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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吃药不如吃肉

作者:妖精吃俺一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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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针刺破指尖,挤出血珠,滴入素白的茶盏中。

    这茶盏是产自景德镇的极品青白瓷,也就是后世所称‘影青’,极薄的胎体配以清透纯净的白釉,迎光时内外透亮,晶莹滋润如美玉,如今却用来做验血杯。

    包括赵孟启自己在内,六个人分别滴血入不同茶盏中,然后再从钱朵手上取血,一一滴入。

    钱朵失血过多,取血显得有些困难,崇太医用上推拿技巧方才挤出七滴,多出一滴是特意用来对比的。

    滴血认亲?

    崇太医对于眼前情景并不陌生,滴血认亲法在三国时期就已出现,也已经被宋慈写入《洗冤集录》中,后世人当然知道这法子不可靠,但也说明华夏人已经注意血亲遗传关系,并开始尝试运用。

    很疑惑燕王所说之‘验血’和滴血认亲有何关系,但崇太医也知道此时不是提问的时候,先记在了心中。

    赵孟启知道,血液滴入清水后,红细胞涨破稀释后,任何血型都会溶混在一起,所以杯中并没有水。

    他所用方法根据的原理是,血液中有对其他血型的抗体和抗原,当两种不同血型的血液混合时,其中的抗体和抗原相互反应形成两种沉淀。

    具体现象他没见过,只好用钱朵本身的血,与混合后的六组做对比观察。

    茶盏具有比较好的透光性,能够清晰的观测到内中血液所发生的细微反应。

    赵孟启认真细致,不厌其烦的做着两两对比,最后发现只有两组没有发生什么可见的变化,这大概率排除钱朵是ab和o血型的可能。

    巧的是,通过茶盏上的标记,这两组其中之一是赵孟启的,另外则是绾绾的,伍琼他们全都不合适。

    “应该用不上你们的了,你们先出去吧。”

    伍琼四人一听,很是遗憾,痛恨自己居然没有‘出血’的机会,却只能依令出了西厢房。

    绾绾如释重负,“这么说,妾身的血能用?那太好了,事不宜迟,赶紧取血输给朵娘吧。”

    “殿下,这血该怎么才能输送过去?割开血管贴在一起么?”

    崇太医这时隐隐有些兴奋,如果输血有用,那未来将拯救无数人命,有了这个成绩,一向为人所蔑视的外科将真正确立在医学中的地位。

    “割开血管那就不是输血,而是放血了。”赵孟启随口应答,然后看着绾绾,“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先用我的吧,说不定我这神奇的自愈能力,可以通过血液帮助钱朵。”

    绾绾神情倔强,并不同意,挑着眉急道,“可郎君你自己还伤着,怎能再流失精血!?还是用妾身的,妾身历来康健,出点血对身体毫不影响。”

    “若初,你莫激动,这输血前所未有,我也拿不准后果如何,还是用我的更保险一点,若是真的不够,再取你的便是……”

    好说歹说,绾绾终是拗不过赵孟启,只能妥协。

    随即,赵孟启取来已经蒸干后的小物件,亲自组装起来。

    “看起像是唧筒……”崇太医仔细的看着。

    这就是赵孟启早在临安之时就让工匠研究制造的注射器,一共两套。

    筒身和推杆都是白银所制,推杆活塞部分包裹着杜仲胶,空心针头也是银制的,这玩意是最难造的,不过最终也没难倒大宋的能工巧匠们,毕竟那些精美无比的金银首饰也是他们手工打造出来的。

    相比后世的医用针头来说,这个显得粗大了许多,但条件摆在这,只能将就着用。

    为了密封,针头与针筒采用螺口结构连接,筒身约莫有五六十毫升的容量。

    组装好注射器后,赵孟启又考虑了一下,决定先从钱朵身上抽一点血,注入自己体内,看看反应再说。

    抬起钱朵的手,露出娇嫩的胳膊,弹指可破的肌肤下,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赵孟启找准位置后,先涂抹酒精消毒,等待了一会,才握持着注射器慢慢刺入。

    银制针头的硬度不是很高,得用上巧劲才能顺利刺进血管中。

    抽了小半管后,赵孟启停住了,拔出针头,“葙娘,拿棉团过来按住针孔。”

