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3章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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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悠闲的躺在草地上,嘴里轻咬着一根草茎,呼吸着大自然的清新空气,仿佛对隆隆的战鼓声和震天的喊杀声充耳不闻。
在经过了两轮的冲锋之后,他的弟兄们已经退下来休息了,轮到马胡子的人攻击了,没过多久传来了收兵的鸣金声,现在是该轮到伏牛山的人攻击了。
格雷知道那几个家伙的想法,先让那些不归顺他的几股人马攻击,即消耗了对方的实力,也消耗了福云城守军的力量,然后再轮到他们的人,一鼓作气攻下城池,率先入城,掠劫钱财和女人。虽然他文学网。比谁都想攻入城内,可是,对那些钱财女人,一点都不在乎。他最关心的,只是一个人。
这一次的盗贼联盟,他出的力绝不会比独眼大盗安东尼少,因为,城里有一个他最关心的人,他想这个人,想了十多年,他觉得等的时间太漫长了,所以,他不想再等下去了。
“老大,安东尼首领请你过去,说是有要事相商,”一个精悍的手下禀报。
“哦,”格雷从地上站起,心想,这家伙这个时候找他,究竟有什么事呢?该不会是因为谁先进城的事吧?可是在会上投票表决时,他可是跟自已一样,没有什么异议呀。想到攻城时,两方的人似乎是不约而同的虚张声势的狂攻了几下,大多数伤员都是装的,心中不觉好笑。
对于这个满脸腮胡,精明强悍的独眼大盗,军事上的指挥颇有一手,手下五千人训练有素,只怕是所有盗贼中人数最少,战力最强的一股势力。言谈举止,都显示出受过良好的传统的教育,格雷甚至怀疑过他有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他的才能,为人都让他敬重,也是唯一和他谈得来的一个,两人都有惺惺相惜之感。在盗群中,他只对两个人感兴趣,一个独目大盗安东尼,另一个是马胡子身边的女保镖“毒凤凰”龙飞燕。
“毒凤凰”龙飞燕,生份来历不明,人很漂亮,却冷若冰霜,阴森冷厉的杀气让人不寒而栗,武功之高,只怕连伏牛山的老大“恶魔”屠长青在她剑下绝对走不过十招。
格雷真不弄不明白马胡子这老色鬼从那个地方找到了这么一个武功厉害又忠心的冷艳保镖。
安东尼的营地紧挨着他的营地,三四十步路就到了,随他来的,是四个武功高强的心腹高手。
安东尼已在大营外等他,进入营地,格雷看到安东尼的手下衣不解甲,马不卸鞍,兵器都放在身边,整个营地显得很平静。
临近中军大帐,大帐后突然窜出六个黑衣人,格雷等人措不及防下全被制住了。
“你什么意思?”格雷面色平静,没有丝毫的惊慌。
安东尼笑道:“格雷首领,我有杀死你的机会,”他摆摆手,那六个黑衣人已收回武器,消失在大营之中。
他接着道:“我这么做,无非是想告诉你,我并没有恶意。”
格雷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只是心惊刚才那六个黑衣,身手之高,绝不在他之下。而且他现在可以确定,这个安东尼的确是怀有某种目的,是以才会如此卖力的鼓动各股势力联盟攻打福日城,至于是什么目的,只怕等会就明白了。此刻身在对方大营之中,想要冲进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实在抱歉,格雷先生,”安东尼笑道:“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一个你一定感兴趣的人!”
