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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蛊术

作者:吃辣椒的蚊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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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蛊术是中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过去,在中国的南方乡村中,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虎色变,谁也不敢当它是假的。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煞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信以为真,于是,就想出许多治蛊的名堂。文字学上的蛊有多种涵义,主要的一种涵义作「腹中虫」解,从虫,从皿。皿是一种用器——盛饭的饭盒、饭碗或盛其他食物和饮料的用器都是;虫字象徵好几只虫「腹中虫」就是人的肚子里侵入了很多虫,也就是中了「虫食的毒」——一种自外入内的毒。众多的虫侵入人的肠胃发生了蠹蚀的作用就叫做蛊,又叫中蛊。

    偏远的苗族聚居地区,如果小孩吃食硬物,不小心嘴里起了血泡,做母亲的便一边慌忙找针把血泡扎

    破,一边愤愤地骂道:“着[1]蛊了,着蛊了。挨刀砍脑壳的,谁放的蛊我已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要是吃鱼不慎,鱼骨卡在了喉咙,母亲就会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咽几大口饭,将鱼刺一股脑儿地吞下肚里。随后叫小孩到大门口默念着某某人(被认为有蛊者)的名字,高声喊叫:“某某家妈有蛊啊,她放蛊着我,我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哪天我要抬粪淋她家门,拣石砸她家的屋顶,让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蛊,有儿娶不来,有女嫁不去哩!”喊声中充满了愤怒和仇恨。据说通过这种喊寨的方式,“放蛊”的人听见了,心里害怕,就会自动将“蛊”收回去。

    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有苗族学者调查后认为,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他们认为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

    病,都是着了蛊。属于突发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就好了;属于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的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传说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蛊主)进攻,索取食物,蛊主难受,就将蛊放出去危害他人。放蛊时,蛊主在意念中说:“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尽缠我!”蛊就会自动地去找那个人。或者在几十米开外,手指头暗暗一弹,蛊就会飞向那人。甚至有人说蛊看中了谁,即爱上了谁,就叫它的主人放蛊给谁。不然,蛊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蛊者不得不放。苗族民间就流传这样一则放蛊的故事:…,

    从前有位有蛊的母亲,蛊看上了她的儿子,做母亲的当然不愿意她的儿子。但是,蛊把她啮得很凶,没有办法,她才答应放蛊害儿子。当这位母亲同她的蛊说这些话的时候,正巧被儿媳妇在外面听见了。儿媳妇赶紧跑到村边,等待她丈夫割草回来时,把这事告诉了他,并说妈妈炒的那一碗留给他的鸡蛋,回去后千万不要吃。说完后,儿媳妇就先回家去,烧了一大锅开水。等一会儿子回到家来,他妈妈拿那碗鸡蛋叫他吃。儿媳妇说,鸡蛋冷了,等热一热再吃。说着把锅盖揭开,将那碗炒鸡蛋倒进滚沸的开水锅里去,盖上锅盖并紧紧地压住,只听锅里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和摆动。过一会没动静了,揭开锅盖来看,只见烫死的是一条大蛇。

    这些所谓的放蛊方式当然是无稽之谈。至于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有见过,当然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了。

    虽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但苗族的一些妇女却深受这种观念的诬害。人们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传给下一代女性,而不传给男性。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有蛊”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来,那么他们的下一代,凡属女性,均要从她母亲那里将蛊承传下来,并代代相传。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被诬为黑巫术的传承者。一切男性巫师无法解释或禳解的天灾人祸,统统被扣在了女巫的头上。于是,妇女有蛊的荒谬结论就这样被推理了出来。

