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实在豪横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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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实在豪横不起来
算来算去,真正能安顿老太太的就只有老二余得木和老三余得水。
余得木倒还好,家庭富裕,夫妻人心胸宽广,对老人照顾的好。
余得水虽然孝顺,但妻子却是个母老虎,在家里基本没有地位,被妻子管得死死的。
虽说妻子并不反对接婆婆过来住,可她和余得水隔三差五闹矛盾,老人住着也不开心。
没办法,经老二余得木提议,既然是这样,那就让老太太一直住在他们家,也不用轮换,免得大家都难应付。
至少他们家条件要比其他人都好点。
其他人每个月象征给点养老钱便好。
余得木的意思当然不是想着要兄弟们的钱,他也不缺这个,就纯属是让大家不要有心理负担,他觉得孝顺父母这种事,就是能者多劳。
本事大点,就多照顾点,多付出点,没啥本事尽心就行。
兄弟们虽然觉得老二付出太多,但想来自己也没啥办法,这不算最好,但已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便只好接受。
从此,关于老太太养老的事暂时告一段落。
没想到这过了不到半年,老太太又开始闹腾,城里住的好好的,偏偏要回家祝
余秋堂记得前辈子奶奶回来后,说是被三婶气的不行,又住在他家旧厨房,整日被陈美娣阴阳怪气,也是过得很难。
他重生后,忘记了具体时间,还想着等自己搬出去后,奶奶刚好住进这个窑洞。反正奶奶也不待见他,他也没必要热脸去蹭冷屁股。
不同于后世奶孙关系,每个孙子都是奶奶的宝贝疙瘩,这个时候的奶奶都有很多孙子,说是不喜欢哪个,那就是真不喜欢。没将你提着腿淹死在水缸里,都算你幸运。
外面叔侄几人商讨事情时,里面陈美娣干咳好几次,众人都听到了,但余得金没有挑破,大家也就佯装没有听到。
很简单的道理,陈美娣肯定不希望婆婆住在自家。好不容易将余秋堂这伙人分出家,又来个老太太,还需要自己照顾,她可没这份心。
“那你爸咋个说法,他忙啥哩,这么大的事,自己不回来说,让伱一个娃娃回来能干啥?”余得金吐出一口浓烟,略带责怪地说。
余秋山笑道:“我爸就是让我回来给你们说说,他是不想让我奶回来,可架不住老人家折腾,这不行的话,只能先回来放段时间,我们再接回去。”
余得金点点头,“那也行,要回来就回来吧,就先……”
话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家里暂时没有位置,顿时有些尴尬,想了想说:“要是回来,总能找到住的地方,农村环境不如城里,但住的宽敞,也舒心。你奶辛苦半辈子,根都在在黄土地里,住城里确实不得劲。”
“就是这么说嘛,我爸的意思也是这个……”
“大伯,我爸说了,我奶回来就先住我们家,我们家不是最近新盖了三间房嘛,原来的老窑就空出来了,虽然里面旧了点,但住着暖和。”余秋原在旁边插话。
他说的没错,房子这东西,新建的没什么人气,里面还没有彻底干透,住着是要冷点。
相反,住了很多年的窑洞,像是开了许久的车,反而磨合的不错,住着才舒服。
余得金手里的烟圈已燃到屁股根上,他觉得手指有点微烫,加紧吸了口,烟蒂被扔到地上,看烟蒂即将被风吹走,又伸脚踩灭。
“住你们家,你娘同意嘛?”他瓮声瓮气地问,自家兄弟家的生活,他清清楚楚,老三人没问题,可那个老婆啊,真不是盏省油的灯。
要说人品也没什么问题,就是性格太暴躁,顿不顿和谁能杠上,要是把老娘放到老三家,吃饭喝水什么的肯定没问题,老三媳妇不会亏,但要说不受气,就很难保证。
