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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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芬一个苦逼的码子者,工作不爽傻逼老板,毅然决然的辞职,当初辞职的有多酷,现在就有多苦逼。
辞职的那段时间,林芬把该追的剧追完了,该看的八卦也看完了,钱也花的差不多了,突然感觉人生没有方向了,如此混吃等死得了;
却意外入坑文字小说,看了不说几百本也有一百本的小说后,壮志凌云的开始写小说,总以为会走上人生巅峰,月入过万,没成想被现实狠狠的打了脸,一本一本的扑街,让林芬开始怀疑人生,可不忍心看它们烂尾,又一本一本的写到完结。
可最近的这本书不知怎么回事,脑海里面一直有画面,却找不到词语去形容,去描写,内心写得极度痛苦,好不容易想到些什么,拿笔就忘;林芬也是醉了,算了不写了吧!找工作上班,不然真得交不起房租,吃不起饭会饿死的。
职场的工作林芬就像一个小透明,生为孤儿的自己或许死了都没人知道,林芬不免感叹道: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回到出租房,林芬打开前位租客不要的那笨拙的台式电脑,又开始码子,不管有没有人看,不烂尾总是好的,这样的自我安慰,林芬不知道说了多少次。
有时候她也在想现在的人都喜欢看什么,现代言情也写过,纯纯的初恋也写过,前段时间很火的奶爸也写过,就连现在又开始流行写什么上门女婿了,林芬决定把手上的这个写完就在尝试写点别的吧!
与历史有关的自己不写,写错了会被骂死的,林芬从没想过,根本就没人看,谁会关心她写没写错;烧脑悬疑的也不写,人笨了,脑袋都要想坏;
自己写的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坏人,要不加个恶毒的女配吧!林芬写东西总是想一出是一出,大纲什么的都没有,她觉得有个大纲自己总想往上面靠,几句话就能写完,而且写得没意思,她喜欢天马行空的感觉,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写着写着眼皮开始打架,醒来之后,林芬发现自己不在出租房了,纯木工做的房子?莫不是自己梦游跑到了哪个旅游景点;林芬看着这充满古风的房间,一时间有点恍惚,这是什么鬼?
这时迎面走来一位古风的美女,身边还有一位小美女衣着不如年长那位华丽,但也显得清新脱俗;林芬胡思乱想到:“自己不会跑来影响别人拍摄电视剧了吧!”
那贵妇人走到跟前问道:“小芬,你看看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林芬木然的摇摇头,看在贵妇人的眼里满是心疼,“小曲,好好照顾她,”说完就走了。
“这是哪里?”林芬小声的开口道;小曲是个话痨,见小芬问出了这么奇怪的话道:“你不会真伤到脑子了吧!你是小姐前一个月带回来的丫鬟阿,因为我们年龄相仿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你竟然啥都不记得了?”
林芬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愣了,古装?虽然有时候自己也会刷刷抖音看看那些穿上古装的美女帅哥,可自己从没想过拥有一件,毕竟连自己都快养不活的人,怎么会在意一件衣服呢?
小曲看着她那茫然的样子道:“这里是五峰山占星阁,你放心,夫人,小姐都是很好的人,你是为小姐受到伤,她们心里明白,会记得你的好的,你就安心在府上,以后不懂的我慢慢教你。”
林芬听到五峰山占星阁后愣了一下,问道:“小姐叫江苏雅吗?”
小曲兴奋的道:“你记起来了?”
林芬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穿越到自己写的小说里面来了,毕竟小说第三章就是二皇子柯杰与江苏雅俩人打了起来,结果失手打中了丫鬟,自己也没过多的描述,本来就不擅长描写人物,何况还是一个根本不用想名字的丫鬟,就直接忽略了过去。
看小曲兴奋的表情,林芬知道自己猜对了,便对她说:“我也不知道,脑袋很疼,总是断断续续的,好像啥也不知道。”
“没事,你不知道什么尽管问,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小曲一拍胸脯一副包在我身上的表情,把林芬逗笑了。
原来这真的是自己所写小说的世界,不过这个世界比自己写的更全面更完善,林芬又看了看自己无语了,别人穿越不是有强大的靠山,就是有保命的手段——金手指,再不然就是有着无人敢惹的身份,可自己有什么呢?再过不久占星阁要被灭了,江苏雅也要开始她的逃亡历险成长的人生了,自己就是个炮灰吗?
