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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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你刚才没听他说吗,他们家竟然有剩饭,而且还要将剩饭倒掉,你说过,糟蹋粮食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李若格弱弱道。
“我什么时候说过?”苏韶一头黑线:“我说的是我们家,你不要推己及人,混淆视听。”
“都一样嘛。”
苏韶懒得理会她,转而对方孟道:“方公子海涵,这孩子就是这个脾气,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没事没事,”方孟整理了一下被李若格弄乱的着装,摆摆手道:“我能理解。”
他能理解个锤子。
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被女子当小鸡似的提溜起来,而这个女子还是一个小姑娘,他一个大男人,脸都丢尽了。
既然如此,方孟也不再啰嗦了,这孩子的脾气这么躁,愿意来方府就来,不愿意拉倒。
“苏大哥,大嫂,伯父伯母,我也不绕弯子了,实话实说,我看好李姑娘的身手,她整天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也不是办法,来方府做一个护卫,不仅能约束她,还有一份工钱拿,当然,咱们都是自己人,说是护卫,实际上就是在方府陪一陪苏小姐,正好苏小姐在方府也缺个伴,她们朝夕相处,说不定李姑娘耳濡目染下,对女工刺绣这些会提起兴趣呢?”
苏韶没有说话,而是看向李父。
李母在他身边推着他的胳膊,一脸的急切。
良久,李父这才缓缓道:“方公子,不是我不愿意答应你,恕我不敬,而是令尊的名声确实有些不堪,传闻令尊遇到过多次刺杀,我怕小女在方府,可能会有危险。”
“伯父请放心,”方孟道:“有危险的是我爹,我不会让李姑娘保护我爹,而是护卫我。”
“如此倒是无妨,那就看小女自己的选择了。”
老头这是答应了,方孟对李若格道:“你要不要跟我走?”
“跟着你走,你能保证我能吃饱吗?”
“当然。”
“我说的是一天至少有一顿要饱饱的。”
你也就这点出息,方孟拍着胸脯道:“一天饱三顿都行。”
“真的?”李若格兴奋不已,她伸出小拇指:“拉钩,骗人是小猪。”
真幼稚。
但方孟还不得不迎合她:“拉钩就拉钩。”
“那我们什么时候走。”
啊?
方孟都快被她跳跃的思维给闹崩了。
这是多么不想在家待着,这么好的爹娘,这么好的姐姐,这么好的姐夫,还有两个可爱的小外甥,都留不住你的心?
他都有点替李父李母和苏韶夫妻不值,这是养了个白眼狼啊。
“那现在?”
李若格立即答应:“好啊,反正我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走走走。”
说着,就拉着方孟往外走,方孟一个瘦弱的大男人,哪里是她一个身强力壮的小女子对手,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就被拽出门外。
“这……各位,那我们走了?”
方孟迟疑。
苏韶摆摆手:“去吧,不过方公子,日后要多走动走动啊。”
“那是当然。”
苏静舟告别了哥哥,然后偷偷将一个袋子塞进了李若从的手里,便头也不回的上了马车。
“小弟弟,你们家有什么好吃的,先给我说说呗。”
李若格一上车,就抓着方孟询问。
“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方孟知道这孩子以前养尊处优,但是经过这一年时间的变故,她显然已经将以往千金大小姐的包袱扔掉了,完全将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女孩。
“唔……首先是米饭,这个一定要多,然后是肉,羊肉我喜欢吃,也一定要有,还有甜食,我以前最喜欢吃甜食了,可是这么久,我都没有吃过,你最好是多准备一些,我要吃一整天。”
“都是小事。”
蜜饯和米饭家里有存货,羊肉倒是存不了。
古代,百姓能吃的肉很少,羊肉算是最常见的一种,然后是猪肉,但是猪肉的腥臊味太重,根本无法下咽。
相比之下,羊肉的膻味还算是能接受的范围。
想到这里,方孟觉得可以做点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经常做饭,什么卤肉、红烧肉、梅菜扣肉、回锅肉,甚至有名的封肉他都做过,虽然比不上专业人士做出来的味道,但也算是美味。
随着烈日变得柔和,他们也抵达了方府。
方孟揉着屁股,一脸幽怨的第一个下了车。
这年头,出趟远门还真不容易啊。
太受罪了。
“少爷,您终于回来了,”他一露头,就被等待多时的王同发现了。
“怎么了?”