余秋原笑笑,“管她干嘛,我娘你还不知道,她就是个急性子,嘴上肯定会说点啥,但心底里还是愿意的。
“那也好。”
余得金点点头,心里觉得有点憋火,和晚辈这样谈话,他觉得很没面子,可他又偏偏豪横不起来,自己家里这点破事都没拾掇干净,他很难提出老娘归自己照顾的话。
只能故意不揭开这茬话。
先这样的揭过去,随后要是和老婆商量好了,再将老娘接过来呗,反正也不差一天两天。
想到这里,就不得不思忖家里现在的居住环境,窑洞的位置确实不够。
老大说是分家出去,几个月之内要搬走,但谈何容易,四个人起码要三间房,保守估计也需要一两千块,哪能赚得够。
唉~
黑暗里,他有一句没一句和两个侄子说着,心里却很纠结。
“那就这样说吧,我们尽量让我奶还是住在我们家,毕竟城里做什么都方便,离医院也近。”
余秋山不愧是受过教育的孩子,又长期住在城里,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说话既有礼貌,又能兼顾听者的心情。
余得金听在耳里,也没太觉得不快。
“那行,就先这样,要是她真要回来,也不用过分拦着,你奶的脾气倔,她想做的事情,就必须要去做,你要是拦着,那心里不知憋多大火,反而对身体不好。”
“我爸也这样说,”余秋山笑道,“大伯,你和我爸不愧是亲兄弟,这说话的语气几乎都相同。”
余得金也笑了。
这话说的,本来就是亲兄弟嘛,老二再有本事,也是自己的弟弟,回家吃饭,还是要坐在自己下手。
要是只有一个凳子,自己坐着,他就得站着。
这就是情感,也是规矩。
重要的事说清楚后,一旁的余秋原急着拉余秋山,“山哥,我们快走吧。”
“急啥,再待会埃”余得金说,“山子好不容易回来趟……”
“嘿嘿,大伯,等明个天亮我们来找你喝酒啊,今晚我找山哥有事呢。”
看余得金不解地望着他,余秋原急忙解释:“哦,是这样的,我们家不是在北边种了几亩葫芦嘛,今年雨水好,收成还不错,可这眼看着葫芦要熟透了,接连几天,地里都有不知啥东西跑来糟蹋。”
余秋原口中的葫芦,并不是能做瓢的那种葫芦,而是西葫芦的原始辈,长相很像冬瓜,味道又接近南瓜。
这种葫芦能长很大,最长可以接近一米,好几十斤。
葫芦成熟后,可以用来包包子,也可以像削苹果皮那般,将葫芦整个切成一长条,晒干,称为“葫芦条子”,冬天没有什么蔬菜,将葫芦条子放在水里浸泡后,便能当蔬菜食用。 味道很好吃。
后世的西葫芦,是这种葫芦的一种培育,加快了生长速度,却也让西葫芦的味道变得很淡,失去葫芦原本的香味。
三叔家之所以种这么多葫芦,可不只是为了吃,葫芦仔是可以卖的,也算是早些年的经济作物。
后来,即使取籽,人们也培育出专门的葫芦和南瓜。
“……被糟蹋的不行,我爸就让我晚上守着,看是啥东西,可昨晚上我守了半夜,才等到那些小东西来,但晚上太黑,我只看到好几个狗娃子大的东西,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个踪影,也不知具体是啥。”
“不会是野猪吧?”
余得金猜测着,很快又摇头,“应该不是,野猪这个季节吃的很多,待山里就行,犯不着跑到村里来,再说若是野猪,可就不是损坏一点葫芦的事。”
“我猜也不是,虽然天黑,但看起来体型没有野猪大,不过跑得挺快,我紧追慢赶,就看到他们一溜烟钻进玉米地,再就看不到了。”
“你们那边玉米地过去就是山,到哪里去找?1
“就是说嘛,急的我直上火,你说要是个人,我还和他能干一架,可这东西我都不知道是啥,跑得又快,白天又不来,真是害人。这不,刚好山哥回来,我拉着一起帮忙,晚上打死几只狗日的,看它们再来!1
听余秋原这样说,余得金看眼一直站在旁边沉默的余秋堂,心想这孩子咋一句话都不说,说到他奶的事,也是啥反应都没,就像说个陌生人。
“老大,你不是对山里熟悉嘛,你给看看是啥东西?”
