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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前往东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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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乌镇西侧城门外,胡健正坐在一颗树上,微微有些气喘的他,眼中满是兴奋之色。

    现在的他,不再为瓶颈所困,修炼起来的速度也比以往快了近一倍,为期7天的修炼隐隐赶上以往半月的修炼之功,手上的力量近乎达到了2300斤,以往一天25斤,现在一天40斤,这让胡健兴奋异常。

    而且若是让他现在再对上兽化的龙田,绝不会像之前那样艰辛,原因正是他腿部的暗伤已经好了一半,2倍的暗劲,虽然困难,但勉强可以,不会像之前那般被兽化的龙田几招之间打倒,这让他心中对接下来的兽林之行,又多了几分信心。

    胡健从腰间的黑色布袋中,慢慢拔出了一个足有1.5米的乌黑铁棒,正是梧桐铁木所铸的铁棒,这布袋正是芷兰从龙田身上丢给他的,芷兰说这个是乾坤袋,稀罕东西,是一种已经灭绝的四级妖兽叫做鼹空鼠的胃皮制成,这鼹空鼠能吃下数倍于自己体积的食物,全靠这个胃。

    乾坤袋里面的空间足有3米见方,远不是表面那样一个普通的小布袋,而且里面有数件龙田搜集而来古董珍宝,光是银票就有近三十万量,这让胡健渐渐干瘪的口袋一下了鼓了起来。乾坤袋中还有很多典籍,当然还有很多春宫图,包括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物品。

    而且其中一本虫毒总纲的功法让他大开眼见,虫修,毒修在毒泽周边的国度颇为盛兴,以毒修为例,虽然比兽修力量低了那么一些,但是不似兽修那般进展颇慢,而且悄然投毒杀人无形,毒修全身均是剧毒无比,体表的血液皮肤都有恐怖的毒力,而且可以圈养毒兽御敌。

    而从这本书,胡健也知道芷兰的修炼是其中最过危险的一种用毒血蜈的毒功,这种据说是灵兽后裔的血蜈厉害无比,也不知道芷兰是从哪里找到的血蜈卵,毒血蜈修炼的方法也颇为残忍,需要以人为盅,养出血蜈,和血蜈同步修炼。至于龙田的蛆身也是如此,修炼到深处可以吸收腐尸的力量强大蛆虫。所有的功法都偏邪魅,俱是要以人为蛊,各种毒兽虫兽才能跟修炼者的人体之身契合。

    虽然他不可能去修毒或者修虫,不过这本虫毒总纲对他颇有借鉴之效,不仅很多疑难毒症都可以用特殊方法解决,而且里面记载的控制身体内的毒力更是让他眼前一亮,比如控制皮肤内的腐蚀毒气的一个法门,他隐隐觉得将来身体星力,乃至将来的地气之力,月力,日力都可以借鉴。

    胡健心痒之下按照毒修法门试验了一下,果然皮肤之内蕴含星力,而且星力可以被调动,虽说现在的他运转全身星皮凝聚之下,只能在身体的某处凝聚出一个盾牌一样的星力,而且需要数十息的时间,不过凝聚后的防御力让他吃惊,胡健四倍暗劲下的巨力都是不能让星盾产生分毫的异常,如果勤加练习,能够缩短凝聚星盾的时间,定然可以成为其的一个巨大的凭仗,想到这里胡健隐隐有些兴奋。

    胡健轻轻挥动了一下手中的铁棒,铁棒的重量又重了许多,达到了近四百余斤,很是称手,那日铁棒之上传来的热流将他胸前断裂的肋骨直接闭合,剩余的热流贯穿全身,不仅让他的消耗急剧恢复,而且还渗入到他之前所受的暗伤之中,肌肉萎缩之处直接恢复了生机,快速涨大恢复,现在的腿部只剩下4成的暗伤还在。

    不过那日热流传来之后,铁棒就再度变得普普通通,胡健用尽了各种办法,火烧,滴血,拳劲...都是不再传出神秘的热流,这让胡健很是郁闷,有宝而不知如何用,这种感觉让胡健有些抓狂。

    至于小白,因为要前往兽林,胡健连续翻看脑海中的妖经,准备多了解一些妖兽,赫然发现了小白的踪迹,碧眼金睛猴,又名金眼猴,成年为四级妖兽,速度灵活度较高见长,生活于天地妖气汇聚之处,一双眼睛可堪破虚幻,尤为克制鬼物,性情温顺胆小。

    4级金睛之下,鬼物,幻术无所克制,而六级的碧眼更是吞噬鬼物修炼而成,眼睛穿山烈石,可望千里,而且可看破灵气妖气阴气,什么地方的灵力异常一眼便知,那可是拥有了发现天材异宝的神通,这让胡健震惊无比,不过小白眼中的金芒消失,代表灵眸灵性受损,需要一种叫做青龙藤的汁液来擦拭恢复,而这种桑云树的伴生物只能在兽林颇深的地方才有机会找到。

    “小白,我一定会治好你。”胡健看着怀中的小白,眼中满是坚毅之色,现在的小白是他身边唯一的亲人...