格雷知道这时候也没有先择的余地,同时心中也好奇,安东尼所说的那个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竟然敢说自已会对他感兴趣。
他见安东尼只是单独一个人上路,也让四个心腹高手留下。
一路上,安东尼都是骑马走在他前面,似乎对他一点都不防备,如果这时候出手偷袭,一定可以把他杀死。
“安东尼首领,你不怕我会突然下手吗?”格雷忍不住问道。
“如果你在后面对我下手,只能怪我瞎了眼,看错了人,呵呵,”安东尼笑道。
格雷听得心头一热,看来自已没有看错人,也没有交错朋友。
穿过营地后面的树林,再拐过一座小山坡后,格雷人如身中巨锺,猛然一震。
因为,他看到,山坡后面的空阔地,是密密麻麻的,排出战斗队型的庞大集团军群,笙旗招展,刀枪林立,铠甲鲜明,全军静悄悄的,就连跨下战马都没有发出嘶鸣声,显得训练有素。因为太静了,让格雷感受到一种令人窒息的强大压力。
更让他心神受到震撼的是,排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一队骑兵,黑衣黑甲,就连跨下的战马都是黑色和灰色的,浓浓的战意,钢铁般的意志及狂涛无匹的杀气,给人一种恐惧,死亡的感觉。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极力压下心中的震撼,是什么人能够训练出这样一支骑兵,只怕连名震亚意大陆的日波无敌铁骑亦不过如此。
十来个肩领上镶标有双星一剑的师团长军衔的军官拥着一个身披金色盔甲的年轻英俊的军官走来。
安东尼行在马上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少帅,这位就是格雷先生。”
格雷一震,同时觉悟得奇怪,王国中唯一拥有元帅军衔的是龙帅博古,而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肩领上镶标的四星双剑正是元帅军衔。他大感奇怪,王国什么时候又出了一位如此年轻的元帅文学网。?如果他知道这个年轻的元帅是不经国王陛下和军部批准,只是由手下士兵们给安上的,只怕要当场晕倒了。
那年轻的军官还礼,同时亦对格雷行礼道:“您好,凯恩斯格雷先生,我叫元九洲,”他行
的是贵族间的问候礼。
格雷心中剧震,仍然不忘还礼。
自家族三十多口人惨遭恶人杀害后,他隐姓埋名,很少让人知道他是凯恩斯家族的后人。而眼前这个自称元九洲的年轻元帅竟然知道他的底细,这让他感到不安。
元九洲微微一笑,道:“请放心,家父是归月行省总督,是与兰洛斯伯爵是好友,对于凯恩斯家族的不幸,元家未能帮上什么忙,深表歉意。”
“您是归月行省的元九洲?”格雷心中又是一震。他虽然窝在山寨里,但是对于王国所发生的一些事情还是知道的。王国近年来风头最盛,人们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元九洲这个名字。
“正是,”元九洲正色道:“格雷先生不忘灭族之仇,疾志复仇,让人钦佩。可是,阁下为了复仇,不择手段,甘愿沦为令天下人所不齿的强盗,不怕有辱凯恩斯家族的声誉吗?只怕令尊兰洛斯伯爵泉下有知,决不允许阁下如此胡来。阁下该以凯恩斯家族的身份,堂堂正正的去复仇,”他越说越大声,语气越来越严厉,说得格雷羞愧得低下头。
“如今,大陆诸国,连年征战,天下苍生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王国三大势力争权夺势,只怕一声内战是免不了,苦的只是百姓。只有一统大陆,施行仁政,方可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在此大乱之际,正是热血男儿建功立业,精忠报国的大好时机。为了凯恩斯家族的声誉,为了天下苍生百姓,回来吧,格雷伯爵,归月需要你,天下苍生更需要你!”元九洲越说越大声,越说越激昂,神情不怒自威,更流露出一股君临天下的王者霸气。
一番慷慨陈词,不仅是用内家真气逼发而出,而且还暗含了可惑人心神的天魔神功,全体将士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义凛然的措词,君临天下的王者霸气,让格雷等人,全体士兵心生顶膜跪拜和臣服。
