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清醒死与糊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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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被速度快的如同一道闪电一般的剑无求直接打晕之后带着到了这远离城镇的荒郊野外,能作为以走镖闻名天下的百威镖局长子,林峰自认自己武功即便不是当世顶尖高手,亦并非一般人想拿便能拿的住,故此才在醒来时候看见这破庙之中一语不发的二人时候便知今日是遇上了狠茬子。
“抓我过来又不杀了我这是甚么意思?莫非又是一个要逼问我的人?”
揉捏着脖子上被剑无求一拳打晕还未完全消退的疼痛之感,林峰也不等司马云与剑无求二人相请便主动走近了这燃烧的正旺的火堆旁,似乎闻见什么特别味道,鼻子嗅了两嗅之后才眉开眼笑从火堆之下以剑无求的剑刨出来两块烤的正是火候的烤地瓜出来,将火红色的宝剑放到一旁,这才大快朵颐起来。
以杀人的剑来刨出来地瓜?剑无求虽心有不爽,不过看在这恶汉好似很久没有吃东西一般的狼吞虎咽之后也渐渐释然,饿肚子的感觉他倒是试过,当年被困剑冢深渊之下,最开始时候并不是每天都有饭菜送来,那时候便只能忍受着腹中饥饿,一直到后来实在忍不可忍才吃起了蛇虫鼠蚁这些肮脏的东西,故此剑无求在后来出深渊之后是极少浪费粮食,哪怕就算是吃不饱也会将饭菜倒给门口的流浪狗,一个人在饿的受不了吃饭的时候千万莫要催促,因为天雷都不会打吃饭人。
舔氐了一番手上残留烤地瓜味道,大抵是感受到了面前这二人并不打搅他吃东西的好意,林峰倒显得也没那么戒备,他只是笑道。
“你们是第一个抓我来还为我准备食物的人。”
司马云道:“你怎么知道地瓜是为你准备的。”
林峰道:“这么简单的东西你们都不明白吗?还是说明白却装作不明白?因为你们二人一看就不像是吃不起饭的人,先不管身上有没有银子,单单这把剑就不是凡品,若是拿去卖了换银子,按照我们林家的规定来看,几万两银子是绝对值的,而且这是在我们当东西只当一半价格的规矩之下,这把剑原本最起码可以值十五万两银子,你们知道,能卖出这种价格,普天之下都不一定能找出来二指之数。”
倒是没想到眼前这邋遢汉子居然承认自己是林家人,司马云与剑无求二人对视一眼便各自明白对方心中所想,虽说是林家人,不过怕也是最后的一根独苗了,可惜了当初威名远扬的百威镖局,唯一后人却落到了这种便是烤地瓜都能视为珍馐美味的下场。
剑无求淡淡道。
“我的剑的确不是凡品,不过你如果说没饭吃的时候可以将剑卖了,老子听了就有点不开心了,更何况老子的剑曾经杀人无数,你就不怕剑上血污恶心了你的肠胃?”
林峰苦笑,他随意撩了撩披散在肩头的长发,光看这般动作就好似一个翩翩公子一般,只是可以这位公子头发实在太过油腻,他道。
“剑客都会把自己的剑当成宝贝,当成另一半,故此恒古以来,天下为剑杀至亲的人比比皆是,不过在我看来,剑的确重要,不过剑再重要也比不得五脏庙的饥饿来的重要,更何况以前我也喜欢剑,大概知道宝剑杀人不沾血的道理,好剑沾了人血,总会自己将人血抖下来,更何况哪怕就算这不是一把宝剑,只是一把普普通通杀了人长久不擦洗会生锈的剑又怎么样呢?最多不过让人联想到人吃人,可是这个天下,谁人不被人吃,又有谁不吃人呢?”
“好个牙尖嘴利。”
剑无求道。
“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还能说出这么一番大道理,要不你就是饿坏了,要不就是那个经常被人吃的人。”
“你这么说倒也无可厚非,我的确最近常常被人找上门来,常常被人吃,来找我的人黑道白道都有,就是不知道二位是属于哪条道上的。”
司马云诧异:“这有区别?”
