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初次悸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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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并不是只依附在特别的人身上,还有,身边的多种美好。
座位的格局,会很大程度地影响着一个人的心情。或开心,或尴尬,或无聊,或厌恶,总有那么一种心情,来自于它。
初三的座位嘛,嗯,有个与我性格有点不一样的同桌——坤强。他长得比我高,哎呀,这不是废话吗?!班里的男生身高排行榜,我自己也说过是倒数的前三咯。
他呢,很好动,喜欢找事玩。例如,他会无聊到用火机烧我嘴上左半边很短很细的小胡子,而且真的烧到了,有一种不和谐的味道直接近距离地跑进我的鼻子里,我又恨又无奈。还有,他喜欢帮我打起“小老鼠”。即握紧拳头,让中指的关节稍稍突出,然后非常用力地打在我那如豆腐般柔软的手臂肉上。接着,手臂肉上被打的部位就会鼓起来,好像“小老鼠”。
第一感觉,痛得要命!根据物理学的某个定律,就可以想到我受的伤有多大咯。还好,我是个逆来顺受的人,所以,没有生气。继续受他虐……
因为我矮嘛,所以一般都是坐第一位的。嗯,座位后呢,是两个在女生中比较矮小的小妹妹。嗯?不行喔,可能年纪比我大呢。呼,还是叫两位小姐姐吧。一个叫红,一个叫珍。合起来,好像我大家姐的名字呐。
她们俩挺搞笑的,也挺多话聊的喔。特别的是,她们俩都觉得我可能喜欢娣,红认识娣的喔,好像是同村的。珍知道后,总是通过某种方式告诫我要好好学习,不要想娣。给我一种错觉就是,她好像喜欢我似的。呼呼,纯粹是错觉。
座位左边呢,是一个叫燕的胖女子,学习成绩不错的。可她做了一件令我很不喜欢的事——打了我。
说到这个,我就无语了。本来借给她一块钱,挺久之后,我刚好缺一块钱用,所以就问她:“我的一块钱呢?”
当时是课间,她看了我一下,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一种不开心。接着,她就做出了一个令我无法接受的动作——突然一巴掌打到我的左脸上!
我顿时感到莫名其妙,痛得我用手摸左脸。她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安静!而我,还在无辜地望着她!
顶!岂有此理,从小到大,我啊叔啊婶都不舍得这样打我,更递进一点来说,几乎没被人这样用力打过!而且,还打我的脸!又不是我女朋友喔!实在令我太生气了!呼,习惯吧,座位的格局就是这么奇怪。谁对谁错也好,那也是青春里的回忆,看得开。
初三假期回家,堂妹洁也认识娣了嘛,娣也知道堂妹洁是我的堂妹了。堂妹洁就会和我説説娣的状况,她説娣最近喜欢一部偶像剧《公主小妹》。嗯,是的,我很快就买来看了。感觉不错,导致以后一看这部偶像剧,我就会想起娣。
有次午睡时间,我从一楼教室走回对面的一楼宿舍。余光看到娣和晶在宿舍五楼的走廊看着我,并对她们身边的人説:“看,那就是乌龙。”
看来,她们一直都在让别人知道,乌龙很搞笑的。可是,她们俩不知道,我的搞笑只会出现在有感觉的几个人面前而已。
那时,我完全可以抬头笑着和她们俩打招呼的,但我没有这么做,只是装着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继续走。因为面子,因为胆小,我又错过了一个美好的时刻。
没办法,那时的我,就是如此,怪谁呢?只能怪我自己,成长得太慢了。
初三的一年,其实并不深刻,只是由一点一滴的画面串连起来而美好而已。
时间,在感觉不对的时候,流逝得很缓慢。其实,一点也不慢。
忆不可拾尽,只可浅浅点阅。
当时出了一部偶像剧,是继《终极一班》之后的又一终极系列作品——《终极一家》。毫无疑问,我当然是追剧的。
追剧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上瘾了,还有一个就是娣可能喜欢看。
初二时,娣问过我:“乌龙,你觉得亚瑟王好听,还是王亚瑟好听?”
