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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 后手(求订阅推荐)

作者:血流三千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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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作为穿越者,保守秘密、谋定后动之类的生存铁律,莱曼还是知道的。

    他也不打算跟诺兰解释自己的信心来源于何处。

    虽然早在巴里-梅耶提出项目的时候,他就迅速的思考了一番,决定抓住机会,参与进来。

    现在的这一切,都是按照既定的轨道发展罢了。

    就算没有萤火虫影业,华纳也会因为资金问题引入传奇影业。

    而无论是哪家公司参与进来,也都不会影响华纳的计划。

    只不过,莱曼在做的,是为了萤火虫影业更好的发展,顺势而为的一次应变。

    开上车,莱曼先把诺兰送回家,然后,又赶往了公司。

    能做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要看华纳改编的决心有多大。如果他们不愿放手,那再怎么样,蝙蝠侠的项目也启动不了。

    虽是如此,但在这之前,莱曼还有一些小小的疑惑需要人解答。

    他喊来约瑟夫,让他打电话叫一家常合作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务律师过来。

    萤火虫影业设有法务部,但基本上是个空壳子,他们也没能力养得起一支正规的强大的律师团队。

    要知道,美国的律师可是很上等的职业。

    年薪很高,社会地位更高。

    一般的小公司哪有闲钱养这么一群吞金怪,也只有迪士尼这种顶端的传媒集团才会恨不得把全天下最会打官司的人才都网络、集中,为他们效力,因为他们天天都有官司打,又不是闲人。

    而像萤火虫这般的小公司,都是跟某个律师事务所签订业务合作,只有出了事、或者有什么法律方面的咨询,才会用到他们。按次收费,贵的亚痞。

    不然怎么说,只有有钱人才能找的起律师呢。

    很快,约瑟夫邀请的事务所的代表过来了。

    这是位四十多岁,略有些谢顶的中年白人。

    一身职业正装,拿着公文包,态度很好,显得十分客气。

    “莱曼先生,我叫卢卡斯-乔恩。请问你有哪方面的疑虑?”

    “电影合作方面。”

    “是版权吗?”

    “不是,我想问的是,一个系列化的电影项目里,如何保证后续参与的权益。”

    在莱曼的计划里,《蝙蝠侠》是肯定有三部制作的打算。

    但不涉及版权的话,华纳轻而易举就能占据项目的主导地位,要是他们翻脸,为了利益踢掉萤火虫怎么办?

    这是非常需要考虑的一点,他可不想白打工,还赚不到多少钱。

    毕竟三部曲,第一部虽然成功了,但收益最大的,还是后面两部。

    巴里-梅耶吗,也不是啥老实人,眼下他还能口头上答应,保不准就不认了呢。

    这样一来,他就必须在项目的签约合同上,有一点反制的后手,是除了诺兰导演的后手。

    万一,华纳觉得自己又行了,不止撤掉萤火虫的资金,还来个更换导演什么的。这又不是不可能。

    “你的意思是?”卢卡斯询问道。

    “第一个问题,如果合作拍摄,制作方没有版权的话,线下收益如何得到保障,华纳拒不支付的话,打官司能赢吗?”

    “当然。”卢卡斯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莱曼,“这是很标准的委托拍摄意向书,涉及到制作方的话,是按照制作协议商定,只要有资金投入,或者其他形式的相关条例签署,发行方也必须保证制作方的收益,如果拖欠,就需要律师帮忙了,这方面,我们很熟。”

    好莱坞每一年都会因为利润划分的问题,对簿公堂,倒是养活了不少律师、会计师。

    “第二个问题,对续集制作提出明确的参与条件,能被反悔吗?”

    “不好说,具体要看签署的条件划定有多细致,不然很容易就被钻了漏洞。”

    “麻烦吗?”

    卢卡斯摇摇头,“主要是细致、繁琐,对我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说,倒不是麻烦,而是所有的条例都要清晰,具备法律效益,不能模糊。”

    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吧,魔戒的诉讼案从电影爆红直到现在,新线都在和米拉麦克斯扯皮,这其中还有本身托尔金的家人成立的公司也宣称他们的权益受到侵蚀。

    托尔金遗产信托公司认为他们只给出了电影的拍摄版权,新线没有权利使用里面的角色二次盈利。

    嗯,新线拿着角色打广告,还打算开发游戏。

    对此,新线呢,也说自己在拿到授权的时候,额外支付过上百万美元的授权费用。

    然而信托公司反驳,说是当初签订协议仅允许新线根据授权创造有形的商品,而不是数字产品,新线则反驳签订协议里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详细条款,并不具备法律力度。

    这么一件事,拖拖拖的,还把新线影业关于《霍比特人》的改编项目一直延后。

    其实吧,也就是没说清楚,被新线钻了空子。

    按照卢卡斯的意思,如果真要保证己方的权益,在合同里,就必须详细的规定所有的合作条款,包括续集开发,占多少,以什么形式占,年限是什么,利润划分怎么来?是分期,还是一次性,华纳以版权入伙委托萤火虫拍摄,规定是什么,如果项目中止,谁来负责任?甚至还要细分到电视窗口,如果电影下画,进入家庭娱乐市场,电视台是选择华纳旗下的dw电视台,如何保证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暗箱操作,让利给己方,损失制作方的权益。

    一条一条的,全部都要白纸黑字的商量清楚,这才能为以后华纳的任何不利于制作方的举动,承担法律风险,保证就算是拖字诀,也能打赢官司。

    甚至还提醒莱曼,如果真有资金往来,最好分开计算,不然税务方面,如果华纳做手脚,到时候合同曝光,很有可能引来国税局的麻烦。这一招,也是一些大公司挖坑的点。

    要真不小心落到里面,所有的一切,都会在偷税漏税上面,栽个大跟头。

    咨询完毕后,莱曼算是大概知道怎么玩了。

    以前都是他有版权,要么就是一次性合作,也不关心续集,现如今,第一次搞一线制作的续集计划,没想到里面的弯弯绕绕这么多,他也打定主意,好好注意这方面,别吃了暗亏。

    本来就是去打工,总不能忙活很久,又被老板临到发工资的时候,找个由头被开除吧,或者莫名其妙扣掉该得的薪水,那可就太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