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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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时候,命案那都不是一件小事。
“怎么回事?”
这种事情,朱雄英身边的这些人绝对不可能说给朱雄英听,先不说这种事情很是晦气,光是朱雄英现在的年龄,这种事情也不可能传到他的耳朵里。
“前天,江南府衙门接受了一起案件,原告是一个寡妇,死者是这个寡妇的五岁儿子,被告是寡妇的婆家,这是那个案子的诉状,你可以看看!”
状纸上的情况描述很详细,原告那个寡妇是江南府下李家村来的,她丈夫去年去世,给她留下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和二十亩良田。
丈夫去世之后,她就守着儿子和田产过日子。
不想有一天,她儿子忽然不见了,这个儿子可是她的命根子,一见找不到儿子,这个寡妇就像是疯了似得找人,直到晚上,才有人告诉他,说下午的时候,在后山看见她小叔子将他儿子带到山上玩去了。
找不到儿子,这个寡妇只好去找了早就回家的小叔子问人,可那个小叔子却说她儿子自己在山上跑丢了。
寡妇不相信,但是五岁的小孩在山上,现在还是大晚上的,这个妇人也没有跟小叔子争执什么,连忙去找村长。
村长听说之后,也组织起村民连夜去找,可找来找去,最终却发现小孩残破的尸体,看尸体上的痕迹,小孩应该早被野兽咬死了,村民们只能是将啃得七零八落的尸体给寡妇抬回来。
见到小孩血肉模糊的尸体,那寡妇哭的那是一个死去活来。
在众人的帮助下安葬了孩子以后,这个寡妇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于是就到县里告她的小叔子,说小叔子为谋夺她丈夫留下的财产,故意害她孩子。
可那位县官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竟然以野兽伤人,纯属意外为由,将她打发了回去。
等她回到家里,丈夫的族人却对她告状的事极为恼怒,说她是外姓,又无子嗣,要将她的二十亩地和房子强夺了去,给了她的小叔子。
那寡妇在当地哭求无门之后,就踏上了告状的旅程,县里不官那就是去州府,州府不受理那就找巡抚,甚至还听说这个妇人打算一路告到应天府,要去告御状。
朱棣也是赶巧了,刚好遇到了这位妇人在州府鸣鼓伸冤,在经过杖责之后,这才将状纸呈到了巡抚面前。
当时朱棣也在,也是亲自监督了这场受理。
这种案件,在应天府并不多见,所以抓到机会,朱棣自然是要听一下侄儿的见解。
“怎么样,雄英,你觉得这件案子应该怎么判?”
“这有什么难的,这不就是明晃晃的故意杀人吗?将那个小叔子给收监,择日斩立决!”
没有任何犹豫,朱雄英脱口而出。
“哦?为何这样判罚?也许还真的是那位小孩子自己跑丢的,小叔子寻找了并没有找到人。”
“不管她那个小叔子有没有去找,这件事归根究底都是那个小叔子将小孩子带到山上的,这是不能掩盖的事实,人证、当事人的口供都可以证明这点。
一个五岁的小孩子,本就没有成熟的认知,这个小叔子瞒着孩子的亲生母亲将孩子给带到山上,最终导致孩子在山上走丢,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明明知道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很是危险,却还是不顾小孩子的安危,将一个五岁小孩子留在山上,他下山之后还不找人去寻找。
一个五岁的孩子,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自保之力,可他一不寻找,二又不告诉孩子的亲人,这是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
朱雄英最是看不起这种人,明明就是图谋人家的财产,非得要用家族以势压人,这位寡妇也是一个烈性子,要不是这位真的有恒心,这件事肯定又是被人给掩饰过去了。
“故意杀人是躲不掉的,这就是像是一个明明不会游水的人,被人推下河里,确实,他被推下去的时候确实还活着,但最终他还是淹死了,难道官府还能说这个淹死的人是被河水给杀死的?
这不是搞笑吗,我可没有听说过河水可以杀人的。”
朱雄英举得这个例子很是恰当,朱棣想了想也觉得很有道理:
“嗯,你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那四叔,最终这个案子是怎么判的?四叔你插手了吗?”
要是四叔插手了,那这个案子肯定会严判。
“没有插手,但是旁听了。”
“为什么?这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又不复杂。”
巡查地区的案件,本就是朱棣这次巡查的职责所在,刚好碰到了,伸伸手的事情,应该不麻烦啊。
“没有干预,但是我旁听的效果应该跟直接插手起到的效果差不多,雄英,你要知道刑部自有其行事法则,若是人人都仗着权势去插一杠子,那不都乱了套了吗?”
“说得对,哎,这官官相护,上下包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彻底地解决。”
对于这个现象,朱雄英真的是一点吐槽的心情都没有了。
封建时代,那是所谓的阶级等级隔阂,虽然各个朝代推崇的都是所谓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细翻整个五千年历史,还真的没有发现一个同罪的事例。
就连追求民主公平的现代时间,那也是处处人情,件件人脉。
“雄英,你要知道,这世上本就没有所谓的公平存在,就算是真的论公平,那也只是在同一水平上的进行的,而处于我们这个层次的人,并不需要去追求这个,那些人,在我们眼里,不过就只是用来维持平衡的存在罢了。”
朱雄英的不忿,朱棣也是不解,在他接受的教育中,那些所谓的朝臣,商贾,甚至是那些延续上百上千年的世家,不过也就是他们维持皇权稳定的工具人罢了。
跟生意场上的道理是一样的,帝王之术也讲究: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看看后来的中日,中美交易就知道,利益那才是维持双方关系最牢固的基石。
不管是什么时候,命案那都不是一件小事。
“怎么回事?”
