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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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明家这种环境,找几个随身保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之前明光耀对儿子的过度保护,使得躲在暗处的伊东海销声匿迹,便叫云葵有点束手无策,这回刑侦局愿意插手当然是好的,但听说韩队长的人一连盯了四五天都没什么下文,便又生怕他们没耐心,以至于错事了帮小混蛋铲除这颗□□的良机。
也许感情就是这般软弱的东西,明明活的好好的,却能叫人图生出操不完的心。
这天周末,正常休假的云葵勤劳的买菜兼扫屋子,忙到十一点,发现早晨说要陪若拉录歌的明笙仍没个音讯,实在反常。
她坐在沙发上想了想,决定打了个电话确定状况。
那边小混蛋倒是很快接起,语气愉悦:“喂?”
“你在干什么呀,还回来吃饭吗?”云葵松了口气。
明笙坏笑起来:“哟,一会儿没见就想我了?”
“……”云葵沉默以对。
明笙不敢惹她,赶快恢复正常:“正想找你呢,出来吃吧,我带你见见我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云葵警惕地问,她对之前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红男绿女,半点好感都没有。
“是开留学中介公司的。”明笙说。
“哦……那好吧。”云葵最近买了好几本托福的书,似乎渐渐决意了此事。
“地址我发你,你打车过来,离家非常。”明笙嘱咐着挂了电话。
云葵站起身,想着要见陌生人总不好太随便,就特意的翻出件还算崭新的外套穿在身上,又梳顺了乌黑的长发,才拿着钱包出了门。
——
自从住到小谢警官家又交出了□□后,明笙过得生活对他而言算是很节俭,最大的花销就是为他失而复得的宝贝车们掏的保养费,其余想买什么东西,都会缠着云葵付账,并不见铺张浪费。
谁知这天小混蛋挑选的餐厅却异常高雅精致,望见那装潢,便叫人觉得价格不菲。
云葵不懂只是咨询留学为什么如此隆重,却还是平静的走进去,被服务员带进雅间。
推开门,应该礼貌问候,显得落落大方吧?
不善交际的小谢警官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当她看到坐在明笙对面的人回头起身,所有预备好的话都梗在了喉咙里。
不知什么时候,薛孝贞已经变得这样衰老。
原本光滑的脸上起了皱纹,也不复年轻时的皮肤雪白、头发亮泽,时光就像在她身上蒙了层灰网,一切都显得乌蒙蒙的,叫人心碎。
此刻气氛尴尬异常,还好明笙自来都厚脸皮,马上笑着走近牵起云葵的手:“今天伯母刚到,我帮她安顿好了酒店,现在这是洗尘宴。”
从来都非常温顺的云葵,竟然久违的炸毛了,忽然甩开他,周末看着地板说:“洗什么尘,我都说过,不要来了,怎么可以自作主张?”
“云葵……”薛孝贞这辈子都没有跟女儿好好相处过,看她发火完全不知该如何应对。
她在这孩子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做了逃兵,现在更也不敢祈求亲情。
“别说了。”谢云葵心痛不已,立刻转身离开。
明笙追出去拉住她的手臂,用力拦住:“今天我就要说说你了,你别这样你对你妈妈,我想有妈,可我还没有呢。”
“你懂什么,是一回事吗?”云葵挣扎得冒火,最后终于不再忍让,狠狠地推开这家伙。
结果明笙不屈不挠,又上前一步抱住她说:“好好好,我不懂,你想揍我回家去走,就算你不看在她是你亲妈的面子上,为了我总可以吧?反正我把她招来了,你走掉,叫我怎么办?”
谢云葵又动了几下,最后气馁的叹息,垂下眼眸不再说话。
明笙见和解有戏,赶快拉着她的手重新进屋,对守在旁边看戏的服务员说:“上菜。”
——
和年轻人喜欢的新潮料理不同,这家店端出来的都是精心细做的传统菜肴,虽看起来每道都眼熟,但是尝到嘴里,又各自别有一番滋味。
明笙见氛围尴尬到快要结出冰来,立即说道:“我也不知道伯母喜欢吃什么,反正我爸经常来这家店,就觉得应该不错,您还吃的习惯吗?”
“习惯、习惯。”薛孝贞对明笙一无所知,只看得出这男孩子非富即贵,赶忙点头。
谢云葵仍旧目光空洞,像个正在闹情绪的孩子似的看着桌子发呆。
薛孝贞欲言又止,最后只能跟明笙搭话:“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呀?”
