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紧急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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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时辰,六个小时,布防一座五百丈见方的渔村小镇,到底可以干到什么程度呢?这取决与两个条件:力量与压力。
此时此地,红巾军虽然只有三千忠武营和一千新兵、外加三百龙牙亲卫,可那是军事力量,大战之前是不能白白耗费体力的。
除此之外,数万未及登船的百姓不是吃干饭的,构筑工事这些活计他们完全可以参与进来,并且发挥难以想象的巨大作用。
因为压力,生死之间可以让人爆发出惊人的潜力。只要是健康的成年百姓,不管男女老少,全都捋起袖子,卷起裤管,往掌心里吐两口唾沫,伐木搬石,挖坑筑墙,因为缺乏足够的工具,无数人生生磨出了一双血手,可愣是没有一个人喊疼叫停。死亡,是最好的监工。
这种潜力不仅体现在力量上,同时也包括了智慧。有个名叫狗剩儿的少年,他巴巴地跑来找杨胜飞,说道:“小人原先是给大户人家养马的,有一回遛马的时候,那马不慎踩在了一个小坑里,马腿当场就折断了……”
话没说完,杨胜飞已经跳了起来,这是对付骑兵最简易,同时也最有效的陷阱啊!
他当即命令五千民夫,跑到距离渔村一箭之地的位置,原地挖坑。这坑十分特别,刚好够一只马蹄子大小,深度却不能少于一尺。五千民夫一起动手,忙碌了半天,在村外遍地掘坑,密密麻麻的,足足掏了十余万个。
又有个叫施金旺的中年人找来,自称是个挑粪桶的,去年邻居家着火,情急之下,他一捅屎尿泼将上去,那火一下就灭了,效果比浇水好上数倍。
杨胜飞又像捡了宝似的命人广收屎尿,此间聚了十多万众,人人被逼着拉屎撒尿,兵士们大盆小桶地接着,然后汇集在一起。臭气熏天中,杨胜飞命人将屎尿挨家挨户泼洒到村房民居的屋顶上。懂行的眼睛当时就亮了,这哪里是屎尿,分明是防火箭的金盾呐!
除此之外,一切可以利用的物资全都征集了起来。周家134艘楼船,所有舱室的门板全部拆掉,用小船运到岸边做了防箭板,每艘船上都有近200扇房门,加一块儿足有近27000块,生生勾勒出一条渔村直通码头的防箭走廊。
两百多辆随行的大车,被拉到村外二十丈的位置,拆掉四轮推翻在地,组成了一道半圆弧状的简易壁垒,将渔村和登船走廊全都圈了起来。而拆下的轮子也没闲着,横七竖八地插在地上当作拒马来用,倒也似模似样。
周雨婷站在船头,望着数万人为了生存奔波忙碌,怀里抱着熟睡的小婴儿。那是一个男婴,生得虎头虎脑,模样十分可爱。
虽然仍是云英未嫁之身,可她还是决定将孩子收养下来。换了从前的她,是绝不会这么做的,可不知为何,随着与刘枫接触越多,她对各种礼教规矩越来越不放在心上,甚至产生了蔑视的感觉,这是从前不可想象的。
之所以收养这个孩子,倒也不全是仁慈与母性发挥作用,要知道这趟船,实在是她一生跑过最大的买卖,如果这一战真能反败为胜,那这孩子就是上天给她一生的纪念。
她给孩子取了名字:周景旋。她这一代是“宇”字辈,男孩为“宇”,女孩为“雨”。下一辈则是“景”字,“景”字隐含了“愿”的意思,再加上一个凯旋的“旋”字,表达了她此刻祈求胜利的心情。
至此危急时刻,任何一丝心灵上的慰藉,都显得那样的宝贵。
或许,婴儿天生就能感觉到外界的善意,小男婴躺在周雨婷的怀里,吮着指头,睡得十分安稳。
周雨婷时而看着怀中安详的小脸,时而望向岸边纷攘的人群,目光最后落在人群中的一名白衣少女身上。
明月第四次拒绝了登船的邀请,哪怕是自己亲口邀请。周雨婷看得出来,她是铁了心要兑现自己的承诺,走在最后一位百姓的身后。
依照现在的情况,登船与否很可能决定了是生是死。周雨婷已经彻底相信,这个小姑娘绝不是沽名作秀,而是真心地和百姓在一起,赌上一条小命,用自己的存在默默安抚数万惶恐的心灵。
想到这里,周雨婷竟也感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在心中翻涌激荡,望向她的目光渐渐复杂起来。
此刻,明月正在民众的圈子里,像个邻家少女般微笑着与百姓们交谈,身边只有牙门将陆博超随侍左右,别的亲兵都被她赶去了前方。“我在这里很安全,那里更需要你们!”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是如此明亮,微笑是如此甜美,后半句话更让周雨婷为之侧目,“我要和大家在一起,大家也一定会保护我的!”
