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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杀夺三律】

作者:沉墨的阿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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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二虎大模大样的走上楼来,屋内众人齐刷刷扭头,一起瞪眼望他。顷刻间,小小斗室戾气纵横。

    “如何?”坐在上首的一名中年人开口询问。此人披着残破的全身链甲,外罩一套半新不旧的绿营军官袍,紧裹在虎背熊腰的身躯上,显得不怎么合身。问起话时,一双浑浊沧桑的眸子逼望过来,配上赤枣般的脸膛,和颚下一把狂放的浓髯,自有一股强梁匪气和首领威严四溢而出,令人望而生畏。

    “成了!”童二虎轻轻开口,重重点头。

    蓝队正一声狞笑,“秀才!再念一遍给大伙儿听听,动手之前壮壮胆儿!”

    “是!大哥!”

    屋内唯一的一名模样清秀的青年站起身来,掏出一卷布条双手展开,轻声念了起来:

    “《杀夺令》!逐寇军主、霸王令旨:通告岭南汉族军民及全军将士,凡所攻诸县,破城后尽屠鞑靼男子,所杀者一切财产归杀人者所有,妻女家小为披甲者奴。凡城内汉民绿营起义助攻者,视如己军,恩同此列。

    另有《杀夺三律》三军谨记:

    一、凡混血之民,自视为汉者,以汉人视之,其行类胡者,以胡人杀之!违者不分枉纵,以抗命论处;

    二、妄杀汉民冒功者,及争功自相残杀者,车裂;

    三、**掳掠汉家百姓者,杀之无罪,擒之立斩。此令!”

    秀才放下布条,清俊的脸庞已涨得通红,听的人也是呼吸粗重非常,仿佛屋里关着一群红了眼的公牛。

    蓝队正将手中腰刀重重一顿,缓缓起身,冷目扫过全场:“弟兄们,大哥我穿上这身绿皮,图的是养家活口,可却把俺的老娘活活气死了,想脱,却也脱不下来了……你们和我一样,都是人前威风,背后戳烂脊梁骨的人,街坊也好,鞑子也罢,都不把咱当人看,这样的操蛋日子,真他妈不是人过的!”

    “我原本以为,一辈子就这么下去了,完了!……没成想啊,老天开眼!又给了咱一次投胎的机会!……咱们都是罪人,手里都不干净,身上绿得让人恶心,想洗是洗不掉的……”他抬起右手,连刀带鞘地往外一指,“瞧见外边什么颜色了吗?咱们得把自个儿染得跟他们一样才行,用什么染,你们心里都有数,不是鞑子的血,就是自己的血!”

    他接过布条,扬了扬道:“这是今早外边儿射进来的,全城上下没有不知道的。这大狄国的天下,人分三等,鞑靼人都是老爷是主子,有钱有势的大家富户排在第二,咱们剩下的,都是猪狗不如的第三等!实话告诉你们,二虎刚打严大麻子那儿回来,他们半个时辰后接班,再过半个时辰,他们就会打开南门放外边儿的好汉进来。而咱们……玩儿一票大的!去县衙!去割了那千户老爷的狗头!成了,咱们今后挺直了腰杆儿当老爷!不成,咱也图个痛快,给乡亲们留个交代,再不用猪狗不如的活受罪!”

    众人全都大吃一惊,原本以为偷开城门就成了,没想到老大哥的胃口居然那么大,那可是在太岁头上动土,是要掉脑袋的啊!心中难免惴惴不安,可又记挂着杀人夺产的诱惑,千户老爷柯克儿可是龙川城名副其实的首富,光田产就有三千多亩,妻妾成群,奴仆过百,若是杀了他……大伙儿一头冷,一头热,不由面面相觑起来。

    蓝队长缓缓抽出腰刀,随手将刀鞘扔在地上,挺刀说道:“哥哥我把话撂在这儿,这场大买卖老子是做定了,你们都是我的老兄弟,谁要是不愿干,说出来,今晚就在这儿安心歇着,我保你平平安安的。愿意拼一把的,站出来,哥哥我带你们发财去!”说着,他将刀锋在胸膛上用力拍了拍。

    “大哥!我跟你去!”童二虎昂首踏前一步,扭头喝道:“你们到底去不去?是爷们的就放个响屁!”

    “我去!”第一个响应的竟然是那个叫柱子的半大娃娃。他拔出一把匕首,重重戳在桌面上,“贱命一条,死就死了!千户家的小娘么上回抽我一马鞭,爷们说什么也要抽回来!”

    众人一愣,接着哄堂大笑起来,有人贼贼地喊道:“一鞭之仇定是要抽回来的,可抽的不是马鞭,是人鞭!”此言一出,笑声愈烈,淫风荡气盈满斗室。

    唯独蓝队正没笑,他郑重其事地对柱子说:“好!好孩子!是条汉子!哥哥我答应你了,事成之后,你活着,柯克儿的小娘么就是你的奴婢,爱咋抽咋抽,你死了,哥哥就在你墓前宰了这小娘皮,让你抽着她上路!”

    “好!多谢大哥!”

    蓝队正转过脸来,冷然道:“你们笑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有仇报仇,有什么可笑的?狗子!你媳妇咋死的?她好端端的为啥投河自尽?铁娃!你爹的腿是谁打断的?你妹子是谁卖去窑子里的?倔驴子!你祖上传下的二十亩地呢?上哪儿去啦?啊?……瞧你们一个个儿的,乐个屁!不像个爷们!还敢笑话柱子,我呸!”

