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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三局:诗

作者:90后不想结婚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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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场。”

    张公朗出题了。

    他以将军为视角,作了一首在战场上纵横捭阖的诗。

    此诗气势磅礴,杀意腾腾。

    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股刺骨的寒意。

    蒯正打了个冷颤,这不是生理反应,而是心理感受。

    他一双眼睛闪烁着精光,目光炯炯的盯着张公朗。

    从此诗当中,他看到了对方的野心。

    陆正年意有所指:“看来,张使意在天下啊。”

    张公朗不卑不亢躬身道:“外臣有感而发,并无他意。”

    “怕不是有感而发吧,以诗言志,这不是文人挂在嘴边的话吗?”

    张公朗:“陛下,外臣只是一个小小的兵部侍郎。”

    陆正年笑笑,没在说话。

    方孟见状,心中也有了应对。

    王公公就守在桌旁,见方孟将笔搁下,他连忙将诗句朗读起来。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好诗。”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不正好对应张侍郎的诗吗?这孩子的才情真是令人赞叹。”

    “一个蕴含冲天的杀意,一个忧国忧民,意在止戈,显然是后者的意境要更好。”

    “天下诸国已经安稳了数十年,若是再起刀兵,受苦的最终还是百姓。”

    “小小年纪,就具备如此心境,真是难得。”

    陆正年大笑不已:“好孩子。”

    在所有人感叹的时候,蒯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首诗收入了囊中。

    他的这番行为,直接打断了陆正年的兴致,他对蒯正道:“蒯爱卿,快将这首诗交上来,朕要好好品读一番。”

    蒯正哪里会上当:“陛下,需要品读,臣给您誊写一首。”

    这老匹夫,老子想要什么你不知道?装什么蒜,朕要的是诗吗?

    朕要的是那张纸。

    “不必劳烦蒯爱卿,”陆正年正色道:“你不是喜欢朕的书法嘛,将那首诗给朕,朕给你写上一首。”

    蒯正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皇上的墨宝还是日后再说,况且陛下手上不是已经有了一首词,这首诗就留给臣吧。”

    陆正年恨不得给他那张老脸几巴掌,但这是自己的左膀右臂,心中虽然愤愤,但还是说道:“那好吧,你可要好好保管。”

    “多谢陛下,臣回去第一时间便装裱起来,以做家传。”

    完了,这老东西真是狡猾。

    只要是家传,就等于定了性质,断了朕巧取豪夺的心思。

    陆正年神色不善的瞥了蒯正一眼,心中暗骂。

    蒯正此言之意很明显,我都说了是家传至宝,即便你是皇帝也不能夺人所好吧。

    抢夺传家之宝,无异于挖其坟掘其墓,乃是生死大仇。

    他们二人在争来争去,张公朗却陷入了凌乱。

    怎么个事?

    我就愣了一会,原本计划好的字帖就没了?

    他怔怔的看着蒯正手里的那首诗,不由得升起与其拼命的念头。

    看对方的体格,真打起来,定然不是自己的对手。

    蒯正将纸张平铺后,王仁章也顾不得什么,直接凑到他跟前。

    “这什么鬼?”

    王仁章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此优美的字体,老夫还是第一次见。”

    蒯正一脸得意:“否则你以为我为何要与皇上争抢。”

    “你所说作为家传,倒也不是假话,此诗此字,足矣。”

    “一举两得。”

    王仁章忽而道:“蒯兄,能否借我三天,以作临摹之用。”

    蒯正脸色一变,从方才的好兄弟瞬间变成了陌生人,他将王仁章一把推开,怒道:“姓王的,给你观摩已经够意思了,你还想拿去临摹,休想。”

    王仁章呵呵一笑:“蒯兄不要着急,我只是借,又不是跟皇上一般。”

    “那也不行,我是不会给你的,你死了这条心吧,你与其将心思放在我这里,还不如趁现在多想想,怎么从方若臻之子的手上讨要。”

    王仁章眼前一亮:“蒯兄所言极是,正主在此,我害怕没有他的墨宝嘛。”

    中间。

    张公朗虽失望没有拿到方孟的墨宝,但他还是很快调整过来。

    “方公子小小年纪便虚怀若谷,胸怀天下,真是令张某钦佩,但少年人应当有少年人的意气风发,肆意张狂,此诗虽好,却不适合你这个年龄的心境。”

    这是要输了不认账吗?

