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我将带头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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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芙蓉被送入洞房,那条小狗也跟着进来。
安排妥当后,丫鬟们纷纷退出房门。
李芙蓉念及自身处境,不由得黯然垂下泪来。却见那小狗上前,“嘤嘤”两声,口吐人言道:“小姐莫怕,我虽是狗,却并不吃人。”
李芙蓉骇了一跳,惊得脸色煞白,说不出话。
那狗龇了龇牙,似乎是笑了笑,趴在地上,悠悠道:“小姐,请不用怕,我只是狗,不是妖。我并没有什么恶意,被逼与你成亲,也只是权宜之计。”
见李芙蓉犹自瞠目结舌,狗自我介绍道:“我是狗,无名无姓,你可以直接叫我‘狗’,或者叫‘狗子’也行。在遇到令尊之前,我曾被一隐士高人评价为‘有修真之资’,所以他叫我‘狗修真’。遇到令尊之后,因为我给他许多好处,所以他一直不断地想方设法地笼络我。”
狗伸出舌头,继续道:“一只狗,能有多少欲望呢?只是他既然提出,便不容我拒绝,给我许多人间的享受。十五年了,他再也没办法讨好我,他既不想杀死我,也不想放我走,于是,我只好向他讨要了你。”
李芙蓉经过最初的惊讶后已经缓过神来,见狗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便冷哼道:“你这狗,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狗摇头道:“并非如此的。要知道,如今的话本小说里,人与妖,妖与人,常常有惊世倾城的恋情。我虽不是妖,却也具备了一些‘妖’的特征,比如能说话,会思考。虽然没有多少战斗力,但我想,令尊大概是想让我爱上你吧!”
李芙蓉“呸”了一声,狗的外貌憨态可掬,说的话却老练深沉,实在违和,不由笑道:“你看起来并不好吃,也不是很聪明的样子,我还真不明白你有什么值得我爹这么惦记的。”
“象牙。”狗说道,“我的嘴里可以吐出象牙。十五年前,令尊便是这样发家的,那时你才两岁,自然不知内情。”
李芙蓉愣了一下:“如此说来,你岂不是被囚禁了十五年?”
狗说道:“并非完全如此的,我是一条正常的狗,我一天的大部分时间,其实是在睡觉的。”
“哈哈……原来如此。”李芙蓉终于摸清了这条狗的底线,忍不住发出一阵笑声。
“小姐,你想做什么?请不要这样,我是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房间里传出一阵呜咽,随后便安静下来。
……
徐乐感觉自己在飞。
自从飞一般地离开家门,飞一般地穿越城门,飞一般地朝着北面狂奔后,他就感觉自己飞了起来。
再能飞的鸟也是需要歇脚的。
所以徐乐停了下来。
他首先坐下认真地检查了自己的行囊。
还好,裤头都在。
又摸出罗盘认了一下方向。
没错,就是北面。
最后掏出水囊,打开盖子。
空的。
于是徐乐就乐不起来了。
黑风城北是一座大山,山里盛产各种草药,山脚下的几个村子都靠采药为生。
这座依托了数千人生计的大山因此被命名为——“鸡头山”。
确实挺像鸡头的。
而除了这座因为形状酷似鸡头且关乎生计的山有幸被单独命名外,其他的山都根据与鸡头山的位置远近被简单地叫做“鸡一”“鸡二”或者“鸡三”这种听起来就很尴尬的名字。
鸡头山上有座荒废多年的药王庙,是许多采药人上山前修整的好去处。
庙里没有庙祝,只有一个整天胡言乱语却每每有些灵验的胡瞎子,村人尊称——“胡半仙”。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
这鸡头山确实是相当的大,以至于徐乐全力跑了一整天才堪堪赶到山脚。
就近拾了些干树枝和枯草,徐乐生了火,靠近火堆取了会儿暖,在周围撒了些防虫蛇的药粉,和衣在朦胧中睡去。
夜半的时候,最后的一小丛火苗也熄灭了,他隐约听见草丛中传来的窃窃私语:
“咦,应该就在这附近啊,这小畜生跑哪儿去了?”
“嘘……小声点儿,别打草惊蛇让他跑了。咱们可是好不容易才追上的!”