    这一嗓子出去,纷乱的笑声戛然而止,屋内静得出奇。过了一会儿,他们一个接一个站了起来,都不说话,眼神却凶厉的可怕。眨眨眼的功夫,再没有一个人坐着了。

    蓝队正竖起大拇指,改颜赞道:“好!这才是好汉所为!告诉你们,哥哥我买通了县衙的马夫葛蹄子,咱们从后门溜进去,未必不能成事儿!”

    众人一听信心大增,齐声应道:“好大哥,咱们听你的!”

    蓝队正目光一一扫过众人,沉声道:“这趟买卖,不死人是成不了的,咱们按老规矩办,大事儿一旦成了,殿下赏的家产不管多少,咱按人头分,活着的分一份,死了的分两份,杀了正主儿的分三份,都听明白了吗?”

    众人群情激昂,大叫:“妈的!豁出去了!就这么干!”

    天下有一种特殊的强盗,他们平时为民,春耕夏耘,种桑养蚕,与寻常老百姓没啥两样,可一到了夜里,这些老实憨厚的泥腿子们就会扔掉锄头,拿起刀枪,用一条黑巾将淳朴善良的面孔遮盖起来,化身剪径强梁,明火执仗,拦道掳财,杀人越货,绑票勒索,除了**妇女,他们几乎无恶不作。完事儿了财一分,黑巾一扯,各回各家,又成了安分守己的老百姓。

    这种强盗原本便是本地人,人地两熟,组织严密,大多都是同乡同村的左邻右舍,又或者沾亲带故的本家,不仅互帮互助,还能互相监督。规矩也很森严,谁要是坏了事儿,那就自个儿扛下来,死后家里自有兄弟帮衬,养老育幼不在话下,逢年过节都有安家费,往后做成的买卖也少不了孤儿寡母的一份,只要带头大哥还健在,总保得一家老小衣食无缺,不受欺负。可反过来,若是口风不紧,背信弃义,那转眼便是灭门绝户的私刑严惩。

    所谓盗亦有道,他们平日多劫外乡富商大户,并不欺压贫弱,也从不吃窝边草,遇上乡里乡亲的不平事,必会拔刀相助、除暴安良。本地穷苦百姓出于感激,明里暗里的护着他们。因此百余年来,不管是哪朝哪代,这些民匪帮会的生命力都像蟑螂般顽强,除非不分良恶的屠村灭镇,否则是万难禁绝的。

    方才城楼里的这伙绿营兵,从前就是这样的一伙民匪强盗。蓝队正,名叫蓝明旭,便是这一届的带头大哥。三年前狄军进驻岭南,他便带着八百弟兄投了军。倒不是甘为汉奸,只是为了有身绿皮方便“做活儿”罢了。

    原本他们想,做了绿营兵,和鞑子便是自己人了,总不能还挨欺负吧?没成想,非但鞑子变本加厉地欺负,就连原本护着他们的乡亲也都疏远了。干他们这一行,没了群众基础,买卖也就干不成了,日子是越过越苦,心里也是越想越恨。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如今可好,平地一声雷,霸王殿下隔墙射来一剂后悔药,想要漂白反正?想要发财致富?想要出人头地?就看今朝!

    商议既定,这伙兵匪无声而散。除了柱子和丁凯是蓝明旭的亲随外,方才门楼里的全都是小头目的身份,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忙着招呼手下弟兄,为夜袭县衙预作安排。

    半个时辰过后,以严大麻子为首的另一伙绿营兵准时来到南门。两队人马例行交接,丝毫看不出破绽。

    说来可巧,这严大麻子从前是本地捕快,专司捉拿这种亦民亦匪的歹徒,与蓝明旭正是针尖麦芒的死对头。两人你来我往,斗了十多年的法,谁也讨不了好,倒也不打不相识了。三年前鞑子一来,收本地衙役充作绿营,倒把原来的一兵一匪牵在一根绿绳儿上了,这对冤家彼此相认,一笑泯了恩仇,反倒交上了朋友。

    逐寇军至,这位严队正虽有起义之心,却无玩命之胆,因此通过秘密协商,由他带领千把人负责打开城门,并顶住驻守南门的三百鞑靼武士,而蓝明旭则趁机突袭县衙,为手下八百弟兄搏一场富贵。

    这二位队正平日私交甚笃,这一别死生难料,临行前不由执手含泪,互道珍重。

    严大麻子说道:“你我的交情,咱们这两营兵马自不必说,三营的蒋楚成至今没个回音,也不知他作何打算,蓝兄,你可要防着他一手!”

    蓝明旭一捋浓髯,哼声说道:“这后生狂得很,与你我芥蒂颇深,历来尿不到一个壶里,可眼下形势逼人,外头是什么人?霸王殿下亲率的三万大军,这贼厮鸟精得很,他敢轻举妄动么?你瞧好了,只要你我兵马一动,这厮是一定会随大溜的!他想扯我后腿儿?借他个胆儿!哼哼……你可别忘了,殿下有令:‘争功自相残杀者,车裂!’,掉脑袋的活计,量他也不敢,不必多虑!”

    “好!蓝兄!你我就此别过!望你马到功成!”

    “保重!”蓝明旭重重抱拳,锵然转身,带着手下弟兄呼啸而去,消失在茫茫的雨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