保命要紧,远离这里,然后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个人嫁了,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就好了。
入夜,林芬抹黑往外走,一阵头疼,自己简直就是胡闹;好死不死的写什么玄幻言情,现在可好自己成了其中的一员,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是怎样的,毕竟在书中是不配有姓名的龙套。
林芬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从上次占星阁遇到突袭,发现对方用魔气隐藏自己,苏可就在这儿守着,想看看是何方妖怪,没想到看到这一幕,心道:这丫头为了江苏雅连命都快丢了,如果不是自己,她早死了,现在偷偷摸摸的竟然想逃走,真以为这占星阁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
无聊的苏可,心生逗逗她的兴致,从天而降,吓得林芬睁大双眼,死命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就算要死也不能喊,不然被抓住了,等着自己的或许是魂飞魄散了。
苏可看着她那惊恐的眼神,心道:我有这么难看吗?怎么吓成这样?
林芬心道:完了,要死了。
“你是什么人?”苏可问完,就心虚了,他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林芬抬头看,愣住了,这不是自己的偶像吗?到底是谁在恶作剧,他背后一定有绳索,不过在这个地方看到自己的偶像还是蛮兴奋的。
“我是你的粉丝,我叫林芬,你是在这儿拍戏吗?”林芬一反常态,激动的说道。
苏可笑了,林芬有点犯花痴,如果他不杀我,就他吧!不是说救命之恩以生相许吗?如果是自己的偶像,那她愿意。
“粉丝是什么,拍戏?”苏可刚想问,手里的玉牌闪了一下,他看向林芬道:“跟我来。”
在见到江苏雅那刻她才知道原来他就是苏可,女主的备胎,虽然女主从没有说过喜欢他,他却愿意付出生命的守护着江苏雅,林芬有点心疼,小说的设定里面都有男女主互相喜欢,还有别的人喜欢他们,林芬喜欢纯恋就只给了一个无论生死都会保护着她的男二,在江苏雅逆袭成长的过程中保护她,守护她。
林芬看向他,现实中,他没有太大的名气,歌也很小众,却一直很努力的唱歌写歌;在自己迷茫时期,全是他的歌声陪伴着自己。
林芬看向江苏雅,主角里面唯一画了人物肖想的女主,没想到本人比自己画的更精致更好看,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嘴,妖娆的身段,让同是身为女子的林芬都自愧不如。
“苏雅,我得回去了,大皇子要退婚;”苏可看着在忙弄着花草的江苏雅道。
“什么,退婚?”江苏雅炸毛道。
林芬的女主设定是与形象有反差的,看江苏雅的外貌给人一种邻家妹妹,惹人怜爱的感觉,温柔如水,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感觉;实际确是有点可爱,淘气,活泼的,不过这样也不影响她的气质,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他们的对话让林芬有点蒙,这不是第一章所写的内容吗?莫非伤自己的不是二皇子?
林芬一个苦逼的码子者,工作不爽傻逼老板,毅然决然的辞职,当初辞职的有多酷,现在就有多苦逼。
辞职的那段时间,林芬把该追的剧追完了,该看的八卦也看完了,钱也花的差不多了,突然感觉人生没有方向了,如此混吃等死得了;
却意外入坑文字小说,看了不说几百本也有一百本的小说后,壮志凌云的开始写小说,总以为会走上人生巅峰,月入过万,没成想被现实狠狠的打了脸,一本一本的扑街,让林芬开始怀疑人生,可不忍心看它们烂尾,又一本一本的写到完结。
可最近的这本书不知怎么回事,脑海里面一直有画面,却找不到词语去形容,去描写,内心写得极度痛苦,好不容易想到些什么,拿笔就忘;林芬也是醉了,算了不写了吧!找工作上班,不然真得交不起房租,吃不起饭会饿死的。
职场的工作林芬就像一个小透明,生为孤儿的自己或许死了都没人知道,林芬不免感叹道: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回到出租房,林芬打开前位租客不要的那笨拙的台式电脑,又开始码子,不管有没有人看,不烂尾总是好的,这样的自我安慰,林芬不知道说了多少次。
有时候她也在想现在的人都喜欢看什么,现代言情也写过,纯纯的初恋也写过,前段时间很火的奶爸也写过,就连现在又开始流行写什么上门女婿了,林芬决定把手上的这个写完就在尝试写点别的吧!
与历史有关的自己不写,写错了会被骂死的,林芬从没想过,根本就没人看,谁会关心她写没写错;烧脑悬疑的也不写,人笨了,脑袋都要想坏;
自己写的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坏人,要不加个恶毒的女配吧!林芬写东西总是想一出是一出,大纲什么的都没有,她觉得有个大纲自己总想往上面靠,几句话就能写完,而且写得没意思,她喜欢天马行空的感觉,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写着写着眼皮开始打架,醒来之后,林芬发现自己不在出租房了,纯木工做的房子?莫不是自己梦游跑到了哪个旅游景点;林芬看着这充满古风的房间,一时间有点恍惚,这是什么鬼?
这时迎面走来一位古风的美女,身边还有一位小美女衣着不如年长那位华丽,但也显得清新脱俗;林芬胡思乱想到:“自己不会跑来影响别人拍摄电视剧了吧!”