周雨婷分明看到,无数佝偻着的老百姓挺起了胸膛,默默无声,可却又好像有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从人群里扩散开来,淡淡的,若隐若现却又好似无处不在。
这是……勇气的种子么?好吧,这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姐姐帮你一把!
周雨婷叹息一声,唤道:“柳姨!带上五十名供奉,扮作百姓潜伏过去,无论如何,一定要护她周全!”
柳姨背插双刀,低声建议道:“小姐!不如……属下将她请来?”谁都听得出来,所谓“请”是怎么回事,也都能理解她话里的涵义。
哪怕此战最终落败,红巾军4500将士和数万百姓,尽数阵亡于此,可周家还是成功救出了超过八万百姓,在红巾大帅面前,她周雨婷依然居功甚伟。
可是,如果小夫人明月死在了这里,哪怕是她自留险地,周雨婷也难逃护持不周之罪。到时候非但无功,就连将来的婚事……
“不!由她去吧……”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周雨婷还是决定成全她的一番苦心,或者说与她一起冒险。
“是!小姐!”柳姨躬身应命,“属下誓死保护小夫人!”谁都知道,她誓死保护的,其实是七小姐的未来。
时间过得飞快,三个时辰眼看就要过去。人群全都收拢回来,聚在渔村靠后的滩涂上,断墙、土墩、礁岩、泥坑,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
无论是刚才还是现在,登船的进程从未停止,只是顺序有所改变。两百名接受过训练的民兵,手持刀剑,守在登船通道的入口,男人不再允许登船,孩子和女人走在最前面,然后才是老人。这些人都是他们的亲人,男人们默默接受了这样的现实——风险,理应属于男人。
此外,所有15至40岁的男人,不管是否经受过民兵训练,全都配发到了一件兵器,人数约在三万左右,卧龙岗携行的库存加上周家船队的随船装备,正好足够满足这一需要。
或刀或剑,或枪或盾,就算运气最糟糕的人,也能拿到两把菜刀。看着手中的真家伙,军人们告诉他们,这是给他们防身用的。他们放心的收了下来,同时表达了十二万分的谢意。在这样一个时刻,手握冰冷的凶器,确实可以让因畏生寒的心,稍稍变得温暖。
※※※※※※※
未时刚过,日头才略微偏西,远方的大地上扬起了漫天的飞尘。北岭军两万铁骑如约而至。
或许称不上铁骑,这些纵马而来的鞑靼骑士们,人马皆不着甲,一个个只穿单衣,不少人甚至精赤着上身,阳光下,古铜色的肌肉反射着亮闪闪的油光,张扬而极富野性的吆喝声和口哨声纷乱响起,让人不禁产生错觉,以为来的是一群磨牙吮血的野狼,而自己,还真像是羊圈里无助的绵羊。
这样的感觉,是如此令人丧气,心志不坚者已经难抑心底的恐惧,他们浑身发颤,叮叮当当的兵器落地声,在后阵零星的响起。
先声夺人!这样的震慑效果,令当前立马的北岭督帅巴尔思十分满意。他撩起一侧襟摆狠狠抹了一把脸,却仍由滚滚热汗淌过赤裸的胸膛,翻越山包般鼓胀的肌肉,最后滑落在马下的泥地里,蒸腾起小小的一朵水雾。
终于追上了!上一回急行军是什么时候?好像是十五年前……
巴尔思的联想,令他黑中带赤的脸庞微微抽动起来。那可不是一段美好的记忆。那一回,他行军的速度比这次还要快,因为那是一场亡命的败退,死神扛着金色的火焰在身后追赶……
他猛摇了摇头,满头的花白发辫甩出一整排的汗珠子,也将痛苦的回忆抛到了脑后。魔王早已下了地狱,如今,天下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挡草原男儿的脚步。
弯刀高举,寒光乍现。司令兵鼓起腮帮子,闷晦苍凉的号角呜呜作响。
一名万夫长高声吆喝着催动胯下墨驹,身后万骑相随,宛如开闸泄洪般奔涌开来,刀锋直指前方的小渔村。
巴尔思久历战阵,远处仓促布置的防线一目了然。心中默默计算,如果对手有弓箭的话,那么突破正前方的马车阵和车轮地带,可能带来数百伤亡,但是一旦冲入村内,那就是胜利到来的时刻。
骑兵不利于巷战,这是兵书上都有的常识。可是这种渔村蜗镇,大多都是草舍茅寮,骑兵只需全力一冲,就可将这些木泥房屋推倒夷平,那还称得上巷战吗?
