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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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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看看黑熊……”

    荣华雁再也坐不住了,她回头报备一声,抬脚走人。

    “我也去……”

    屋内的两个大男人,很有默契地相互看了一眼,朱七站起来跟了上来。

    “咦,你会没见过黑熊?”

    荣华雁不只是言语质疑,她的行为更质疑,两只眼睛斜睨着他,盯得人发毛。

    “我见过白熊,还真没见过黑熊……”

    朱七还是那幅无赖样子,嘻皮笑脸地说道。

    荣华雁绝对不信。

    荣华雁:“白熊与黑熊有区别吗?”

    朱七:“白人与黑人有区别吗?”

    荣华雁:“有白人和黑人吗?”

    ……

    “无聊……”

    荣华雁与朱七一边走一边争论着,突然身后传来风华不屑的声音,再然后他的灰衣摆动,人已飘过他们的身边,并且超过去了。

    还好,他没有打他那把油纸伞,不然荣华雁还真会把他当成了神经病人了。

    “喂,我的九龙珠。”

    朱七不依不饶,快走几步,伸手去拉风华的肩。

    “还我的玉环璧。”

    风华人影一闪,非常灵巧地躲开了朱七的魔爪。

    “喏,玉环璧。”

    荣华雁想起了曾向师傅保证过的,绝对不拿百姓一针一线,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

    因此,她非常不情愿地从怀里取出了玉环璧,十分不舍地递了过来。

    “喂,现在是我的东西,好不好?”

    朱七纵身来抢,同时埋怨道。

    因为眼睛不可能转弯,而声音可以穿透城墙。

    所以一般可以先闻其声,再见其人。

    在朱七的声音想起的同时,灰衣和尚早就挥动衣袖,快如闪电地抓起了那枚碧绿的玉环璧。

    这可是他的母上大人临走时留给他的信物,他还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凭此信物与母亲相认。

    虽然他不知道母亲长得什么样子,还会不会认他这个儿子。

    郑而又重地将这枚玉环璧挂在了脖子里,贴肉挂着,贴着滚烫的心,他才放心。

    “喂喂……”

    朱七向着风华孤傲的背影连喊了两声,但他并没有追过去,而是眼里有笑意浮现,一霎又悄然敛去。

    荣华雁以为自己看错了,悄然走近,噜嘴问道:

    “他真的拿了你的九龙珠?”

    “嘿,你不是要看黑熊吗?”

    朱七没有直接回答荣华雁的问题,而是“善意”地提醒道。

    “对,看黑熊……”

    荣华雁拍了下脑袋,猛然醒悟。

    然后跳起来就跑,因为她听到了动物惨叫的声音,她的小心肝“砰砰……”乱跳。

    朱七望着荣华雁奔跑的身影,薄唇勾了勾,一缕不易觉察的笑意不经意闪现,手伸进袖子里,取出了一颗被九条龙的爪子抓着的夜明珠。

    这颗夜明珠算是珠中极品,有一颗鸽子蛋那么大,纯正无杂色,光亮无比,不说亮如白昼,也可以说如小小的日光。

    此时夜色正浓,月华如水,他举着这枚夜明珠,恍惚笼罩在一层闪耀的光晕里,衬着他美如冠玉的脸庞,修长俊逸的身材,仿佛神灵降临一般。

    而他充满得意的眼睛,直盯着夜明珠里的一个绿影,此时在他的眼中,这颗夜明珠就是一面镜子,绿影是镜中的风景,是世间移动的最美风景。

    他费尽心思抢了风华的佩玉,不是因为喜欢那块玉环璧,而是他要在玉佩里做手脚。

    运用跟踪术,将一枚小小的魔幻石镶于玉环璧之内,玉环璧走到哪里,他的九龙珠都可以显示。

    所以,风华的行踪在朱七的掌控之中,这怎么能不让他得意非凡呢?

    眸光闪动,暗暗心语:“哼!任你是孙猴子在世,又怎么能逃出我如来佛的手掌心?”

    “嘿嘿……”

    冷笑两声,握紧拳头,朱七小心翼翼地收起了九龙珠,然后正了正衣冠,拍了拍灰尘,还摆了摆衣袖,迈着四方步,一步三摇地唱起了《空城计》。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我也曾差人去打听,打听得司马领兵往西行……”

    倒,看把他得意的,刚才还把自己看成了如来佛,这会儿又将自己比如成诸葛孔明了。却好像降了一个等级,从佛降为了人。

    其实荣华雁说是去看黑熊,她真实的想法是想看看,这个如意客栈老板娘嘴里的当家人“鉴哥”,会不会是她的仇人“司马鉴”。

    五岁的记忆里,司马鉴是一个壮硕的武术师傅,他的特点是肩上扛着一把长约三丈,沉重无比,又锋利无比的“鬼头刀”。

    有了这样一种印象,她冲进了屠宰场,哦,不是,是客栈的后院,两只眼睛一阵乱扫,首先不是寻找那头传说中的所谓“黑熊”,而是记忆里刻骨铭心的“鬼头刀”。

    还真让她寻着了,一个壮硕的男子正举着一把大砍刀,正奋力地插进了一头黑熊的肚上上。

    “小康,咳咳,别插歪了,插破了熊胆就……咳……”

    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旁边提点着,同时不时地传来了咳嗽声。

    “知道了,史师傅。”

    那个名叫小康的“刽子手”回头憨笑着回答。

    此一照面,荣华雁断定了此人,不是她的仇人“司马鉴”。

    因为刀不是那把挂着白骨森森的骇人鬼头刀,而是一把杀猪的大砍刀。

    人也不是那个壮硕的武术师傅,这个小康长得是虎背熊腰的,但太年轻了,年轻得如同一枚鲜嫩的小白菜,那健康的皮肤紧致饱满,圆形的大脸,两只眼睛也是圆圆亮亮的,笑起来还有两个米粒大的小酒窝。

    虽然有些小小的失望,但同时也有些欣慰,想见仇人,但又怕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陡然相见。

    已经十一年了,岁月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容貌,但那团火,那团想要复仇之火,又岂会随着时间的渐渐走远而黯然失色的呢?

    “咳咳,算了,小健,咳咳咳……,你去打盆水去……”

    那个苍老的咳嗽声音,又指挥起了另一位伙计。

    小健还是那么活泼,俏皮地回答:

    “得令,史老板……”

    “喂,小健,都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喊姓,直接叫老板。”

    “是,老板。”

    这会,小健很老实地依着老板娘,但怎么也掩饰不了,脸上浓浓的玩皮笑意。

    想必这样的对话已经上演过很多次了,在场的每个人都不由得发出了会心的笑声。

    “扑哧……”

    荣华雁也忍俊不禁附和着,掩嘴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