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一口气冲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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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知披甲持刀,身着一层兽面吞云铠。兽面凶狠,云气生动。铠甲精致之中透着一股朴拙的气息,银白色的甲胄之上,带着一些磨痕,昭示着这副铠甲曾经跟随主人经历过无数战争。
生产力不足的世界,冶铁是个困难的事情。即使是在地球,那个最为辉煌的大唐,满打满算,带甲之人能有两万已经十分夸张。陈同知这套家传的宝甲,能交予他手上,也算是家族对陈同知的一种认可。
座下是一匹通体赤红的骏马,乃是外域进贡之物,与昭国马种育种得到的。马儿身上披着一层和体色相近的红甲,端的是人间凶兽。陈同知若非世家出身,决计难以搞到此等神骏。马儿因为体表颜色,加上奔跑起来追尘绝影,恍若一道虹光,被陈同知起名唤做流火。
陈同知一手持一杆大枪,另一手则是一把马刀。马刀宽背薄刃,刀身沉重,似乎为破甲而生。
既然选择了马战,再用之前的擂台就不合适了。太虚剑宗在山上,却也找出了一片空地,反正够骑士来几个冲锋的。
地面上的陈同知,荀笙先前与之一番贴身肉搏,倒是没觉有什么,总归是能过上几手的。引到比试之处,陈同知跨上流火之后,身上却有一股蓬勃的气势爆发出来。流火打了个响鼻,马蹄在地上踢踏了几下,有些跃跃欲试的甩动了几下脑袋。
马屁本身就高大,陈同知跨坐上去之后,头顶竟约么到了丈余。荀笙仰望着松开了手中的辔头,而后退去,竟觉得手脚有些发软。
他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三品境界的比试,太虚剑宗还愿意找人上去试试。明明境界越低,越容易收手,到了不入品境界的比拼,太虚剑宗却毫不犹豫的找了陈同知。
对面的大罗人,名叫提贝里乌斯,名义上是夷族将领,真实身份则是大罗国教神圣骑士团的一名成员。和所有的神圣骑士一样,主和教廷给予了他身为骑士的荣光,他便不会吝惜一切,为主和教廷散播信仰。
提贝里乌斯的黑色战马是神圣骑士团的标配,作为超越皇权的势力,神圣骑士团对战马的搜罗能力是极强的。加上大罗国得天独厚的维度和气候,提贝里乌斯的战马,虽然不及流火,却也相去不远。
然而,提贝里乌斯的兵刃,和普通骑兵一刀一枪的配置不同,只有一杆骑枪。荀笙以前看那些欧洲骑士小说的时候,经常看到“长枪折断的声音响起,而后分出胜负”的描写。因为骑枪多半是用作一次性物品。
但是提贝里乌斯的骑枪,确实铁质的。铁质骑枪不适合冲锋,这东西上面串了个人的话,非常影响冲锋速度,甩还甩不掉。何况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铁质骑枪杀伤力虽然大,却也意味着巨大的反作用力。膂力不够之人,骑枪一刺,没准儿自己也要筋断骨折。
既然是神圣骑士团出身,这个提贝里乌斯不可能是个蠢货。敢用铁质骑枪,就说明这人对自己的枪术和骑术有着极强的自信,荀笙眼底神色一敛,陈同知此番战斗的结果还不好说。
提贝里乌斯上阵的时候,身上的铠甲响动明显要大的多。大罗国由于铁矿石质量较好,加上体制和意识形态问题,资源较为集中。普通士兵连皮甲都用不上,骑士老爷却能够拥有一整套板甲。
看着提贝里乌斯亮银色的,覆面的,明显是大师手工打造的板甲,荀笙终究还是没忍住擦了擦口水。
好多铁啊……
鼓声响动,观战之人的耳畔同时爆发一声吼叫。
一声是大罗语的“为了主”,另一声是标准中原官话的“给爷死”。
一道赤色流光和一道黑色墨影疾驰,朝着彼此冲杀过去。
二人相距近百米,刚好是重甲骑士一个冲锋的标准距离,速度达到极致,百米间距也不过几个呼吸的事情。
