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 【叫我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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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没有署名,可刘枫却知道,这,就是已故的母亲赵风华留给儿子最后的叮嘱。
他完全可以想象,兵败事急,父亲急急派遣部下将诸子分送而出,每人都携带了这样一封交代遗志的书信。可带着自己的李德禄却被母亲悄悄拦下,以霸王妃的身份强行索要了书信,匆匆忙忙地加上了这段话。
母亲是怜惜自己年纪最幼,想要自己平平安安,甚至连借口都已经教给了自己,那就是要存血脉继香火。
舔犊之情跃然纸上,慈母之爱盈满行间。
刘枫抬头看了看李行云,见他眼中透着强烈的期盼,料想他事先绝没有看过此信,不知道信中还有玄机,因此才会如此笃定。
如果现在刘枫将这段话出示给他看,相信老道也再没有什么话好说。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父亲的重托和母亲的维护,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遗嘱,却在刘枫的心中勾起了最强烈的情绪,如同岩浆入海嗤嗤蒸腾,剧烈地波动翻滚着。
这就是父望母爱吗?两世孤儿的他,近乎贪婪地享受这份早已远逝的血脉亲情,强自忍耐着,没哭出声来。
刘枫小心翼翼地避过手上的鲜血,细心地将信纸慢慢放回信封,郑重其事地收入了怀里,抬起头来,深深看了李行云一眼。一言不发,转身便走。
“哎?”李行云没有料到刘枫会是这个反应,顿时大惊失色,急急叫道“你哪里去?”
“当然是回刘家屯”刘枫淡淡地说:“去找那老头子算账,瞒得我好苦!”
“那你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我考虑一下。”刘枫的回答依然是不温不火,丝毫不顾老道心急火燎的神情。
今日重启杀戮,他的情绪更是多次经历了大喜大悲的骤变,无形之中已经变回了那个行走在黑暗中的人。虽然心里已经有所决定,但抗胡逐寇是何等大业?他还有太多的细节需要了解和思考,因此倒也不急着答应。
背对着李行云的刘枫没有发现,老道的嘴角微微地翘了起来,显得格外奸诈。回刘家屯吗?看来还是那个老家伙有先见之明啊,这次看你还不中招?
※※※※※※※
刘枫在前,李行云在后,一老一小一前一后,沿着山间小道默默地走着。
行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刘枫忽然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刘枫忽然开口,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道长,你的武功很高吗?”
“那是自然!”老道回答地很肯定很自然,仿佛知道对方会有此一问。
刘枫追问道:“到底有多高?”
老道轻捻银须,傲然道:“除了已故的主公,天下间还没有谁,能让贫道甘拜下风。”
刘枫的问题越来越不靠谱:“对手是普通士兵,正面对敌,一杀七十,做得到吗?”
老道想了想后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拼着重伤可以做到,但也是极限了!”
刘枫转过身来,恭恭敬敬跪下,朗声道:“师尊在上,请受徒儿三拜!”言罢,他郑重其事地磕了三个响头。
李行云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淡淡说道。“你这是何意?”
“徒儿细查沿途痕迹,似有百骑于午时从东面穿山林至此,后沿小路往刘家屯去了,徒儿自忖拼死最多硬捍三十,因此恳请师父出手,救下刘家屯六百口村民的性命!”
事急矣!发现情况有变,刘枫便开足脑力寻找对策,可刘家屯不是山阳镇,一眼能够望得到头,根本没有纵深可以用计各个击破,更何况也没有时间用计了,剩下的惟有强攻一途!
他不得不提前作出决定。那里有老爹,有秀儿妹妹,有他的乡亲们呐!
“此时赶去,还来得及吗?”
“尽人事,听天命!”
“那你是答应了,是吗?”
“是!”
“莫要后悔!”
“永不反悔!”
“走吧……”言罢两人弹地而起飞奔起来,几个呼吸间便不见了踪影。
※※※※※※※
须臾,刘家屯。
此时的刘家屯再没有半分依山傍水、世外桃源的宁静风光,入眼处满是死尸,鲜血流了一地,空气中充斥着呛鼻的血腥气和焦烟味,惟有三三两两的战马在村子里零散的游荡。
一里外的山坡上,刘枫呆立着远远望去,披甲的兵士拖着赤条条的死尸,正往村中央的空地聚集,在那里,矗立着一座殷实的尸山。
敌人的规模竟然远超过百人队,足足有两百人之众!
忽然,有一具拖行的“尸体”动了一下,惊动了身边的兵士,换来一把冰冷的钢刀……
“啊——!”惨呼过后,他不再动弹,成了一具合格的死尸。
见此情景,刘枫大怒!一丝丝的理智维系着他颤抖的身体。耳边响起李行云的声音,“去吧!放心!”