就着火堆感受着二月江南夜里的凉意,林峰大概觉得自己吃饱了,又有火烤,故此完全放松下来,他轻声道。
“如果是白道的,那我无话可说,因为我说了就会得罪黑道,而如果是黑道的,我更不能说,因为我说了可能立马就会没命,这听起来可真是个矛盾的东西对不对?可是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个矛盾。”
林峰无奈的摊了摊手,像是陷入了很不美丽的回忆一般,火光映照下的红润脸庞落寞挣扎痛苦皆有。
“我要是早知道会落得这么一个下场,我可能早就选择跟我家里人一起死了,也不会苟延残喘到现在,原本我活着的事情天下根本没几个人知道,不过那群家伙做人做事都很绝,非要将我逼迫到绝路上去,这导致前不久我答应了一位小兄弟站出来替他们澄清的事情都没做到,我很内疚,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但按照我所想,过的肯定不会比我好才对,那群人想将我逼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再来恩威并施,只可惜我肯定不会让他们如愿的,哪怕我这人再没有骨气,再任人拿捏都不可能跟我的杀父仇人们把手言欢,他们其实大可以直接杀了我,可是他们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比谁都想最先知道那件东西的下落,他们将我活着的消息散布出去给白道中人,白道的人看中的是我林家的钱,他们看中的是那件东西,还是那句话,我肯定是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说到这里,林峰甚至有些歇斯底里起来。
“哪怕就算是要我跟他们拼命。”
只不过这凶狠片刻时间就焉了下来。
“只可惜我做不到,倒不是因为我忘记了自己的武功,而是因为我现在连一件兵器都没有,也不怕二位笑话,我唯一的贴身宝剑都被我拿去卖了换了酒吃。”
“看样子你也是个酒鬼。”
司马云道。
“本来我也是个酒鬼,以前我也是酒壶寸步不离,不过后来我就很少喝酒,酒这个东西会让人产生依赖感觉,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是百毒不侵的,一但有了任何羁绊,那都会成为这个男人最致命的弱点,不论是多么厉害的人,只要被人把握住弱点,那就跟待宰羔羊没什么区别,我知道你现在可能想喝酒了,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让他出去给你带两壶回来。”
天色将明,林峰却摇了摇头道。
“不必了,我可能很喜欢喝酒,不过我现在倒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剑无求好奇道。“你们林家不是很有钱吗?钱呢?怎会落魄到连一顿饭都吃不起的地步?”
林峰道:“前不久那个小兄弟跟你们一样都问过这个问题,那个时候我回答他,钱这个东西不好怎么说,有钱的说自己没钱,没钱的说自己有钱,就像我林家,家大业大,天下人都说我林家有钱,反正我不知道我们家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我只晓得名利双收这种事情,对我们走江湖的来说基本是不存在的,就好像你们见到的那些穿着华丽的佩剑公子哥,他们的宝剑总是各种各样点缀,可是实际上他们的剑,可能还不如一个落魄剑客的剑来的更厉害,乌龟有肉,那始终是在肚子里才对。”
“这可真是一个巧妙的比喻。”
剑无求笑了笑。
“那你看老子怎么样。”
他说这话时候也学着林峰模样故意撩起头发,随后又板着脸道。
“难道老子也是你口中所说的那种华而不实的公子哥?”
“当然不是。”
林峰极为认真的道。
“你大概是个另类,因为我说的那种人之外,还有一种人,那便是一眼看去就知道并非普通人的人,哪怕你们身上穿的衣裳也值不了几个钱,可你们是做大事的人,只有做大事的人才有如此肚量,亦只有做大事的人,才会给我这种说是乞丐都不会有人怀疑的流浪汉一顿饱饭,哪怕……哪怕只是一顿烤地瓜。”
“你知道吗?”
