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吃人家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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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亦是读书人,而书华设定的主要消费人群主要就是读书人,书亦现在的疑惑,基本能够代表时下普遍的读书人观念。所以说,书华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说服书亦,让他感受到主题书店的好处。
她想了想:“你得这么想,读书的确是一件高尚的事情,那么作为被都的‘书本’,想必也是非常高尚的东西。可是一般的书铺都将书直接卖掉换钱,钱是什么东西?俗不可耐的阿堵物!就拿顾掌柜来说,你们读书人眼中宝贵的书籍,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件赚钱的工具,只要能赚到钱,书本里面包含了什么样的价值他都可以不管。你觉得,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将书本当做赚钱的手段,只要对方出钱,就给人卖出去?”
沈家是世家大族,书亦自小在父母叔伯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他和一般富家子弟一样,对金钱没什么特殊的概念。在他的认知里,钱绝对不如读书来得高尚与重要,甚至可以说,他觉得钱是肮脏且俗气的,根本不配与读书这种高尚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他听完了书华的话,似乎有些醒悟:“所以你就打算让顾客免费看书,然后借由茶水和座位来收钱?”
书华点头:“看书本身是件好事,咱们自然不能用金钱这种俗气的事物来衡量它,至于茶水和座位……那是我们提供的特殊服务,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书亦这才露出几分赞同的神色:“你说的不无道理,但……咱们这地方太小,哪能做得出那么多的隔间?”
书华却道:“咱们这是小本经营,在没有确定经营模式是否完善之前,贸然将生意做大太冒险。再说了,你刚才不是还说咱们现在正处于起初阶段么?资金尚未回笼,咱们就等到转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再考虑店铺扩建的事情吧。”
话说到这里,书华觉得自己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了,要是书亦还要犹豫不决,她索性就一句话将他给堵回去——我才是正牌老板,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幸而书亦不是这么婆妈的男人,他具备一个商人最基本的敏锐嗅觉,闻到了隐藏在书华计划中的商机,在书华决定采取蛮横政策之前,识时务地认可了她的方案。
经营方向决定下来之后,书华就开始琢磨着给自己得书铺赋予一个独一无二的主题,她与书亦合计了许久。
书亦其实还弄不太懂所谓的“主题”是什么,所以在合计的半个时辰里面,他基本是处在沉默状态,老老实实地听着书华一个人自演自说,等到书华说完了,他方才稍稍有点顿悟的感觉:“你的意思,是打算将这个书铺重新修葺一番?”
书华使劲点头:“咱们得给顾客们一个崭新的感觉,不仅仅是咱们的收费方式,更在于这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之处。咱们的顾客都是学富五车的读书人,他们对生活、对享受肯定有着非常高雅的要求,咱们得适应他们的要求,将这里装点得既高雅又精巧,让人过目难忘。”
“听你这么说……好像又有那么点意思,”书亦也跟着想了想,“可是这样一来,咱们的修葺费用肯定不低,话说……你那儿还有多少私房钱?不够的话吱一声,我这儿还能支援你一点。”
闻言,书华立时扬眉,露出狡黠的笑容:“啧啧啧,果然是藏了私房钱的!友情透露一下,攒了多少啊?”
“咳咳,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晒人,晒得我头晕眼花,一时说错了话,你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过吧……”
书华赶紧端来一碗茶水,一脸谄笑:“嘿嘿,好堂哥,头晕了就早说嘛!快喝点水,润一润心肺。”
书亦无奈一笑,接过茶碗喝了一口,接着说道:“这铺子就在路边上,人来人往的,你一个姑娘家还是要避忌着点儿。这里暂时由我来收拾,你就会先回去琢磨你的那个什么‘主题’,等到琢磨出来了,咱们再商讨商讨。”
这个书铺因着刚刚清点过,乱得不成样子,书华早就存了溜走的念头,眼下见到书亦主动提出,她立刻顺着竹竿往上爬,一溜烟就跑掉了。
回到博园,正巧碰见锦莹来找她玩,两人先去向颜氏打了声招呼,然后就一起去到德馨居里。
锦莹一直惦念着上次书华买到的那几册话本,书华倒也没有吝啬,带着她进到自己的私人书房。
才刚一进去,锦莹就有些呆住了。她从没想过,一个女孩子的书房里藏了这么多的书,而且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她咂巴着嘴巴,丝毫不掩诧异之色:“你这是打算考科举啊?”
