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长生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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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无明以前还真没有关注过,甚至都没在意过代号排名的问题,
但是现在他突然想知道最上层的代号,都是些什么。
以他的权限是能够查到的。
就在这时,
眼前的坟墓传出一阵动静,泥土之中伸出一只人手。
赵无明有些诧异,手上有清晰的血管,这是个活人!
根据情报,这里面埋的不是尸体吗?怎么有个活人。
立马挖了挖土,把活人拉了出来,
这人因为憋闷,大口喘着气,
他便是之前被鬼母吸收进孕肚之中的秦禹,代号尸生子。
赵无明不认识对方,但是没感觉到他身上有阴气,所以也就放着不管。
挖来挖去,却挖不到尸体。
“我问你,尸体呢?”
守墓人问向尸生子,
秦禹一脸懵逼,他在鬼母的肚子里,哪知道外界的事情,
等到恢复意识,就己经被埋在坟墓里了。
而且,在昏睡之中,他做了一场梦。
梦到了一场大洪水……
……
与此同时,
苏清黎己经开着灵车,来到了长生集团的总部长生大厦。
这一路上,街道上行人不多,偏向于冷清。
不过在一些出城的重要路口,有些拥挤。
因为大多数市民,都忙着开车逃离会稽市,远离鬼潮。
只是离开这里,需要接受非常详细的检查,所以要排队。
“九庭,我们到了,下车吧。”
苏清黎打开灵车的车门,操控丈夫的尸身下了车。
眼前的大厦,高耸入云,足足三百多米高。
苏清黎都不敢想象,她的父亲有多少钱,能把公司开在这里。
当然,大厦的所有权,并不全苏轩一人占有,这也是有股东的。
门口的保安很热情走过来,与苏清黎打招呼。
因为他能看出来,这位小姐气质不俗,绝对不是普通职工。
哪怕她开的车很一般,可是气质骗不了人。
“这怎么是一辆灵车?”
保安揉了揉眼睛,有些头皮发麻。
他当了十几年保安,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开灵车来公司。
突然就有些怕了。
只好对苏清黎敬而远之。
而苏清黎走在前面,操控丈夫的尸身跟在后面,夫妻俩进入大厦,
虽然赵九庭己经学会了自己走路,但是苏清黎的御尸术很自然就会施展出来,
她己经习惯了西条腿走路。
所以跟老婆在一起的时候,赵九庭大多都是躺平状态,尸身也不需要自己控制,十分轻松。
简单来说,他不用动,老婆动就行了。
刚进入大厦,
迎面遇到了一个熟人。
“清黎!”
那人喊出了苏清黎的名字,十分惊喜的样子,讨好的走过来。
他穿着一身奢侈的西装,身子笔挺,气宇轩昂,浑身上下都透着贵气。
这人便是秦家的二代子弟,秦欢。
大学时期,追求过苏清黎。
“清黎,我们真是太有缘分了。”
秦欢的语气中有些激动,
他虽然喜欢苏清黎,但是以他的身份,却也不至于追上门当舔狗,
而这种偶遇,就是最好的时机。
“好久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秦欢知道苏清黎己经死了丈夫,现在算是个寡妇,
不得不说,如今的苏清黎,比起大学时更有韵味。
清纯之中,透着诱人的妩媚。
也许是“人妻”和“寡妇”这两个标签,让秦欢产生了遐想。
“我来帮我爸爸拿药。”
秦欢亮了亮手里的一个玉瓶,解释了一下自己出现在长生大厦的原因,以免被苏清黎误会,
他可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男人,绝对是偶遇。
“你知道的,我爸爸身体不好,多亏了你爸爸的药,帮他续命。”
秦欢手里的,便是延寿丹。
这也是秦欢想要成为苏家女婿的原因,
只要娶了苏清黎,就等于得到了延寿丹的秘密。
而寿命,才是这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无论高官还是富商,没有人不想长命百岁,甚至长生不死。
只要能控制寿命,那就控制了这世界上最顶级的一批人。
想要知道长生集团的核心机密,唯一捷径就是苏清黎。
所以哪怕苏清黎是个寡妇,秦欢也不介意。
只要苏清黎给他机会,他完全愿意接盘。
但是,
苏清黎只回了一句话:
“哦。”
说完,便要迈步上楼,她的目的是炼制地髓灵液,可不是与人闲聊。
秦欢有一种冷场的尴尬,你就不夸夸我有孝心?