基于这个想法,他大胆派出了一万骑兵,径取中路,要正面攻破对方的防线。
三个时辰,六个小时,布防一座五百丈见方的渔村小镇,到底可以干到什么程度呢?这取决与两个条件:力量与压力。
此时此地,红巾军虽然只有三千忠武营和一千新兵、外加三百龙牙亲卫,可那是军事力量,大战之前是不能白白耗费体力的。
除此之外,数万未及登船的百姓不是吃干饭的,构筑工事这些活计他们完全可以参与进来,并且发挥难以想象的巨大作用。
因为压力,生死之间可以让人爆发出惊人的潜力。只要是健康的成年百姓,不管男女老少,全都捋起袖子,卷起裤管,往掌心里吐两口唾沫,伐木搬石,挖坑筑墙,因为缺乏足够的工具,无数人生生磨出了一双血手,可愣是没有一个人喊疼叫停。死亡,是最好的监工。
这种潜力不仅体现在力量上,同时也包括了智慧。有个名叫狗剩儿的少年,他巴巴地跑来找杨胜飞,说道:“小人原先是给大户人家养马的,有一回遛马的时候,那马不慎踩在了一个小坑里,马腿当场就折断了……”
话没说完,杨胜飞已经跳了起来,这是对付骑兵最简易,同时也最有效的陷阱啊!
他当即命令五千民夫,跑到距离渔村一箭之地的位置,原地挖坑。这坑十分特别,刚好够一只马蹄子大小,深度却不能少于一尺。五千民夫一起动手,忙碌了半天,在村外遍地掘坑,密密麻麻的,足足掏了十余万个。
又有个叫施金旺的中年人找来,自称是个挑粪桶的,去年邻居家着火,情急之下,他一捅屎尿泼将上去,那火一下就灭了,效果比浇水好上数倍。
杨胜飞又像捡了宝似的命人广收屎尿,此间聚了十多万众,人人被逼着拉屎撒尿,兵士们大盆小桶地接着,然后汇集在一起。臭气熏天中,杨胜飞命人将屎尿挨家挨户泼洒到村房民居的屋顶上。懂行的眼睛当时就亮了,这哪里是屎尿,分明是防火箭的金盾呐!
除此之外,一切可以利用的物资全都征集了起来。周家134艘楼船,所有舱室的门板全部拆掉,用小船运到岸边做了防箭板,每艘船上都有近200扇房门,加一块儿足有近27000块,生生勾勒出一条渔村直通码头的防箭走廊。
两百多辆随行的大车,被拉到村外二十丈的位置,拆掉四轮推翻在地,组成了一道半圆弧状的简易壁垒,将渔村和登船走廊全都圈了起来。而拆下的轮子也没闲着,横七竖八地插在地上当作拒马来用,倒也似模似样。
周雨婷站在船头,望着数万人为了生存奔波忙碌,怀里抱着熟睡的小婴儿。那是一个男婴,生得虎头虎脑,模样十分可爱。
虽然仍是云英未嫁之身,可她还是决定将孩子收养下来。换了从前的她,是绝不会这么做的,可不知为何,随着与刘枫接触越多,她对各种礼教规矩越来越不放在心上,甚至产生了蔑视的感觉,这是从前不可想象的。
之所以收养这个孩子,倒也不全是仁慈与母性发挥作用,要知道这趟船,实在是她一生跑过最大的买卖,如果这一战真能反败为胜,那这孩子就是上天给她一生的纪念。
她给孩子取了名字:周景旋。她这一代是“宇”字辈,男孩为“宇”,女孩为“雨”。下一辈则是“景”字,“景”字隐含了“愿”的意思,再加上一个凯旋的“旋”字,表达了她此刻祈求胜利的心情。
至此危急时刻,任何一丝心灵上的慰藉,都显得那样的宝贵。
或许,婴儿天生就能感觉到外界的善意,小男婴躺在周雨婷的怀里,吮着指头,睡得十分安稳。
周雨婷时而看着怀中安详的小脸,时而望向岸边纷攘的人群,目光最后落在人群中的一名白衣少女身上。
明月第四次拒绝了登船的邀请,哪怕是自己亲口邀请。周雨婷看得出来,她是铁了心要兑现自己的承诺,走在最后一位百姓的身后。
依照现在的情况,登船与否很可能决定了是生是死。周雨婷已经彻底相信,这个小姑娘绝不是沽名作秀,而是真心地和百姓在一起,赌上一条小命,用自己的存在默默安抚数万惶恐的心灵。
想到这里,周雨婷竟也感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在心中翻涌激荡,望向她的目光渐渐复杂起来。
此刻,明月正在民众的圈子里,像个邻家少女般微笑着与百姓们交谈,身边只有牙门将陆博超随侍左右,别的亲兵都被她赶去了前方。“我在这里很安全,那里更需要你们!”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是如此明亮,微笑是如此甜美,后半句话更让周雨婷为之侧目,“我要和大家在一起,大家也一定会保护我的!”