    由于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明人邝露说,壮族地区的“峒官“提陀潜抓到施蛊妇女后,将其身体埋在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再在蛊妇头上浇上蜡汁点火焚烧。在苗族地区,被诬为有蛊的妇女,尽管不会都有性命之忧,但被诬者名誉扫地,受人歧视非难,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认为有蛊的人家,受尽歧视和羞辱,连亲友也害怕与之往来。不论谁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师说中了蛊,那么有病人家就指桑骂槐地大骂,骂的是谁,人们心照不宣,而被骂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开头的喊寨。有蛊的人家也只好忍气吞声,因为一申辩,无异于公开自己家里有所谓的蛊,所以只好凭白遭受这等羞辱。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民国时期湘西有位汉人,曾在军队中做过官,有权有势。他得了腹部膨胀的怪病,每当膨胀时,似乎觉得腹中有物在游走,由于请的几位医生医术不高,吃药无效,便归咎于被邻居苗妇施蛊。经过巫师多次作法仍然毫无起色,这位汉官一怒之下把邻居苗妇捆绑后吊起来,百般辱骂,施以非刑,差点将其折磨而死。苗妇的丈夫慑于汉官的权势,敢怒不敢言,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观。后来过了一年多,经人介绍,这位汉官延请一位高明的医生诊治,该医生看后,说是某种鼓胀病,并不是什么蛊毒。果然一剂药吃下之后病就好了。可怜苗妇无故含冤,差点殒命。经过该医生的证实,这位苗妇才恢复了清白的名誉。而那些一辈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妇不知又有多少!…,

    更有听信巫师的谬传,造成家庭拆散,一家人反目成仇者。民国时期在湘西凤凰县,有一位70来岁的老妇,身染风湿肺疾,得病半年多了,医药无效。老妇早年守寡,有一个儿子,儿子早已娶媳,并生有三男三女。儿子和媳妇非常孝敬,一家人和和睦睦。有一天,一个补锅匠路过此地,到这一家找个地方歇息,见老妇躺在床上呻吟不已,就上前询问。补锅匠夸口说:这种病最好医,得了这种病的人,我不知医好了多少个。下药后马上止痛,7天就痊愈,保证以后永不复发。老妇信以为真,就请他医病。补锅匠说,只有先设神座除掉草鬼(蛊),药才有效,并讲了一通如何设神座请神除草巩法。老妇见他说得头头是道,更加相信。双方当即讲定除肉酒、香火、法币3元外,再加1丈2尺青布作为报酬。礼物备齐后,补锅匠把“药”也采来了。该补锅匠极其狡猾,特意在一个十字路口设神座请神,以为路上行人多,一定有妇人经过观看,他便乘机诬陷其为盅婆,好骗取钱财。岂料作法两小时之久,并无妇人经过。回家后老妇觉得补锅匠不灵验,大说其不是。补锅匠怀恨在心,便刻意挑动一家人成仇,他诡秘地对老妇说:“此草鬼婆不是外人,正是你家媳妇。我不便施用法术加害于她。别以为我求神不灵。”说罢,将礼物一卷而去。老妇因损失钱财大为懊丧,把愤恨转到儿媳妇身上,大骂儿媳妇是蛊婆,并准备到官府告儿子忤逆不孝。后经族人再三劝解,同意不状告儿子,但逼儿子立即退妻。儿子不肯休妻,老妇人便把儿子、媳妇逐出家门,并发誓与儿子一刀两断,死后也不要儿子送终。好端端一个和睦家庭,被补锅匠活活搅散。那补锅匠拐骗财物后,一去不返。半月之后老妇就病死家中。

    在苗族地区,以盅婆名称骂人或泄私忿进行报复,会惹出纠纷。1971年,贵州镇宁、安顺、紫云三县交界处的革利寨卡子门朱某的小孩生病,骂说是她弟媳杨某放的“蛊”。这话被杨某舅家知道。如果说杨某有蛊,等于说杨某的母亲有蛊,也就是说杨某的舅家世代有蛊。杨某舅家大怒,便派人提刀到朱某家,要她把“蛊”拿出来看,否则就要她的命。吓得朱某连话都说不出来。祸起于因为她平时与弟媳有些矛盾,即借小孩生病造谣生事。于是只好给杨某的舅家认错,并把家里仅有的一条狗、三只鸡宰杀,向杨某的舅家赔礼道歉。

    苗族“谈蛊色变”,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讳。儿女要开亲的话,双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俗称“清针线”),看其家庭及亲戚干净与否,即有没有蛊。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干净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绝,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剧。有些青年妇女,被人怀疑有蛊,只能嫁给有缺陷的或家境贫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妇女甚至为此自杀。由于害怕与有蛊人家结亲,造成有的苗族地区基本上单线开亲,在自己的亲戚之间相互开亲,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的素质越来越低下。