兽面吞云铠的重量较板甲要轻,加上流火本身的马力雄壮,故而陈同知速度略胜一筹。两人都经历过无数的训练和战斗,故而对彼此速度的把握都十分精准,当对方进入自己的刺杀范围之内的时候,双方同时抬起了手中大枪。
陈同知枪术高超,电光火石之间抖出一朵枪花,枪尖相撞,火星散落,看的在场的人呼吸一滞。
接触虽然短暂,但是这正是对人综合能力最极限的考验。
两边错过后,双方同时勒马,两匹极品战马发出嘶鸣,声音直上云霄。但是在两个高超骑手的操纵之下,却又很快调转马头。
两人短暂的交锋,已经让二人对对方的实力有了一定的认识——不容小觑。
所以这第二次冲锋之际,双方同时低伏下身躯,再次化作两道长虹冲向对方。
接触之际,陈同知没有再秀自己的枪术,而是采用了最标准的持枪冲锋的姿势。胳膊夹枪于腋下,一手持平大枪,枪尖突出,好似流火头顶生出了独角。加上流火的奔跑速度极快,恍惚间让人觉得这是一头山海经中所记载,吞食虎豹为生的驳兽。
两杆大枪再次相撞,这次双方都没想着要将对方刺于马下,而是同时选择了比拼膂力。这样的长枪撞击,一般人若是气力不足,必然会于颠簸的马背之上坠落。没了马的重甲骑兵,连步兵都不如,届时取胜不过须臾之间。
两人身形同时一顿,都被巨大的反作用力震的身躯后仰。但是二人的腰力超凡,在马背上一拧,便恢复了原样。两人身体交错之际,陈同知抽出腰间的马刀,奋力砍去。提贝里乌斯的身躯则像一条大龙一样扭动,枪杆撞向马刀。夹枪冲锋之际,骑枪能够借助浑身的力量,是将骑枪锁住的。
但是马刀只能依靠持刀人的握力,相撞之下,陈同知虎口崩裂,手中的马刀被直接弹飞。
荀笙正在扶着简单的轮椅,鼻尖萦绕着简单身上的清香。看到这交锋,荀笙不免有些羡慕两个人,这腰要是给自己,那还不得……
全世界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有这样的好腰啊。
不过荀笙也没忘正事,低头问道简单:“两人这样交锋,要是没留住手,真的不会出人命么?”
简单思索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答案:“救的快的话,下辈子估计还是能在轮椅上喘气儿的。”
荀笙打了个哆嗦,继续看向场地。
马本身就披甲,还载着一个披甲的骑士,正常的精锐重骑,一场战斗发起一次冲锋就是极限了。即使是流火和那匹黑色战马这样的神骏,接连发起这种冲锋,体力也根本不支。这第三次冲锋,应该就是决胜的时刻了。
马蹄声再次响起。
流火的速度依旧略胜一筹,两人还未接触,载着陈同知的流火,就已经冲杀到原来相交的地点。
就在这一瞬间,陈同知翻身下马,场下的人发出一声惊呼。但是陈同知并没有如料想般坠地,而是一只脚死死扣住马镫,一只手死死的抓住马鞍。原本绑的结实的兽面吞云铠配套臂甲,在陈同知奋尽全力之际,竟然硬生生被陈同知暴起的小臂肌肉顶开,落到地上。
陈同知身体齐平与马腹之侧,手向下捞取,钉入地里的马刀被捞起。
当陈同知翻身上马之际,二人已经接触。
长枪相撞,两人的身形又是一次晃动。但是陈同知手中的马刀,已经借了冲击之势,发出一记狠厉的劈砍,马刀带着万钧之势割裂了提贝里乌斯的板甲。
金属被撕裂的刺耳声音传遍四周,令人脊背筋肉跳动,浑身汗毛炸起。
然而,两人身体错开之后,却不约而同的从马上倒翻过来,长枪再次捅向后方。
骑兵冲锋,本身就是全凭马力带来的动能。回马枪听上去潇洒写意,顽皮嚣张,实际上却只能靠骑手本身的膂力。
但是二人都是身经百战的骑手,更是在优质的教育体系下,打熬了身体多年。虽然只是凭借自身力量刺出去的一枪,却也能够穿金碎石。
一声沉闷,一声脆响。
两个身影错过。
马匹也渐渐止住了身形。
两个强大的骑士,静止在战场的两端。一副剪影,仿佛将这环境清幽,仙气十足的太虚山,化作了烟尘四起的沙场。
又是一鼓声响。
陈同知坠马,气息微弱。谢见君纵身掠至战场中央,将陈同知弄到了一旁。