“啊?”
余秋堂靠在墙边听聊天,是出于礼貌,毕竟两个堂兄弟和他关系都还行,人家到家里来了,总不能躲在房子里不见人。
但对于奶奶的事,却真的不怎么在意。
那老太太,和他关系本来淡漠,又嘴特别不饶人,难缠的要死。要不是他奶奶,走在路上,他甚至都懒得正眼看。
但话说回来来,这只是他的感觉,父亲和其他叔伯并不那样想,毕竟奶奶含辛茹苦将大家养大,作为儿女,可没资格嫌弃母亲。
不能只接受她的恩情,排斥她的缺点。
听着听着,他的思想不由自主就开始飘了,想着啥时候再去山里呢。
搞来搞去,橡树还没搞回来。
弩只做了大半截,就等着“米”下锅呢,等到弩制好后,天慢慢凉下来,农作物全部收完后,作为农民的他就会有大把时间,可以好好去山里谋点东西。
他要赶在天彻底变冷前,赚够建房的资产,先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落脚处,再不用整日憋着气,和陈美娣一家住在这个地坑院里。
突然,他仿佛听到父亲喊他名字,回过神来,看到余秋山和余秋原也都看着他,一时间还有点恍惚,很快才反应过来。
“问我啊,”他想了想,摇摇头说:“还说不好,这这个季节,好多东西都会跑下来偷吃,没有亲眼看到,很难确定。”
“这样啊,”余秋原点点头,有点失望,但很快就又精神起来,“没事,不管啥东西,只要它还敢一直来,肯定就能搞死。”
“堂堂,我们一起去吧,你不是连野猪都能搞死,搞那些东西应该没啥困难吧。”余秋山突然对余秋堂说。
“这个……倒确实没问题。”
“那就去呗。”余秋山很高兴,他想起下午余秋堂扛着野猪肉的样子,虽然身体不强壮,却充满力量,妥妥的精干型。
相比之下,他在城市里生活,除了日常干活,身体反而没有怎么锻炼,别看长得比余秋堂壮实,但力量和速度,说不定还赶不上余秋堂呢。
“堂哥,你还搞死过野猪?1
余秋原半信半疑,不同于余秋山在市里,他可是一直在村里,经常能看到余秋堂。
以往余秋堂啥样子,他非常清楚。
想着大伯家这个堂哥,身高倒是不矮,但就是瘦瘦弱弱,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跟村小学的教书老师没啥区别。
若说他能去小学教书,倒是有可能。
但搞死野猪……
估计是想也不敢想,只能做梦。
“那可不是,我还骗你不成,你是下午没看到……”余秋堂没来得及说啥,余秋山就接过话茬,看余秋原还在犹豫,拍拍他的脑袋,“算了,给你说你也不信,我们眼见为实,对吧,堂堂。”
余秋堂心想我还没答应呢,这就直接被确定了。
但看着余秋山和余秋堂的眼神,他想想也是,去看看也没啥问题。
“行,我们一起去看看。”
“那感情好。”
余秋山还是很开心的,余秋原情绪一般,倒不是不喜欢余秋堂一起去,而是对于余秋堂能起关键作用,保持一定程度的怀疑。
他更多希望还是寄托在壮实精干的余秋山身上。
毕竟余秋山小时候,可是堂兄弟们身体素质最好的一个,跟在他后面,总能抓到各种东西。
“那你们等下,我换个衣服,准备下东西。”
“好。”
余秋堂转身回到家里,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换上干净整齐的一套。
身上的衣服上还有血腥味,虽然因为风干,人闻起来已很淡,但动物们的嗅觉普遍比人类要灵敏,肯定能闻得到。
另外,晚上出去,衣服袖子,裤腿都要扎紧,那葫芦地里什么都可能出现,小到各种蚊蝇,虫子,蚰蜒,蝎子等,甚至还可能出现蛇。
山脚下的蛇没有大毒,但也不是完全无毒,咬到终究麻烦。
(本章完)
第71章 实在豪横不起来