那贵妇人走到跟前问道:“小芬,你看看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林芬木然的摇摇头,看在贵妇人的眼里满是心疼,“小曲,好好照顾她,”说完就走了。
“这是哪里?”林芬小声的开口道;小曲是个话痨,见小芬问出了这么奇怪的话道:“你不会真伤到脑子了吧!你是小姐前一个月带回来的丫鬟阿,因为我们年龄相仿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你竟然啥都不记得了?”
林芬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愣了,古装?虽然有时候自己也会刷刷抖音看看那些穿上古装的美女帅哥,可自己从没想过拥有一件,毕竟连自己都快养不活的人,怎么会在意一件衣服呢?
小曲看着她那茫然的样子道:“这里是五峰山占星阁,你放心,夫人,小姐都是很好的人,你是为小姐受到伤,她们心里明白,会记得你的好的,你就安心在府上,以后不懂的我慢慢教你。”
林芬听到五峰山占星阁后愣了一下,问道:“小姐叫江苏雅吗?”
小曲兴奋的道:“你记起来了?”
林芬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穿越到自己写的小说里面来了,毕竟小说第三章就是二皇子柯杰与江苏雅俩人打了起来,结果失手打中了丫鬟,自己也没过多的描述,本来就不擅长描写人物,何况还是一个根本不用想名字的丫鬟,就直接忽略了过去。
看小曲兴奋的表情,林芬知道自己猜对了,便对她说:“我也不知道,脑袋很疼,总是断断续续的,好像啥也不知道。”
“没事,你不知道什么尽管问,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小曲一拍胸脯一副包在我身上的表情,把林芬逗笑了。
原来这真的是自己所写小说的世界,不过这个世界比自己写的更全面更完善,林芬又看了看自己无语了,别人穿越不是有强大的靠山,就是有保命的手段——金手指,再不然就是有着无人敢惹的身份,可自己有什么呢?再过不久占星阁要被灭了,江苏雅也要开始她的逃亡历险成长的人生了,自己就是个炮灰吗?
保命要紧,远离这里,然后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个人嫁了,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就好了。
入夜,林芬抹黑往外走,一阵头疼,自己简直就是胡闹;好死不死的写什么玄幻言情,现在可好自己成了其中的一员,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是怎样的,毕竟在书中是不配有姓名的龙套。
林芬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从上次占星阁遇到突袭,发现对方用魔气隐藏自己,苏可就在这儿守着,想看看是何方妖怪,没想到看到这一幕,心道:这丫头为了江苏雅连命都快丢了,如果不是自己,她早死了,现在偷偷摸摸的竟然想逃走,真以为这占星阁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
无聊的苏可,心生逗逗她的兴致,从天而降,吓得林芬睁大双眼,死命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就算要死也不能喊,不然被抓住了,等着自己的或许是魂飞魄散了。
苏可看着她那惊恐的眼神,心道:我有这么难看吗?怎么吓成这样?
林芬心道:完了,要死了。
“你是什么人?”苏可问完,就心虚了,他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林芬抬头看,愣住了,这不是自己的偶像吗?到底是谁在恶作剧,他背后一定有绳索,不过在这个地方看到自己的偶像还是蛮兴奋的。
“我是你的粉丝,我叫林芬,你是在这儿拍戏吗?”林芬一反常态,激动的说道。
苏可笑了,林芬有点犯花痴,如果他不杀我,就他吧!不是说救命之恩以生相许吗?如果是自己的偶像,那她愿意。
“粉丝是什么,拍戏?”苏可刚想问,手里的玉牌闪了一下,他看向林芬道:“跟我来。”
在见到江苏雅那刻她才知道原来他就是苏可,女主的备胎,虽然女主从没有说过喜欢他,他却愿意付出生命的守护着江苏雅,林芬有点心疼,小说的设定里面都有男女主互相喜欢,还有别的人喜欢他们,林芬喜欢纯恋就只给了一个无论生死都会保护着她的男二,在江苏雅逆袭成长的过程中保护她,守护她。
林芬看向他,现实中,他没有太大的名气,歌也很小众,却一直很努力的唱歌写歌;在自己迷茫时期,全是他的歌声陪伴着自己。
林芬看向江苏雅,主角里面唯一画了人物肖想的女主,没想到本人比自己画的更精致更好看,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嘴,妖娆的身段,让同是身为女子的林芬都自愧不如。
“苏雅,我得回去了,大皇子要退婚;”苏可看着在忙弄着花草的江苏雅道。
“什么,退婚?”江苏雅炸毛道。
林芬的女主设定是与形象有反差的,看江苏雅的外貌给人一种邻家妹妹,惹人怜爱的感觉,温柔如水,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感觉;实际确是有点可爱,淘气,活泼的,不过这样也不影响她的气质,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他们的对话让林芬有点蒙,这不是第一章所写的内容吗?莫非伤自己的不是二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