提贝里乌斯摘下自己的面甲,露出一副坚毅的面容,然后在各种不同的眼神注视之下,大枪指着看席,用不算太流畅的中原官话沉声说道。
“李夙夜领主,骑士提贝里乌斯,向您提出挑战。”
陈同知披甲持刀,身着一层兽面吞云铠。兽面凶狠,云气生动。铠甲精致之中透着一股朴拙的气息,银白色的甲胄之上,带着一些磨痕,昭示着这副铠甲曾经跟随主人经历过无数战争。
生产力不足的世界,冶铁是个困难的事情。即使是在地球,那个最为辉煌的大唐,满打满算,带甲之人能有两万已经十分夸张。陈同知这套家传的宝甲,能交予他手上,也算是家族对陈同知的一种认可。
座下是一匹通体赤红的骏马,乃是外域进贡之物,与昭国马种育种得到的。马儿身上披着一层和体色相近的红甲,端的是人间凶兽。陈同知若非世家出身,决计难以搞到此等神骏。马儿因为体表颜色,加上奔跑起来追尘绝影,恍若一道虹光,被陈同知起名唤做流火。
陈同知一手持一杆大枪,另一手则是一把马刀。马刀宽背薄刃,刀身沉重,似乎为破甲而生。
既然选择了马战,再用之前的擂台就不合适了。太虚剑宗在山上,却也找出了一片空地,反正够骑士来几个冲锋的。
地面上的陈同知,荀笙先前与之一番贴身肉搏,倒是没觉有什么,总归是能过上几手的。引到比试之处,陈同知跨上流火之后,身上却有一股蓬勃的气势爆发出来。流火打了个响鼻,马蹄在地上踢踏了几下,有些跃跃欲试的甩动了几下脑袋。
马屁本身就高大,陈同知跨坐上去之后,头顶竟约么到了丈余。荀笙仰望着松开了手中的辔头,而后退去,竟觉得手脚有些发软。
他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三品境界的比试,太虚剑宗还愿意找人上去试试。明明境界越低,越容易收手,到了不入品境界的比拼,太虚剑宗却毫不犹豫的找了陈同知。
对面的大罗人,名叫提贝里乌斯,名义上是夷族将领,真实身份则是大罗国教神圣骑士团的一名成员。和所有的神圣骑士一样,主和教廷给予了他身为骑士的荣光,他便不会吝惜一切,为主和教廷散播信仰。
提贝里乌斯的黑色战马是神圣骑士团的标配,作为超越皇权的势力,神圣骑士团对战马的搜罗能力是极强的。加上大罗国得天独厚的维度和气候,提贝里乌斯的战马,虽然不及流火,却也相去不远。
然而,提贝里乌斯的兵刃,和普通骑兵一刀一枪的配置不同,只有一杆骑枪。荀笙以前看那些欧洲骑士小说的时候,经常看到“长枪折断的声音响起,而后分出胜负”的描写。因为骑枪多半是用作一次性物品。
但是提贝里乌斯的骑枪,确实铁质的。铁质骑枪不适合冲锋,这东西上面串了个人的话,非常影响冲锋速度,甩还甩不掉。何况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铁质骑枪杀伤力虽然大,却也意味着巨大的反作用力。膂力不够之人,骑枪一刺,没准儿自己也要筋断骨折。
既然是神圣骑士团出身,这个提贝里乌斯不可能是个蠢货。敢用铁质骑枪,就说明这人对自己的枪术和骑术有着极强的自信,荀笙眼底神色一敛,陈同知此番战斗的结果还不好说。
提贝里乌斯上阵的时候,身上的铠甲响动明显要大的多。大罗国由于铁矿石质量较好,加上体制和意识形态问题,资源较为集中。普通士兵连皮甲都用不上,骑士老爷却能够拥有一整套板甲。
看着提贝里乌斯亮银色的,覆面的,明显是大师手工打造的板甲,荀笙终究还是没忍住擦了擦口水。
好多铁啊……
鼓声响动,观战之人的耳畔同时爆发一声吼叫。
一声是大罗语的“为了主”,另一声是标准中原官话的“给爷死”。
一道赤色流光和一道黑色墨影疾驰,朝着彼此冲杀过去。
二人相距近百米,刚好是重甲骑士一个冲锋的标准距离,速度达到极致,百米间距也不过几个呼吸的事情。
兽面吞云铠的重量较板甲要轻,加上流火本身的马力雄壮,故而陈同知速度略胜一筹。两人都经历过无数的训练和战斗,故而对彼此速度的把握都十分精准,当对方进入自己的刺杀范围之内的时候,双方同时抬起了手中大枪。