算来算去,真正能安顿老太太的就只有老二余得木和老三余得水。
余得木倒还好,家庭富裕,夫妻人心胸宽广,对老人照顾的好。
余得水虽然孝顺,但妻子却是个母老虎,在家里基本没有地位,被妻子管得死死的。
虽说妻子并不反对接婆婆过来住,可她和余得水隔三差五闹矛盾,老人住着也不开心。
没办法,经老二余得木提议,既然是这样,那就让老太太一直住在他们家,也不用轮换,免得大家都难应付。
至少他们家条件要比其他人都好点。
其他人每个月象征给点养老钱便好。
余得木的意思当然不是想着要兄弟们的钱,他也不缺这个,就纯属是让大家不要有心理负担,他觉得孝顺父母这种事,就是能者多劳。
本事大点,就多照顾点,多付出点,没啥本事尽心就行。
兄弟们虽然觉得老二付出太多,但想来自己也没啥办法,这不算最好,但已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便只好接受。
从此,关于老太太养老的事暂时告一段落。
没想到这过了不到半年,老太太又开始闹腾,城里住的好好的,偏偏要回家祝
余秋堂记得前辈子奶奶回来后,说是被三婶气的不行,又住在他家旧厨房,整日被陈美娣阴阳怪气,也是过得很难。
他重生后,忘记了具体时间,还想着等自己搬出去后,奶奶刚好住进这个窑洞。反正奶奶也不待见他,他也没必要热脸去蹭冷屁股。
不同于后世奶孙关系,每个孙子都是奶奶的宝贝疙瘩,这个时候的奶奶都有很多孙子,说是不喜欢哪个,那就是真不喜欢。没将你提着腿淹死在水缸里,都算你幸运。
外面叔侄几人商讨事情时,里面陈美娣干咳好几次,众人都听到了,但余得金没有挑破,大家也就佯装没有听到。
很简单的道理,陈美娣肯定不希望婆婆住在自家。好不容易将余秋堂这伙人分出家,又来个老太太,还需要自己照顾,她可没这份心。
“那你爸咋个说法,他忙啥哩,这么大的事,自己不回来说,让伱一个娃娃回来能干啥?”余得金吐出一口浓烟,略带责怪地说。
余秋山笑道:“我爸就是让我回来给你们说说,他是不想让我奶回来,可架不住老人家折腾,这不行的话,只能先回来放段时间,我们再接回去。”
余得金点点头,“那也行,要回来就回来吧,就先……”
话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家里暂时没有位置,顿时有些尴尬,想了想说:“要是回来,总能找到住的地方,农村环境不如城里,但住的宽敞,也舒心。你奶辛苦半辈子,根都在在黄土地里,住城里确实不得劲。”
“就是这么说嘛,我爸的意思也是这个……”
“大伯,我爸说了,我奶回来就先住我们家,我们家不是最近新盖了三间房嘛,原来的老窑就空出来了,虽然里面旧了点,但住着暖和。”余秋原在旁边插话。
他说的没错,房子这东西,新建的没什么人气,里面还没有彻底干透,住着是要冷点。
相反,住了很多年的窑洞,像是开了许久的车,反而磨合的不错,住着才舒服。
余得金手里的烟圈已燃到屁股根上,他觉得手指有点微烫,加紧吸了口,烟蒂被扔到地上,看烟蒂即将被风吹走,又伸脚踩灭。
“住你们家,你娘同意嘛?”他瓮声瓮气地问,自家兄弟家的生活,他清清楚楚,老三人没问题,可那个老婆啊,真不是盏省油的灯。
要说人品也没什么问题,就是性格太暴躁,顿不顿和谁能杠上,要是把老娘放到老三家,吃饭喝水什么的肯定没问题,老三媳妇不会亏,但要说不受气,就很难保证。
余秋原笑笑,“管她干嘛,我娘你还不知道,她就是个急性子,嘴上肯定会说点啥,但心底里还是愿意的。
“那也好。”
余得金点点头,心里觉得有点憋火,和晚辈这样谈话,他觉得很没面子,可他又偏偏豪横不起来,自己家里这点破事都没拾掇干净,他很难提出老娘归自己照顾的话。