    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苗族学者感到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在苗族地区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

    《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

    金蚕的害人能使人中毒,胸腹搅痛,肿胀如瓮,七日流血而死。

    据说,篾片蛊害人,是将竹篾一片,长约四五寸,悄悄的把它放在路上,行人过之,篾跳上行人脚腿,使人痛得很厉害。久而久之,篾又跳入膝盖去,由是脚小如鹤膝,其人不出四五年,便会一命呜呼。石

    头蛊的害人:将石头一块,放在路上,结茅标为记,但不要给他人知道。行人过之,石跳上人身或肚内,初则硬实,三四月后,更能够行动、鸣啼,人渐大便秘结而瘦弱,又能飞入两手两脚,不出三五年,其人必死。

    泥鳅蛊的害人:煮泥鳅与客吃,食罢,肚内似有泥鳅三五个在走动,有时冲上喉头,有时走下肛门。如不知治,必死无疑。

    中害神的害人:中毒后,额焦、口腥、神昏、性躁、目见邪鬼形,耳闻邪鬼声、如犯大罪、如遇恶敌,有时便会产生自尽的念头。

    疳蛊的害人:将蛇虫末放肉、菜、酒、饭内,给人吃。亦有放在路上,踏着即入人身。入身后,药末粘在肠脏之上,弄出肚胀、叫、痛、欲泻、上下冲动的症状来。

    肿蛊的害人:壮族旧俗谓之放“肿“,中毒后,腹大、肚鸣、大便秘结,甚者,一耳常塞。

    癫蛊的害人:取菌毒人后,人心昏、头眩、笑骂无常,饮酒时,药毒辄发,忿怒凶狠,俨如癫子。

    阴蛇蛊的害人:中毒的,不出三十日,必死。初则吐泻,然则肚胀、减食、口腥、额热、面红。

    重的面上、耳、鼻、肚有蛊行动翻转作声,大便秘结。加上癫肿药,更是没有治好的希望。

    生蛇蛊的害人:中毒的情况,与阴蛇蛊害人相似,但也有些异点。即肿起物,长二三寸,跳动,吃肉则止;蛊入则成形,或为蛇、或为肉鳖,在身内各处乱咬,头也很痛,夜间更甚;又有外蛇随风入毛孔来咬,内外交攻,真是无法求治。

    蛊或有形或无形,中毒极易,但辨认之法,是应该万分注意的。中毒后的辨认之法:

    (1)以生黄豆(黑豆也可以)食之,入口不闻腥臭,是中毒。

    (2)以灸甘草一寸嚼之,咽汁随之吐出的,是中毒。

    (3)插银针于一已熟的鸭蛋内,含入口内,一小时后取出视之,如蛋白俱黑者,是中毒。

    蛊毒非常厉害,能使人惹病丧生,虽有方法医治,也不应轻易去尝试。据说预防之法有:

    (1)凡房屋整洁,无灰尘珠网的,是藏蛊之家,切勿与之往来。

    (2)凡食茶、水、菜、饭等物之先,须用筷子向杯碗上敲动的,是在施毒,急须向主人问道:“食内,莫非有毒吗?”一经问破,可免受毒。

    (3)携同大蒜头出行,每饭,先食大蒜头,有蛊必吐,不吐则死,主人怕受连累,当然不敢下蛊。

    (4)大荸荠,不拘多少,切片晒干为末,每早空心白滚汤送下(以二钱为度),纵入蛊家,也可免害。

    (5)蛊之由饭酒中毒的,分外难治,故出外宜以不饮酒为原则。

    解除毒蛊的方法,最普通的,是用雄黄、蒜子、菖蒲三味用开水吞服,使之泻去恶毒。金蚕,最畏头嘴似鼠,身有刺毛似蚝猪箭的刺猬,故刺猬是专治金蚕蛊的特殊药品。其他如蜈蚣、蚯蚓,每每也可以治蛊。…,

    情蛊:苗族特有的『情蛊』又名情花蛊,是苗族女孩子特有的,用“心血”加“蛊”练成,每日以心血喂养,十年得一『情蛊』,此『情蛊』可下在饭菜中,也可下在服饰上,苗族女孩子都以此『情蛊』下在自己的情郎身上。”每月『情蛊』会发作一次,那种感觉应该是撕心的。中了『情蛊』的人如果不吃解药的话,在『情蛊』发作的时候,大多数人忍受不住痛苦,自杀了。

