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 段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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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天镇是段天江沿岸的一座小镇,镇子里的人数不多,但是也要比平日里来要喧闹纷纷,因为今天是十五,镇子里的大户会燃放烟花。
人们都知道,烟花是夜里最美丽的花,和自己最心爱的人在绚烂的烟花下,相互许下承诺,那是永恒迷乱的。
安之和李天方背着毛皮,猎物,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那个专门收做皮毛生意的商行。
李天方生气拍着桌子,有些不敢相信的质问:“什么,这么便宜,年前不是还要贵上许多呢吗?老德,你是不是想黑我!”
李天方是这里最有名气的猎户,他能提供的毛皮都是一些山野猛兽,所以也是这家商行熟悉的人。
做了二十多年毛皮生意的老德深知李天方的本性,一个山里十四岁就能生擒饿狼的家伙,是这一带对不好惹的角色,于是苦兮兮的脸赔笑着:“小李啊,不是我故意的压价,现在的生意不好做,上家需要的货较少,这些年不少商行都囤积了大量的毛皮,我给你的价格已经是最高的了。”
李天方有些气结,但是依旧咬着牙点头:“行,就这些吧,要是行情好的时候你可要告诉我一声。”
老德从钱柜里拿出二两银子,讪笑的说:“一定,一定,那些皮子只有你才能打到。你我认识多年,我在偷偷的告诉你个消息,要打仗了,说不上镇北军就要开始征兵,你到山里躲躲吧。”
李天方气呼呼的吧银子揣进怀里,感慨道:“妈的,官老爷不知道百姓的疾苦,成天打仗。”
在外面等待的安之看到李天方有些生气的出来,忙上前去问:“怎么了,你的脸色有些不高兴。”
李天方抽出腰间的酒囊狠狠地灌了一口,酒水顺着嘴边留到了衣襟,骂骂咧咧的说:“他娘的,现在行情不好,价格没有年前高了。”
安之眨眨眼睛,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是因为打仗的缘故吗?”
李天方有些惊奇的看着安之,疑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安之看了一下周围的行人,转过头说:“我刚才闲着问了问粮食和药品的价格,涨了一半,尤其是止血和消炎的,几乎都销售一空,这是军备出提前储备的原因,另外,镇子口贴着告示,你没看见啊。”
“当当然看见了,这不是要进来,没有注意吗。”
李天方心里想:谁知道那是告示,老子不认识字的事情让你知道多丢人啊,那字跟鬼画符似的,我以为是过年贴的门神。
“走走,去药铺吧这个卖了,这个多少值点钱。”李天方放下这个话题,拉着安之走向了药铺。
药铺的老伙计抬头看着李天方,对于李天方的父亲两人早就有间隙,一个赤脚郎中断了多少自己的买卖,所以有些为难的说着:“这东西,不值钱,也就二两银子。”
李天方急了,气愤的拍着桌子:“老家伙,不要因为你跟我爹有仇你就难为我,这玩意能提炼麝香,足足能提炼一两,你告诉我才二两银子。”
老伙计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不耐烦的说:“说了不值钱就是不值钱,这东西没有药用价值。这里是小镇,哪有人能用得起这种香料,二两,爱买不买。”
“你!”
李天方气结,这里是小镇不是山里,不然早就挥舞拳头,打他个满面桃花了。
在后方看着的安之将李天方拽过来,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问着:“麝香不值钱?不要说是在大城市,就是乡野都是等价于黄金的东西。我记得麝香是最好的活血化瘀,止疼消肿的药,怎么能没有药用价值呢。”
老伙计抬起脸,有些不屑的说:“你这个小子,懂什么药理,不要以为你跟那个赤脚的老儿待过几天就有学问,你出去打听一下,我从三岁就熟读医书,那里知道麝香有这个功效,说不值钱就是不值钱,有能耐你找个地方问问,要是能超过二两,我的姓着写!”
安之要带着李天方离去,李天方拽着安之小声的说:“要不二两就给他了,反正都是从山里白捡的。”
李天方知道这个东西名贵,但是他不知道这东西如何的珍贵。人们最开始发现雄性的獐子那里可以提炼出一种奇香,但是捕猎的过程中,惊吓的雄性都会咬烂自己那块,所以能得到这种完整的很少见,都是从一堆碎肉中捡出来的零碎。
如果不是李天方那个陷阱是先将脖子套住,也不可能得到完整的尸体。安之的脑海知道这件事情,但是不知道是谁告诉自己的。
很多人都知道麝香可以风干成香料,但是他的药用价值也是非常名贵的。很多的金创散中都含有麝香的成分,止疼活血是所有药物中最快的。
“麝香,一个完整的麝香囊?”