只能故意不揭开这茬话。
先这样的揭过去,随后要是和老婆商量好了,再将老娘接过来呗,反正也不差一天两天。
想到这里,就不得不思忖家里现在的居住环境,窑洞的位置确实不够。
老大说是分家出去,几个月之内要搬走,但谈何容易,四个人起码要三间房,保守估计也需要一两千块,哪能赚得够。
唉~
黑暗里,他有一句没一句和两个侄子说着,心里却很纠结。
“那就这样说吧,我们尽量让我奶还是住在我们家,毕竟城里做什么都方便,离医院也近。”
余秋山不愧是受过教育的孩子,又长期住在城里,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说话既有礼貌,又能兼顾听者的心情。
余得金听在耳里,也没太觉得不快。
“那行,就先这样,要是她真要回来,也不用过分拦着,你奶的脾气倔,她想做的事情,就必须要去做,你要是拦着,那心里不知憋多大火,反而对身体不好。”
“我爸也这样说,”余秋山笑道,“大伯,你和我爸不愧是亲兄弟,这说话的语气几乎都相同。”
余得金也笑了。
这话说的,本来就是亲兄弟嘛,老二再有本事,也是自己的弟弟,回家吃饭,还是要坐在自己下手。
要是只有一个凳子,自己坐着,他就得站着。
这就是情感,也是规矩。
重要的事说清楚后,一旁的余秋原急着拉余秋山,“山哥,我们快走吧。”
“急啥,再待会埃”余得金说,“山子好不容易回来趟……”
“嘿嘿,大伯,等明个天亮我们来找你喝酒啊,今晚我找山哥有事呢。”
看余得金不解地望着他,余秋原急忙解释:“哦,是这样的,我们家不是在北边种了几亩葫芦嘛,今年雨水好,收成还不错,可这眼看着葫芦要熟透了,接连几天,地里都有不知啥东西跑来糟蹋。”
余秋原口中的葫芦,并不是能做瓢的那种葫芦,而是西葫芦的原始辈,长相很像冬瓜,味道又接近南瓜。
这种葫芦能长很大,最长可以接近一米,好几十斤。
葫芦成熟后,可以用来包包子,也可以像削苹果皮那般,将葫芦整个切成一长条,晒干,称为“葫芦条子”,冬天没有什么蔬菜,将葫芦条子放在水里浸泡后,便能当蔬菜食用。 味道很好吃。
后世的西葫芦,是这种葫芦的一种培育,加快了生长速度,却也让西葫芦的味道变得很淡,失去葫芦原本的香味。
三叔家之所以种这么多葫芦,可不只是为了吃,葫芦仔是可以卖的,也算是早些年的经济作物。
后来,即使取籽,人们也培育出专门的葫芦和南瓜。
“……被糟蹋的不行,我爸就让我晚上守着,看是啥东西,可昨晚上我守了半夜,才等到那些小东西来,但晚上太黑,我只看到好几个狗娃子大的东西,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个踪影,也不知具体是啥。”
“不会是野猪吧?”
余得金猜测着,很快又摇头,“应该不是,野猪这个季节吃的很多,待山里就行,犯不着跑到村里来,再说若是野猪,可就不是损坏一点葫芦的事。”
“我猜也不是,虽然天黑,但看起来体型没有野猪大,不过跑得挺快,我紧追慢赶,就看到他们一溜烟钻进玉米地,再就看不到了。”
“你们那边玉米地过去就是山,到哪里去找?1
“就是说嘛,急的我直上火,你说要是个人,我还和他能干一架,可这东西我都不知道是啥,跑得又快,白天又不来,真是害人。这不,刚好山哥回来,我拉着一起帮忙,晚上打死几只狗日的,看它们再来!1
听余秋原这样说,余得金看眼一直站在旁边沉默的余秋堂,心想这孩子咋一句话都不说,说到他奶的事,也是啥反应都没,就像说个陌生人。
“老大,你不是对山里熟悉嘛,你给看看是啥东西?”