    金蚕蛊是在四川省偏僻地区养成的,渐渐流传于湖南、福建、广柀魇种蛊的表皮是蚕金色,每天喂它锦锻四寸,把它解出的粪便放在食物里,吞服了的人就会生病死亡。

    传说这一种蛊会使养它的人暴富,也会使养它的人发生灾害,因而不能得罪它。如果无意继续供养它,要准备一只小箱子,放些金银锦绸,把金蚕蛊墿咨面,然后把这只小箱子放在路旁,听凭别人把箱子携走,叫做嫁金蚕蛊。

    金蚕蛊对于人体的危害很大,它像人死后尸体上生的尸虫一样,侵入人的肚子后,会吃完人的肠胃。它的抵抗力很强,水淹不死,火烧不死,刀也砍不死(见本草纲目引用蔡攸丛话)。

    据说古老的苗族人擅长用蛊。蛊是指将上百种毒物放在一起,让它们互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就是蛊[theswhosurviveafterfightingeachother]。而最毒的蛊叫情蛊,中蛊之人一想到自己心爱的人蛊就会啃噬他的心,让他心痛。只有见到心爱之人,疼痛才会停止。

    相传他们的女子会在爱人的身上下蛊--美其名曰为情蛊。一但男方再与第二个女人有性行为,就会爆毙而死,当然那女子也不会独活。”情蛊”只有下蛊的女方可解,但”情蛊”一解,解蛊者(女方)就不可以再有第二个男人了,不然也会爆毙而死。

    《蛊经》,生在苗家,哪有不懂养蛊的,她的眼看着那一页,古蛊经记载:“巫蛊中有一种情蛊。此蛊乃是花蛊的一种,以九十九个负心人的血肉培植,三月开花,极其艳丽,此时如以养蛊人的心血相触,即成情蛊。中蛊者不得思情欲,否则心痛难忍,每思一次,心痛更甚,九十九日后,心痛至死。蛊者必是个用情至深的人,同时要以命饲蛊,蛊方能成,故此蛊世间罕见。

    情蛊到底有多厉害?”“情蛊是用巫师的血炼出来的,代价是生命”

    情蛊可是算是蛊中的极品。要是中了它,人就会失去意识,整个人都臣服于下蛊之人。会用情字是因为中蛊的人会认为自己爱上了下蛊的人,会不惜一切代价守护在那个人身边,一但离开很快的就会死去。要解它也只有找到下蛊之人。也有传言只要有情蛊,就可以让两个人一辈子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

    大陆有些偏远地区的人专门养蛊谋财。这些人养的蛊,有的是蛇蛊,有的是虱蛊。蛇蛊是在五月初五

    日放大、小蛇在瓦坛里,虱蛊是聚集多数的虱虫制成的。这两种蛊毒都可以置人于死地,特别是虱蛊如果侵入人腹,会把内脏吃光。

    放蛊的人看准了一家有钱人家,就计划将蛊放入。中蛊的人在没有医药可治的情形下就会死去,死人的财产随之移入蛊主的家里。养蛊的主人养了这种杀人的蛊后必须用蛊连续杀人,每年一个,如果间隔三年不以蛊杀人,蛊主本人也会中蛊死去。…,

    长安汉宫巫蛊事件

    汉武帝征和元年(西元前九二年),长安汉宫接连发生震惊当时的木偶巫蛊案件,这些事情是由一个名叫朱安世的京师大侠引起的,还牵连了朝中的宰相公孙贺父子,最后连武帝的太子──戾太子刘据也被冤诬死了。

    第一件巫蛊案是公孙贺本人引起的。公孙贺当时在朝做丞相,很得武帝信任,他的儿子公孙敬声也在朝做太仆,父子二人权倾一时。可惜公孙敬声的私生活不检点,私自挪用了军费一千九百多万钱,因而被关进长安诏狱。