“少帅!少帅!少帅!”士兵们齐声吼叫,响彻云霄,不仅激励起将士们的激昂斗志,而且让他们狂热的崇拜。
****
此时,福云城四门已被攻破,嗜血成性的强盗山贼蜂拥涌入城内,四处杀人放火抢劫**。
城内的居民拼命抵抗,利用楼房,小巷等熟悉的有利地形袭击那些胆敢孤军追入的强盗山贼。
这些强盗山贼攻城时是集心合力,一旦攻入城内,贪婪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他们冲入商店,冲进贵族,商人家中,大肆屠杀,抢劫,**。为了一枚金币,一个女人,一瓶美酒,争得面红耳赤,甚至不惜拔刀动剑,全然不顾什么兄弟情面。对于首领下达的各种军令视而不见,就连好多头目都加入到了抢夺金银珠宝的行列,首领找不到头目,头目找不到手下,乱哄哄的一片,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攻击行动来击溃拼命抵抗的残兵和居民。
伏牛山的老大“恶魔”屠长青和卧虎山的老大“屠夫”里昂气得暴跳如雷又无可奈何,只好带着各自的亲卫队将总督府团团包围,疯狂攻击。
总督府的侍卫全是总督大人的心腹手下,都是从各师团中精选出来的好手,他们当中不泛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他们知道强盗山贼凶残成性,放下兵器投降亦难逃一死,是以,都拼命的抵抗反击。同时,还有一个希望支撑羊他们,那就是,归月行省的大军已经到了。
当得知城破的一刹那,总督李世兴差点晕倒了。不过另一个消息却又让他充满了希望。因为在城快要破的时候,和信使约定好的山顶上又燃起了烟花信号,那是归月行省援军已经到达的信号。如果不是这个信号,他早窜入暗道逃命去了。
三千五百万金币,他认为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抵御这个诱惑,这是他开价的极限。开出这个价钱,真的象是要了他的命一般。这些钱,都是他辛辛苦苦,千方百计弄来的,实在是心痛不已。如果有人出三千五百万,让他杀死他父亲,也许他会毫不犹豫的下手,他觉得,这世上的东西,没有什么比金钱和权势更真实更美好的东西了。不过钱没有了还可以找,只需要再调高一点税率,所有的损失都可以补回来了。命没有了,就什么都玩完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纺,这件事情过了之后,一定要组建十个师团的兵力,牢牢保护自已的地盘和利益。
******
马胡子是青果山山贼的老大,原名叫马重天,因为喜欢留着山羊胡,马胡子自然成了他的绰号。
此刻,他心中不知把“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的祖宗八代操了多少遍。手下的弟兄们早已按耐不住了,别人早已攻进城内,再不出动的话,只怕值钱的东西都被抢光了,大喊大叫的催着老大进军。
马胡子瞟了瞟身边那个凤目含煞,粉面含霜的美女“咕”的一声,艰难的咽下了一口口水。真是一个冷艳的女人,可惜,这朵鲜花太扎手了,给他一万个胆子也不敢乱来。因为,她那一把青锋剑太快了,快得他连试一试的念头都不敢想。
他的拜把兄弟“电剑”胡标,在江湖中是出了名的快剑,据说曾有人向天空中撒了一把金币,足有二十三枚之多,落地时全变成了四十六半,因为,在落到半空时,全给胡标的快剑斩成了两半“电剑”的绰号的确当之无愧。
胡标的剑确很快,快如闪电,而且是他先出手的,一口气刺出了一十一剑,快如闪电的一十一剑,剑剑凶狠霸道。而这个女人,只是刺出了一剑,后发而至的一剑,比胡标的一十一剑还要快上好几剑的一剑,一剑穿喉。
“电剑”胡标死了,因为他想强*奸女人,因此死在了这个女人的青锋剑下。
所以,马胡子连想的念头都不敢想,因为他自已的刀比“电剑”胡标的剑还要慢上半分,而且他更爱惜自已的命。
同时,他更庆幸身边能有这么一个厉害的保镖。否则,凭他那几千号人马,早已给“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给吞掉了。
