岁,相貌虽说比同龄人还要苍老五十年,但总算能像个正常的——小老头了,唯有那双眼睛越来越清澈深邃,带着少年的纯真。
就是在那一年,他被老头带到了下卞冯家,那是师母的娘家。
在冯家,李南方认识了师母最小的妹妹,比他小两岁的冯玮惟。
就是这个冯玮惟,断送了路易本来还算幸福的生活——出于对女性的好奇,他偷看了正在洗澡的她。
发现被大姐带回来的那个怪物偷看后,冯玮惟吓得尖声大叫,惊动了所有人。
老头最先拍马赶到,采住路易头发就是一顿痛扁,要不是疼爱他的师母阻拦,估计得被当场打死。
发生这种事,师母当然没脸再在娘家住下去了,再加上她找的丈夫本来就不被冯家人待见,当晚就带着路易离开了冯家。
为惩罚路易的流氓行为,老头不顾师母的强烈反对,把他扔进了境外强盗窝子里,并厉声告诉他:你只是个被人抛弃的怪物,要想出人头地,那么就得吃得苦中苦!
整整十年,路易历经了各种磨难,最终梅花香自苦寒来,不但完美逆生长,变成一枚标准的小白脸,而且还找到了他活着的价值。
明处,他在纽约是受人尊敬的私家侦探,暗中,他则化身为黑夜幽灵,飘忽出现在那些奸恶之辈的面前,让他们付出早就该付出的代价。
路易甚至是怀疑,他这具与众不同的躯体内,可能隐藏着一个可怕的恶魔,总是奢望跑出来为祸人间。
每当他做点诸如扶着老太太过马路的这种好事时,心里就会无比的烦躁,但当他做坏事——尤其是在杀戮时,则会特别的兴奋,有种忍不住想咬住别人脖子的强烈冲动。
但当这种兴奋过后,他都会感到无比的疲倦,仿佛大病一场,只想倒地不起。
这是他的秘密,谁都不知道,他也没打算告诉任何人。
现在听老头提到冯玮惟这个名字后,路易身体里的那个恶魔,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像以往那样咆哮着蛊惑他:就是她让我们受了这么多年的苦!去,杀了那个身材好像豆芽般的丑丫头,喝光她的血!
“不行,那是我师母的小妹,我不能伤害她!”
也像往常那样,当路易感受到躯体内那个魔鬼的咆哮声后,就会眉梢眼角剧烈抖动,呼吸加重的喃喃说道。
手机那边的老头,听到了他的喃喃声,问道:“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
路易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个恶魔压制下去后,淡淡地问:“怎么忽然提起她了?”
老头缓缓回答:“想让你去她身边,保护她——”
“什么,让我去保护她?”
路易打断了老头的话,嗤笑一声:“哈,你这是开玩笑呢吧?”
老头应该知道,冯玮惟给他留下了多么糟糕的印象:当初不就是偷看你洗澡了吗,又不是多大不了的事,也不会少一块肉,至于大惊小怪的,害的老子被揍个半死,吃了那么多年的苦?
他既然知道这些,现在却要让路易去保护她,这不是开玩笑是什么?
老头反问:“你不干?”
路易干脆的回答:“不干,死都不干!”
老头也没强迫他,只是说:“那好吧。不过,如果冯玮惟有个三长两短的,你师母就会哭。”
路易宁可去跳火坑,宁可杀尽天下人!也不想师母因为他,再流一滴的泪水,这是他长大后发的毒誓,也是唯一的毒誓。
“靠——那你详细的说说。”
老头抬出师母后,路易没有丁点的反抗力,唯有认输。
据老头得到的最新消息,有人要伤害他小姨子冯玮惟,希望路易能为她提供贴身保护,一年期限,必须得贴身保护,如果出点差错,把他视为己出的师母,就会哭——
对于路易来说,要保护某人在一年中不受伤害,这压根不算事,虽说他无比讨厌那个冯玮惟,宁肯围着纽约裸奔三圈也不想去干,不过为了不让师母哭泣,他也只能乖乖的照办:“行,什么时候动身?”
路易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眼前又浮现出十年前看到的冯玮惟小模样了,张嘴做了个呕吐的动作。
“哼哼,我老人家的小姨子,会不漂亮?”
老头冷哼几声:“要不要,问问你师母?”
那老家伙又抬出师母,就算冯玮惟是个一只眼睛的丑八怪,路易也得捏着鼻子承认她很漂亮:“行,行,她很漂亮行了吧?赶紧说下一个注意事项。”
“这个呢,很简单,就是你要以什么身份接触她。”
“富家公子怎么样?我觉得我最适合——”
“别做那美梦了。”
“靠,那就留学海归,文质彬彬的那种——”
“你初中毕业了吗?”
老头再次打断了路易的话,这让他很愤怒:“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的意思呢?”
“刑满释放人员吧。”
老头慢悠悠的说:“这个,很适合你。
三月一号,下卞市区。
新篁集团总部大楼会议室内,十数名公司分列会议桌两侧正襟危坐,聆听冯总的训话。
作为下卞市明星民企的开皇集团,主要业务与女人有关。
这个世道,女人的钱无疑是最好赚的,身上穿的,脸上抹的,手里拿的——只要忽悠的水平够高,价钱高的够人心疼,她们就会哭着喊着的把钱送来,才不在乎老公赚钱赚的有多辛苦。
今天冯玮惟召开这个会议,是因为有消费者使用了公司的脱毛膏后,发生了严重的过敏休克现象,幸亏抢救及时才没有出人命。
这可是重大事件了,由不得冯玮惟不郑重对待。
负责生产的副总马小龙在会议开始后,额头上的汗水就一直干过,平时就相当冷傲的冯总,今天火气特别大,当着这么多人一点颜面都不给他留,甚至说出了‘不行就退位让贤’的狠话。
直到冯总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拿起香烟点上一颗后,大伙心中总算才松了口气,开始琢磨冯总为啥发这么大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