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梁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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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房间较多,不比在潇家村。
都可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房间。
潇晓一喜欢东厢那糊窗户的纱,而小当儿便入了西厢。
潇晓晓平日需要打理的事情较多,需自己的私人空间,也需得清净,便用了三间上房。
现在搬了大宅子,于潇晓晓来说,亟须人手。
宅院需要人看管,宅院需要人打扫,外面需得人看地,管账,打理田地。
她现在也算是家大业大的人了,很多事情不需要自己动手。
潇晓晓很想充个脸面的。
可,她兜里穷,没钱,一个丫头也得十两银子起,就算是长工工钱也不便宜。
然而,潇晓晓还有一个毛病,挑,若非她看得过眼的人不用。
梁小六自带资金入府当管家。
也并非就不要报酬,而是让潇晓晓把工资可暂缓几个月发。
找来一个姓魏的厨娘。
这点就是潇晓晓佩服梁小六的地方,仿佛他手里是个讯息集成器,各种人脉,各种消息都掌握的了,说要厨娘,今日才进府第二日,就寻了来。
带至潇晓晓面前,胖胖的,皮肤有点黑,穿着素色的棉麻衣裳。
过了潇晓晓的眼,梁小六瞄潇晓晓一眼,便带厨娘下去了。
给了点银钱,交代中午买的吃食。
*
县城里田地里新苗未长成,而潇家村的枸杞树是由潇正华帮着看管。
潇晓晓已经答应给潇正华利润分红。
他会尽心的。
三月初春,潇晓晓换了女儿家的襦裙,头发用两根白色的丝带系了。
是女儿家的双丫髻、
然而,这双丫髻,在她头上,整个人看起来也俏皮可人。
荔枝色的襦裙,印染了荷塘月色的纹,衣襟衣袂用了绿色的绸子滚边。
加上下身水绿色的绸裙,一身淡雅的色,相得益彰,使得整个人都变的入眼了。
潇晓晓不太喜欢大红大绿的色。
但潇晓一喜欢。
潇晓晓来这地域后,经过上次的园会,跟着一帮童生秀才。
潇晓晓觉的习得此地的字十分重要,且是当务之急。
而且平日,她跟人做生意,讨价还价,算账记账,一定离不开字。
倘若她连字都不熟识,别人也不愿意和你做生意。
然而,潇晓晓拿着一卷书,将里面的生僻字勾出来。
发现实则安国的字,也不是十分难懂,倒像极了潇晓晓现代所在国Z国古代一种楷书,笔画优美,字迹工整,而她之前只是粗略的了解。
现在细细看了后,发现的确不是那么难学。
除了一些生僻字,其他大多潇晓晓都认识。
然而认识不等于会写。
第一眼认识和最终把这个字写出来,期间的东西不连续。
然而,这春日闲暇,潇晓晓把别人为她寻来几本书,都是前代文学大家撰写。
她边学习边做记录。
而梁小六走近,她丝毫没察觉到。
*
梁小六进入堂屋,就见潇晓晓伏首在案,头上绑着两根银丝带,发丝如灯笼花垂下的丝一缕一缕。
散开,很是好看。
然后,那女子,翠色的眉,不描而青,星目琼鼻。
不是倾国倾城的惊艳,小家碧玉里带着精致,秀气中带着温婉。
加上那一身浅色的衣衫,使得她如昆山之玉,实在入人眼。
梁小六一愣,随即走上前来。
对潇晓晓,他没有那方面想法。
虽然,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一直总被她吸引。
就连自己都身不由己心不由己帮她。
若说是邪门了,中了蛊毒,梁小六也认了。
但不是,他非常的清楚。
对潇晓晓,他没有男女那种爱慕。
但这样也很好,就做一个共事儿的朋友。
他知道,跟着这个女子,有一天,她一定会有大出息,也许,能带着他一起出人头地。