这种事情,朱雄英身边的这些人绝对不可能说给朱雄英听,先不说这种事情很是晦气,光是朱雄英现在的年龄,这种事情也不可能传到他的耳朵里。
“前天,江南府衙门接受了一起案件,原告是一个寡妇,死者是这个寡妇的五岁儿子,被告是寡妇的婆家,这是那个案子的诉状,你可以看看!”
状纸上的情况描述很详细,原告那个寡妇是江南府下李家村来的,她丈夫去年去世,给她留下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和二十亩良田。
丈夫去世之后,她就守着儿子和田产过日子。
不想有一天,她儿子忽然不见了,这个儿子可是她的命根子,一见找不到儿子,这个寡妇就像是疯了似得找人,直到晚上,才有人告诉他,说下午的时候,在后山看见她小叔子将他儿子带到山上玩去了。
找不到儿子,这个寡妇只好去找了早就回家的小叔子问人,可那个小叔子却说她儿子自己在山上跑丢了。
寡妇不相信,但是五岁的小孩在山上,现在还是大晚上的,这个妇人也没有跟小叔子争执什么,连忙去找村长。
村长听说之后,也组织起村民连夜去找,可找来找去,最终却发现小孩残破的尸体,看尸体上的痕迹,小孩应该早被野兽咬死了,村民们只能是将啃得七零八落的尸体给寡妇抬回来。
见到小孩血肉模糊的尸体,那寡妇哭的那是一个死去活来。
在众人的帮助下安葬了孩子以后,这个寡妇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于是就到县里告她的小叔子,说小叔子为谋夺她丈夫留下的财产,故意害她孩子。
可那位县官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竟然以野兽伤人,纯属意外为由,将她打发了回去。
等她回到家里,丈夫的族人却对她告状的事极为恼怒,说她是外姓,又无子嗣,要将她的二十亩地和房子强夺了去,给了她的小叔子。
那寡妇在当地哭求无门之后,就踏上了告状的旅程,县里不官那就是去州府,州府不受理那就找巡抚,甚至还听说这个妇人打算一路告到应天府,要去告御状。
朱棣也是赶巧了,刚好遇到了这位妇人在州府鸣鼓伸冤,在经过杖责之后,这才将状纸呈到了巡抚面前。
当时朱棣也在,也是亲自监督了这场受理。
这种案件,在应天府并不多见,所以抓到机会,朱棣自然是要听一下侄儿的见解。
“怎么样,雄英,你觉得这件案子应该怎么判?”
“这有什么难的,这不就是明晃晃的故意杀人吗?将那个小叔子给收监,择日斩立决!”
没有任何犹豫,朱雄英脱口而出。
“哦?为何这样判罚?也许还真的是那位小孩子自己跑丢的,小叔子寻找了并没有找到人。”
“不管她那个小叔子有没有去找,这件事归根究底都是那个小叔子将小孩子带到山上的,这是不能掩盖的事实,人证、当事人的口供都可以证明这点。
一个五岁的小孩子,本就没有成熟的认知,这个小叔子瞒着孩子的亲生母亲将孩子给带到山上,最终导致孩子在山上走丢,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明明知道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很是危险,却还是不顾小孩子的安危,将一个五岁小孩子留在山上,他下山之后还不找人去寻找。
一个五岁的孩子,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自保之力,可他一不寻找,二又不告诉孩子的亲人,这是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
朱雄英最是看不起这种人,明明就是图谋人家的财产,非得要用家族以势压人,这位寡妇也是一个烈性子,要不是这位真的有恒心,这件事肯定又是被人给掩饰过去了。
“故意杀人是躲不掉的,这就是像是一个明明不会游水的人,被人推下河里,确实,他被推下去的时候确实还活着,但最终他还是淹死了,难道官府还能说这个淹死的人是被河水给杀死的?
这不是搞笑吗,我可没有听说过河水可以杀人的。”
朱雄英举得这个例子很是恰当,朱棣想了想也觉得很有道理:
“嗯,你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那四叔,最终这个案子是怎么判的?四叔你插手了吗?”
要是四叔插手了,那这个案子肯定会严判。
“没有插手,但是旁听了。”
“为什么?这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又不复杂。”
巡查地区的案件,本就是朱棣这次巡查的职责所在,刚好碰到了,伸伸手的事情,应该不麻烦啊。
“没有干预,但是我旁听的效果应该跟直接插手起到的效果差不多,雄英,你要知道刑部自有其行事法则,若是人人都仗着权势去插一杠子,那不都乱了套了吗?”
“说得对,哎,这官官相护,上下包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彻底地解决。”
对于这个现象,朱雄英真的是一点吐槽的心情都没有了。
封建时代,那是所谓的阶级等级隔阂,虽然各个朝代推崇的都是所谓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细翻整个五千年历史,还真的没有发现一个同罪的事例。
就连追求民主公平的现代时间,那也是处处人情,件件人脉。
“雄英,你要知道,这世上本就没有所谓的公平存在,就算是真的论公平,那也只是在同一水平上的进行的,而处于我们这个层次的人,并不需要去追求这个,那些人,在我们眼里,不过就只是用来维持平衡的存在罢了。”
朱雄英的不忿,朱棣也是不解,在他接受的教育中,那些所谓的朝臣,商贾,甚至是那些延续上百上千年的世家,不过也就是他们维持皇权稳定的工具人罢了。
跟生意场上的道理是一样的,帝王之术也讲究: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看看后来的中日,中美交易就知道,利益那才是维持双方关系最牢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