最后的理智,绷断了。
他大喝一声,一拳将边上的一株枯木拦腰击断,俯身抱起一人粗的树干,飞奔跃起,向村子里猛扑而去。
一里的距离在刘枫的神速下弹指即过,但见滚滚烟尘,刘枫如同一条翻滚的土龙,伴随着声声怒吼向村子中央汹涌而来,配上脸上怒张喷血的伤口,显得额外狰狞可怖。
“狗贼受死!……额……”土龙戛然而止,停在那队兵士的面前。
那个身着明光铠,头戴雁翎镔铁盔,一手持着金龙开山刀,一手拖着一条死人腿,肩上还扛着一具死尸的中年兵士头领,看上去……怎么好眼熟?他竟然还朝着自己笑,瞧那一口大白牙!越看越是眼熟……难道是……
“罗三叔?”竟然是他的邻居!刘枫目瞪口呆。
“小枫啊?怎么才回来啊?小小年纪夜不归宿可不好啊!”罗三叔十分满意他痴呆的表情,笑容愈发灿烂。
“冠虎!你……”刘枫瞪着一名年轻的兵士,依稀便是那个和他赌裤子的玩伴。
罗冠虎咧开嘴,冲他无奈地笑,那笑容说不清道不明,可刘枫却好像看懂了。
回头再看渐渐围拢的兵士们,果然,都是村里各家各户的青壮之人,虽然脸很熟悉,可却带着捉狭的笑容。此刻,他们披坚执锐、挎弓兜箭,相貌虽同可气质大变,刘枫左看右看竟是不敢相认。
再看看那些赤条条地尸体,果然尽是黑红面孔的胡人样貌!
凶残的狄骑百人队……被村子里老实巴交的乡亲们……全歼了?这就像是兔子一口吞了狮子般不可思议!刘枫抱着树干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忽闻一阵奸笑,李德禄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刘枫。
“就许你这臭小子藏拙?老头子我啊,也是有底牌滴!”
“咣铛!”树干重重落地,刘枫猛回头恶狠狠瞪着老道,怒道:“你们合伙骗我?”
李行云也不在意,面带微笑地道:“重要的是,你已经答应了,而且永不反悔,不是吗?”
此言一出,包括李德禄在内,曾经的乡亲、现在的兵士们顿时笑容一肃,齐齐跪地,深深地拜了下去。
两百多人齐声唱道:“参见少主!”
一时间,死的加上活的,黑压压铺了一地,小村子原本不大的中央空地填的满满当当。
一回头,李行云竟也是额头触地,跪伏在地上。只留下刘枫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中央。
久久无声,虽然知道这跪了一地的众人,都在焦急地等待自己的答复,可刘枫的思绪却不禁越飘越远。
怪不得这个村子明明没有几个人姓刘,可偏偏叫做刘家屯;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人口比例有问题。老龄化程度几乎为零,有中年、有青年,有孩子,有男有女,可是独独只有李德禄这一个老人,而光棍更是多得不像话;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猎户如此之多,人人开得了弓,个个射得了箭,而且箭术还都不错;
怪不得李德禄一发现自己的不凡,就要往死里压榨自己,除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之意,更重要的原因,全村的部下们需要一个未来的希望,要让他们都知道都看到,少主是个不平凡的人,是个值得他们效忠的人,他们承受的寂寞与付出的青春,都是有价值的……
这个叫作刘家屯的小山村,根本就是为了他刘枫一个人而存在的。
保守秘密很难,欺骗刘枫更难,可这群村民却成功欺骗了他十年,十年如一日,其中的付出不言而喻。
十三年,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三年,更何况还是二十到三十这段最为宝贵的青春岁月!
为了自己,这里的两百多人,带着他们的家人与孩子,甘受清贫与孤寂,用了整整十三年的时间陪伴自己度过童年,守护自己茁壮成长,苦苦等候自己长大成人!
这一刻,父亲充满不甘的遗愿,母亲满是不舍的温情,众人饱含热切的期盼,渐渐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充斥着刘枫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他知道,只要他点下头,他所珍惜的平淡生活就将一去不返。他仿佛看见了,从前的血腥杀戮和尔虞我诈正在向他招手……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已经没有退路,他根本就没有拒绝的资格,甚至连他的生死也显得微不足道。
他不能让父亲抱憾,不能让母亲悲伤,不能让众人失望,自己回报给他们的不仅仅是生命的博弈,更要用力量和智慧,乃至生命中的一切,为他们换来一样东西,那就是胜利!
此时的刘枫,心中豪气顿生:逆天而行么?天意为何?老天将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重生到这具躯体上,这就是最大的天意!
他抬起头来,缓缓地扫过每一个匍匐的身影,这些人,就是他手中的第一支力量。
胡骑百万又如何?兵微将寡又如何?若能追随父亲的脚步,便是死了,又如何?