说实在的,他自已都不知道去年是吉星高照还是一时的心滋手软,竟然救助那个半死不活,前脚已经踏进棺材的家伙,虽然那个家伙最后还是死了,却留下了一个年轻漂亮,身手超绝的女弟子,一个执意要还债的笨女人。
想想身边时时紧跟着一个绝不亚于王国三大美女的绝色保镖,弄得他欲火难耐,却又不敢越雷池一步。光是那阴冷含煞凤目,还有令人胆颤心惊的阴森冷厉杀气,就足以打消他的欲火,真不知是该为自已庆幸还是悲哀。
“他妈的!”马胡子狠狠的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骂“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两个,还是骂自已。
“老大,再不冲,金银财宝只怕都被别人抢光了。”“是啊,老大,快冲吧,再不冲,连喝汤的机会都没有了。”“老大,冲吧,再不冲真的没有咱们兄弟的份了。”手下人大声嚷道,乱作一团。
“都给我闭嘴!”马胡子吼道:“你们以为我不想吗?妈的,前进!”他一挥手中的长刀,率先冲出,紧紧跟随他的,是那个冷艳的女保镖。
格雷悠闲的躺在草地上,嘴里轻咬着一根草茎,呼吸着大自然的清新空气,仿佛对隆隆的战鼓声和震天的喊杀声充耳不闻。
在经过了两轮的冲锋之后,他的弟兄们已经退下来休息了,轮到马胡子的人攻击了,没过多久传来了收兵的鸣金声,现在是该轮到伏牛山的人攻击了。
格雷知道那几个家伙的想法,先让那些不归顺他的几股人马攻击,即消耗了对方的实力,也消耗了福云城守军的力量,然后再轮到他们的人,一鼓作气攻下城池,率先入城,掠劫钱财和女人。虽然他文学网。比谁都想攻入城内,可是,对那些钱财女人,一点都不在乎。他最关心的,只是一个人。
这一次的盗贼联盟,他出的力绝不会比独眼大盗安东尼少,因为,城里有一个他最关心的人,他想这个人,想了十多年,他觉得等的时间太漫长了,所以,他不想再等下去了。
“老大,安东尼首领请你过去,说是有要事相商,”一个精悍的手下禀报。
“哦,”格雷从地上站起,心想,这家伙这个时候找他,究竟有什么事呢?该不会是因为谁先进城的事吧?可是在会上投票表决时,他可是跟自已一样,没有什么异议呀。想到攻城时,两方的人似乎是不约而同的虚张声势的狂攻了几下,大多数伤员都是装的,心中不觉好笑。
对于这个满脸腮胡,精明强悍的独眼大盗,军事上的指挥颇有一手,手下五千人训练有素,只怕是所有盗贼中人数最少,战力最强的一股势力。言谈举止,都显示出受过良好的传统的教育,格雷甚至怀疑过他有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他的才能,为人都让他敬重,也是唯一和他谈得来的一个,两人都有惺惺相惜之感。在盗群中,他只对两个人感兴趣,一个独目大盗安东尼,另一个是马胡子身边的女保镖“毒凤凰”龙飞燕。
“毒凤凰”龙飞燕,生份来历不明,人很漂亮,却冷若冰霜,阴森冷厉的杀气让人不寒而栗,武功之高,只怕连伏牛山的老大“恶魔”屠长青在她剑下绝对走不过十招。
格雷真不弄不明白马胡子这老色鬼从那个地方找到了这么一个武功厉害又忠心的冷艳保镖。
安东尼的营地紧挨着他的营地,三四十步路就到了,随他来的,是四个武功高强的心腹高手。
安东尼已在大营外等他,进入营地,格雷看到安东尼的手下衣不解甲,马不卸鞍,兵器都放在身边,整个营地显得很平静。
临近中军大帐,大帐后突然窜出六个黑衣人,格雷等人措不及防下全被制住了。
“你什么意思?”格雷面色平静,没有丝毫的惊慌。
安东尼笑道:“格雷首领,我有杀死你的机会,”他摆摆手,那六个黑衣人已收回武器,消失在大营之中。
他接着道:“我这么做,无非是想告诉你,我并没有恶意。”
格雷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只是心惊刚才那六个黑衣,身手之高,绝不在他之下。而且他现在可以确定,这个安东尼的确是怀有某种目的,是以才会如此卖力的鼓动各股势力联盟攻打福日城,至于是什么目的,只怕等会就明白了。此刻身在对方大营之中,想要冲进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实在抱歉,格雷先生,”安东尼笑道:“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一个你一定感兴趣的人!”