陈同知枪术高超,电光火石之间抖出一朵枪花,枪尖相撞,火星散落,看的在场的人呼吸一滞。
接触虽然短暂,但是这正是对人综合能力最极限的考验。
两边错过后,双方同时勒马,两匹极品战马发出嘶鸣,声音直上云霄。但是在两个高超骑手的操纵之下,却又很快调转马头。
两人短暂的交锋,已经让二人对对方的实力有了一定的认识——不容小觑。
所以这第二次冲锋之际,双方同时低伏下身躯,再次化作两道长虹冲向对方。
接触之际,陈同知没有再秀自己的枪术,而是采用了最标准的持枪冲锋的姿势。胳膊夹枪于腋下,一手持平大枪,枪尖突出,好似流火头顶生出了独角。加上流火的奔跑速度极快,恍惚间让人觉得这是一头山海经中所记载,吞食虎豹为生的驳兽。
两杆大枪再次相撞,这次双方都没想着要将对方刺于马下,而是同时选择了比拼膂力。这样的长枪撞击,一般人若是气力不足,必然会于颠簸的马背之上坠落。没了马的重甲骑兵,连步兵都不如,届时取胜不过须臾之间。
两人身形同时一顿,都被巨大的反作用力震的身躯后仰。但是二人的腰力超凡,在马背上一拧,便恢复了原样。两人身体交错之际,陈同知抽出腰间的马刀,奋力砍去。提贝里乌斯的身躯则像一条大龙一样扭动,枪杆撞向马刀。夹枪冲锋之际,骑枪能够借助浑身的力量,是将骑枪锁住的。
但是马刀只能依靠持刀人的握力,相撞之下,陈同知虎口崩裂,手中的马刀被直接弹飞。
荀笙正在扶着简单的轮椅,鼻尖萦绕着简单身上的清香。看到这交锋,荀笙不免有些羡慕两个人,这腰要是给自己,那还不得……
全世界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有这样的好腰啊。
不过荀笙也没忘正事,低头问道简单:“两人这样交锋,要是没留住手,真的不会出人命么?”
简单思索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答案:“救的快的话,下辈子估计还是能在轮椅上喘气儿的。”
荀笙打了个哆嗦,继续看向场地。
马本身就披甲,还载着一个披甲的骑士,正常的精锐重骑,一场战斗发起一次冲锋就是极限了。即使是流火和那匹黑色战马这样的神骏,接连发起这种冲锋,体力也根本不支。这第三次冲锋,应该就是决胜的时刻了。
马蹄声再次响起。
流火的速度依旧略胜一筹,两人还未接触,载着陈同知的流火,就已经冲杀到原来相交的地点。
就在这一瞬间,陈同知翻身下马,场下的人发出一声惊呼。但是陈同知并没有如料想般坠地,而是一只脚死死扣住马镫,一只手死死的抓住马鞍。原本绑的结实的兽面吞云铠配套臂甲,在陈同知奋尽全力之际,竟然硬生生被陈同知暴起的小臂肌肉顶开,落到地上。
陈同知身体齐平与马腹之侧,手向下捞取,钉入地里的马刀被捞起。
当陈同知翻身上马之际,二人已经接触。
长枪相撞,两人的身形又是一次晃动。但是陈同知手中的马刀,已经借了冲击之势,发出一记狠厉的劈砍,马刀带着万钧之势割裂了提贝里乌斯的板甲。
金属被撕裂的刺耳声音传遍四周,令人脊背筋肉跳动,浑身汗毛炸起。
然而,两人身体错开之后,却不约而同的从马上倒翻过来,长枪再次捅向后方。
骑兵冲锋,本身就是全凭马力带来的动能。回马枪听上去潇洒写意,顽皮嚣张,实际上却只能靠骑手本身的膂力。
但是二人都是身经百战的骑手,更是在优质的教育体系下,打熬了身体多年。虽然只是凭借自身力量刺出去的一枪,却也能够穿金碎石。
一声沉闷,一声脆响。
两个身影错过。
马匹也渐渐止住了身形。
两个强大的骑士,静止在战场的两端。一副剪影,仿佛将这环境清幽,仙气十足的太虚山,化作了烟尘四起的沙场。
又是一鼓声响。
陈同知坠马,气息微弱。谢见君纵身掠至战场中央,将陈同知弄到了一旁。
提贝里乌斯摘下自己的面甲,露出一副坚毅的面容,然后在各种不同的眼神注视之下,大枪指着看席,用不算太流畅的中原官话沉声说道。
“李夙夜领主,骑士提贝里乌斯,向您提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