一个穿的很普通的行走的商人停下来,惊异的看着药铺。他来这里只是路过,没想到能遇见这种稀罕玩意。
“五两,我买了。”那个商人挺在药铺的门口,大声的喊出。
李天方有些意外,慌忙的要点头。五两可是要比二两公道,白白的赚了三两的雪花银。
安之拦住了李天方,冷静的说:“十五两,少一个子都不行,它值这个价。”
行走的商人走南闯北,见识到不少的人,一个人那心里最高的十五两的价位报出,一点捡漏的余地都没有。
李天方生怕放走了这个突然出现的商人,小声的对安之说:“五两就不错了,你一开口就是十五两,把人吓跑了怎么办。”
“不会的,”安之坚定的说:“他有渠道,能买上十倍的价格,他物超所值。”
安之像是私下的谈论,但是那人却听得真真切切。不由得有些意外,一个穷乡僻壤居然有识货的人,在他的手里,那只有十倍的价钱,卖给那些怕死的富家,能有十五到二十倍的价格,有钱人最怕什么,就是怕死,所以什么都要最好的药。
“十五两就十五两,现钱现付。兄弟,你是那人啊,手里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你是行家,把价格咬得这么死,叫我们行走收货的人怎么活啊。”
安之从呆滞的李天方手里拿起那个香囊,换了商人手中的十五两银票,沉默了片刻,直白的说:“行走商人和革新教,都是满口胡言的。这次进山捡了多少漏?”
那人尴尬的笑了笑,埋怨的说:“小兄弟,你这样说实话可不对,跑商也是一个辛苦的活,哪有什么捡漏。不说了,我在这里还能待几天,你要是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给我长长眼,你是行家,我会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
行走商人这个职业在天下早就盛行,他们揣着银票,专门到偏僻的地方。欺负那里的人不识货,低价去购买一些名贵的东西,从价格差里获取暴利的利润。
李天方不敢相信的看着手中的银票,刚才还感觉日子要难过了,一个馅饼砸到了自己的头上。
会过神的李天方对着同样呆滞的老伙计说:“喂,老东西,你不是说除了你这,要是还有比你的价格高,你的姓倒着些吗!”
老伙计有些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那个商人,不知道为什么要高价购买那个没有用的东西,随意的说:“你随便,反正我姓王。”
怀揣着十七两巨额财产的李天方不再豪爽,像是防贼似的护着胸口,仿佛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怀里有巨额的财富。他有些好奇的问着安之:“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原来是不是经商的。”
安之让过一个行人,思索着:“我想不起来了,也许吧。一提到买卖我就知道如何做。”
李天方贼眉鼠眼的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悄悄的说:“兄弟,你先在这里逛着,饿了的时候吃点东西,我要把钱带回家,交给婆娘管着。晚上的时候,我会带着你嫂子和小燕儿来看烟花。”
看着跟落荒而逃似的李天方,安之不由得莞尔,一个铁铮铮的山里汉子,这时候就像是一种毛鼠一样小心并迅速的逃离人群。
安之手里有几个钱,每天将干燥的木柴和猎物挑到小镇卖,自己又不知道想买什么,自己又是一个人,花销不多,所以攒下了一大笔钱。
走着走着,安之听到了几声女子的争辩和男子的咒骂,看着渐渐围观的人群,仗着自己身体还算强壮挤了进去。
一个女子气鼓鼓的辩解,一个满脸嚣张的青年咒骂着,嘴里不时蹦出难听的词汇。
人们好像很惧怕这个年轻人,都不敢言语,安之小声的问旁边的一个老人:“老伯,这是怎么回事,那个年轻人好像大家都惧怕他。”
老人鄙视的看了一眼那个年轻人,和一旁的安之小声的说道:“那个姑娘是外乡来的,不小心撞到了镇子里的痞子的小弟,这姑娘也是神人,居然把他的小弟撞折了两条肋骨。他啊,他是镇子里征兵官的小叔子,平日里就横行霸道,要是有什么人得罪他,他就会让他的姐夫往谁家送征兵令。”
安之想着:难道英雄救美的故事又要发生了吗?咿,我不是什么英雄,那姑娘不是美女,还有,我没什么要说又,难道这又是套路?(未完待续)
段天镇是段天江沿岸的一座小镇,镇子里的人数不多,但是也要比平日里来要喧闹纷纷,因为今天是十五,镇子里的大户会燃放烟花。
人们都知道,烟花是夜里最美丽的花,和自己最心爱的人在绚烂的烟花下,相互许下承诺,那是永恒迷乱的。
安之和李天方背着毛皮,猎物,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那个专门收做皮毛生意的商行。
李天方生气拍着桌子,有些不敢相信的质问:“什么,这么便宜,年前不是还要贵上许多呢吗?老德,你是不是想黑我!”