格雷知道这时候也没有先择的余地,同时心中也好奇,安东尼所说的那个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竟然敢说自已会对他感兴趣。
他见安东尼只是单独一个人上路,也让四个心腹高手留下。
一路上,安东尼都是骑马走在他前面,似乎对他一点都不防备,如果这时候出手偷袭,一定可以把他杀死。
“安东尼首领,你不怕我会突然下手吗?”格雷忍不住问道。
“如果你在后面对我下手,只能怪我瞎了眼,看错了人,呵呵,”安东尼笑道。
格雷听得心头一热,看来自已没有看错人,也没有交错朋友。
穿过营地后面的树林,再拐过一座小山坡后,格雷人如身中巨锺,猛然一震。
因为,他看到,山坡后面的空阔地,是密密麻麻的,排出战斗队型的庞大集团军群,笙旗招展,刀枪林立,铠甲鲜明,全军静悄悄的,就连跨下战马都没有发出嘶鸣声,显得训练有素。因为太静了,让格雷感受到一种令人窒息的强大压力。
更让他心神受到震撼的是,排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一队骑兵,黑衣黑甲,就连跨下的战马都是黑色和灰色的,浓浓的战意,钢铁般的意志及狂涛无匹的杀气,给人一种恐惧,死亡的感觉。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极力压下心中的震撼,是什么人能够训练出这样一支骑兵,只怕连名震亚意大陆的日波无敌铁骑亦不过如此。
十来个肩领上镶标有双星一剑的师团长军衔的军官拥着一个身披金色盔甲的年轻英俊的军官走来。
安东尼行在马上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少帅,这位就是格雷先生。”
格雷一震,同时觉悟得奇怪,王国中唯一拥有元帅军衔的是龙帅博古,而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肩领上镶标的四星双剑正是元帅军衔。他大感奇怪,王国什么时候又出了一位如此年轻的元帅文学网。?如果他知道这个年轻的元帅是不经国王陛下和军部批准,只是由手下士兵们给安上的,只怕要当场晕倒了。
那年轻的军官还礼,同时亦对格雷行礼道:“您好,凯恩斯格雷先生,我叫元九洲,”他行
的是贵族间的问候礼。
格雷心中剧震,仍然不忘还礼。
自家族三十多口人惨遭恶人杀害后,他隐姓埋名,很少让人知道他是凯恩斯家族的后人。而眼前这个自称元九洲的年轻元帅竟然知道他的底细,这让他感到不安。
元九洲微微一笑,道:“请放心,家父是归月行省总督,是与兰洛斯伯爵是好友,对于凯恩斯家族的不幸,元家未能帮上什么忙,深表歉意。”
“您是归月行省的元九洲?”格雷心中又是一震。他虽然窝在山寨里,但是对于王国所发生的一些事情还是知道的。王国近年来风头最盛,人们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元九洲这个名字。
“正是,”元九洲正色道:“格雷先生不忘灭族之仇,疾志复仇,让人钦佩。可是,阁下为了复仇,不择手段,甘愿沦为令天下人所不齿的强盗,不怕有辱凯恩斯家族的声誉吗?只怕令尊兰洛斯伯爵泉下有知,决不允许阁下如此胡来。阁下该以凯恩斯家族的身份,堂堂正正的去复仇,”他越说越大声,语气越来越严厉,说得格雷羞愧得低下头。
“如今,大陆诸国,连年征战,天下苍生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王国三大势力争权夺势,只怕一声内战是免不了,苦的只是百姓。只有一统大陆,施行仁政,方可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在此大乱之际,正是热血男儿建功立业,精忠报国的大好时机。为了凯恩斯家族的声誉,为了天下苍生百姓,回来吧,格雷伯爵,归月需要你,天下苍生更需要你!”元九洲越说越大声,越说越激昂,神情不怒自威,更流露出一股君临天下的王者霸气。
一番慷慨陈词,不仅是用内家真气逼发而出,而且还暗含了可惑人心神的天魔神功,全体将士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义凛然的措词,君临天下的王者霸气,让格雷等人,全体士兵心生顶膜跪拜和臣服。
“少帅!少帅!少帅!”士兵们齐声吼叫,响彻云霄,不仅激励起将士们的激昂斗志,而且让他们狂热的崇拜。
****
此时,福云城四门已被攻破,嗜血成性的强盗山贼蜂拥涌入城内,四处杀人放火抢劫**。
城内的居民拼命抵抗,利用楼房,小巷等熟悉的有利地形袭击那些胆敢孤军追入的强盗山贼。