明笙毫无羞耻心的撒谎:“朋友介绍的。”
“是吗,你是做什么的?”薛孝贞这方面倒像个平凡的母亲,很关心女儿要托付终身的是个什么男人。
“我在首尔大学读经济管理,还有两个月就毕业了。”明笙说。
“哟,还是个高材生呢。”薛孝贞讨好地朝云葵笑。
云葵不再想听他们一唱一和了,终于开口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就是看看你……”薛孝贞显得底气不足。
“遇到麻烦了?缺钱了?还是怎么样?”云葵始终没跟她对视。
“真的没有,妈妈想你了。”薛孝贞回答。
“你撒谎!”谢云葵无法忍受这个女人对自己失而复得的温存,她猛地站起来说:“别讲得多在乎我一样,我们早就没有关系了。”
薛孝贞无措地回答:“我在乎你……”
“那你为什么不要我!”谢云葵非常激动:“我不相信在乎的东西可以随随便便抛弃!你活到走投无路才想起世界上有我吗?以为只要给我一点温暖,我立刻就会感激涕零吗?没有那么简单,你回家去吧,我不想跟你再见面。”
她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然后起身便夺门狂奔而去。
这次明笙没办法再把这姑娘强行带回来了,左右为难了片刻,说:“对不起,伯母,我把事情想得太容易了……”
“不怪云葵,错的都是我啊……”薛孝贞也垂泪,摆摆手回答:“给你添了麻烦。”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以小混蛋的阅历和情商,很难讲得清谁对谁错,他只能安慰:“云葵是个心特别软的人,她肯定会想通的。”
“心软,受得伤才深啊。”薛孝贞拿纸巾擦擦眼睛:“你快去找找她吧,别出什么事……”
“她肯定会说,我是警察,难道还有坏人敢自投罗网?”明笙微笑,心里分析了一下局势,觉得薛孝贞人生地不熟,还是要把她先照顾好,于是说:“算了算了,云葵不吃我陪您吃,吃完回酒店早点休息,明天我带您在首尔逛逛。”
薛孝贞见这漂亮得不像话的小伙子一个劲儿给自己夹菜,想着不要再惹出事端,便努力平复下情绪,拿起筷子跟他聊起天儿来:“你几岁了,看着真年轻呢。”
“我……和云葵一样大啊,同龄人。”小混蛋自然是撒谎不嫌事大,把薛孝贞忽悠得一来一来,这段饭过后,她几乎对他是个青年才俊的事实深信不疑。
——
怎么就失控了?
大喊大叫,那么丢人,像个得不到爱的孩子在控诉命运的无情。
愚蠢到毫无用处。
远离饭店后逐渐平息下来的云葵搞不清自己的情绪,独自在街上兜兜转转,心烦意乱,最后便沮丧地回家了。
脸上的泪明明洗干净,但是躺在床上想起以前的事,又没出息的哭湿枕巾。
小谢警官非常讨厌这副不够坚强的样子,但是母亲和其他完全黑暗的阴影不同,她对她并非是百分之百的恨意,所以才剪不断理还乱。
要是薛孝贞没有在一开始远走高飞,如果自己成长的过程中有母亲的爱护和陪伴,也许那些肮脏狼狈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吧。
云葵哭得很累,正抽噎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门锁乱响,然后就是明笙响在小客厅里欠欠的声音:“宝贝儿,我给你带饭了。”
自然没人回应他。
明笙脱了外套,走进卧室里问:“还生气呢?”
尴尬的云葵赶快翻身背对。
明笙跪到床上,支着胳膊俯身看她:“哎呦喂,快叫我瞧瞧……看你的眼睛红的,你自己不心疼我还心疼呢。”
“那你就少管闲事!”云葵还想争执,但哭腔让她气势全无。
明笙拿过床头的纸巾帮她擦了擦,然后说:“你的事,怎么是闲事呢?你以为随便哪个叔叔阿姨我都愿意管啊,她不是你妈妈么,以前的就算有千不该万不该,她也还是你妈,至少是给你生命的人,跟其他路人不一样,你觉得我头脑简单也好,我就是这么想的。”
云葵哽咽着不吭声。
“话说回来,你不搭理你妈,当然可以,只要你活得快乐,我绝不会多说一句话。”明笙说:“可你显然不快乐,每次听到她的消息,就看起来要多难过有多难过,所以我怎么可以假装不知道……”
又一滴泪水从云葵眼角滑过。
“和很多人一样,你妈也犯过错,而且是很大的错,但你们这辈子既然有母女的缘份,就多少试着去理解,也许她有苦衷,也许很多话说开了,你也就想开了。”明笙伸手帮她擦着脸:“别哭了,以后我陪着你,谁抛弃你我也不抛弃你,再有人敢欺负你,我就……”
“你老实点比什么都强。”云葵听他说了那么多,原本积压在心里排山倒海的情绪,像退潮似的,渐渐平静下去,她忍不住打断明笙的话,然后自己抢过纸巾,抹净狼狈的脸。
“其实我觉得你妈看起来人挺好的,我答应明天带她四处逛逛。”明笙见机不可失,故作自然的躺到她身边,笑着说:“反正你上班没时间,就算你实在不愿意见你妈,我也要招待好了,至少是我岳母呢。”
“别胡说八道了。”云葵皱眉头。
“不是胡说八道,你肯定是我老婆。”明笙忽然搂住她。
“大言不惭。”云葵小声嘲讽他,终于停止哭泣。
明笙故意委屈起来:“什么意思,难道你跟我交往,是在玩弄我的感情吗?”