李天方是这里最有名气的猎户,他能提供的毛皮都是一些山野猛兽,所以也是这家商行熟悉的人。
做了二十多年毛皮生意的老德深知李天方的本性,一个山里十四岁就能生擒饿狼的家伙,是这一带对不好惹的角色,于是苦兮兮的脸赔笑着:“小李啊,不是我故意的压价,现在的生意不好做,上家需要的货较少,这些年不少商行都囤积了大量的毛皮,我给你的价格已经是最高的了。”
李天方有些气结,但是依旧咬着牙点头:“行,就这些吧,要是行情好的时候你可要告诉我一声。”
老德从钱柜里拿出二两银子,讪笑的说:“一定,一定,那些皮子只有你才能打到。你我认识多年,我在偷偷的告诉你个消息,要打仗了,说不上镇北军就要开始征兵,你到山里躲躲吧。”
李天方气呼呼的吧银子揣进怀里,感慨道:“妈的,官老爷不知道百姓的疾苦,成天打仗。”
在外面等待的安之看到李天方有些生气的出来,忙上前去问:“怎么了,你的脸色有些不高兴。”
李天方抽出腰间的酒囊狠狠地灌了一口,酒水顺着嘴边留到了衣襟,骂骂咧咧的说:“他娘的,现在行情不好,价格没有年前高了。”
安之眨眨眼睛,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是因为打仗的缘故吗?”
李天方有些惊奇的看着安之,疑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安之看了一下周围的行人,转过头说:“我刚才闲着问了问粮食和药品的价格,涨了一半,尤其是止血和消炎的,几乎都销售一空,这是军备出提前储备的原因,另外,镇子口贴着告示,你没看见啊。”
“当当然看见了,这不是要进来,没有注意吗。”
李天方心里想:谁知道那是告示,老子不认识字的事情让你知道多丢人啊,那字跟鬼画符似的,我以为是过年贴的门神。
“走走,去药铺吧这个卖了,这个多少值点钱。”李天方放下这个话题,拉着安之走向了药铺。
药铺的老伙计抬头看着李天方,对于李天方的父亲两人早就有间隙,一个赤脚郎中断了多少自己的买卖,所以有些为难的说着:“这东西,不值钱,也就二两银子。”
李天方急了,气愤的拍着桌子:“老家伙,不要因为你跟我爹有仇你就难为我,这玩意能提炼麝香,足足能提炼一两,你告诉我才二两银子。”
老伙计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不耐烦的说:“说了不值钱就是不值钱,这东西没有药用价值。这里是小镇,哪有人能用得起这种香料,二两,爱买不买。”
“你!”
李天方气结,这里是小镇不是山里,不然早就挥舞拳头,打他个满面桃花了。
在后方看着的安之将李天方拽过来,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问着:“麝香不值钱?不要说是在大城市,就是乡野都是等价于黄金的东西。我记得麝香是最好的活血化瘀,止疼消肿的药,怎么能没有药用价值呢。”
老伙计抬起脸,有些不屑的说:“你这个小子,懂什么药理,不要以为你跟那个赤脚的老儿待过几天就有学问,你出去打听一下,我从三岁就熟读医书,那里知道麝香有这个功效,说不值钱就是不值钱,有能耐你找个地方问问,要是能超过二两,我的姓着写!”
安之要带着李天方离去,李天方拽着安之小声的说:“要不二两就给他了,反正都是从山里白捡的。”
李天方知道这个东西名贵,但是他不知道这东西如何的珍贵。人们最开始发现雄性的獐子那里可以提炼出一种奇香,但是捕猎的过程中,惊吓的雄性都会咬烂自己那块,所以能得到这种完整的很少见,都是从一堆碎肉中捡出来的零碎。
如果不是李天方那个陷阱是先将脖子套住,也不可能得到完整的尸体。安之的脑海知道这件事情,但是不知道是谁告诉自己的。
很多人都知道麝香可以风干成香料,但是他的药用价值也是非常名贵的。很多的金创散中都含有麝香的成分,止疼活血是所有药物中最快的。
“麝香,一个完整的麝香囊?”