司马云笑了笑。
“原本我还打算从你身上挖掘出来什么有用的信息,现在看你这样我突然不打算问了,一个人若不是真的山穷水尽,是不会对一顿烤地瓜都如此感慨的,你是一个可怜人,其实我也是个可怜人,所以我深知一饭之恩有多么让人难以忘怀,我决定不为难你了,你走吧,能有多远走多远,你林家的一把火是我放的,就算到时候有人找上门来也是找我,而不是找你。”
“走?”
林峰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
“我又能走到哪儿去呢?天下之大,莫非王土,江湖之深,无非就是黑白两道,我已经不想走啦。”
司马云道:“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林峰道:“我打算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司马云道:“你知道什么?”
林峰道:“我也不知道我知道什么,但但凡打我林家主意的人无非就是两种,要么为钱,要么为那件东西,二位看起来绝对不是会为了钱而发愁的人,所以你们故意放火大概就是为了那件东西,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件东西具体放在哪里,我爹以前做事总是滴水不漏的,我也曾经想过一把火烧了我家老宅,可是你们应该理解我的心情,要让一个苟活于世的独苗烧光自己唯一的念想,那基本不可能,可是你们这一把火放的却不可谓不好,烧光了比什么都好,要得不到,大家都得不到,只是在这之前,没能看到我的仇人死,我有些不甘心哪。”
“其实你可以告诉我们你的仇人是什么人。”
剑无求道。
“因为坐在你对面这个家伙曾经是个老板,他是开酒馆的,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开一家名为麻烦的酒馆,就是替人解决麻烦的,所以如果你说了,他9也许会说不定出手帮你。”
“我的仇人有两个人,一个总是带着牛头面具的,还有一个总是带着一个匣子,匣子中有一盒恶心虫子的。”
“哈,真是不凑巧。”
剑无求猛的一拍膝盖。
“看来咱们果然是有缘人哪,前不久我们才遇上你说的牛头面具男,他的尸体现在已经估计被蛆虫蛀的差不多了,还有一个放虫子的,也很不凑巧,昨天晚上死了,被老子一剑捅了,他的虫子也在漫天大火中灰飞烟灭了,你说巧不巧?可是天下就还真有这么巧的事情,当然,如果你觉得我们两个是在匡你,那我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相信你们。”
林峰快意道。
“二位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会骗我这将死之人的人。”
林峰大概是卸下所有负担,终于如释重负的双手往后撑在地上长舒一口气。
火堆就快燃烧干净,天色也终于明亮起来。
“我虽然不知道那件东西究竟被放在哪里,不过我倒是知道我爹生前有一个习惯,每日里都会去一个地方,如果有可能藏那件东西的话,最有可能的地方就是……啊……”
林峰呼吸陡然变得急促起来,一记不知从何而来的手刀绕过司马云剑无求直取其头颅,看不见人影,只能看到一团极其耀眼的火光,等到剑无求抽剑阻拦时候,那团火焰早已突破破庙房顶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八蛋,哪里逃。”
剑无求踏出庙宇,才打算施展轻功跟上已经被司马云拉扯住。
“不用追了,这人是个绝顶高手,追也追不上,这家伙死了。”
林峰死了,浑身被烧成漆黑一片,倒像是不久之前从火堆里刨出来的烤地瓜一般,吃了烤地瓜,死的却跟烤地瓜一模一样,冥冥之中真有天注定?
“好不甘心哪,马上就知道那件东西放在哪里了,没想到就这样死了,早知道就应该带上李玉湖那家伙过来,有他在,就是神仙来了也未必能在他眼皮子底下伤人。”
司马云轻轻合上林峰已经被烧的眼珠迸裂的眼睛叹息道。
“他该说的都说了,想必他也知道他一但说出来的下场无非就是个死,他早就做好准备了,我现在才知道明明今天他可以喝一壶酒,却为什么不喝酒,因为人都希望自己清醒死,没人愿意糊里糊涂就死了。”
“可是他还没告诉我们那件东西究竟在哪里。”
“不。”
司马云摇了摇头。
“他已经说了。”
林峰被速度快的如同一道闪电一般的剑无求直接打晕之后带着到了这远离城镇的荒郊野外,能作为以走镖闻名天下的百威镖局长子,林峰自认自己武功即便不是当世顶尖高手,亦并非一般人想拿便能拿的住,故此才在醒来时候看见这破庙之中一语不发的二人时候便知今日是遇上了狠茬子。
“抓我过来又不杀了我这是甚么意思?莫非又是一个要逼问我的人?”