    第二天一早,太阳还都没有升起,天空雾蒙蒙的有些阴暗,太乌镇的人还在熟睡之中....

    西侧城门处已经热闹异常,身着黑袍,头戴斗笠的胡健的身影出现在了西侧城门处,静静地看着身前的一群人忙碌的身影。

    胡健的面前正站着十数个男子,这十多个人手中的绳索上牵着有6匹黑骡子,三匹营养不良的马,最稀奇的是还有三头黄牛,这些牲畜身上俱是挂满了箩筐,箩筐之中则是干枯的似是树叶一般的草叶,草叶用褐色的扁平石块压住,防止掉落。

    这群人边干活边还边偷眼瞄着胡健,显然对胡健这位要护卫他们的大高手也是有些好奇,同时又有些敬畏。

    “陈..陈..陈兄,吃..吃.点吧。”被憨厚青年叫做哥的男子嘴中结结巴巴,递给胡健一个馒头,馒头中还夹着两块猪肉,几条红色的腌制萝卜。

    一旁的憨厚青年眼角偷撇馒头中的猪肉,暗暗吞咽了一下口水,狠力的咬着只夹着腌萝卜的干馒头,似乎自己吃的正是胡健手中的那个夹着猪肉的一般。

    胡健微微点头,没有拒绝,接过馒头,就咬了一口,他对这些朴实的汉子有些很强的好感。

    “嗯?!”咬下一口馒头的胡健,心里略微有几分惊异,这卖相不咋的,但搭配起来的味道却是不同一般,不是那种纯肉大菜的感觉,吃惯了米饭的他觉得颇有一番滋味。

    结巴男见状笑了笑,招呼着胡健到最前面的一匹马上,这也是唯一一匹没拉货物的马,骨瘦嶙峋。

    胡健从昨天的交流中得知,这一群人俱是千里外的盛产烟草的被叫做郭家沟的村民,再赟城和东荟的中心地带,为首的结巴男子叫郭云,那憨厚男子叫做郭志。

    郭家沟全年的生计全吊在这产出的烟草上,奈何近几年天干雨少,收成有限,卖给商人赚的实在太少,不少村民都被活活饿死。

    而郭云因为在商队打过下手,有些门路,去年兄弟二人就将自家的烟草直接运到了东荟城,赚的不少。其他村民看到这里也是让郭怀帮忙带着,十数个朴实的汉子就这样上路了,有了云志商队的产生。

    不过人多显眼,这群人在靠近东荟城的时候就被马贼盯上了,马贼看着是不值钱的烟草,只打劫了众人身上的银两,就放了这群人。没有银两之下,路上过的别提多么艰辛了,现在有的银两还全都是路上卖零碎烟草得来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群人产生了雇佣护卫的想法,不过出价太低,俱是无人理睬,也是到了太乌镇才遇上胡健这郭志眼中的傻瓜。

    其他商队都是有马车,护卫在路途上除非遇到危险,否则跟贵客是的,好吃好喝的供着,而且酬劳还算可观,胡健偏偏接了这么一单,还不退,说他傻也确实有道理。

    不过胡健觉得这群人很朴实,心里也是想帮这些人一把,反正酬劳对他来说无所谓,至于伙食,到时候自己打些野味也就好了,反正半个月东荟城也就到了。

    胡健对着郭云摇了摇头,他现在的走上一天也不会累,而且速度只快不慢,没必要占着一匹马,让其他的村民受累。

    郭云又招呼了一阵,见得胡健还是坚持,也就作罢,将那匹马重新装上货物,自己翻身骑了上去。

    对着众人打了打招呼,一群人就这么兴高采烈地朝着东荟城的方向进发,似乎有了胡健的加入,众人明显放松了许多,有说有笑的聊着。

    而胡健对着几十米外站在树上的小白使了一个眼色,迈步就跟了上去,太乌镇中,他不打算让小白跟在自己的身边,太过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