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小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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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小道士
“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屋斩左脚,右脚踏屋斩右脚!今日,我封你为职同师帅大监军,林元觉,你不要辜负我的心意。”
英王半是鼓励半是督促的话语,犹响在耳边。
抛开立场且不多提,至少在安抚民众这一方面,英王陈玉成是太平军里做得比较好的。
同样的一个大政权,眼下这些太平军简直比土匪还残忍。
张汶祥寨子里还有三不劫的规矩,不劫尽了,不劫道人,不劫书生。
不劫尽就是货物最多取八成至少给被劫之人,留一口饭,一份能够回去的盘缠。
不劫道人,当然是指道门中人。
当年瓦罐山上下受了道长恩惠,对于道门中人,从不打劫。
至于不劫书生,这里面也有些讲究主要是指那些穷书生,能放就放。
可眼下作为统治一方的太平军,竟在光天化日下,如此行事,手段残忍,死人堆中竟还有妇孺。
说是触及林动逆鳞也不为过,可气可恨,这些土匪实在是该杀!
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舒展自己心中一口意气,这样的事情,是肯定要做的。
……
“这死开盖,倔成这样,呸!晦气,不值他妈二两银子。”
贼头骂骂咧咧,手背上有个清晰的牙印,估计是被谁咬了,手里抓着的是一条崩裂了的珍珠项链。
染血的珍珠洒落大半,他佝着腰,一粒粒到处拈捡。
旁边另一贼人,笑得嘴角快裂开:“俩长,看来还是我运气好,抓到了只耳饰,嘻嘻。”
他顺势一刀,割下另一只秀气的耳朵,拿在手上晃了晃,甩掉血迹,借着日光,拔下耳垂上的那枚金耳环。
“你个狗日的,别得意,一时好坏算个屁。”
同样在尸体里翻翻拣拣的红头巾怒道。
这人发泄似的,狠狠拿长矛捅了捅车上那堆尸体,忍不住又道:“这会儿是好事,说不得马上就大祸临头。”
把路过的车队诱骗到城外杀了,搞些钱财是他们常做的事情,不过,不是所有人都有进账,总有捞不到多少好处的。
这些半匪半兵的太平军做惯了这等买卖,里面自有一套规矩。
尽管眼红无比,一口川话的男人也不敢去抢另一个贼兵的好处。
在这狗粮养的世道,和地域无关,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
“行了,都少说两句,小乞儿,伱今天发了大财,晚上请哥几个去女馆耍耍乐子。”
那队长看似在帮着抓到金珠耳环的小兵搭腔。
女馆是太平军又一大制度,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天王都执行。
最早是金田起义时洪天王提出,将妇女编入女馆,方便行军打仗。
后来东王杨秀清得了势,那时洪天王已经废除了的女馆制度又在东王手里发扬了光大。
所谓的女馆所也就变了味,变成士兵,太平军将官取乐子的地方。
英王陈玉成和翼王石达开一系,向来看不起东王。
其麾下统率之地,没有那种污秽之处。
只是朱凤奎算是东王一系人马,一些制度从来都尊奉很好,其本人喜欢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某些制度确实是可以笼络军心。
比如湘军九帅曾国荃攻城略地,夺城必开放三日,不禁劫掠。
人屠,曾剃头最早也是由他而始,当然开城三日,也能令士气大涨,笼络人心。
话归正题。
踏踏踏。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几名太平军悚然一惊,“你是何人1长矛一指,这些太平军士卒没有贸然进攻。
主要是林动身上的打扮和他们有几分相似。
林动自是懒得与他们多说什么,贴近上前,如虎入羊群,恐怖的独脚铜人槊一扫。
“你1
一名离得近的太平军贼子还没来得及抽出腰刀,话出口也就半截。
噗呲,一道风响。
脑袋当即如西瓜般烂开,红嚷嚷的飞落一地。
“贼人凶狠,大家并肩子。”
贼头高吼一声,眼皮跳了跳,心里爬上一抹寒气,这么近的距离想逃都逃不了。
“兄弟们,我先上。”
太平军贼头快把嘴唇咬出血来,强提了三分血勇道。
他能统率一俩二十五人的编制,当然有其厉害的地方,生来力大,早年又练就了寺庙里的混气功,专长气力,实在是庙里养不活僧人了,才迫不得下山还俗。
遍地贼人,也没个好的投奔处,后来跟着长毛厮混了半年,仗着气力,搞到了太平军帐里俩长的位置。
佛门教义也就忘了个一干二净。
独脚铜人槊挥舞时恐怖呼啸的风声,让贼头知道来人厉害。
只是箭在弦,不得不发,他要是不上,怎么带队伍?这些天南地北汇聚而来的兵,想必也不会上,到时候被逐个击破,才是真正死路一条。
贼头抄起手边大矛,正欲发力,黑影当头袭来。
那一尊双手合十的铜人,好似在笑,又像是庙里供奉的罗汉,下一刹,天昏地暗。
轰轰轰。
左突右撞,林动三两槊就把这伙太平军给杀光,贼头虽然有点功夫,却也是完全不够瞧。
一槊打下,兵器带人,打成几乎两段,那裂开的胸腔,能露出白森森的肋骨和一颗破烂心脏。
林动都还没来得及用劲,周围贼子就全部倒下了。
“林爷,你就收敛点凶性吧。”
将马儿牵来的罗行云望着遍布大地的鲜血,忍不住出声埋怨了一句。
“咱们出来可是办正事的。”
罗行云如此说着。
“杀匪,怎么就不算正事儿,好歹我也封了个大监军,得过一把瘾不是?”