云葵瞪了他一眼,并不回答。
“这就对了,高兴点,要么发发脾气,再不行打我一顿借你消气。”明笙挑眉。
云葵忍不住揍他:“你怎么总是讨打?”
明笙边躲拳头边抱她,最后趁乱亲了她一下,捧着云葵的脸轻声道:“你讲的每句话,我都认真听了,我对你讲的每句话,也都是认真那样想的。”
云葵静静地回视,也终于坦诚内心:“……不管你以后去了哪里,我都觉得,遇见你……是件最好的事情。”
眨眨眼睛思索片刻,明笙觉得这一定算是告白,于是耳朵又习惯性地红了起来,气道:“我哪也不去,我就在你身边。”
云葵渐渐习惯了他的小细节,伸手捏了捏那可爱的耳朵,问道:“我妈在哪儿呢?”
“住我姐家旁边的酒店了,挺近的,条件也好。”明笙回答。
稍微放心的云葵又意识到问题:“你哪来的钱呀?”
明笙语结。
云葵被逗笑:“不是说都暂时放在我这里吗?”
“好赖要留些私房钱嘛,你都不知道我的车多费油,更重要的是准备给你惊喜用的!”明笙气急败坏,而后又无比认真:“我会好好照顾你,像我爸一样获得很多成功,用自己的本事给你买套房子,给我们建一个最漂亮的家。”
“……傻瓜。”云葵小声回答,看着玻璃透过来的晚霞洒在他的眉眼间,忽然感觉,幼稚的明笙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变成大男人了。
像明家这种环境,找几个随身保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之前明光耀对儿子的过度保护,使得躲在暗处的伊东海销声匿迹,便叫云葵有点束手无策,这回刑侦局愿意插手当然是好的,但听说韩队长的人一连盯了四五天都没什么下文,便又生怕他们没耐心,以至于错事了帮小混蛋铲除这颗□□的良机。
也许感情就是这般软弱的东西,明明活的好好的,却能叫人图生出操不完的心。
这天周末,正常休假的云葵勤劳的买菜兼扫屋子,忙到十一点,发现早晨说要陪若拉录歌的明笙仍没个音讯,实在反常。
她坐在沙发上想了想,决定打了个电话确定状况。
那边小混蛋倒是很快接起,语气愉悦:“喂?”
“你在干什么呀,还回来吃饭吗?”云葵松了口气。
明笙坏笑起来:“哟,一会儿没见就想我了?”
“……”云葵沉默以对。
明笙不敢惹她,赶快恢复正常:“正想找你呢,出来吃吧,我带你见见我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云葵警惕地问,她对之前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红男绿女,半点好感都没有。
“是开留学中介公司的。”明笙说。
“哦……那好吧。”云葵最近买了好几本托福的书,似乎渐渐决意了此事。
“地址我发你,你打车过来,离家非常。”明笙嘱咐着挂了电话。
云葵站起身,想着要见陌生人总不好太随便,就特意的翻出件还算崭新的外套穿在身上,又梳顺了乌黑的长发,才拿着钱包出了门。
——
自从住到小谢警官家又交出了□□后,明笙过得生活对他而言算是很节俭,最大的花销就是为他失而复得的宝贝车们掏的保养费,其余想买什么东西,都会缠着云葵付账,并不见铺张浪费。
谁知这天小混蛋挑选的餐厅却异常高雅精致,望见那装潢,便叫人觉得价格不菲。
云葵不懂只是咨询留学为什么如此隆重,却还是平静的走进去,被服务员带进雅间。
推开门,应该礼貌问候,显得落落大方吧?