帮爸爸拿药,这明明是非常孝顺的人设。
“等等,清黎,要不要中午一起吃个饭?”
秦欢非常绅士的笑了笑,主动邀约。
“我得知赵九庭的死讯之后,非常伤心,我想为他上炷香。”
如果苏清黎同意他去家里,那就非常有机会了。
但是,秦欢刚说完,脸色惊悚起来。
恐惧的目光看着苏清黎身后,那个戴着墨镜的男人。
“赵,赵九庭!”
“你,你,你……”
秦欢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吓得魂不附体,胆战心惊。
原本他还以为那只是苏清黎的保镖。
但是仔细看清楚,那绝对就是赵九庭。
可是根据警察局的记录,赵九庭明明应该在坟墓里埋着,
他,他怎么出来了!
“你,你是人是鬼?”
秦欢一阵毛骨悚然,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而赵九庭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心情搭理,跟着老婆苏清黎,向电梯走去。
只留下秦欢一个人坐在地上,被一群人围观嘲笑。
“赵九庭肯定死了,警察局的记录不会有错。”
秦欢站起来喃喃自语,
“大白天又不可能是鬼魂,难道是尸体?”
“好啊!苏清黎,你竟然干出这种变态的事情。”
秦欢也是个聪明人,推测出了一些结论,不过他并不敢追上去查清楚。
“苏太太,你也不想……”
想到了某些桥段,秦欢感觉自己抓到了苏清黎的把柄,也许以后可以威胁她就范。
走出长生大厦,
坐进一辆迈巴赫跑车上,秦欢将玉瓶里的延寿丹,吃了进去。
“老头子,我巴不得你早点死!”
露出阴森的笑容,秦欢在玉瓶里放了一枚假丹药,
这才是他亲自取药的目的。
开车离开,走到半路,
秦欢感觉一阵浑身不适,
血肉、骨骼、皮肤……似乎都在重铸,很快变成一个怪物。
皮肤变得赤红又粗糙,双臂和双腿变成马足,脑袋像是骆驼头……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己经不能说话,
只能发出“婴婴”之声。
……
赵无明以前还真没有关注过,甚至都没在意过代号排名的问题,
但是现在他突然想知道最上层的代号,都是些什么。
以他的权限是能够查到的。
就在这时,
眼前的坟墓传出一阵动静,泥土之中伸出一只人手。
赵无明有些诧异,手上有清晰的血管,这是个活人!
根据情报,这里面埋的不是尸体吗?怎么有个活人。
立马挖了挖土,把活人拉了出来,
这人因为憋闷,大口喘着气,
他便是之前被鬼母吸收进孕肚之中的秦禹,代号尸生子。
赵无明不认识对方,但是没感觉到他身上有阴气,所以也就放着不管。
挖来挖去,却挖不到尸体。
“我问你,尸体呢?”
守墓人问向尸生子,
秦禹一脸懵逼,他在鬼母的肚子里,哪知道外界的事情,
等到恢复意识,就己经被埋在坟墓里了。
而且,在昏睡之中,他做了一场梦。
梦到了一场大洪水……
……
与此同时,
苏清黎己经开着灵车,来到了长生集团的总部长生大厦。
这一路上,街道上行人不多,偏向于冷清。
不过在一些出城的重要路口,有些拥挤。
因为大多数市民,都忙着开车逃离会稽市,远离鬼潮。
只是离开这里,需要接受非常详细的检查,所以要排队。
“九庭,我们到了,下车吧。”
苏清黎打开灵车的车门,操控丈夫的尸身下了车。
眼前的大厦,高耸入云,足足三百多米高。
苏清黎都不敢想象,她的父亲有多少钱,能把公司开在这里。
当然,大厦的所有权,并不全苏轩一人占有,这也是有股东的。
门口的保安很热情走过来,与苏清黎打招呼。
因为他能看出来,这位小姐气质不俗,绝对不是普通职工。
哪怕她开的车很一般,可是气质骗不了人。
“这怎么是一辆灵车?”