这一刻,他不是善谋的智者,也不是黑暗中的旅人,此刻,他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孩子。
爸爸、妈妈,以我为荣吧!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的声音平淡而坚决。
看着众人惊愕地表情,以及眼中透出的莫名眼神,那是失望、是迟疑、是痛苦、是决绝……最后的一丝犹豫从眼中消失,留下的,惟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意志和必胜的决心!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再次大声重复一遍。
“你们!应该称呼我——主公!”最后的两个字重若千钧!
“参见主公!”
“免礼!”
“谢主公!”
两百道激动地声音,汇聚成澎湃的声浪,在名为刘家屯的山村中激昂回荡、久久不息。
这段文字没有署名,可刘枫却知道,这,就是已故的母亲赵风华留给儿子最后的叮嘱。
他完全可以想象,兵败事急,父亲急急派遣部下将诸子分送而出,每人都携带了这样一封交代遗志的书信。可带着自己的李德禄却被母亲悄悄拦下,以霸王妃的身份强行索要了书信,匆匆忙忙地加上了这段话。
母亲是怜惜自己年纪最幼,想要自己平平安安,甚至连借口都已经教给了自己,那就是要存血脉继香火。
舔犊之情跃然纸上,慈母之爱盈满行间。
刘枫抬头看了看李行云,见他眼中透着强烈的期盼,料想他事先绝没有看过此信,不知道信中还有玄机,因此才会如此笃定。
如果现在刘枫将这段话出示给他看,相信老道也再没有什么话好说。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父亲的重托和母亲的维护,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遗嘱,却在刘枫的心中勾起了最强烈的情绪,如同岩浆入海嗤嗤蒸腾,剧烈地波动翻滚着。
这就是父望母爱吗?两世孤儿的他,近乎贪婪地享受这份早已远逝的血脉亲情,强自忍耐着,没哭出声来。
刘枫小心翼翼地避过手上的鲜血,细心地将信纸慢慢放回信封,郑重其事地收入了怀里,抬起头来,深深看了李行云一眼。一言不发,转身便走。
“哎?”李行云没有料到刘枫会是这个反应,顿时大惊失色,急急叫道“你哪里去?”
“当然是回刘家屯”刘枫淡淡地说:“去找那老头子算账,瞒得我好苦!”
“那你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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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着李行云的刘枫没有发现,老道的嘴角微微地翘了起来,显得格外奸诈。回刘家屯吗?看来还是那个老家伙有先见之明啊,这次看你还不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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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枫在前,李行云在后,一老一小一前一后,沿着山间小道默默地走着。
行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刘枫忽然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刘枫忽然开口,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道长,你的武功很高吗?”
“那是自然!”老道回答地很肯定很自然,仿佛知道对方会有此一问。
刘枫追问道:“到底有多高?”
老道轻捻银须,傲然道:“除了已故的主公,天下间还没有谁,能让贫道甘拜下风。”
刘枫的问题越来越不靠谱:“对手是普通士兵,正面对敌,一杀七十,做得到吗?”
老道想了想后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拼着重伤可以做到,但也是极限了!”
刘枫转过身来,恭恭敬敬跪下,朗声道:“师尊在上,请受徒儿三拜!”言罢,他郑重其事地磕了三个响头。
李行云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淡淡说道。“你这是何意?”
“徒儿细查沿途痕迹,似有百骑于午时从东面穿山林至此,后沿小路往刘家屯去了,徒儿自忖拼死最多硬捍三十,因此恳请师父出手,救下刘家屯六百口村民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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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赶去,还来得及吗?”
“尽人事,听天命!”
“那你是答应了,是吗?”
“是!”
“莫要后悔!”
“永不反悔!”
“走吧……”言罢两人弹地而起飞奔起来,几个呼吸间便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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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臾,刘家屯。
此时的刘家屯再没有半分依山傍水、世外桃源的宁静风光,入眼处满是死尸,鲜血流了一地,空气中充斥着呛鼻的血腥气和焦烟味,惟有三三两两的战马在村子里零散的游荡。
一里外的山坡上,刘枫呆立着远远望去,披甲的兵士拖着赤条条的死尸,正往村中央的空地聚集,在那里,矗立着一座殷实的尸山。
敌人的规模竟然远超过百人队,足足有两百人之众!