这些强盗山贼攻城时是集心合力,一旦攻入城内,贪婪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他们冲入商店,冲进贵族,商人家中,大肆屠杀,抢劫,**。为了一枚金币,一个女人,一瓶美酒,争得面红耳赤,甚至不惜拔刀动剑,全然不顾什么兄弟情面。对于首领下达的各种军令视而不见,就连好多头目都加入到了抢夺金银珠宝的行列,首领找不到头目,头目找不到手下,乱哄哄的一片,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攻击行动来击溃拼命抵抗的残兵和居民。
伏牛山的老大“恶魔”屠长青和卧虎山的老大“屠夫”里昂气得暴跳如雷又无可奈何,只好带着各自的亲卫队将总督府团团包围,疯狂攻击。
总督府的侍卫全是总督大人的心腹手下,都是从各师团中精选出来的好手,他们当中不泛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他们知道强盗山贼凶残成性,放下兵器投降亦难逃一死,是以,都拼命的抵抗反击。同时,还有一个希望支撑羊他们,那就是,归月行省的大军已经到了。
当得知城破的一刹那,总督李世兴差点晕倒了。不过另一个消息却又让他充满了希望。因为在城快要破的时候,和信使约定好的山顶上又燃起了烟花信号,那是归月行省援军已经到达的信号。如果不是这个信号,他早窜入暗道逃命去了。
三千五百万金币,他认为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抵御这个诱惑,这是他开价的极限。开出这个价钱,真的象是要了他的命一般。这些钱,都是他辛辛苦苦,千方百计弄来的,实在是心痛不已。如果有人出三千五百万,让他杀死他父亲,也许他会毫不犹豫的下手,他觉得,这世上的东西,没有什么比金钱和权势更真实更美好的东西了。不过钱没有了还可以找,只需要再调高一点税率,所有的损失都可以补回来了。命没有了,就什么都玩完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纺,这件事情过了之后,一定要组建十个师团的兵力,牢牢保护自已的地盘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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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胡子是青果山山贼的老大,原名叫马重天,因为喜欢留着山羊胡,马胡子自然成了他的绰号。
此刻,他心中不知把“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的祖宗八代操了多少遍。手下的弟兄们早已按耐不住了,别人早已攻进城内,再不出动的话,只怕值钱的东西都被抢光了,大喊大叫的催着老大进军。
马胡子瞟了瞟身边那个凤目含煞,粉面含霜的美女“咕”的一声,艰难的咽下了一口口水。真是一个冷艳的女人,可惜,这朵鲜花太扎手了,给他一万个胆子也不敢乱来。因为,她那一把青锋剑太快了,快得他连试一试的念头都不敢想。
他的拜把兄弟“电剑”胡标,在江湖中是出了名的快剑,据说曾有人向天空中撒了一把金币,足有二十三枚之多,落地时全变成了四十六半,因为,在落到半空时,全给胡标的快剑斩成了两半“电剑”的绰号的确当之无愧。
胡标的剑确很快,快如闪电,而且是他先出手的,一口气刺出了一十一剑,快如闪电的一十一剑,剑剑凶狠霸道。而这个女人,只是刺出了一剑,后发而至的一剑,比胡标的一十一剑还要快上好几剑的一剑,一剑穿喉。
“电剑”胡标死了,因为他想强*奸女人,因此死在了这个女人的青锋剑下。
所以,马胡子连想的念头都不敢想,因为他自已的刀比“电剑”胡标的剑还要慢上半分,而且他更爱惜自已的命。
同时,他更庆幸身边能有这么一个厉害的保镖。否则,凭他那几千号人马,早已给“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给吞掉了。
说实在的,他自已都不知道去年是吉星高照还是一时的心滋手软,竟然救助那个半死不活,前脚已经踏进棺材的家伙,虽然那个家伙最后还是死了,却留下了一个年轻漂亮,身手超绝的女弟子,一个执意要还债的笨女人。
想想身边时时紧跟着一个绝不亚于王国三大美女的绝色保镖,弄得他欲火难耐,却又不敢越雷池一步。光是那阴冷含煞凤目,还有令人胆颤心惊的阴森冷厉杀气,就足以打消他的欲火,真不知是该为自已庆幸还是悲哀。
“他妈的!”马胡子狠狠的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骂“恶魔”屠长青和“屠夫”里昂两个,还是骂自已。
“老大,再不冲,金银财宝只怕都被别人抢光了。”“是啊,老大,快冲吧,再不冲,连喝汤的机会都没有了。”“老大,冲吧,再不冲真的没有咱们兄弟的份了。”手下人大声嚷道,乱作一团。
“都给我闭嘴!”马胡子吼道:“你们以为我不想吗?妈的,前进!”他一挥手中的长刀,率先冲出,紧紧跟随他的,是那个冷艳的女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