保安揉了揉眼睛,有些头皮发麻。
他当了十几年保安,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开灵车来公司。
突然就有些怕了。
只好对苏清黎敬而远之。
而苏清黎走在前面,操控丈夫的尸身跟在后面,夫妻俩进入大厦,
虽然赵九庭己经学会了自己走路,但是苏清黎的御尸术很自然就会施展出来,
她己经习惯了西条腿走路。
所以跟老婆在一起的时候,赵九庭大多都是躺平状态,尸身也不需要自己控制,十分轻松。
简单来说,他不用动,老婆动就行了。
刚进入大厦,
迎面遇到了一个熟人。
“清黎!”
那人喊出了苏清黎的名字,十分惊喜的样子,讨好的走过来。
他穿着一身奢侈的西装,身子笔挺,气宇轩昂,浑身上下都透着贵气。
这人便是秦家的二代子弟,秦欢。
大学时期,追求过苏清黎。
“清黎,我们真是太有缘分了。”
秦欢的语气中有些激动,
他虽然喜欢苏清黎,但是以他的身份,却也不至于追上门当舔狗,
而这种偶遇,就是最好的时机。
“好久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秦欢知道苏清黎己经死了丈夫,现在算是个寡妇,
不得不说,如今的苏清黎,比起大学时更有韵味。
清纯之中,透着诱人的妩媚。
也许是“人妻”和“寡妇”这两个标签,让秦欢产生了遐想。
“我来帮我爸爸拿药。”
秦欢亮了亮手里的一个玉瓶,解释了一下自己出现在长生大厦的原因,以免被苏清黎误会,
他可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男人,绝对是偶遇。
“你知道的,我爸爸身体不好,多亏了你爸爸的药,帮他续命。”
秦欢手里的,便是延寿丹。
这也是秦欢想要成为苏家女婿的原因,
只要娶了苏清黎,就等于得到了延寿丹的秘密。
而寿命,才是这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无论高官还是富商,没有人不想长命百岁,甚至长生不死。
只要能控制寿命,那就控制了这世界上最顶级的一批人。
想要知道长生集团的核心机密,唯一捷径就是苏清黎。
所以哪怕苏清黎是个寡妇,秦欢也不介意。
只要苏清黎给他机会,他完全愿意接盘。
但是,
苏清黎只回了一句话:
“哦。”
说完,便要迈步上楼,她的目的是炼制地髓灵液,可不是与人闲聊。
秦欢有一种冷场的尴尬,你就不夸夸我有孝心?
帮爸爸拿药,这明明是非常孝顺的人设。
“等等,清黎,要不要中午一起吃个饭?”
秦欢非常绅士的笑了笑,主动邀约。
“我得知赵九庭的死讯之后,非常伤心,我想为他上炷香。”
如果苏清黎同意他去家里,那就非常有机会了。
但是,秦欢刚说完,脸色惊悚起来。
恐惧的目光看着苏清黎身后,那个戴着墨镜的男人。
“赵,赵九庭!”
“你,你,你……”
秦欢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吓得魂不附体,胆战心惊。
原本他还以为那只是苏清黎的保镖。
但是仔细看清楚,那绝对就是赵九庭。
可是根据警察局的记录,赵九庭明明应该在坟墓里埋着,
他,他怎么出来了!
“你,你是人是鬼?”
秦欢一阵毛骨悚然,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而赵九庭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心情搭理,跟着老婆苏清黎,向电梯走去。
只留下秦欢一个人坐在地上,被一群人围观嘲笑。
“赵九庭肯定死了,警察局的记录不会有错。”
秦欢站起来喃喃自语,
“大白天又不可能是鬼魂,难道是尸体?”
“好啊!苏清黎,你竟然干出这种变态的事情。”
秦欢也是个聪明人,推测出了一些结论,不过他并不敢追上去查清楚。
“苏太太,你也不想……”
想到了某些桥段,秦欢感觉自己抓到了苏清黎的把柄,也许以后可以威胁她就范。
走出长生大厦,
坐进一辆迈巴赫跑车上,秦欢将玉瓶里的延寿丹,吃了进去。
“老头子,我巴不得你早点死!”
露出阴森的笑容,秦欢在玉瓶里放了一枚假丹药,
这才是他亲自取药的目的。
开车离开,走到半路,
秦欢感觉一阵浑身不适,
血肉、骨骼、皮肤……似乎都在重铸,很快变成一个怪物。
皮肤变得赤红又粗糙,双臂和双腿变成马足,脑袋像是骆驼头……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己经不能说话,
只能发出“婴婴”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