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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解析(第二更,求推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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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詹姆斯的话,胡杨不知道是不是恶趣味来了。

    “詹姆斯,你是说,只要不将你打死,就坐这车,对吧?”

    “不,不管我死不死,我再也不坐它,宁愿走路。”他惊恐道。

    “詹姆斯,这次我双手双脚支持你,整个人都支持你,那车的味道太恐怖了。”杰克心有余悸道。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这地方太穷了。

    谁不想坐好车?谁不想车里散发着芬芳的味道?

    但没钱,什么都做不了。

    “看你们这个样子,今天是玩不了的,我们往银色城堡那边走,明天再去游玩,如何?”

    胡杨看到他们全都脸色苍白,没什么精力,也没什么体力的。

    就提议道。

    詹姆斯他们忙不迭的点头,现在有龙肉吃都不香。

    最想洗一个热水澡,在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这才是王道。

    在树底下休息了大概半个小时。

    一行人再继续出发,不过看到他们这个样子,胡杨微不可查的摇摇头。

    很快,在胡杨付出三张软妹币后,让人驾着马车载他们往银色城堡那边去。

    “后面都坐马车牛车,太舒服了。”詹姆斯靠在围栏上叹道。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搭车去雪灵山,到时候可以在那边租马或者买也行,不过买的话挺不划算的。”胡杨说道。

    但他的建议却让杰克眼冒精光。

    “我们可以骑马去雪灵山的,詹姆斯也不用害怕坐车,你说是不是?”

    说到最后,还轻轻踢了一脚詹姆斯,让他赶紧同意自己的提议。

    “杰克说的没错,这样挺好的。”话少的迈克也赞同道。

    刚刚那客车太恐怖了,让他完全受不了。

    胡杨低头想了下说:“这里到雪灵山的距离两百多公里,你们确定要骑马去?”

    别以为在电视剧或者历史书上看到,奔袭千里,夜袭百里的。

    夜袭百里这种至少也一人双马甚至三马的。

    而且就算是百里,也不过是四十多公里而已(古代的里大概400+米,而非现代的500米,史书)

    至于千里,应该挺蛋疼的。

    害怕他们将开车的速度和用时套在骑马上。

    果然,还没等胡杨解释,杰克就兴奋道:“那真是太好了,只要五六个小时就到了,我们骑马去。”

    其他人都非常心动。

    然而,看到胡杨一脸无奈的样子。

    疑惑道:“胡老师,有什么不对吗?”

    “有什么不对?很大的不对,真要骑马过去,两百多公里,只要也要两天多的时间,你们以为马能走很远吗?能一直骑着吗?”

    胡杨摇摇头道。

    慢慢的给他们解释,因为就玩几天,肯定不会去买好马的,也就几千块一匹的那种。

    这么便宜的价钱,马的质量能够有多高?都不用想了。

    伏着人加上行礼,最多跑十个公里,它就累了,后面只能下地走了。

    日行百里是真的有,但日行千里,恐怕也是绝世仅有的宝马。

    最终,在胡杨的解释下,他们终于打消了骑马去雪灵山的念头。

    况且,就算真的可以,他们受得了吗?

    别忘记之前有人帮忙按摩,而且骑马的时间并不长,都成那个样子了。

    真要骑马去,恐怕人都要进医院躺一阵子。

    詹姆斯开始唉声叹气起来,又要受罪了。

    “别担心,明天的车虽然也有味道,但绝对不像今天这辆那样。”

    这是实话,走村镇的客车和走两个县的是不一样的。

    至少车况等等没有那么差。

    “希望吧!”

    看样子,他们都不对这里的客车抱有太大的希望。

    ........................

    就在胡杨他们前往银色城堡的时候。

    陈泽华联系喊来两个老朋友对《万物生》的歌词进行解析。

    梵文版的歌词,他查出来了,是【金刚萨百字明咒】,都翻译出来。

    最主要集中在华语版本中。

    联系到胡杨在藏区的十年,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会受到那里文化风俗的影响。

    这一点可以从歌词上体现到。

    金黄的旗子是藏区佛教的一个标志。

    两条鱼:在藏区饰品中,有鱼的图案一般指的是藏八宝之一,。

    双鱼(金鱼宝):又称高原鱼,象征慧眼,通常以雌雄双鱼表示解脱、永生、再生的境地。

    藏区有一种习俗叫天葬,就是人死后把人的尸体砍成几段,喂给山鹰

    【一片河水落下来遇见人们破碎】水葬也是一种方式。

    越分析,越觉得这简单的歌词中竟然蕴含着这么多意义。

    加上陈泽华打电话给宫博闻,询问了胡杨的一些情况,得知他妻子永远留在藏区中。

    不难想象出他这首歌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但由于没有经历过丧妻之痛,一个人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承载着她的遗愿活着。

    所以陈泽华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但就隔着一层膜无法捅破。

    而他的老朋友赵文正则叹息一声,拿起旁边的抽纸擦了下眼里的泪水。

    发出感慨:“此子之大才,我不如也!”

    “可惜在藏区白白浪费了十年,否则他的音乐造诣将会更高。”

    陈泽华猛地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老朋友。

    这可是号称谁都不服的赵狂人啊,竟然愿意向别人低头。

    感受到陈泽华的目光,他脸色一正:“你们两个老不死的别把我刚刚的话传出去,不然老头子跟你们拼了。”

    陈泽华他们点点头。

    赵文正的意思他们都懂,并不是害怕他名誉有损,而是害怕将胡杨捧得太高,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很多有天赋有资质的年轻人都因为被新闻媒体吹捧的太过。

    让他们真的以为天老大,他老二,谁都不服,整个世界都围着他转一样。

    最终失去了曾经的灵气,泯然众人矣!

    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嘲笑他,都是老朋友,谁不知道谁。

    这又是他一个黑料,以后可以时不时的打趣一番,也是一种别样的生活,也是老朋友之间的相处方式。

    不过很快,他们的注意力再次回到歌词中

    “老赵,说说你是怎么看的?”陈泽华正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