    方孟不满的暗自嘀咕。

    既然装比了,那就装全套。

    他又拿起毛笔,一蹴而就。

    王公公还未拿起来朗读,就被觊觎已久的王仁章抢先一步。

    只见他小心翼翼拿起纸张,看着纸上还未干透的墨迹,心中狂喜。

    “王爱卿,”陆正年此时真想给自己这两个逆臣几锤子,借助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竟然敢抢老子的宝贝。

    “王大人,王大人?”王公公在一旁推了推王仁章。

    王仁章这才回过神来,他撇开王公公,越俎代庖的大声朗读:“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射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此诗一出,所有人好像看到一股凝成实质的杀意直冲云霄。

    摄人心魄,炎热的夏日,竟然感受到了几分彻骨的寒冷。

    一时之间,竟然无一人发出喧闹声。

    实在是这首诗中所蕴含的意义,将他们吓住了。

    以物喻人,境界瑰丽,气势雄壮。

    张公朗脸色一白,不由的后退了一步。

    显然,他也被吓到了。

    射安,便是武宁国的国都。

    这首诗所指的,不是他武宁国,还能是谁?

    吓死你这货,让你鸡蛋里挑骨头,这下爽了吧。

    方孟得意的想着。

    “张侍郎,这首诗是否还满意,是否有少年的意气和张狂?若是张侍郎不满,我还可以再写一首。”

    “方公子大才,张某不如。”

    张公朗机械般的点点头。

    再写一首?

    张公朗倒是不怀疑,但这两首诗已经击溃了他的心理防线。

    他输了,可是他也心有所感,这大风,日后一定是武宁国的劲敌。

    同时,他也有一种挫败感,毕竟两个名满武宁国的顶尖人物败在一群孩子的手里,确实有些丢脸。

    陆正年抚掌大笑,也顾不得王仁章抢夺方孟墨宝一事,相比之下,国家层面上的胜利更能满足他的内心:“张使,不用再比试什么了吧?”

    陆正年是懂得怎么捅刀子的。

    “贵国人才济济,连小小少年也身负如此惊世才华,外臣……败了。”

    “此次宫宴,朕之本意,是要好好犒赏诸位爱卿,不想竟然能看上如此一幕,”陆正年用赞赏的目光看向方孟:“做得好。”

    “谢皇上夸奖,草民告退。”

    陆正年目送方孟回到座位上后,他豪迈的举杯:“为大风,贺。”

    “为大风,贺。”

    在场所有人,包括女眷,全部站起身来,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随后,宫宴继续正常举行。

    但方孟四人,早已成为最引人注目的小团体。

    可惜的是,除了苏静舟依然保持恬淡的表情外,另外三人却因为一罐红烧肉闹成一团。

    金景和方若臻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口气。

    “阿孟,这是我带来的,我吃一点怎么了?”

    “你就出了一个罐子,这肉从头到尾都是我做的,你凭什么吃?”

    “我劝你们放开手,我要咬人了。”

    “若格姐姐,中午就属你吃的最多,这点就给我好不好。”

    “你都说是中午,现在是晚上,我要吃。”

    “你们两个要不要脸,这是我做的,我做的。”

    可惜,方孟再三强调,也是于事无补,金阳和李若格很快达成了统一战线,直接将他踢出局。

    “若格姐姐,说好了啊,我只要一小碗,剩下的都是你的。”

    “放心羊肉弟弟,我说话算数。”

    金阳看着冒尖的小碗,喜不自胜道:“谢谢若格姐姐。”

    “我从不骗人,”李若格高昂着头,自豪不已。

    “静舟妹妹,这是你的,唔……不对,你肚子小,半碗就好,”李若格还不忘给苏静舟分一点,虽然苏静舟的碗里的只有金阳的一半,但大多都是瘦肉。

    李若格给苏静舟分完,见方孟拿着一个碗伸到她面前,她本不愿意,但又想到日后想要吃免不了要方孟动手,只得不情不愿的给方孟甩了几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