“有什么可小声的,我们本来就是一路大呼小叫追过来的嘛,也没见他跑多远呢。”
徐乐猛然翻身坐起,头也不回翻身就跑。
一路上也不知挂断了多少树枝,踩弯了多少草叶。
徐乐气喘吁吁停下来,浑身颤抖不止,“嘭”一声倒在地上。
……
元宵思前想后,决定带胡瞎子回到自己的居处。
这药王庙虽可遮风避雨,更有采药人不时的馈赠,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胡瞎子已经认定了元宵就是自己的儿子,自然无有不允。
药王庙虽说就建在山脚,但离真正的平地还是有一段距离,两人走了一段,天便黑了。
就地生了火,歇息了一阵,却听得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元宵扒开草丛一看,居然是一窝兔子,大喜过望之下就要冲过去捉。
不料兔子机警得很,蹦蹦跳跳地四散逃开了。
元宵急忙招呼一声,胡瞎子赶忙从火堆里抽出一根树枝,跟了过来。
两人下山本就没带干粮,眼见着有肉可吃,哪里肯放?
于是一路追击,咬死了一只最肥的兔子不放。
说来也怪,都说狡兔三窟,这寻常的兔子被这样追击,怕不早就钻进了预先挖好的洞了。
偏偏这只兔子奇怪得很,明明其他兔子都跳了几下就不见了,它就是被两人看在眼里,甚至好几次,眼看着两人快放弃了,还专程回过头来,鼻子一抽一抽的,引得两人再次追上。
如此这般,也不知追了多久,终于,兔子停了下来。
两人大喜过望,飞身扑上。
小心翼翼地伸手下去摸索,兔子却并不在两人身下。
无可奈何,两人只好四处扒拉草丛,希望可以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找了半天,别说兔子洞了,兔子毛都没看见,仿佛凭空消失了似的。
胡瞎子疑惑道:“咦,应该就在这附近啊,这小畜生跑哪儿去了?”
元宵竖起食指:“嘘……小声点儿,别打草惊蛇让他跑了。咱们可是好不容易才追上的!”
胡瞎子满不在乎:“有什么可小声的,我们本来就是一路大呼小叫追过来的嘛,也没见他跑多远呢。”
却见前方草丛传来动静,两人大喜,再次飞身扑上。
只见一条黑影飞也似的消失在眼前。
两人面面相觑。
良久,元宵突然道:“我怎么觉得刚才那人像傻乐?”
……
徐乐一路狂奔,也不知跑了多远,日头升起来的时候,他带着满身露水站起来。
迎着朝阳,吹着晨风,徐乐突然有些茫然。
李芙蓉被送入洞房,那条小狗也跟着进来。
安排妥当后,丫鬟们纷纷退出房门。
李芙蓉念及自身处境,不由得黯然垂下泪来。却见那小狗上前,“嘤嘤”两声,口吐人言道:“小姐莫怕,我虽是狗,却并不吃人。”
李芙蓉骇了一跳,惊得脸色煞白,说不出话。
那狗龇了龇牙,似乎是笑了笑,趴在地上,悠悠道:“小姐,请不用怕,我只是狗,不是妖。我并没有什么恶意,被逼与你成亲,也只是权宜之计。”
见李芙蓉犹自瞠目结舌,狗自我介绍道:“我是狗,无名无姓,你可以直接叫我‘狗’,或者叫‘狗子’也行。在遇到令尊之前,我曾被一隐士高人评价为‘有修真之资’,所以他叫我‘狗修真’。遇到令尊之后,因为我给他许多好处,所以他一直不断地想方设法地笼络我。”
狗伸出舌头,继续道:“一只狗,能有多少欲望呢?只是他既然提出,便不容我拒绝,给我许多人间的享受。十五年了,他再也没办法讨好我,他既不想杀死我,也不想放我走,于是,我只好向他讨要了你。”
李芙蓉经过最初的惊讶后已经缓过神来,见狗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便冷哼道:“你这狗,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狗摇头道:“并非如此的。要知道,如今的话本小说里,人与妖,妖与人,常常有惊世倾城的恋情。我虽不是妖,却也具备了一些‘妖’的特征,比如能说话,会思考。虽然没有多少战斗力,但我想,令尊大概是想让我爱上你吧!”
李芙蓉“呸”了一声,狗的外貌憨态可掬,说的话却老练深沉,实在违和,不由笑道:“你看起来并不好吃,也不是很聪明的样子,我还真不明白你有什么值得我爹这么惦记的。”
“象牙。”狗说道,“我的嘴里可以吐出象牙。十五年前,令尊便是这样发家的,那时你才两岁,自然不知内情。”
李芙蓉愣了一下:“如此说来,你岂不是被囚禁了十五年?”