揉捏着脖子上被剑无求一拳打晕还未完全消退的疼痛之感,林峰也不等司马云与剑无求二人相请便主动走近了这燃烧的正旺的火堆旁,似乎闻见什么特别味道,鼻子嗅了两嗅之后才眉开眼笑从火堆之下以剑无求的剑刨出来两块烤的正是火候的烤地瓜出来,将火红色的宝剑放到一旁,这才大快朵颐起来。
以杀人的剑来刨出来地瓜?剑无求虽心有不爽,不过看在这恶汉好似很久没有吃东西一般的狼吞虎咽之后也渐渐释然,饿肚子的感觉他倒是试过,当年被困剑冢深渊之下,最开始时候并不是每天都有饭菜送来,那时候便只能忍受着腹中饥饿,一直到后来实在忍不可忍才吃起了蛇虫鼠蚁这些肮脏的东西,故此剑无求在后来出深渊之后是极少浪费粮食,哪怕就算是吃不饱也会将饭菜倒给门口的流浪狗,一个人在饿的受不了吃饭的时候千万莫要催促,因为天雷都不会打吃饭人。
舔氐了一番手上残留烤地瓜味道,大抵是感受到了面前这二人并不打搅他吃东西的好意,林峰倒显得也没那么戒备,他只是笑道。
“你们是第一个抓我来还为我准备食物的人。”
司马云道:“你怎么知道地瓜是为你准备的。”
林峰道:“这么简单的东西你们都不明白吗?还是说明白却装作不明白?因为你们二人一看就不像是吃不起饭的人,先不管身上有没有银子,单单这把剑就不是凡品,若是拿去卖了换银子,按照我们林家的规定来看,几万两银子是绝对值的,而且这是在我们当东西只当一半价格的规矩之下,这把剑原本最起码可以值十五万两银子,你们知道,能卖出这种价格,普天之下都不一定能找出来二指之数。”
倒是没想到眼前这邋遢汉子居然承认自己是林家人,司马云与剑无求二人对视一眼便各自明白对方心中所想,虽说是林家人,不过怕也是最后的一根独苗了,可惜了当初威名远扬的百威镖局,唯一后人却落到了这种便是烤地瓜都能视为珍馐美味的下场。
剑无求淡淡道。
“我的剑的确不是凡品,不过你如果说没饭吃的时候可以将剑卖了,老子听了就有点不开心了,更何况老子的剑曾经杀人无数,你就不怕剑上血污恶心了你的肠胃?”
林峰苦笑,他随意撩了撩披散在肩头的长发,光看这般动作就好似一个翩翩公子一般,只是可以这位公子头发实在太过油腻,他道。
“剑客都会把自己的剑当成宝贝,当成另一半,故此恒古以来,天下为剑杀至亲的人比比皆是,不过在我看来,剑的确重要,不过剑再重要也比不得五脏庙的饥饿来的重要,更何况以前我也喜欢剑,大概知道宝剑杀人不沾血的道理,好剑沾了人血,总会自己将人血抖下来,更何况哪怕就算这不是一把宝剑,只是一把普普通通杀了人长久不擦洗会生锈的剑又怎么样呢?最多不过让人联想到人吃人,可是这个天下,谁人不被人吃,又有谁不吃人呢?”
“好个牙尖嘴利。”
剑无求道。
“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还能说出这么一番大道理,要不你就是饿坏了,要不就是那个经常被人吃的人。”
“你这么说倒也无可厚非,我的确最近常常被人找上门来,常常被人吃,来找我的人黑道白道都有,就是不知道二位是属于哪条道上的。”
司马云诧异:“这有区别?”