书华笑了:“你见过哪个贡生的书房里还堆了这么多的游记与话本?”
“那倒也是。当初我家那两个哥哥考科举的时候,书房里全是四书五经,看得我头晕眼花,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得下去的!”
注意到书华那一堆还未修补完成的旧书,锦莹好奇地走过去,拎起其中一本蓝皮破书:“这是你从哪个犄角旮旯扒拉出来的?怎地旧成这幅鬼样子了!”
“这是我娘亲生前的藏书,我见着它们被废弃着实可惜,就将它们都要了过来,打算修补一下,也好让我娘亲在九泉之下安心。”面上虽这么说,可她心里却禁不住感叹一声,幸亏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便宜老娘在前面当着,要不然她还真没法子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藏书。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子读太多的书不是什么好事儿,她可不想被人在这件事上做文章。
闻言,锦莹赶紧小心翼翼地旧书放回原地,讪笑道:“抱歉,我不知道这些是你娘的……”
“呵呵,无妨。那些事儿都过去好多年了,该看开的早就看开了,若真是看不开,也不是别人一两句话就可以捅开的,”书华走到一个书架之前,从上面抽出三本书,递给锦莹,“这些是上次答应借给你的话本,我还没有完全看完,你先拿去看着,等到看完了再还回来。”
锦莹却有犹豫:“既是你没看完的,我怎么能……”
“没关系的,我这段时间可能会比较忙,没什么闲情来看这些书。你就先拿去看着吧,但我可要提醒你一句,这些书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也是我辛苦找到的,你要弄丢了的话,小心我让你双倍赔偿!”
锦莹被她故作正经的模样逗得乐了,伸手接过书本:“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书华姐姐了!”
“抱歉,本人不接受口头上的抱歉。”书华露出得意的笑。
“那……我下次再请你去吃阳春白雪?”
这个诱惑够大,书华稍一思忖:“勉强接受。”
两人又说了些玩笑话,等到午时时分,锦莹便打算回去了。可书华瞧着此刻太阳正毒,对一个娇嫩的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她忍不住出言劝道:“还是先用过饭再回去把,我这儿米饭管饱。”
她都已经在心里想好了,虽然自己现在只是个寄居客,没有擅自留客吃饭的权利,但要是颜氏问起来,她就说是为了偿还锦莹上次带她去紫云东的人情。反正颜氏也吃了她从紫云东带回来的糕点,这人情颜氏也得沾上一点,嘿嘿,这就叫吃人家最短。
锦莹似乎也不大愿意在这个时候冒着火辣辣的太阳回去,但她也知道书华此时的境况,寄人篱下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儿,她总不能还在这个时候给好朋友找麻烦吧。
就在她俩都犹豫不决的时候,颜氏派了人过来,说是请书华和锦莹去一块去沁园用午饭。
两位姑娘俱是有些吃惊,但碍着对方女主人的身份,也不好驳了对方的好意,便随着那传话的下人,一起来到了沁园。
饭局设在花厅里里面,书华与锦莹撩起帘子,穿过垂花门走进花厅的时候,见到颜氏早已坐在主座之上。在她的身边,还有书亦。
书华一愣,向颜氏行完礼之后,就偷偷问书亦:“你不是在书铺里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人是铁饭是钢,我肚子饿了自然要回来吃饭的啦!”书亦扫了她身旁的锦莹一眼,“这姑娘是你朋友?”
书华应了一声:“方锦莹,家住在城南庆吉胡同的留香园。”
然后,她又扭过头去,压低声音朝锦莹说道:“这人是我的三堂哥,沈书亦,年方十八,年轻有为,是个好小伙儿,你要是觉得能看得顺眼,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方锦莹一向是个爽朗的人,听到书华这话,也不觉得害羞或是不好意思,还当真朝书亦那边看了几眼,似是斟酌了一番,方才压低声音与书华道:“模样还算不错,就是太过书生气了,要是嫁给他,估摸着还得我保护他。”
“……呃。”
方锦莹想了又想,又接着轻声道:“但他是你的堂哥,而你现在又住在他家里,要是我嫁给他,日后就能你天天见面了,这样想一想,其实也挺好的。”
这一刻,书华忽然有种错觉,倘若自己是个小伙子,锦莹这话可就成了暗藏JQ无数!只可惜事不遂人愿,她始终只是个姑娘……(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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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了想:“你得这么想,读书的确是一件高尚的事情,那么作为被都的‘书本’,想必也是非常高尚的东西。可是一般的书铺都将书直接卖掉换钱,钱是什么东西?俗不可耐的阿堵物!就拿顾掌柜来说,你们读书人眼中宝贵的书籍,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件赚钱的工具,只要能赚到钱,书本里面包含了什么样的价值他都可以不管。你觉得,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将书本当做赚钱的手段,只要对方出钱,就给人卖出去?”