不善交际的小谢警官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当她看到坐在明笙对面的人回头起身,所有预备好的话都梗在了喉咙里。
不知什么时候,薛孝贞已经变得这样衰老。
原本光滑的脸上起了皱纹,也不复年轻时的皮肤雪白、头发亮泽,时光就像在她身上蒙了层灰网,一切都显得乌蒙蒙的,叫人心碎。
此刻气氛尴尬异常,还好明笙自来都厚脸皮,马上笑着走近牵起云葵的手:“今天伯母刚到,我帮她安顿好了酒店,现在这是洗尘宴。”
从来都非常温顺的云葵,竟然久违的炸毛了,忽然甩开他,周末看着地板说:“洗什么尘,我都说过,不要来了,怎么可以自作主张?”
“云葵……”薛孝贞这辈子都没有跟女儿好好相处过,看她发火完全不知该如何应对。
她在这孩子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做了逃兵,现在更也不敢祈求亲情。
“别说了。”谢云葵心痛不已,立刻转身离开。
明笙追出去拉住她的手臂,用力拦住:“今天我就要说说你了,你别这样你对你妈妈,我想有妈,可我还没有呢。”
“你懂什么,是一回事吗?”云葵挣扎得冒火,最后终于不再忍让,狠狠地推开这家伙。
结果明笙不屈不挠,又上前一步抱住她说:“好好好,我不懂,你想揍我回家去走,就算你不看在她是你亲妈的面子上,为了我总可以吧?反正我把她招来了,你走掉,叫我怎么办?”
谢云葵又动了几下,最后气馁的叹息,垂下眼眸不再说话。
明笙见和解有戏,赶快拉着她的手重新进屋,对守在旁边看戏的服务员说:“上菜。”
——
和年轻人喜欢的新潮料理不同,这家店端出来的都是精心细做的传统菜肴,虽看起来每道都眼熟,但是尝到嘴里,又各自别有一番滋味。
明笙见氛围尴尬到快要结出冰来,立即说道:“我也不知道伯母喜欢吃什么,反正我爸经常来这家店,就觉得应该不错,您还吃的习惯吗?”
“习惯、习惯。”薛孝贞对明笙一无所知,只看得出这男孩子非富即贵,赶忙点头。
谢云葵仍旧目光空洞,像个正在闹情绪的孩子似的看着桌子发呆。
薛孝贞欲言又止,最后只能跟明笙搭话:“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呀?”
明笙毫无羞耻心的撒谎:“朋友介绍的。”
“是吗,你是做什么的?”薛孝贞这方面倒像个平凡的母亲,很关心女儿要托付终身的是个什么男人。
“我在首尔大学读经济管理,还有两个月就毕业了。”明笙说。
“哟,还是个高材生呢。”薛孝贞讨好地朝云葵笑。
云葵不再想听他们一唱一和了,终于开口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就是看看你……”薛孝贞显得底气不足。
“遇到麻烦了?缺钱了?还是怎么样?”云葵始终没跟她对视。
“真的没有,妈妈想你了。”薛孝贞回答。
“你撒谎!”谢云葵无法忍受这个女人对自己失而复得的温存,她猛地站起来说:“别讲得多在乎我一样,我们早就没有关系了。”
薛孝贞无措地回答:“我在乎你……”
“那你为什么不要我!”谢云葵非常激动:“我不相信在乎的东西可以随随便便抛弃!你活到走投无路才想起世界上有我吗?以为只要给我一点温暖,我立刻就会感激涕零吗?没有那么简单,你回家去吧,我不想跟你再见面。”
她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然后起身便夺门狂奔而去。
这次明笙没办法再把这姑娘强行带回来了,左右为难了片刻,说:“对不起,伯母,我把事情想得太容易了……”
“不怪云葵,错的都是我啊……”薛孝贞也垂泪,摆摆手回答:“给你添了麻烦。”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以小混蛋的阅历和情商,很难讲得清谁对谁错,他只能安慰:“云葵是个心特别软的人,她肯定会想通的。”
“心软,受得伤才深啊。”薛孝贞拿纸巾擦擦眼睛:“你快去找找她吧,别出什么事……”
“她肯定会说,我是警察,难道还有坏人敢自投罗网?”明笙微笑,心里分析了一下局势,觉得薛孝贞人生地不熟,还是要把她先照顾好,于是说:“算了算了,云葵不吃我陪您吃,吃完回酒店早点休息,明天我带您在首尔逛逛。”
薛孝贞见这漂亮得不像话的小伙子一个劲儿给自己夹菜,想着不要再惹出事端,便努力平复下情绪,拿起筷子跟他聊起天儿来:“你几岁了,看着真年轻呢。”
“我……和云葵一样大啊,同龄人。”小混蛋自然是撒谎不嫌事大,把薛孝贞忽悠得一来一来,这段饭过后,她几乎对他是个青年才俊的事实深信不疑。
——
怎么就失控了?