忽然,有一具拖行的“尸体”动了一下,惊动了身边的兵士,换来一把冰冷的钢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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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里的距离在刘枫的神速下弹指即过,但见滚滚烟尘,刘枫如同一条翻滚的土龙,伴随着声声怒吼向村子中央汹涌而来,配上脸上怒张喷血的伤口,显得额外狰狞可怖。
“狗贼受死!……额……”土龙戛然而止,停在那队兵士的面前。
那个身着明光铠,头戴雁翎镔铁盔,一手持着金龙开山刀,一手拖着一条死人腿,肩上还扛着一具死尸的中年兵士头领,看上去……怎么好眼熟?他竟然还朝着自己笑,瞧那一口大白牙!越看越是眼熟……难道是……
“罗三叔?”竟然是他的邻居!刘枫目瞪口呆。
“小枫啊?怎么才回来啊?小小年纪夜不归宿可不好啊!”罗三叔十分满意他痴呆的表情,笑容愈发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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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冠虎咧开嘴,冲他无奈地笑,那笑容说不清道不明,可刘枫却好像看懂了。
回头再看渐渐围拢的兵士们,果然,都是村里各家各户的青壮之人,虽然脸很熟悉,可却带着捉狭的笑容。此刻,他们披坚执锐、挎弓兜箭,相貌虽同可气质大变,刘枫左看右看竟是不敢相认。
再看看那些赤条条地尸体,果然尽是黑红面孔的胡人样貌!
凶残的狄骑百人队……被村子里老实巴交的乡亲们……全歼了?这就像是兔子一口吞了狮子般不可思议!刘枫抱着树干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忽闻一阵奸笑,李德禄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刘枫。
“就许你这臭小子藏拙?老头子我啊,也是有底牌滴!”
“咣铛!”树干重重落地,刘枫猛回头恶狠狠瞪着老道,怒道:“你们合伙骗我?”
李行云也不在意,面带微笑地道:“重要的是,你已经答应了,而且永不反悔,不是吗?”
此言一出,包括李德禄在内,曾经的乡亲、现在的兵士们顿时笑容一肃,齐齐跪地,深深地拜了下去。
两百多人齐声唱道:“参见少主!”
一时间,死的加上活的,黑压压铺了一地,小村子原本不大的中央空地填的满满当当。
一回头,李行云竟也是额头触地,跪伏在地上。只留下刘枫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中央。
久久无声,虽然知道这跪了一地的众人,都在焦急地等待自己的答复,可刘枫的思绪却不禁越飘越远。
怪不得这个村子明明没有几个人姓刘,可偏偏叫做刘家屯;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人口比例有问题。老龄化程度几乎为零,有中年、有青年,有孩子,有男有女,可是独独只有李德禄这一个老人,而光棍更是多得不像话;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猎户如此之多,人人开得了弓,个个射得了箭,而且箭术还都不错;
怪不得李德禄一发现自己的不凡,就要往死里压榨自己,除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之意,更重要的原因,全村的部下们需要一个未来的希望,要让他们都知道都看到,少主是个不平凡的人,是个值得他们效忠的人,他们承受的寂寞与付出的青春,都是有价值的……
这个叫作刘家屯的小山村,根本就是为了他刘枫一个人而存在的。
保守秘密很难,欺骗刘枫更难,可这群村民却成功欺骗了他十年,十年如一日,其中的付出不言而喻。
十三年,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三年,更何况还是二十到三十这段最为宝贵的青春岁月!
为了自己,这里的两百多人,带着他们的家人与孩子,甘受清贫与孤寂,用了整整十三年的时间陪伴自己度过童年,守护自己茁壮成长,苦苦等候自己长大成人!
这一刻,父亲充满不甘的遗愿,母亲满是不舍的温情,众人饱含热切的期盼,渐渐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充斥着刘枫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他知道,只要他点下头,他所珍惜的平淡生活就将一去不返。他仿佛看见了,从前的血腥杀戮和尔虞我诈正在向他招手……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已经没有退路,他根本就没有拒绝的资格,甚至连他的生死也显得微不足道。
他不能让父亲抱憾,不能让母亲悲伤,不能让众人失望,自己回报给他们的不仅仅是生命的博弈,更要用力量和智慧,乃至生命中的一切,为他们换来一样东西,那就是胜利!
此时的刘枫,心中豪气顿生:逆天而行么?天意为何?老天将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重生到这具躯体上,这就是最大的天意!
他抬起头来,缓缓地扫过每一个匍匐的身影,这些人,就是他手中的第一支力量。
胡骑百万又如何?兵微将寡又如何?若能追随父亲的脚步,便是死了,又如何?
这一刻,他不是善谋的智者,也不是黑暗中的旅人,此刻,他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孩子。
爸爸、妈妈,以我为荣吧!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的声音平淡而坚决。
看着众人惊愕地表情,以及眼中透出的莫名眼神,那是失望、是迟疑、是痛苦、是决绝……最后的一丝犹豫从眼中消失,留下的,惟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意志和必胜的决心!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再次大声重复一遍。
“你们!应该称呼我——主公!”最后的两个字重若千钧!
“参见主公!”
“免礼!”
“谢主公!”
两百道激动地声音,汇聚成澎湃的声浪,在名为刘家屯的山村中激昂回荡、久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