林动不以为然地说道。
“哎,那行吧,爷,咱们抓紧上路。”
罗行云无奈叹了口气,说话间,将手分别放到两匹马的马鞍下面,清理了一番,看里面还有没有草屑什么的。
木头茬子,小草棍什么的,不注意的话,奔跑起来,容易伤害到马儿,磨破战马背上的皮毛。
“急甚?咱们把这些推车上的尸体烧了再走。”
林动如此说道。
他看罗行云又要叨叨自己,便开口解释了一句。
“烧了这些尸体,第一是防止邪祟滋生,第二好歹给这些人一个归宿。不至于让野狗,猛兽,虫蚁什么的啃食,地府里少受一份痛苦,民间传说——如果不是先天的尸体不全,又非是意外,那么,尸身不全的人,在地府里可是要受苦的。”
“中!您是大爷,您说什么都对。”
罗行云颇为无奈,只得赶忙过来给林动帮忙,处理尸体。
刚把火油浇上,林动正准备让罗行云起个火。
这时候,就听见一道稚嫩的嗓音——无量天尊,还请两位壮士,等下再烧,手下留情,容小道我先出来。
林动一愣,扭头看去,就见推车上的尸体被扒拉开,重重落下。
一个道童模样的小孩,蹭地一下起身,从叠放尸体的推车上爬了出来。
一张满是稚嫩的脸上,涂抹了红彤彤的鲜血,让这个穿着破烂的小童子看上去有几分邪异。
“你是何人1
林动厉声呵问,直震得小道士双耳发涨,嗡嗡耳鸣。
(本章完)
第55章 小道士
“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屋斩左脚,右脚踏屋斩右脚!今日,我封你为职同师帅大监军,林元觉,你不要辜负我的心意。”
英王半是鼓励半是督促的话语,犹响在耳边。
抛开立场且不多提,至少在安抚民众这一方面,英王陈玉成是太平军里做得比较好的。
同样的一个大政权,眼下这些太平军简直比土匪还残忍。
张汶祥寨子里还有三不劫的规矩,不劫尽了,不劫道人,不劫书生。
不劫尽就是货物最多取八成至少给被劫之人,留一口饭,一份能够回去的盘缠。
不劫道人,当然是指道门中人。
当年瓦罐山上下受了道长恩惠,对于道门中人,从不打劫。
至于不劫书生,这里面也有些讲究主要是指那些穷书生,能放就放。
可眼下作为统治一方的太平军,竟在光天化日下,如此行事,手段残忍,死人堆中竟还有妇孺。
说是触及林动逆鳞也不为过,可气可恨,这些土匪实在是该杀!