嗯,因为当时的我已经没有了小时候想当第一的心了,即没有了霸气。而且,当时的我比较喜欢一些有内涵,有意境的事物。所以,我选了王亚瑟。
梨锦也来凑上一份,他选了亚瑟王。
结果,娣也觉得亚瑟王好听,因为有王者风范。
我有点失落,的确亚瑟王比较有霸气,可是王亚瑟比较有一种独特的高贵而不外露的特质。一对比,原来我和娣的心灵方向是相反的。
特喜欢《终极一班》里的一个镜头——伴随着古典音乐的飘荡,以卷轴的形式呈现一些名人的话,然后王亚瑟会用一种特别高贵的表情念出那名人的话:“莎士比亚说,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
娣也觉得那镜头好有意思,常常拿来开玩笑。所以,看偶像剧还有一个好处,当大家一起聊剧情聊到开心处,感情就悄悄递进了……
娣真的好喜欢看偶像剧,通过堂妹洁知道我买了《终极一家》后,竟然到我教室找我借碟。我又惊又开心,想都不用想就答应借给她了。
我是一个不怎么肯借东西给别人的人,因为怕别人不珍惜我的东西,所以,一般我肯借东西给某个人时,证明我充分信任那个人。娣是。
上课已经无法吸引我的心了,因为被虐惨了!数学课总是听不明白,物理课更是天方夜谭,化学课的实验让我明白了一样事情——不好意思,我只是一个配角。
同桌坤强和他的两大好战友,应和彪,组成了强大的数理化金三角。每次数理化试卷的成绩下来后,必是一番激烈的探讨。那是多好的学习气氛丫。我初一就想这样,可惜没人懂……
宿舍的欢乐就只能多数来自于和我同床共枕的才了,也可以叫他肥仔一号。呼呼,因为我是肥仔二号。这是别人开玩笑取的,结果通用了。
和肥仔一号在冬天的晚上睡觉真的挺有意思的,两只小胖胖面对面睡,冷了,就再靠近一点点。由于我们的床位就靠着窗,再加上窗户已经没有了玻璃,寒风无情地吹着我们胖乎乎的脸,因此,我们有时需要,抱抱。
上床位的达达好像比我矮一点点,不过他总说他比我高,因为我是baby嘛。他一定要比我高,嘻嘻,算了,他比我高吧。反正事实不会说谎,呼呼……
初三的大战比较多丫,毕业前总是那么压力山大!
不过,不怕,因为有娣的笑容。
青春并不是只依附在特别的人身上,还有,身边的多种美好。
座位的格局,会很大程度地影响着一个人的心情。或开心,或尴尬,或无聊,或厌恶,总有那么一种心情,来自于它。
初三的座位嘛,嗯,有个与我性格有点不一样的同桌——坤强。他长得比我高,哎呀,这不是废话吗?!班里的男生身高排行榜,我自己也说过是倒数的前三咯。
他呢,很好动,喜欢找事玩。例如,他会无聊到用火机烧我嘴上左半边很短很细的小胡子,而且真的烧到了,有一种不和谐的味道直接近距离地跑进我的鼻子里,我又恨又无奈。还有,他喜欢帮我打起“小老鼠”。即握紧拳头,让中指的关节稍稍突出,然后非常用力地打在我那如豆腐般柔软的手臂肉上。接着,手臂肉上被打的部位就会鼓起来,好像“小老鼠”。
第一感觉,痛得要命!根据物理学的某个定律,就可以想到我受的伤有多大咯。还好,我是个逆来顺受的人,所以,没有生气。继续受他虐……
因为我矮嘛,所以一般都是坐第一位的。嗯,座位后呢,是两个在女生中比较矮小的小妹妹。嗯?不行喔,可能年纪比我大呢。呼,还是叫两位小姐姐吧。一个叫红,一个叫珍。合起来,好像我大家姐的名字呐。
她们俩挺搞笑的,也挺多话聊的喔。特别的是,她们俩都觉得我可能喜欢娣,红认识娣的喔,好像是同村的。珍知道后,总是通过某种方式告诫我要好好学习,不要想娣。给我一种错觉就是,她好像喜欢我似的。呼呼,纯粹是错觉。
座位左边呢,是一个叫燕的胖女子,学习成绩不错的。可她做了一件令我很不喜欢的事——打了我。
说到这个,我就无语了。本来借给她一块钱,挺久之后,我刚好缺一块钱用,所以就问她:“我的一块钱呢?”
当时是课间,她看了我一下,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一种不开心。接着,她就做出了一个令我无法接受的动作——突然一巴掌打到我的左脸上!