就着火堆感受着二月江南夜里的凉意,林峰大概觉得自己吃饱了,又有火烤,故此完全放松下来,他轻声道。
“如果是白道的,那我无话可说,因为我说了就会得罪黑道,而如果是黑道的,我更不能说,因为我说了可能立马就会没命,这听起来可真是个矛盾的东西对不对?可是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个矛盾。”
林峰无奈的摊了摊手,像是陷入了很不美丽的回忆一般,火光映照下的红润脸庞落寞挣扎痛苦皆有。
“我要是早知道会落得这么一个下场,我可能早就选择跟我家里人一起死了,也不会苟延残喘到现在,原本我活着的事情天下根本没几个人知道,不过那群家伙做人做事都很绝,非要将我逼迫到绝路上去,这导致前不久我答应了一位小兄弟站出来替他们澄清的事情都没做到,我很内疚,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但按照我所想,过的肯定不会比我好才对,那群人想将我逼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再来恩威并施,只可惜我肯定不会让他们如愿的,哪怕我这人再没有骨气,再任人拿捏都不可能跟我的杀父仇人们把手言欢,他们其实大可以直接杀了我,可是他们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比谁都想最先知道那件东西的下落,他们将我活着的消息散布出去给白道中人,白道的人看中的是我林家的钱,他们看中的是那件东西,还是那句话,我肯定是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说到这里,林峰甚至有些歇斯底里起来。
“哪怕就算是要我跟他们拼命。”
只不过这凶狠片刻时间就焉了下来。
“只可惜我做不到,倒不是因为我忘记了自己的武功,而是因为我现在连一件兵器都没有,也不怕二位笑话,我唯一的贴身宝剑都被我拿去卖了换了酒吃。”
“看样子你也是个酒鬼。”
司马云道。
“本来我也是个酒鬼,以前我也是酒壶寸步不离,不过后来我就很少喝酒,酒这个东西会让人产生依赖感觉,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是百毒不侵的,一但有了任何羁绊,那都会成为这个男人最致命的弱点,不论是多么厉害的人,只要被人把握住弱点,那就跟待宰羔羊没什么区别,我知道你现在可能想喝酒了,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让他出去给你带两壶回来。”
天色将明,林峰却摇了摇头道。
“不必了,我可能很喜欢喝酒,不过我现在倒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剑无求好奇道。“你们林家不是很有钱吗?钱呢?怎会落魄到连一顿饭都吃不起的地步?”
林峰道:“前不久那个小兄弟跟你们一样都问过这个问题,那个时候我回答他,钱这个东西不好怎么说,有钱的说自己没钱,没钱的说自己有钱,就像我林家,家大业大,天下人都说我林家有钱,反正我不知道我们家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我只晓得名利双收这种事情,对我们走江湖的来说基本是不存在的,就好像你们见到的那些穿着华丽的佩剑公子哥,他们的宝剑总是各种各样点缀,可是实际上他们的剑,可能还不如一个落魄剑客的剑来的更厉害,乌龟有肉,那始终是在肚子里才对。”
“这可真是一个巧妙的比喻。”
剑无求笑了笑。
“那你看老子怎么样。”
他说这话时候也学着林峰模样故意撩起头发,随后又板着脸道。
“难道老子也是你口中所说的那种华而不实的公子哥?”
“当然不是。”
林峰极为认真的道。
“你大概是个另类,因为我说的那种人之外,还有一种人,那便是一眼看去就知道并非普通人的人,哪怕你们身上穿的衣裳也值不了几个钱,可你们是做大事的人,只有做大事的人才有如此肚量,亦只有做大事的人,才会给我这种说是乞丐都不会有人怀疑的流浪汉一顿饱饭,哪怕……哪怕只是一顿烤地瓜。”
“你知道吗?”