这大叔是方府的管家,府内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他来处理,哪里有时间在门口迎接自己。
“是金少爷,他来了。”
哎哟我去。
这二货怎么来了。
方孟一时间有些头大。
金少爷,全名金阳,他的父亲金景与方孟的父亲同为大理寺少卿,但金景在朝堂和民间的风评,与方若臻截然相反,如果说方若臻是被世人唾弃,那金景,便是为世人所敬仰。
金景为人刚正不阿,秉公无私,在他担任大理寺少卿的这些年,手里从未出现过冤案。
所以,人家出门就不用像方若臻那样前呼后拥,生怕被人嘎掉。
金景不仅不用护卫,百姓见到他,还会主动送上自己的东西,以作谢意。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都大。
方孟深刻体会到这句话是多么的正确。
每次有人提及金景,方孟就对自己那个便宜老爹嫌弃的不行,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啧啧……
当然,作为同部门的同事,无论是因为公务还是联络同事感情,金景也没少来方府串门,但是每次串门,身后都会吊着一根尾巴,那就是金阳。
所以二人也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了。
对于这位发小,方孟是真的没办法。
这就是一个二货。
他能二到什么程度呢?
这么说吧,就像是脑子不好使的二傻子。
这货与自己一样,今年十五岁。
去年,金阳偷了他爹的私房钱去青楼。
好不容易找了个姑娘共度良宵,谁料这货一点经验都没有,衣服都没脱,直接趴在人家姑娘身上睡了一晚上,害得那位姑娘一整晚都没睡着。
直言再也不接金阳的单子。
而金阳为了庆祝自己成为男人,直接将此事说了出去,可想而知,迎接他的将是什么。
父母的混合双打,外人的嘲笑,同学之间的讥讽。
可他一点觉悟都没有,依然满世界宣扬。
如今整个明京城,谁不知道大理寺金大人家出了一个二货。
连带着方孟也受到牵连,每次二人出门,别人看他们俩的眼神有一种莫名的意味,就像是看猴似的,偏偏金阳还以为那是对他的认可,非常自豪,惹得方孟独自一人承受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
从王同这样一个大忙人都能被他吓的在门口一直等自己回来,可见这货是多么不招人待见。
“姐夫,你刚才没听他说吗,他们家竟然有剩饭,而且还要将剩饭倒掉,你说过,糟蹋粮食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李若格弱弱道。
“我什么时候说过?”苏韶一头黑线:“我说的是我们家,你不要推己及人,混淆视听。”
“都一样嘛。”
苏韶懒得理会她,转而对方孟道:“方公子海涵,这孩子就是这个脾气,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没事没事,”方孟整理了一下被李若格弄乱的着装,摆摆手道:“我能理解。”
他能理解个锤子。
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被女子当小鸡似的提溜起来,而这个女子还是一个小姑娘,他一个大男人,脸都丢尽了。
既然如此,方孟也不再啰嗦了,这孩子的脾气这么躁,愿意来方府就来,不愿意拉倒。
“苏大哥,大嫂,伯父伯母,我也不绕弯子了,实话实说,我看好李姑娘的身手,她整天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也不是办法,来方府做一个护卫,不仅能约束她,还有一份工钱拿,当然,咱们都是自己人,说是护卫,实际上就是在方府陪一陪苏小姐,正好苏小姐在方府也缺个伴,她们朝夕相处,说不定李姑娘耳濡目染下,对女工刺绣这些会提起兴趣呢?”
苏韶没有说话,而是看向李父。
李母在他身边推着他的胳膊,一脸的急切。
良久,李父这才缓缓道:“方公子,不是我不愿意答应你,恕我不敬,而是令尊的名声确实有些不堪,传闻令尊遇到过多次刺杀,我怕小女在方府,可能会有危险。”
“伯父请放心,”方孟道:“有危险的是我爹,我不会让李姑娘保护我爹,而是护卫我。”
“如此倒是无妨,那就看小女自己的选择了。”
老头这是答应了,方孟对李若格道:“你要不要跟我走?”
“跟着你走,你能保证我能吃饱吗?”
“当然。”
“我说的是一天至少有一顿要饱饱的。”
你也就这点出息,方孟拍着胸脯道:“一天饱三顿都行。”
“真的?”李若格兴奋不已,她伸出小拇指:“拉钩,骗人是小猪。”
真幼稚。
但方孟还不得不迎合她:“拉钩就拉钩。”
“那我们什么时候走。”
啊?