曾经在闹市,他第一眼瞄见她,瞥见她眼里别样的晶亮鲜活。
那时梁小六长这么大从未见过的,就觉着她以后不是普通人物。
所以他想跟着。
帮她理账,帮她分担其他的一些府内外事务。
这里房间较多,不比在潇家村。
都可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房间。
潇晓一喜欢东厢那糊窗户的纱,而小当儿便入了西厢。
潇晓晓平日需要打理的事情较多,需自己的私人空间,也需得清净,便用了三间上房。
现在搬了大宅子,于潇晓晓来说,亟须人手。
宅院需要人看管,宅院需要人打扫,外面需得人看地,管账,打理田地。
她现在也算是家大业大的人了,很多事情不需要自己动手。
潇晓晓很想充个脸面的。
可,她兜里穷,没钱,一个丫头也得十两银子起,就算是长工工钱也不便宜。
然而,潇晓晓还有一个毛病,挑,若非她看得过眼的人不用。
梁小六自带资金入府当管家。
也并非就不要报酬,而是让潇晓晓把工资可暂缓几个月发。
找来一个姓魏的厨娘。
这点就是潇晓晓佩服梁小六的地方,仿佛他手里是个讯息集成器,各种人脉,各种消息都掌握的了,说要厨娘,今日才进府第二日,就寻了来。
带至潇晓晓面前,胖胖的,皮肤有点黑,穿着素色的棉麻衣裳。
过了潇晓晓的眼,梁小六瞄潇晓晓一眼,便带厨娘下去了。
给了点银钱,交代中午买的吃食。
*
县城里田地里新苗未长成,而潇家村的枸杞树是由潇正华帮着看管。
潇晓晓已经答应给潇正华利润分红。
他会尽心的。
三月初春,潇晓晓换了女儿家的襦裙,头发用两根白色的丝带系了。
是女儿家的双丫髻、
然而,这双丫髻,在她头上,整个人看起来也俏皮可人。
荔枝色的襦裙,印染了荷塘月色的纹,衣襟衣袂用了绿色的绸子滚边。
加上下身水绿色的绸裙,一身淡雅的色,相得益彰,使得整个人都变的入眼了。
潇晓晓不太喜欢大红大绿的色。
但潇晓一喜欢。
潇晓晓来这地域后,经过上次的园会,跟着一帮童生秀才。
潇晓晓觉的习得此地的字十分重要,且是当务之急。
而且平日,她跟人做生意,讨价还价,算账记账,一定离不开字。
倘若她连字都不熟识,别人也不愿意和你做生意。
然而,潇晓晓拿着一卷书,将里面的生僻字勾出来。
发现实则安国的字,也不是十分难懂,倒像极了潇晓晓现代所在国Z国古代一种楷书,笔画优美,字迹工整,而她之前只是粗略的了解。
现在细细看了后,发现的确不是那么难学。
除了一些生僻字,其他大多潇晓晓都认识。
然而认识不等于会写。
第一眼认识和最终把这个字写出来,期间的东西不连续。
然而,这春日闲暇,潇晓晓把别人为她寻来几本书,都是前代文学大家撰写。
她边学习边做记录。
而梁小六走近,她丝毫没察觉到。
*
梁小六进入堂屋,就见潇晓晓伏首在案,头上绑着两根银丝带,发丝如灯笼花垂下的丝一缕一缕。
散开,很是好看。
然后,那女子,翠色的眉,不描而青,星目琼鼻。
不是倾国倾城的惊艳,小家碧玉里带着精致,秀气中带着温婉。
加上那一身浅色的衣衫,使得她如昆山之玉,实在入人眼。
梁小六一愣,随即走上前来。
对潇晓晓,他没有那方面想法。
虽然,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一直总被她吸引。
就连自己都身不由己心不由己帮她。
若说是邪门了,中了蛊毒,梁小六也认了。
但不是,他非常的清楚。
对潇晓晓,他没有男女那种爱慕。
但这样也很好,就做一个共事儿的朋友。
他知道,跟着这个女子,有一天,她一定会有大出息,也许,能带着他一起出人头地。
曾经在闹市,他第一眼瞄见她,瞥见她眼里别样的晶亮鲜活。
那时梁小六长这么大从未见过的,就觉着她以后不是普通人物。
所以他想跟着。
帮她理账,帮她分担其他的一些府内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