    接着他把针头向上竖起,挤掉可能存在的空气,嘴里还教着,“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把气打进血管,不然会很危险,这点一定要切记。”

    崇太医一直紧紧盯着燕王的一举一动,不敢放过任何细节,闻言便一个劲点头。

    随后赵孟启又独自操作着,把针扎进了自己的左手血管中,一边推动一边继续说,“一般取血和注射都选择静脉……”

    凭着大量的人体解剖,崇太医对人体结构的了解可以说是当世第一人,自然也知道动静脉的分别。

    温热的血液进入身体后,赵孟启闭上眼,开始对身体进行自我监测。

    常识告诉他,输血并不是越新鲜越好,现抽现输反而存在更多隐患,可现在他哪里顾得了那么多。

    所有人都忐忑而紧张地看着赵孟启,整个房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恨不能把呼吸都停住……

    过了半晌,赵孟启睁开眼露出轻松的神色,又站起来走了一阵子,没有察觉到有什么异状,谨慎起见还让崇太医把了把脉。

    “未见任何不妥!”崇太医惊喜。

    赵孟启绽开笑容,“看来运气不错,算是成功了一半。”

    见输过血后的赵孟启安然无恙,大家都感到很神奇,也很振奋。

    “殿下真是学究天人,竟再次创出济世救民之良方,若是专心从医,必将成为超越华佗扁鹊之绝世神医!”

    崇太医眼中的光芒绿幽幽的,像狼一样,真有一种拿起手术刀,破开燕王天灵盖看看的冲动。

    在赵孟启的影响下,他如今已经接受人的思想是由大脑控制,而不是心脏的观点。

    “神医还是留给你来做吧,我可是要成为掌控全天下的人……”赵孟启语态轻松,微笑着,“再说,眼下还没真的成功呢。”

    “四哥是不会失败的!”赵菫永远是哥哥的忠实小迷妹。

    赵葙也眉开眼笑的附和着,“就是,四哥是天之骄子,永远不败!”

    绾绾把手放入赵孟启掌心,目光如丝,缠绕住眼前人,“郎君,你一定是天赐瑰宝,给天下的,更是给妾身的。”

    “哈哈,你们这样,我会骄傲的。”赵孟启轻轻捏了捏掌中的柔荑,“好了,现在该进行下一步,把我的血注入到钱朵体内看看,嗯,得换一只手抽,我自己弄不来,崇太医,你来吧。”

    “我来?”崇太医有些惊讶,不过能现学现用也让他很激动。

    接过注射器,他试着推抽了几下,感受了一下力度,平复好心情后,就开始在赵孟启右胳膊上找血管。

    这时赵孟启却开口,“从动脉抽吧,养分多一点。”

    他也不清楚这样科不科学,就知道动脉血是从心脏出来,带着较高的含氧量,就像充满电的电池,应该更有用一些。

    动脉血管更厚实坚韧,血压也更高,破了更难止血。

    崇太医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听从,把针头稳稳扎入了赵孟启血管中,抽出了大半管血。

    “太医,把针管给我,我来注射,你来给钱朵把脉,发现不对,随时喊停!”

    接下来,赵孟启小心控制着速度,将血液缓缓送进钱朵体内。

    足足花了一炷香时间,才把推杆推到了低,过程很顺利,没有发生状况。

    崇太医一直切着钱朵的脉搏,极度提高着精神,近一刻钟后,“未有不妥,脉象更有力一些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赵孟启也觉得钱朵的脸色红润了一点,“既然如此,那继续,这次抽满。”

    赵孟启不得不承认,输血这个行为,很有赌的成分,毕竟在后世异体输血也存在不少风险,何况现在连血型是啥都不知道,完全靠蒙。

    随着一管又一管的新鲜血液注入,肉眼可见的看到钱朵的状态再好转起来,脸色愈发红润,呼吸也平稳悠长了起来。

    绾绾三个小娘子,看向赵孟启的眼神,担忧中带着孺慕与深爱,浓得化不开。

    此时宋朝还在,汉家文明未断层,理学还未荼毒太深,汉家女儿的地位相对还算高,不过女性终究还是男性的从属。

    像这样愿意用自己的精血来救一个女子的男人,在她们眼中,那就是最情深意重不过了,没有比这更理想的意中人了。

    赵孟启怎么也没想到,鲜血救人这种在后世很寻常的举动,居然会无限拔高了两个妹妹的择偶标准,让他以后为了两个妹妹迟迟不肯婚嫁倍感头疼。

    正准备抽第十一管的时候,绾绾实在忍不住了,“郎君,不能再抽了!你把自己一半的血都给了钱朵,你自己怎么办?你脸都煞白了,停下吧,换我的!”