一个穿的很普通的行走的商人停下来,惊异的看着药铺。他来这里只是路过,没想到能遇见这种稀罕玩意。
“五两,我买了。”那个商人挺在药铺的门口,大声的喊出。
李天方有些意外,慌忙的要点头。五两可是要比二两公道,白白的赚了三两的雪花银。
安之拦住了李天方,冷静的说:“十五两,少一个子都不行,它值这个价。”
行走的商人走南闯北,见识到不少的人,一个人那心里最高的十五两的价位报出,一点捡漏的余地都没有。
李天方生怕放走了这个突然出现的商人,小声的对安之说:“五两就不错了,你一开口就是十五两,把人吓跑了怎么办。”
“不会的,”安之坚定的说:“他有渠道,能买上十倍的价格,他物超所值。”
安之像是私下的谈论,但是那人却听得真真切切。不由得有些意外,一个穷乡僻壤居然有识货的人,在他的手里,那只有十倍的价钱,卖给那些怕死的富家,能有十五到二十倍的价格,有钱人最怕什么,就是怕死,所以什么都要最好的药。
“十五两就十五两,现钱现付。兄弟,你是那人啊,手里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你是行家,把价格咬得这么死,叫我们行走收货的人怎么活啊。”
安之从呆滞的李天方手里拿起那个香囊,换了商人手中的十五两银票,沉默了片刻,直白的说:“行走商人和革新教,都是满口胡言的。这次进山捡了多少漏?”
那人尴尬的笑了笑,埋怨的说:“小兄弟,你这样说实话可不对,跑商也是一个辛苦的活,哪有什么捡漏。不说了,我在这里还能待几天,你要是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给我长长眼,你是行家,我会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
行走商人这个职业在天下早就盛行,他们揣着银票,专门到偏僻的地方。欺负那里的人不识货,低价去购买一些名贵的东西,从价格差里获取暴利的利润。
李天方不敢相信的看着手中的银票,刚才还感觉日子要难过了,一个馅饼砸到了自己的头上。
会过神的李天方对着同样呆滞的老伙计说:“喂,老东西,你不是说除了你这,要是还有比你的价格高,你的姓倒着些吗!”
老伙计有些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那个商人,不知道为什么要高价购买那个没有用的东西,随意的说:“你随便,反正我姓王。”
怀揣着十七两巨额财产的李天方不再豪爽,像是防贼似的护着胸口,仿佛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怀里有巨额的财富。他有些好奇的问着安之:“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原来是不是经商的。”
安之让过一个行人,思索着:“我想不起来了,也许吧。一提到买卖我就知道如何做。”
李天方贼眉鼠眼的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悄悄的说:“兄弟,你先在这里逛着,饿了的时候吃点东西,我要把钱带回家,交给婆娘管着。晚上的时候,我会带着你嫂子和小燕儿来看烟花。”
看着跟落荒而逃似的李天方,安之不由得莞尔,一个铁铮铮的山里汉子,这时候就像是一种毛鼠一样小心并迅速的逃离人群。
安之手里有几个钱,每天将干燥的木柴和猎物挑到小镇卖,自己又不知道想买什么,自己又是一个人,花销不多,所以攒下了一大笔钱。
走着走着,安之听到了几声女子的争辩和男子的咒骂,看着渐渐围观的人群,仗着自己身体还算强壮挤了进去。
一个女子气鼓鼓的辩解,一个满脸嚣张的青年咒骂着,嘴里不时蹦出难听的词汇。
人们好像很惧怕这个年轻人,都不敢言语,安之小声的问旁边的一个老人:“老伯,这是怎么回事,那个年轻人好像大家都惧怕他。”
老人鄙视的看了一眼那个年轻人,和一旁的安之小声的说道:“那个姑娘是外乡来的,不小心撞到了镇子里的痞子的小弟,这姑娘也是神人,居然把他的小弟撞折了两条肋骨。他啊,他是镇子里征兵官的小叔子,平日里就横行霸道,要是有什么人得罪他,他就会让他的姐夫往谁家送征兵令。”
安之想着:难道英雄救美的故事又要发生了吗?咿,我不是什么英雄,那姑娘不是美女,还有,我没什么要说又,难道这又是套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