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舒展自己心中一口意气,这样的事情,是肯定要做的。
……
“这死开盖,倔成这样,呸!晦气,不值他妈二两银子。”
贼头骂骂咧咧,手背上有个清晰的牙印,估计是被谁咬了,手里抓着的是一条崩裂了的珍珠项链。
染血的珍珠洒落大半,他佝着腰,一粒粒到处拈捡。
旁边另一贼人,笑得嘴角快裂开:“俩长,看来还是我运气好,抓到了只耳饰,嘻嘻。”
他顺势一刀,割下另一只秀气的耳朵,拿在手上晃了晃,甩掉血迹,借着日光,拔下耳垂上的那枚金耳环。
“你个狗日的,别得意,一时好坏算个屁。”
同样在尸体里翻翻拣拣的红头巾怒道。
这人发泄似的,狠狠拿长矛捅了捅车上那堆尸体,忍不住又道:“这会儿是好事,说不得马上就大祸临头。”
把路过的车队诱骗到城外杀了,搞些钱财是他们常做的事情,不过,不是所有人都有进账,总有捞不到多少好处的。
这些半匪半兵的太平军做惯了这等买卖,里面自有一套规矩。
尽管眼红无比,一口川话的男人也不敢去抢另一个贼兵的好处。
在这狗粮养的世道,和地域无关,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
“行了,都少说两句,小乞儿,伱今天发了大财,晚上请哥几个去女馆耍耍乐子。”
那队长看似在帮着抓到金珠耳环的小兵搭腔。
女馆是太平军又一大制度,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天王都执行。
最早是金田起义时洪天王提出,将妇女编入女馆,方便行军打仗。
后来东王杨秀清得了势,那时洪天王已经废除了的女馆制度又在东王手里发扬了光大。
所谓的女馆所也就变了味,变成士兵,太平军将官取乐子的地方。
英王陈玉成和翼王石达开一系,向来看不起东王。
其麾下统率之地,没有那种污秽之处。
只是朱凤奎算是东王一系人马,一些制度从来都尊奉很好,其本人喜欢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某些制度确实是可以笼络军心。
比如湘军九帅曾国荃攻城略地,夺城必开放三日,不禁劫掠。
人屠,曾剃头最早也是由他而始,当然开城三日,也能令士气大涨,笼络人心。
话归正题。
踏踏踏。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几名太平军悚然一惊,“你是何人1长矛一指,这些太平军士卒没有贸然进攻。
主要是林动身上的打扮和他们有几分相似。
林动自是懒得与他们多说什么,贴近上前,如虎入羊群,恐怖的独脚铜人槊一扫。
“你1
一名离得近的太平军贼子还没来得及抽出腰刀,话出口也就半截。
噗呲,一道风响。
脑袋当即如西瓜般烂开,红嚷嚷的飞落一地。
“贼人凶狠,大家并肩子。”
贼头高吼一声,眼皮跳了跳,心里爬上一抹寒气,这么近的距离想逃都逃不了。
“兄弟们,我先上。”
太平军贼头快把嘴唇咬出血来,强提了三分血勇道。
他能统率一俩二十五人的编制,当然有其厉害的地方,生来力大,早年又练就了寺庙里的混气功,专长气力,实在是庙里养不活僧人了,才迫不得下山还俗。
遍地贼人,也没个好的投奔处,后来跟着长毛厮混了半年,仗着气力,搞到了太平军帐里俩长的位置。
佛门教义也就忘了个一干二净。
独脚铜人槊挥舞时恐怖呼啸的风声,让贼头知道来人厉害。
只是箭在弦,不得不发,他要是不上,怎么带队伍?这些天南地北汇聚而来的兵,想必也不会上,到时候被逐个击破,才是真正死路一条。
贼头抄起手边大矛,正欲发力,黑影当头袭来。
那一尊双手合十的铜人,好似在笑,又像是庙里供奉的罗汉,下一刹,天昏地暗。
轰轰轰。
左突右撞,林动三两槊就把这伙太平军给杀光,贼头虽然有点功夫,却也是完全不够瞧。
一槊打下,兵器带人,打成几乎两段,那裂开的胸腔,能露出白森森的肋骨和一颗破烂心脏。
林动都还没来得及用劲,周围贼子就全部倒下了。
“林爷,你就收敛点凶性吧。”
将马儿牵来的罗行云望着遍布大地的鲜血,忍不住出声埋怨了一句。
“咱们出来可是办正事的。”
罗行云如此说着。
“杀匪,怎么就不算正事儿,好歹我也封了个大监军,得过一把瘾不是?”
林动不以为然地说道。
“哎,那行吧,爷,咱们抓紧上路。”
罗行云无奈叹了口气,说话间,将手分别放到两匹马的马鞍下面,清理了一番,看里面还有没有草屑什么的。
木头茬子,小草棍什么的,不注意的话,奔跑起来,容易伤害到马儿,磨破战马背上的皮毛。
“急甚?咱们把这些推车上的尸体烧了再走。”
林动如此说道。
他看罗行云又要叨叨自己,便开口解释了一句。
“烧了这些尸体,第一是防止邪祟滋生,第二好歹给这些人一个归宿。不至于让野狗,猛兽,虫蚁什么的啃食,地府里少受一份痛苦,民间传说——如果不是先天的尸体不全,又非是意外,那么,尸身不全的人,在地府里可是要受苦的。”
“中!您是大爷,您说什么都对。”
罗行云颇为无奈,只得赶忙过来给林动帮忙,处理尸体。
刚把火油浇上,林动正准备让罗行云起个火。
这时候,就听见一道稚嫩的嗓音——无量天尊,还请两位壮士,等下再烧,手下留情,容小道我先出来。
林动一愣,扭头看去,就见推车上的尸体被扒拉开,重重落下。
一个道童模样的小孩,蹭地一下起身,从叠放尸体的推车上爬了出来。
一张满是稚嫩的脸上,涂抹了红彤彤的鲜血,让这个穿着破烂的小童子看上去有几分邪异。
“你是何人1
林动厉声呵问,直震得小道士双耳发涨,嗡嗡耳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