沈家是世家大族,书亦自小在父母叔伯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他和一般富家子弟一样,对金钱没什么特殊的概念。在他的认知里,钱绝对不如读书来得高尚与重要,甚至可以说,他觉得钱是肮脏且俗气的,根本不配与读书这种高尚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他听完了书华的话,似乎有些醒悟:“所以你就打算让顾客免费看书,然后借由茶水和座位来收钱?”
书华点头:“看书本身是件好事,咱们自然不能用金钱这种俗气的事物来衡量它,至于茶水和座位……那是我们提供的特殊服务,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书亦这才露出几分赞同的神色:“你说的不无道理,但……咱们这地方太小,哪能做得出那么多的隔间?”
书华却道:“咱们这是小本经营,在没有确定经营模式是否完善之前,贸然将生意做大太冒险。再说了,你刚才不是还说咱们现在正处于起初阶段么?资金尚未回笼,咱们就等到转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再考虑店铺扩建的事情吧。”
话说到这里,书华觉得自己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了,要是书亦还要犹豫不决,她索性就一句话将他给堵回去——我才是正牌老板,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幸而书亦不是这么婆妈的男人,他具备一个商人最基本的敏锐嗅觉,闻到了隐藏在书华计划中的商机,在书华决定采取蛮横政策之前,识时务地认可了她的方案。
经营方向决定下来之后,书华就开始琢磨着给自己得书铺赋予一个独一无二的主题,她与书亦合计了许久。
书亦其实还弄不太懂所谓的“主题”是什么,所以在合计的半个时辰里面,他基本是处在沉默状态,老老实实地听着书华一个人自演自说,等到书华说完了,他方才稍稍有点顿悟的感觉:“你的意思,是打算将这个书铺重新修葺一番?”
书华使劲点头:“咱们得给顾客们一个崭新的感觉,不仅仅是咱们的收费方式,更在于这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之处。咱们的顾客都是学富五车的读书人,他们对生活、对享受肯定有着非常高雅的要求,咱们得适应他们的要求,将这里装点得既高雅又精巧,让人过目难忘。”
“听你这么说……好像又有那么点意思,”书亦也跟着想了想,“可是这样一来,咱们的修葺费用肯定不低,话说……你那儿还有多少私房钱?不够的话吱一声,我这儿还能支援你一点。”
闻言,书华立时扬眉,露出狡黠的笑容:“啧啧啧,果然是藏了私房钱的!友情透露一下,攒了多少啊?”
“咳咳,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晒人,晒得我头晕眼花,一时说错了话,你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过吧……”
书华赶紧端来一碗茶水,一脸谄笑:“嘿嘿,好堂哥,头晕了就早说嘛!快喝点水,润一润心肺。”
书亦无奈一笑,接过茶碗喝了一口,接着说道:“这铺子就在路边上,人来人往的,你一个姑娘家还是要避忌着点儿。这里暂时由我来收拾,你就会先回去琢磨你的那个什么‘主题’,等到琢磨出来了,咱们再商讨商讨。”
这个书铺因着刚刚清点过,乱得不成样子,书华早就存了溜走的念头,眼下见到书亦主动提出,她立刻顺着竹竿往上爬,一溜烟就跑掉了。
回到博园,正巧碰见锦莹来找她玩,两人先去向颜氏打了声招呼,然后就一起去到德馨居里。
锦莹一直惦念着上次书华买到的那几册话本,书华倒也没有吝啬,带着她进到自己的私人书房。
才刚一进去,锦莹就有些呆住了。她从没想过,一个女孩子的书房里藏了这么多的书,而且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她咂巴着嘴巴,丝毫不掩诧异之色:“你这是打算考科举啊?”