“啊?”
余秋堂靠在墙边听聊天,是出于礼貌,毕竟两个堂兄弟和他关系都还行,人家到家里来了,总不能躲在房子里不见人。
但对于奶奶的事,却真的不怎么在意。
那老太太,和他关系本来淡漠,又嘴特别不饶人,难缠的要死。要不是他奶奶,走在路上,他甚至都懒得正眼看。
但话说回来来,这只是他的感觉,父亲和其他叔伯并不那样想,毕竟奶奶含辛茹苦将大家养大,作为儿女,可没资格嫌弃母亲。
不能只接受她的恩情,排斥她的缺点。
听着听着,他的思想不由自主就开始飘了,想着啥时候再去山里呢。
搞来搞去,橡树还没搞回来。
弩只做了大半截,就等着“米”下锅呢,等到弩制好后,天慢慢凉下来,农作物全部收完后,作为农民的他就会有大把时间,可以好好去山里谋点东西。
他要赶在天彻底变冷前,赚够建房的资产,先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落脚处,再不用整日憋着气,和陈美娣一家住在这个地坑院里。
突然,他仿佛听到父亲喊他名字,回过神来,看到余秋山和余秋原也都看着他,一时间还有点恍惚,很快才反应过来。
“问我啊,”他想了想,摇摇头说:“还说不好,这这个季节,好多东西都会跑下来偷吃,没有亲眼看到,很难确定。”
“这样啊,”余秋原点点头,有点失望,但很快就又精神起来,“没事,不管啥东西,只要它还敢一直来,肯定就能搞死。”
“堂堂,我们一起去吧,你不是连野猪都能搞死,搞那些东西应该没啥困难吧。”余秋山突然对余秋堂说。
“这个……倒确实没问题。”
“那就去呗。”余秋山很高兴,他想起下午余秋堂扛着野猪肉的样子,虽然身体不强壮,却充满力量,妥妥的精干型。
相比之下,他在城市里生活,除了日常干活,身体反而没有怎么锻炼,别看长得比余秋堂壮实,但力量和速度,说不定还赶不上余秋堂呢。
“堂哥,你还搞死过野猪?1
余秋原半信半疑,不同于余秋山在市里,他可是一直在村里,经常能看到余秋堂。
以往余秋堂啥样子,他非常清楚。
想着大伯家这个堂哥,身高倒是不矮,但就是瘦瘦弱弱,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跟村小学的教书老师没啥区别。
若说他能去小学教书,倒是有可能。
但搞死野猪……
估计是想也不敢想,只能做梦。
“那可不是,我还骗你不成,你是下午没看到……”余秋堂没来得及说啥,余秋山就接过话茬,看余秋原还在犹豫,拍拍他的脑袋,“算了,给你说你也不信,我们眼见为实,对吧,堂堂。”
余秋堂心想我还没答应呢,这就直接被确定了。
但看着余秋山和余秋堂的眼神,他想想也是,去看看也没啥问题。
“行,我们一起去看看。”
“那感情好。”
余秋山还是很开心的,余秋原情绪一般,倒不是不喜欢余秋堂一起去,而是对于余秋堂能起关键作用,保持一定程度的怀疑。
他更多希望还是寄托在壮实精干的余秋山身上。
毕竟余秋山小时候,可是堂兄弟们身体素质最好的一个,跟在他后面,总能抓到各种东西。
“那你们等下,我换个衣服,准备下东西。”
“好。”
余秋堂转身回到家里,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换上干净整齐的一套。
身上的衣服上还有血腥味,虽然因为风干,人闻起来已很淡,但动物们的嗅觉普遍比人类要灵敏,肯定能闻得到。
另外,晚上出去,衣服袖子,裤腿都要扎紧,那葫芦地里什么都可能出现,小到各种蚊蝇,虫子,蚰蜒,蝎子等,甚至还可能出现蛇。
山脚下的蛇没有大毒,但也不是完全无毒,咬到终究麻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