大喊大叫,那么丢人,像个得不到爱的孩子在控诉命运的无情。
愚蠢到毫无用处。
远离饭店后逐渐平息下来的云葵搞不清自己的情绪,独自在街上兜兜转转,心烦意乱,最后便沮丧地回家了。
脸上的泪明明洗干净,但是躺在床上想起以前的事,又没出息的哭湿枕巾。
小谢警官非常讨厌这副不够坚强的样子,但是母亲和其他完全黑暗的阴影不同,她对她并非是百分之百的恨意,所以才剪不断理还乱。
要是薛孝贞没有在一开始远走高飞,如果自己成长的过程中有母亲的爱护和陪伴,也许那些肮脏狼狈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吧。
云葵哭得很累,正抽噎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门锁乱响,然后就是明笙响在小客厅里欠欠的声音:“宝贝儿,我给你带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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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笙脱了外套,走进卧室里问:“还生气呢?”
尴尬的云葵赶快翻身背对。
明笙跪到床上,支着胳膊俯身看她:“哎呦喂,快叫我瞧瞧……看你的眼睛红的,你自己不心疼我还心疼呢。”
“那你就少管闲事!”云葵还想争执,但哭腔让她气势全无。
明笙拿过床头的纸巾帮她擦了擦,然后说:“你的事,怎么是闲事呢?你以为随便哪个叔叔阿姨我都愿意管啊,她不是你妈妈么,以前的就算有千不该万不该,她也还是你妈,至少是给你生命的人,跟其他路人不一样,你觉得我头脑简单也好,我就是这么想的。”
云葵哽咽着不吭声。
“话说回来,你不搭理你妈,当然可以,只要你活得快乐,我绝不会多说一句话。”明笙说:“可你显然不快乐,每次听到她的消息,就看起来要多难过有多难过,所以我怎么可以假装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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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实点比什么都强。”云葵听他说了那么多,原本积压在心里排山倒海的情绪,像退潮似的,渐渐平静下去,她忍不住打断明笙的话,然后自己抢过纸巾,抹净狼狈的脸。
“其实我觉得你妈看起来人挺好的,我答应明天带她四处逛逛。”明笙见机不可失,故作自然的躺到她身边,笑着说:“反正你上班没时间,就算你实在不愿意见你妈,我也要招待好了,至少是我岳母呢。”
“别胡说八道了。”云葵皱眉头。
“不是胡说八道,你肯定是我老婆。”明笙忽然搂住她。
“大言不惭。”云葵小声嘲讽他,终于停止哭泣。
明笙故意委屈起来:“什么意思,难道你跟我交往,是在玩弄我的感情吗?”
云葵瞪了他一眼,并不回答。
“这就对了,高兴点,要么发发脾气,再不行打我一顿借你消气。”明笙挑眉。
云葵忍不住揍他:“你怎么总是讨打?”
明笙边躲拳头边抱她,最后趁乱亲了她一下,捧着云葵的脸轻声道:“你讲的每句话,我都认真听了,我对你讲的每句话,也都是认真那样想的。”
云葵静静地回视,也终于坦诚内心:“……不管你以后去了哪里,我都觉得,遇见你……是件最好的事情。”
眨眨眼睛思索片刻,明笙觉得这一定算是告白,于是耳朵又习惯性地红了起来,气道:“我哪也不去,我就在你身边。”
云葵渐渐习惯了他的小细节,伸手捏了捏那可爱的耳朵,问道:“我妈在哪儿呢?”
“住我姐家旁边的酒店了,挺近的,条件也好。”明笙回答。
稍微放心的云葵又意识到问题:“你哪来的钱呀?”
明笙语结。
云葵被逗笑:“不是说都暂时放在我这里吗?”
“好赖要留些私房钱嘛,你都不知道我的车多费油,更重要的是准备给你惊喜用的!”明笙气急败坏,而后又无比认真:“我会好好照顾你,像我爸一样获得很多成功,用自己的本事给你买套房子,给我们建一个最漂亮的家。”
“……傻瓜。”云葵小声回答,看着玻璃透过来的晚霞洒在他的眉眼间,忽然感觉,幼稚的明笙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变成大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