周雨婷分明看到,无数佝偻着的老百姓挺起了胸膛,默默无声,可却又好像有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从人群里扩散开来,淡淡的,若隐若现却又好似无处不在。
这是……勇气的种子么?好吧,这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姐姐帮你一把!
周雨婷叹息一声,唤道:“柳姨!带上五十名供奉,扮作百姓潜伏过去,无论如何,一定要护她周全!”
柳姨背插双刀,低声建议道:“小姐!不如……属下将她请来?”谁都听得出来,所谓“请”是怎么回事,也都能理解她话里的涵义。
哪怕此战最终落败,红巾军4500将士和数万百姓,尽数阵亡于此,可周家还是成功救出了超过八万百姓,在红巾大帅面前,她周雨婷依然居功甚伟。
可是,如果小夫人明月死在了这里,哪怕是她自留险地,周雨婷也难逃护持不周之罪。到时候非但无功,就连将来的婚事……
“不!由她去吧……”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周雨婷还是决定成全她的一番苦心,或者说与她一起冒险。
“是!小姐!”柳姨躬身应命,“属下誓死保护小夫人!”谁都知道,她誓死保护的,其实是七小姐的未来。
时间过得飞快,三个时辰眼看就要过去。人群全都收拢回来,聚在渔村靠后的滩涂上,断墙、土墩、礁岩、泥坑,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
无论是刚才还是现在,登船的进程从未停止,只是顺序有所改变。两百名接受过训练的民兵,手持刀剑,守在登船通道的入口,男人不再允许登船,孩子和女人走在最前面,然后才是老人。这些人都是他们的亲人,男人们默默接受了这样的现实——风险,理应属于男人。
此外,所有15至40岁的男人,不管是否经受过民兵训练,全都配发到了一件兵器,人数约在三万左右,卧龙岗携行的库存加上周家船队的随船装备,正好足够满足这一需要。
或刀或剑,或枪或盾,就算运气最糟糕的人,也能拿到两把菜刀。看着手中的真家伙,军人们告诉他们,这是给他们防身用的。他们放心的收了下来,同时表达了十二万分的谢意。在这样一个时刻,手握冰冷的凶器,确实可以让因畏生寒的心,稍稍变得温暖。
※※※※※※※
未时刚过,日头才略微偏西,远方的大地上扬起了漫天的飞尘。北岭军两万铁骑如约而至。
或许称不上铁骑,这些纵马而来的鞑靼骑士们,人马皆不着甲,一个个只穿单衣,不少人甚至精赤着上身,阳光下,古铜色的肌肉反射着亮闪闪的油光,张扬而极富野性的吆喝声和口哨声纷乱响起,让人不禁产生错觉,以为来的是一群磨牙吮血的野狼,而自己,还真像是羊圈里无助的绵羊。
这样的感觉,是如此令人丧气,心志不坚者已经难抑心底的恐惧,他们浑身发颤,叮叮当当的兵器落地声,在后阵零星的响起。
先声夺人!这样的震慑效果,令当前立马的北岭督帅巴尔思十分满意。他撩起一侧襟摆狠狠抹了一把脸,却仍由滚滚热汗淌过赤裸的胸膛,翻越山包般鼓胀的肌肉,最后滑落在马下的泥地里,蒸腾起小小的一朵水雾。
终于追上了!上一回急行军是什么时候?好像是十五年前……
巴尔思的联想,令他黑中带赤的脸庞微微抽动起来。那可不是一段美好的记忆。那一回,他行军的速度比这次还要快,因为那是一场亡命的败退,死神扛着金色的火焰在身后追赶……
他猛摇了摇头,满头的花白发辫甩出一整排的汗珠子,也将痛苦的回忆抛到了脑后。魔王早已下了地狱,如今,天下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挡草原男儿的脚步。
弯刀高举,寒光乍现。司令兵鼓起腮帮子,闷晦苍凉的号角呜呜作响。
一名万夫长高声吆喝着催动胯下墨驹,身后万骑相随,宛如开闸泄洪般奔涌开来,刀锋直指前方的小渔村。
巴尔思久历战阵,远处仓促布置的防线一目了然。心中默默计算,如果对手有弓箭的话,那么突破正前方的马车阵和车轮地带,可能带来数百伤亡,但是一旦冲入村内,那就是胜利到来的时刻。
骑兵不利于巷战,这是兵书上都有的常识。可是这种渔村蜗镇,大多都是草舍茅寮,骑兵只需全力一冲,就可将这些木泥房屋推倒夷平,那还称得上巷战吗?
基于这个想法,他大胆派出了一万骑兵,径取中路,要正面攻破对方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