    当时另有一件要案的主犯朱安世在逃,武帝下令必须逮捕到案。公孙贺爱子情殷,向武帝保证由他将朱安世逮捕到案,但要求释放他的儿子公孙敬声。他的要求得到了武帝的许可,却萤ε?了朱安世。朱安世归案后,反向汉武帝陈诉公孙敬声和武帝的女儿阳石公主通奸,以及公孙敬声在庙里诅咒武帝早死,并在武帝经常经过的Y道上埋木偶为巫蛊,以促武帝早死的事。这些事情都是莫须有的,当时正值武帝晚年,每天都在忧惧死亡,他信以为真,将丞相公孙贺父子和阳石公主都杀了。

    第二件巫蛊案,是由武帝的一个近臣江充引起的。江充在朝担任治安和警卫安全工作,很得武帝信任。他在宫里处理警卫事件,连戾太子也不放在眼里,因而得罪了太子,江充并不是没有私心的人,他顾虑太子一旦登上皇帝宝座不会放过他,恰巧宫中发生了公孙贺父子为蛊加害武帝的事件,江充就假藉这个机会,据说宫中蛊气很重,影响武帝生命安全,武帝信以为真,把这件事情交给江充处理,江充果然在戾太中的地道里掘出一对木偶巫蛊,诬控太子加害武帝,促武帝早点死去。太子为了自保,将江充杀死后出走,宫中的人就说太子想造反,杀死江充后他逃。后来太子也被迫自杀。

    古代社会放蛊的事是有的,但以上两件事却是假造出来的。以汉朝发生的这两起巫蛊案来看,可知蛊毒害人在中国社会由来已久。

    隋宫的蛊乱

    隋朝宫廷也发生过一次无形的蛊乱。隋代大将军独孤迤的家里,有一个名叫徐阿尼的丫头,有拜猫鬼的习惯,每天深夜子时,她偷偷的起床,备供品焚香向猫鬼祭拜,(子属鼠,子时拜猫,暗示以鼠祭猫),她越拜越灵,猫鬼常把别家的财物搬给她。

    独孤迤还没有做官的时候,在家闲居,有饮酒的嗜好,他的妻子不肯给钱买酒,独孤迤只得向徐阿尼讨酒。阿尼回答说:“没有钱买酒。”独孤迤说:“你为什么不叫猫鬼到越公家取钱买酒?”阿尼只得暗中祈祷,不到一个时辰,买酒的钱就送到了,独孤迤就这样贪而无厌的不断叫阿尼向猫鬼取钱买酒。

    独孤迤因内戚关系做官以后,有一天他在花园里向徐阿尼说:“你叫猫鬼向独孤皇后(独孤迤同父异母的姊姊)说:我家没有钱,请皇后常常赐钱给我。”阿尼就照他的话向猫鬼祈祷,猫鬼果然走到隋宫,向独孤皇后取物。

    徐阿尼有一次在宫中一间空房里,安排一只桌子,桌上置放香粥一盆,汤匙一只,用汤匙敲响了粥盆说:“猫小姐,你快来吃粥。但是你不能住在宫里。”她一面叩头祈祷,口里念念有词,没有多久,她的面色铁青,四肢像是有鬼在牵她,并说:“猫鬼到了。”…,

    这件事被人向隋文帝(西元五八九──六○四年)参了一本;文帝说:这是一种妖怪,下令把徐阿尼赶走,不久独孤迤被处死刑,他的弟弟向文帝哀求,才免官为庶人,猫鬼也消失了(见隋书独孤迤传)。

    宋代管制放蛊的人

    民间放蛊害人的事,也常在刑事案件中传到朝廷。宋仁宗庆历八年(西元一○四八年),仁宗一天翻看福建路(省)奏报朝廷的刑案,发现民间常有人放蛊害人,仁宗非常难过。又一次在刑事案件中。叙明福州有一个叫林士元的医生用中药治疗蛊毒,很有效果,仁宗告知近官:可将林士元的治蛊药方交给宫中的太医审查,连同太医们搜集的治蛊秘方,汇为一编,印成专书,颁发各路,转发各地民间使用(见续资治通鉴卷四十九)。

    宋朝对于民间有过放蛊和养蛊前科的人,管理非常严格。太祖乾德二年(西元九六四年)下令将永州(湖南省零陵县)养蛊的人三百二十六家移往当地的穷乡僻壤,不准他们进城(同上书,卷四)。