    “哪里有一半?最多也就十分之一多一点,无妨的,我没事,感觉还很好,这点血肯定还不够钱朵需要,还是再抽一些吧。”

    赵孟启估摸着,自己这也就五六百毫升的样子,虽然超出了后世的鲜血量标准,但应该问题不大。

    崇太医本就已经有点不敢下手,赶紧说道,“殿下,微臣也觉得不宜再抽,您毕竟也受了伤,何况现在您的手都开始冷了……”

    绾绾上前死死抓住赵孟启的胳膊,“郎君,之前可是说好的,不够就由妾身来,你要是倒下了,即便朵娘被救过来了,以她的性子说不得也要做什么傻事!”

    “四哥,你不能再抽了,不够的话,菫娘也可以把血给朵娘。”赵菫扬起小奶拳。

    赵葙也不落人后,“还有我还有我,葙娘的血气也足足的!”

    “你们两个病秧子就别瞎凑热闹了,一个个弱柳扶风的,也敢说什么血气足,再说了,你俩也没验血,多半不适合。”

    赵孟启呵斥了两姐妹,思虑了一下,便问崇太医,“太医,你认为钱朵还需要多少血?”

    “这……从脉象来看,约莫再需要之前一半吧。”崇太医只能凭诊出的体征来判断。

    在此时的情况下,原则上来说,多一个不同的血源,就多一份风险,最好就是让赵孟启一人提供血液为佳,可其他人死活都不肯让他继续。

    无奈之下,只好取了另一支注射器,同样也是先试验。

    老天眷顾,还是很顺利,没有发生意外,大概三人正好是同一种血型。

    抽了绾绾五管血后,赵孟启也不允许再抽了,“好了,差不多应该够了,我担心外来血太多的话,钱朵可能会承受不了,反而画蛇添足了。”

    “殿下说得有理,过犹不及,依微臣看,虽然钱娘子还是血气未足,但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只要过两个时辰能醒过来,后面慢慢康养便是。”

    崇太医切着钱朵的脉搏,眼中精光闪闪,他基本可以断定,钱朵已经完全脱离了危险,与之前的状态有了天壤之别。

    输血有用!

    不但有用,还是神效!

    若将此法研究透彻,那外伤的死亡最起码可以减少三成!

    对了,还有难产后出现大出血的妇人,也能有了一条生路!

    从今以后,天下还有谁人敢瞧不起外科!

    哈哈,崇某从此便将开宗立派,傲立杏林,与医祖扁鹊,医圣张仲景,神医华佗,药王孙思邈四人肩并肩!

    取个什么称号好呢?

    医仙?

    好像有些太狂妄了,毕竟一切都是托了殿下的福。

    以后咱得牢牢抱住殿下的大腿!

    对了,崇某还有官职,殿下似乎对现行官制有些不以为然,说不得以后咱也能位列中枢。

    呀!那别人岂不是要尊称咱一声崇相么?

    医相?

    这就很合适嘛……

    崇太医沉浸在美好的憧憬中,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太医,太医!?”

    赵孟启推了他一把,他才醒转过来,赶紧谄笑着,“殿下有何吩咐?微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呃?太医,你这神神叨叨的,该不是累坏了吧?”

    “不不不,微臣一点都不累,好似打了十斤牛血,精神得很,殿下您有事尽管吩咐。”

    赵孟启看他满面红光的,确实一副打了鸡血的样子,也懒得探究,“你给姜娘子也看看,然后给她开点补血益气之类的方子,女儿家身体本就更弱,可不要留下什么隐患。”

    “微臣明白……殿下,要不要也给您开个方子?”

    赵孟启摆摆手,“我就不必麻烦了,吃药还不如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