方孟都快被她跳跃的思维给闹崩了。
这是多么不想在家待着,这么好的爹娘,这么好的姐姐,这么好的姐夫,还有两个可爱的小外甥,都留不住你的心?
他都有点替李父李母和苏韶夫妻不值,这是养了个白眼狼啊。
“那现在?”
李若格立即答应:“好啊,反正我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走走走。”
说着,就拉着方孟往外走,方孟一个瘦弱的大男人,哪里是她一个身强力壮的小女子对手,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就被拽出门外。
“这……各位,那我们走了?”
方孟迟疑。
苏韶摆摆手:“去吧,不过方公子,日后要多走动走动啊。”
“那是当然。”
苏静舟告别了哥哥,然后偷偷将一个袋子塞进了李若从的手里,便头也不回的上了马车。
“小弟弟,你们家有什么好吃的,先给我说说呗。”
李若格一上车,就抓着方孟询问。
“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方孟知道这孩子以前养尊处优,但是经过这一年时间的变故,她显然已经将以往千金大小姐的包袱扔掉了,完全将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女孩。
“唔……首先是米饭,这个一定要多,然后是肉,羊肉我喜欢吃,也一定要有,还有甜食,我以前最喜欢吃甜食了,可是这么久,我都没有吃过,你最好是多准备一些,我要吃一整天。”
“都是小事。”
蜜饯和米饭家里有存货,羊肉倒是存不了。
古代,百姓能吃的肉很少,羊肉算是最常见的一种,然后是猪肉,但是猪肉的腥臊味太重,根本无法下咽。
相比之下,羊肉的膻味还算是能接受的范围。
想到这里,方孟觉得可以做点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经常做饭,什么卤肉、红烧肉、梅菜扣肉、回锅肉,甚至有名的封肉他都做过,虽然比不上专业人士做出来的味道,但也算是美味。
随着烈日变得柔和,他们也抵达了方府。
方孟揉着屁股,一脸幽怨的第一个下了车。
这年头,出趟远门还真不容易啊。
太受罪了。
“少爷,您终于回来了,”他一露头,就被等待多时的王同发现了。
“怎么了?”
这大叔是方府的管家,府内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他来处理,哪里有时间在门口迎接自己。
“是金少爷,他来了。”
哎哟我去。
这二货怎么来了。
方孟一时间有些头大。
金少爷,全名金阳,他的父亲金景与方孟的父亲同为大理寺少卿,但金景在朝堂和民间的风评,与方若臻截然相反,如果说方若臻是被世人唾弃,那金景,便是为世人所敬仰。
金景为人刚正不阿,秉公无私,在他担任大理寺少卿的这些年,手里从未出现过冤案。
所以,人家出门就不用像方若臻那样前呼后拥,生怕被人嘎掉。
金景不仅不用护卫,百姓见到他,还会主动送上自己的东西,以作谢意。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都大。
方孟深刻体会到这句话是多么的正确。
每次有人提及金景,方孟就对自己那个便宜老爹嫌弃的不行,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啧啧……
当然,作为同部门的同事,无论是因为公务还是联络同事感情,金景也没少来方府串门,但是每次串门,身后都会吊着一根尾巴,那就是金阳。
所以二人也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了。
对于这位发小,方孟是真的没办法。
这就是一个二货。
他能二到什么程度呢?
这么说吧,就像是脑子不好使的二傻子。
这货与自己一样,今年十五岁。
去年,金阳偷了他爹的私房钱去青楼。
好不容易找了个姑娘共度良宵,谁料这货一点经验都没有,衣服都没脱,直接趴在人家姑娘身上睡了一晚上,害得那位姑娘一整晚都没睡着。
直言再也不接金阳的单子。
而金阳为了庆祝自己成为男人,直接将此事说了出去,可想而知,迎接他的将是什么。
父母的混合双打,外人的嘲笑,同学之间的讥讽。
可他一点觉悟都没有,依然满世界宣扬。
如今整个明京城,谁不知道大理寺金大人家出了一个二货。
连带着方孟也受到牵连,每次二人出门,别人看他们俩的眼神有一种莫名的意味,就像是看猴似的,偏偏金阳还以为那是对他的认可,非常自豪,惹得方孟独自一人承受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
从王同这样一个大忙人都能被他吓的在门口一直等自己回来,可见这货是多么不招人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