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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辰年的儿子还真是孝顺

作者:宋欢傅辰年陈琦月无错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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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闻的眼神闪烁了片刻,看着宋欢,没有说话。

    如果说几年前,他的心思藏得很深,没让宋欢知道一星半点,甚至自己还找了女朋友。

    那这三年,他是真的没再隐藏什么。

    他就这么陪在她的身边,哥哥也好,家人也罢。

    他从未想过要跟她分开。

    宋欢知道,他听得懂她的意思的,“我很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帮助,只是我一首都把你当做亲生哥哥一样来看待……”

    她觉得自己这么说,有点太过分了。

    毕竟这三年来,一首都是司闻在帮她,可她却一首用这样的借口划清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但她心里很清楚,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因为感恩就跟司闻在一起——那样只会更加伤害他。

    司闻明白她的意思,“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这都是我自愿的,我也一首都知道你跟傅辰年之间的感情没有那么容易斩断,所以我对你的这些好,不仅仅是因为你是宋欢,更多的,我也想成全我自己。”

    司闻想起自己从前对宋欢的那些犹豫和挣扎,在心底叹了一口气。

    他想,或许这就是他曾经没能够看清自己的心意,所以才要遭受这样的惩罚。

    “我愿意等待。”

    他看着宋欢的侧脸,对她说道:“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跟别人无关,你也不用觉得有心理负担,起码现在对我而言,你就是我亲妹妹一样的存在。”

    宋欢抬眸看着夜空,叹了口气。

    很多时候,一个人落入到进退两难的田地,是没有选择的。

    她只能够怀着一种感激的心情看待司闻,“在我眼里,你也跟亲哥哥一样。”

    “你也不要太担心了,着急也没有什么用。”

    司闻安慰她道:“不管怎么样,起码要争取到能够探视宋书言的权利。”

    “我明白的。”宋欢吐出一口气。

    她有些担心地说道:“其实我那个时候就在想,要不试一试郑律师说的那个办法?”

    司闻没说话,没再像之前那样反对。

    按照今天的形势来看,说不定郑微歌的那个方法,很有可能是最后一个办法。

    “不管怎么样,我都尊重你的决定。”司闻摸了摸她的脑袋,“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先去休息吧。”

    “好。”

    宋欢起身,回到了房间。

    第二天,她很早就去了老房子工作室上班。

    工作室名字就叫老房子,也挺应景,就在DC大厦旁边的小房子里。

    郁景山刚一下车,就看到宋欢也搭着出租车到了门口。

    他有些纳闷,宋欢到底是在哪里工作?

    为什么整个DC大厦,他调查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

    他连忙吩咐司机开门,大步走到她的身后。

    宋欢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下意识地让开。

    结果那个人非但没有从她身边走过,反而一首跟着她。

    宋欢一下子就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来,冷冷地看着他,“你有什么事吗?”

    郁景山被她的眼神镇住了,缓了一会儿,才笑着道:“有必要这么排斥我吗?我不过是过来跟你打个招呼。”

    “现在招呼打完了,你可以走了吧?我还要上班。”

    说着,宋欢转身就走。

    郁景山跟在她的身后,“你在哪里上班?DC好像没有你的工作。”

    宋欢抿了一下嘴角,不耐烦地看着他,“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我是辰年的兄弟,关心一下他老婆的工作,应该是很正常的。”

    “第一,你是他的兄弟,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们现在只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很快就要离婚了。”

    宋欢皱眉道:“第二,就算我现在还是他的妻子,你又不是他的亲兄弟,还轮不到你来关心吧?”

    她伶牙俐齿,说得郁景山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笑着举手投降,“放轻松,别这么火气大。”

    正说着,车上走下来一个妙龄女郎。

    女人踩着高跟鞋走上前,一身吊带连衣裙摇曳生姿,肩膀上还披着一条色泽高档的貂皮,又时尚又保暖。

    她挽着郁景山的胳膊,挑衅地看着宋欢,“景山,这是谁呀?”

    郁景山看了一眼旁边的莉莉丝,差点就把她给忘记了,“这是我兄弟的老婆。”

    他特意加重了“老婆”这两个字。

    莉莉丝似乎想起了什么,“我记起来了!”

    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宋欢,“你好,我是莉莉丝。”

    她一开始还以为这是郁景山的新欢,一下子就起了警惕性。

    毕竟她跟郁景山还没有多久的时间,还没从他身上捞够油水,这要是他突然移情别恋了——

    那她这段时间不就白干了吗?

    但一听说宋欢跟他没什么关系,她一下子就松了一口气,甚至还有点想跟宋欢请教请教的意思。

    “都是朋友,加个联系方式吧?”

    “不用了。”宋欢急着去上班,转身就要走。

    看着她匆匆忙忙的背影,莉莉丝有些疑惑,“是不是我刚才说错什么话,冒犯到她了?”

    她虽然有自己的闺蜜好友,但是其实从小到大都被女生讨厌。

    她就是那种很会利用自己的美貌优势,为自己谋取福利的人。

    有多少男人喜欢她,就有多少女人讨厌她。

    但她看得出来,面前这个女人,不是那种会将她视作死敌的人,甚至她比自己的档次还要更高一些。

    郁景山有些好笑地看着她,“你是真的太年轻了,不知道她是谁?”

    “她是谁呀?”莉莉丝很好奇。

    “她的名字叫宋欢,是傅辰年的前妻——不对,应该说是老婆。”

    “这个名字很熟悉……”

    莉莉丝沉思了很久,又联想到傅辰年,突然想到了什么,“这就是以前那个海城第一名媛千金?”

    她年纪很小,今年才满二十岁。

    宋欢当初在海城众星拱月的时候,她还在读书。

    当然也不是说宋欢年纪己经很大,她现在也才不过二十几岁,只是她年少成名,所以才给人一种她己经历经风雨的感觉。

    宋欢当年十八岁宴会礼的那一天,几乎轰动了整个豪门圈——

    她的父亲斥巨资为她打造了一场宴会,那一天,她几乎是所有人的焦点。

    宋欢曾经有多受宠,只有天上的星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