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婚书

作者:金克丝的救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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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起身准备离开的大姐,听到徐婉宁这话后,又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

    “妹子,你是不是认识赵建华?”

    “我不认识。”徐婉宁如实回答。

    看着大姐刚升起希望又垂头丧气的模样,她继续说道:“不过我倒是听说很多跟你家类似的事情。男方原本是下乡的知青,因为不想干农活儿,就找村里家庭条件不错,又长得好看的姑娘结婚,从而达到自己少做农活的目的。”

    “高考一恢复,他们凭借着自己的巧舌如簧,不顾家人的反对也要参加高考。考上大学后,又借口将来要带着丈人一家过上好日子,卷走了丈人家里所有的钱财,只身一人前往大城市念书。”

    “不知道那赵建华,是不是也是类似的情况?”

    徐婉宁自然是编出来的人。

    但她口中的原型却数不胜数,是这年代很多渣男的缩影。

    相比较男性,女性也有,但少的可怜。

    毕竟,女性一旦嫁人生子后,一部分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了,没有几个母亲舍得跟自己的孩子长时间分开。

    再加上性别不同,力量的悬殊,很多女知青尽管考上了大学,婆家也会出于各种原因不让去上学,或者就算让念书了,也要丈夫甚至一大家子跟着一起,防止媳妇见了外面繁华的世界,更加不愿意回到小乡村了。

    大姐一拍大腿,情绪激动。

    “可不就是你说的那样嘛!那赵建华是五年前下乡的,在乡下一众皮小子里,白白净净的长相很是出类拔萃。再加上他知识渊博,在村小学当老师,也不干啥体力活儿,在我们村儿里可受欢迎了。喜欢他的小姑娘一大把,最后还是我们春华拿下了。”

    徐婉宁没有错过,春华听到这话时的神色。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家条件在村子里数一数二吧?估摸着那赵建华能在村小学当老师,也是您家出了力吧?”

    大姐瞅了眼自己的女儿,小声道:“我这不是想让女儿的日子好过些嘛。她大伯是村支书,让一个知青当村小学的老师,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我们家这样帮衬他,就是希望他能对春华好一点,结果还不是个白眼儿狼!”

    果然……

    这春华小姑娘估摸着本来就有心上人,并不喜欢小白脸模样的赵建设,但家里人却认为城里来的知青跟村里的穷小伙不一样,春华嫁给他,那是要过好日子的,硬生生地将两人拆散,逼着春华嫁给了赵建设。

    这种事情在落后偏远的村子屡见不鲜,没什么意外。

    “那你们这次来京市的目的是什么?”

    大姐瞅了一眼春华,重重地叹一口气。

    “这赵建华个死没良心的,走之前把我们家所有存款都卷走了,说什么到京市安顿下来以后,就想办法挣钱,到时候再还给我们。结果我们等了大半年,连他的一封信都没有等到。”

    “这不,春华的弟弟年纪也大了,该谈婚论嫁了,可是家里拿不出钱来。我们就想着来找赵建华要钱。”

    结果怎么着?

    之前赵建华拿走的钱没要回来,反倒将他们借的钱给骗走了。

    说到这里,大姐就恨铁不成钢地剜了春华一眼。

    她这个傻姑娘,口口声声说不欢喜赵建华,不想跟他结婚,结果呢?透着藏着地给他钱。

    真是女大不中留。

    “大姐,赵建华走之前,一共拿走你们家多少钱?”

    大姐竖起三根拇指比了个手势:“三百块,整整三百块啊!”

    这年头,家家户户每年能有十几二十块的盈余存起来,就算是相当不错的家境了,这三百块,确实不是小数目。

    “那你们知道赵建华在哪个学校念书吗?”

    “华清大学,就是号称全华国最好的大学!”

    大姐的语气有些激动。

    当初教育局的上门送录取通知书,他们家可在方圆百里都出尽了风头,多的是羡慕的人家。

    谁能想到,最后却落了这么个下场。

    “华清大学的学生,每个月有二十五块钱的补贴,还有粮票肉票,如今开学已经三个多月了,每个月月初发放补贴,按理说他已经收到一百块的补贴了。”

    “更何况他进京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算是花销再大,也不至于将三百块花完。我觉得你们追回这笔钱的可能性很大。”

    大姐闻言,一把握住徐婉宁的手,言辞恳切:“姑娘,姐知道你是个好心人,能不能求你帮帮我?我们进不去华清大学,根本找不到赵建华这个人啊!”

    就连春华也一脸期待地看着徐婉宁。

    只要能找到赵建华,她一定当着他所有同学的面儿拆穿他的禽兽行径,让他身败名裂!

    还有她家的钱,他必须一分不少地还回来!

    徐婉宁倒是没有拒绝。

    虽然她不认识赵建华,但她认识许多老师,甚至连华清大学的校长她都熟得很。

    要想找到一个学生,还是很容易的。

    “对了大姐,你一直说赵建华和你闺女结婚了,他们有结婚证吗?”

    有结婚证和没有结婚证,意义可完全不同。

    大姐摇头,“我们那地方在山窝窝里,进一趟城不容易嘞,也就没几个人领结婚证。不过我娃她大伯毕竟是村支书,见得多眼界广,担心赵建华以后有了好的出路不要我们春华了,所以逼着赵建华写了一封婚书。”

    说着,大家就将婚书拿了出来。

    “这是赵建华亲笔写的?”字迹龙飞凤舞孔武有力,不像是那等子小人能写出来的。

    “这是春华她大伯写的,不过上面有赵建华的签名和拇指印呢。”

    徐婉宁往下看,果然看到了两个签名。

    赵建华到底读过书,写的字比起歪歪扭扭像虫子爬的春华好了不少。

    另外,婚书上还贴上了一张两人的一寸合照,合照上印上了两个人的拇指印。

    在律法不算完善的七十年代,这份婚书的力度可不必结婚证小。

    “有这个东西,我就能帮春华妹子讨回公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