    明朝放蛊事件

    蛊除了种类不同外,还有一定的期限。中蛊的人在一定的期限里,蛊毒就会发作,发作以后,有解药可以解除,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就无药可救。

    明英宗正统(西元一四三六──一四四九年)间,江苏省吴江县的商人周礼从小在外经商,有一年到广西省思恩府,无意中遇见了一位中年陈姓寡妇,经媒人说合后,周礼答应入赘陈家为赘夫,自此他就在当地落了籍,不久生下一个儿子,光阴荏苒,一晃就是二十多年,他的儿子也有十六岁了。

    人到中年以后,想起年轻时候的事,也会有落叶归根的念头,他的妻子劝止不住,只好由他去,并叫儿子跟他父亲一同回吴江老家瞧瞧,陈氏放了一个蛊给周礼,暗中告知儿子说:“你爸爸肯回来,就为他解蛊。”周礼父子回到吴江故乡,不到一年,周礼的蛊发作,每天要喝饮水一桶,肚子涨得像水桶大,他的儿子向老爸说:

    “爸!我们还是回广西吧!”

    “我也想念你的母亲,但是生了这个怪病,走不动啊!”

    “爸,你这个病我会治。”

    “你又不是医生,你怎么会治病?”

    他的儿子照著他母亲教他的方法,将他老爸的蛊病治好,周礼的肚子里吐了一条活的鲫鱼,这条鲫鱼就是他妻子放给他的蛊。

    清朝蛊案

    江西省兴国县在清道光年间(西元一八二一年──一八五○年)发生过一件诉蛊的刑案。一户新迁入境的客家人──赵如瞻,被村民曾起周等五人控诉放蛊害人,这件案子的经过是这样的:

    赵如瞻从福建长汀迁到江西兴国县,就独资开一家油店,雇工人曾起周等五人榨油,除发给工资外,并供给他们午餐。曾起周等五人到工第一天中午用餐后,就觉得肚子很痛,立刻回家请了一个医生治疗。医生以为他们生的是普通的腹痛,开方服药,肚子依然痛得死去活来,身体也一天一天的消瘦下来。另有三位过路人经过赵家店门,向他家店伙买桃子吃,他们三人吃下后肚子也痛起来了。

    曾起周和赵家店里的佣工吴老六有金钱往来,吴老六一天到曾家向他讨回借的钱,曾起周向吴老六说:“你把我的病治好,我就把借你的钱还给你,如果我的病治不好,甚至死了,你的钱就没人还了。”…,

    “你的病祇有杨老六会医。杨老六是老板(指赵如瞻)从长汀带来的,他有一种解药可治好你的病。”吴老六为了讨回借款,因而向曾起周说出了秘密,曾就拜托吴老六转请杨老六给药治病,并给他一笔钱,杨老六只得偷偷的将解药交给吴老六,曾起周五人服了解药,没有好久就将赵家下的蛊毒从大便里解出来,解下的蛊长有半寸,白色,蛊的口像针一样,颜色是青的。

    曾起周的病稍有转机就迫不及待的向兴国县正堂控告赵如瞻放蛊害人,这件事情才公开出来。当地的医生陈锡卿并将曾起周等八人的蛊毒治好,他们八人肚里的蛊并从大便解出。这件放蛊的案子真相大白以后,吴老六、杨老六二人并说出赵如赡养的蛊,共有瓜蛊、蛇蛊和虫蛊等三种。瓜蛊就是瓜虫,形状像瓜,大小如一枚枣子。蛇蛊的形状像蛇。虫蛊比蛇小,数量很多。曾起周等八人中的蛊毒是赵家养的虫蛊,是从水草里采来的一种草“鸡脊柴”造成的。

    兴国县医生陈锡卿年轻时在福建长汀县中过蛊毒,是一个和尚为他治好的。陈锡卿将他本人用过的丹方治疗其他患蛊的人。曾起周等八人的蛊毒也是用这个丹方治好的。丹方的内容是:将白头翁、独脚莲、透骨硝三味用水酒和鸡煮。再把巴豆捣碎,以酒蒸熟制成药丸。服前一种药后,会腹痛如绞的晕过去,然后服用第二种药丸,蛊就被杀死在腹中而解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