司马云笑了笑。
“原本我还打算从你身上挖掘出来什么有用的信息,现在看你这样我突然不打算问了,一个人若不是真的山穷水尽,是不会对一顿烤地瓜都如此感慨的,你是一个可怜人,其实我也是个可怜人,所以我深知一饭之恩有多么让人难以忘怀,我决定不为难你了,你走吧,能有多远走多远,你林家的一把火是我放的,就算到时候有人找上门来也是找我,而不是找你。”
“走?”
林峰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
“我又能走到哪儿去呢?天下之大,莫非王土,江湖之深,无非就是黑白两道,我已经不想走啦。”
司马云道:“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林峰道:“我打算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司马云道:“你知道什么?”
林峰道:“我也不知道我知道什么,但但凡打我林家主意的人无非就是两种,要么为钱,要么为那件东西,二位看起来绝对不是会为了钱而发愁的人,所以你们故意放火大概就是为了那件东西,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件东西具体放在哪里,我爹以前做事总是滴水不漏的,我也曾经想过一把火烧了我家老宅,可是你们应该理解我的心情,要让一个苟活于世的独苗烧光自己唯一的念想,那基本不可能,可是你们这一把火放的却不可谓不好,烧光了比什么都好,要得不到,大家都得不到,只是在这之前,没能看到我的仇人死,我有些不甘心哪。”
“其实你可以告诉我们你的仇人是什么人。”
剑无求道。
“因为坐在你对面这个家伙曾经是个老板,他是开酒馆的,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开一家名为麻烦的酒馆,就是替人解决麻烦的,所以如果你说了,他9也许会说不定出手帮你。”
“我的仇人有两个人,一个总是带着牛头面具的,还有一个总是带着一个匣子,匣子中有一盒恶心虫子的。”
“哈,真是不凑巧。”
剑无求猛的一拍膝盖。
“看来咱们果然是有缘人哪,前不久我们才遇上你说的牛头面具男,他的尸体现在已经估计被蛆虫蛀的差不多了,还有一个放虫子的,也很不凑巧,昨天晚上死了,被老子一剑捅了,他的虫子也在漫天大火中灰飞烟灭了,你说巧不巧?可是天下就还真有这么巧的事情,当然,如果你觉得我们两个是在匡你,那我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相信你们。”
林峰快意道。
“二位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会骗我这将死之人的人。”
林峰大概是卸下所有负担,终于如释重负的双手往后撑在地上长舒一口气。
火堆就快燃烧干净,天色也终于明亮起来。
“我虽然不知道那件东西究竟被放在哪里,不过我倒是知道我爹生前有一个习惯,每日里都会去一个地方,如果有可能藏那件东西的话,最有可能的地方就是……啊……”
林峰呼吸陡然变得急促起来,一记不知从何而来的手刀绕过司马云剑无求直取其头颅,看不见人影,只能看到一团极其耀眼的火光,等到剑无求抽剑阻拦时候,那团火焰早已突破破庙房顶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八蛋,哪里逃。”
剑无求踏出庙宇,才打算施展轻功跟上已经被司马云拉扯住。
“不用追了,这人是个绝顶高手,追也追不上,这家伙死了。”
林峰死了,浑身被烧成漆黑一片,倒像是不久之前从火堆里刨出来的烤地瓜一般,吃了烤地瓜,死的却跟烤地瓜一模一样,冥冥之中真有天注定?
“好不甘心哪,马上就知道那件东西放在哪里了,没想到就这样死了,早知道就应该带上李玉湖那家伙过来,有他在,就是神仙来了也未必能在他眼皮子底下伤人。”
司马云轻轻合上林峰已经被烧的眼珠迸裂的眼睛叹息道。
“他该说的都说了,想必他也知道他一但说出来的下场无非就是个死,他早就做好准备了,我现在才知道明明今天他可以喝一壶酒,却为什么不喝酒,因为人都希望自己清醒死,没人愿意糊里糊涂就死了。”
“可是他还没告诉我们那件东西究竟在哪里。”
“不。”
司马云摇了摇头。
“他已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