狗说道:“并非完全如此的,我是一条正常的狗,我一天的大部分时间,其实是在睡觉的。”
“哈哈……原来如此。”李芙蓉终于摸清了这条狗的底线,忍不住发出一阵笑声。
“小姐,你想做什么?请不要这样,我是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房间里传出一阵呜咽,随后便安静下来。
……
徐乐感觉自己在飞。
自从飞一般地离开家门,飞一般地穿越城门,飞一般地朝着北面狂奔后,他就感觉自己飞了起来。
再能飞的鸟也是需要歇脚的。
所以徐乐停了下来。
他首先坐下认真地检查了自己的行囊。
还好,裤头都在。
又摸出罗盘认了一下方向。
没错,就是北面。
最后掏出水囊,打开盖子。
空的。
于是徐乐就乐不起来了。
黑风城北是一座大山,山里盛产各种草药,山脚下的几个村子都靠采药为生。
这座依托了数千人生计的大山因此被命名为——“鸡头山”。
确实挺像鸡头的。
而除了这座因为形状酷似鸡头且关乎生计的山有幸被单独命名外,其他的山都根据与鸡头山的位置远近被简单地叫做“鸡一”“鸡二”或者“鸡三”这种听起来就很尴尬的名字。
鸡头山上有座荒废多年的药王庙,是许多采药人上山前修整的好去处。
庙里没有庙祝,只有一个整天胡言乱语却每每有些灵验的胡瞎子,村人尊称——“胡半仙”。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
这鸡头山确实是相当的大,以至于徐乐全力跑了一整天才堪堪赶到山脚。
就近拾了些干树枝和枯草,徐乐生了火,靠近火堆取了会儿暖,在周围撒了些防虫蛇的药粉,和衣在朦胧中睡去。
夜半的时候,最后的一小丛火苗也熄灭了,他隐约听见草丛中传来的窃窃私语:
“咦,应该就在这附近啊,这小畜生跑哪儿去了?”
“嘘……小声点儿,别打草惊蛇让他跑了。咱们可是好不容易才追上的!”
“有什么可小声的,我们本来就是一路大呼小叫追过来的嘛,也没见他跑多远呢。”
徐乐猛然翻身坐起,头也不回翻身就跑。
一路上也不知挂断了多少树枝,踩弯了多少草叶。
徐乐气喘吁吁停下来,浑身颤抖不止,“嘭”一声倒在地上。
……
元宵思前想后,决定带胡瞎子回到自己的居处。
这药王庙虽可遮风避雨,更有采药人不时的馈赠,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胡瞎子已经认定了元宵就是自己的儿子,自然无有不允。
药王庙虽说就建在山脚,但离真正的平地还是有一段距离,两人走了一段,天便黑了。
就地生了火,歇息了一阵,却听得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元宵扒开草丛一看,居然是一窝兔子,大喜过望之下就要冲过去捉。
不料兔子机警得很,蹦蹦跳跳地四散逃开了。
元宵急忙招呼一声,胡瞎子赶忙从火堆里抽出一根树枝,跟了过来。
两人下山本就没带干粮,眼见着有肉可吃,哪里肯放?
于是一路追击,咬死了一只最肥的兔子不放。
说来也怪,都说狡兔三窟,这寻常的兔子被这样追击,怕不早就钻进了预先挖好的洞了。
偏偏这只兔子奇怪得很,明明其他兔子都跳了几下就不见了,它就是被两人看在眼里,甚至好几次,眼看着两人快放弃了,还专程回过头来,鼻子一抽一抽的,引得两人再次追上。
如此这般,也不知追了多久,终于,兔子停了下来。
两人大喜过望,飞身扑上。
小心翼翼地伸手下去摸索,兔子却并不在两人身下。
无可奈何,两人只好四处扒拉草丛,希望可以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找了半天,别说兔子洞了,兔子毛都没看见,仿佛凭空消失了似的。
胡瞎子疑惑道:“咦,应该就在这附近啊,这小畜生跑哪儿去了?”
元宵竖起食指:“嘘……小声点儿,别打草惊蛇让他跑了。咱们可是好不容易才追上的!”
胡瞎子满不在乎:“有什么可小声的,我们本来就是一路大呼小叫追过来的嘛,也没见他跑多远呢。”
却见前方草丛传来动静,两人大喜,再次飞身扑上。
只见一条黑影飞也似的消失在眼前。
两人面面相觑。
良久,元宵突然道:“我怎么觉得刚才那人像傻乐?”
……
徐乐一路狂奔,也不知跑了多远,日头升起来的时候,他带着满身露水站起来。
迎着朝阳,吹着晨风,徐乐突然有些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