书华笑了:“你见过哪个贡生的书房里还堆了这么多的游记与话本?”
“那倒也是。当初我家那两个哥哥考科举的时候,书房里全是四书五经,看得我头晕眼花,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得下去的!”
注意到书华那一堆还未修补完成的旧书,锦莹好奇地走过去,拎起其中一本蓝皮破书:“这是你从哪个犄角旮旯扒拉出来的?怎地旧成这幅鬼样子了!”
“这是我娘亲生前的藏书,我见着它们被废弃着实可惜,就将它们都要了过来,打算修补一下,也好让我娘亲在九泉之下安心。”面上虽这么说,可她心里却禁不住感叹一声,幸亏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便宜老娘在前面当着,要不然她还真没法子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藏书。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子读太多的书不是什么好事儿,她可不想被人在这件事上做文章。
闻言,锦莹赶紧小心翼翼地旧书放回原地,讪笑道:“抱歉,我不知道这些是你娘的……”
“呵呵,无妨。那些事儿都过去好多年了,该看开的早就看开了,若真是看不开,也不是别人一两句话就可以捅开的,”书华走到一个书架之前,从上面抽出三本书,递给锦莹,“这些是上次答应借给你的话本,我还没有完全看完,你先拿去看着,等到看完了再还回来。”
锦莹却有犹豫:“既是你没看完的,我怎么能……”
“没关系的,我这段时间可能会比较忙,没什么闲情来看这些书。你就先拿去看着吧,但我可要提醒你一句,这些书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也是我辛苦找到的,你要弄丢了的话,小心我让你双倍赔偿!”
锦莹被她故作正经的模样逗得乐了,伸手接过书本:“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书华姐姐了!”
“抱歉,本人不接受口头上的抱歉。”书华露出得意的笑。
“那……我下次再请你去吃阳春白雪?”
这个诱惑够大,书华稍一思忖:“勉强接受。”
两人又说了些玩笑话,等到午时时分,锦莹便打算回去了。可书华瞧着此刻太阳正毒,对一个娇嫩的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她忍不住出言劝道:“还是先用过饭再回去把,我这儿米饭管饱。”
她都已经在心里想好了,虽然自己现在只是个寄居客,没有擅自留客吃饭的权利,但要是颜氏问起来,她就说是为了偿还锦莹上次带她去紫云东的人情。反正颜氏也吃了她从紫云东带回来的糕点,这人情颜氏也得沾上一点,嘿嘿,这就叫吃人家最短。
锦莹似乎也不大愿意在这个时候冒着火辣辣的太阳回去,但她也知道书华此时的境况,寄人篱下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儿,她总不能还在这个时候给好朋友找麻烦吧。
就在她俩都犹豫不决的时候,颜氏派了人过来,说是请书华和锦莹去一块去沁园用午饭。
两位姑娘俱是有些吃惊,但碍着对方女主人的身份,也不好驳了对方的好意,便随着那传话的下人,一起来到了沁园。
饭局设在花厅里里面,书华与锦莹撩起帘子,穿过垂花门走进花厅的时候,见到颜氏早已坐在主座之上。在她的身边,还有书亦。
书华一愣,向颜氏行完礼之后,就偷偷问书亦:“你不是在书铺里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人是铁饭是钢,我肚子饿了自然要回来吃饭的啦!”书亦扫了她身旁的锦莹一眼,“这姑娘是你朋友?”
书华应了一声:“方锦莹,家住在城南庆吉胡同的留香园。”
然后,她又扭过头去,压低声音朝锦莹说道:“这人是我的三堂哥,沈书亦,年方十八,年轻有为,是个好小伙儿,你要是觉得能看得顺眼,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方锦莹一向是个爽朗的人,听到书华这话,也不觉得害羞或是不好意思,还当真朝书亦那边看了几眼,似是斟酌了一番,方才压低声音与书华道:“模样还算不错,就是太过书生气了,要是嫁给他,估摸着还得我保护他。”
“……呃。”
方锦莹想了又想,又接着轻声道:“但他是你的堂哥,而你现在又住在他家里,要是我嫁给他,日后就能你天天见面了,这样想一想,其实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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