我顿时感到莫名其妙,痛得我用手摸左脸。她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安静!而我,还在无辜地望着她!
顶!岂有此理,从小到大,我啊叔啊婶都不舍得这样打我,更递进一点来说,几乎没被人这样用力打过!而且,还打我的脸!又不是我女朋友喔!实在令我太生气了!呼,习惯吧,座位的格局就是这么奇怪。谁对谁错也好,那也是青春里的回忆,看得开。
初三假期回家,堂妹洁也认识娣了嘛,娣也知道堂妹洁是我的堂妹了。堂妹洁就会和我説説娣的状况,她説娣最近喜欢一部偶像剧《公主小妹》。嗯,是的,我很快就买来看了。感觉不错,导致以后一看这部偶像剧,我就会想起娣。
有次午睡时间,我从一楼教室走回对面的一楼宿舍。余光看到娣和晶在宿舍五楼的走廊看着我,并对她们身边的人説:“看,那就是乌龙。”
看来,她们一直都在让别人知道,乌龙很搞笑的。可是,她们俩不知道,我的搞笑只会出现在有感觉的几个人面前而已。
那时,我完全可以抬头笑着和她们俩打招呼的,但我没有这么做,只是装着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继续走。因为面子,因为胆小,我又错过了一个美好的时刻。
没办法,那时的我,就是如此,怪谁呢?只能怪我自己,成长得太慢了。
初三的一年,其实并不深刻,只是由一点一滴的画面串连起来而美好而已。
时间,在感觉不对的时候,流逝得很缓慢。其实,一点也不慢。
忆不可拾尽,只可浅浅点阅。
当时出了一部偶像剧,是继《终极一班》之后的又一终极系列作品——《终极一家》。毫无疑问,我当然是追剧的。
追剧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上瘾了,还有一个就是娣可能喜欢看。
初二时,娣问过我:“乌龙,你觉得亚瑟王好听,还是王亚瑟好听?”
嗯,因为当时的我已经没有了小时候想当第一的心了,即没有了霸气。而且,当时的我比较喜欢一些有内涵,有意境的事物。所以,我选了王亚瑟。
梨锦也来凑上一份,他选了亚瑟王。
结果,娣也觉得亚瑟王好听,因为有王者风范。
我有点失落,的确亚瑟王比较有霸气,可是王亚瑟比较有一种独特的高贵而不外露的特质。一对比,原来我和娣的心灵方向是相反的。
特喜欢《终极一班》里的一个镜头——伴随着古典音乐的飘荡,以卷轴的形式呈现一些名人的话,然后王亚瑟会用一种特别高贵的表情念出那名人的话:“莎士比亚说,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
娣也觉得那镜头好有意思,常常拿来开玩笑。所以,看偶像剧还有一个好处,当大家一起聊剧情聊到开心处,感情就悄悄递进了……
娣真的好喜欢看偶像剧,通过堂妹洁知道我买了《终极一家》后,竟然到我教室找我借碟。我又惊又开心,想都不用想就答应借给她了。
我是一个不怎么肯借东西给别人的人,因为怕别人不珍惜我的东西,所以,一般我肯借东西给某个人时,证明我充分信任那个人。娣是。
上课已经无法吸引我的心了,因为被虐惨了!数学课总是听不明白,物理课更是天方夜谭,化学课的实验让我明白了一样事情——不好意思,我只是一个配角。
同桌坤强和他的两大好战友,应和彪,组成了强大的数理化金三角。每次数理化试卷的成绩下来后,必是一番激烈的探讨。那是多好的学习气氛丫。我初一就想这样,可惜没人懂……
宿舍的欢乐就只能多数来自于和我同床共枕的才了,也可以叫他肥仔一号。呼呼,因为我是肥仔二号。这是别人开玩笑取的,结果通用了。
和肥仔一号在冬天的晚上睡觉真的挺有意思的,两只小胖胖面对面睡,冷了,就再靠近一点点。由于我们的床位就靠着窗,再加上窗户已经没有了玻璃,寒风无情地吹着我们胖乎乎的脸,因此,我们有时需要,抱抱。
上床位的达达好像比我矮一点点,不过他总说他比我高,因为我是baby嘛。他一定要比我高,嘻嘻,算了,他比我高吧。反正事实不会说谎,呼呼……
初三的大战比较多丫,毕业前总是那么压力山大!
不过,不怕,因为有娣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