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虞美人

作者:请叫我高原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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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8章 虞美人

    很显然,毛利哥和三师兄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手,这一次的过肩式摔,他们是真的很爱自己的大哥。

    毛利兄弟最后将价值十英镑的“猫粪”扔到了纳尔逊的面前,被他当成了宝贝一样的珍藏在了自己的床上。

    不过他也只是把这当成了一只鸡仔。

    而那三兄弟,则是很是客气,邀请朱富贵等人共进晚餐。

    说好的三个人,实际上都是朱富贵出的。

    他现在是个穷光蛋,平时也是装出一副法国大帝的样子,实际上却是个硬骨头。

    这一次的宴会,他要用的就是绍兴的黄酒,朱富贵给他准备的。

    他用一个漂亮的杯子,倒入一瓶橘红色的绍兴黄酒,用三种不同的方法摇晃着杯子,让自己清醒过来,他吐了一口,喝了一口,点了点头。

    “这可比波尔多的葡萄酒好喝多了,国王您真是好品味啊!”

    朱富贵嘴巴动了动,但终究没有说出,这是用来烹饪的东西啊。

    但是朱富贵很清楚,哪怕是给他一瓶消炎药,他也会给他一杯好酒。

    被囚禁在五国城内的那栋公寓楼里,他没有受到什么折磨,却连一杯水都没有给三哥,这让他很是垂涎。

    经过 dNA鉴定,他是一个日耳曼人。

    日耳曼人是除了斯拉夫人之外最喜欢喝酒的。

    朱富贵决定回去之后,跟物业的阿姨打个招呼,让他们不要把消毒水和防冻剂洒在房间里。

    如果让他三个人得到,他会像毛子那样酗酒,那就糟糕了。

    结果,他一上来就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端起酒杯慢慢品味,然后就露出真面目,大口大口地喝起酒来,一粒花生也不给。

    这让正喝着美酒,喝着花生的毛利人,对欧洲野蛮人的无礼表示了不屑。

    而朱富贵呢?

    大家都知道,大明的国宴饮料,是一种名为“福禄寿”的饮料。

    朱皇帝还是大明历史悠久的可口可乐的开创者。

    两个老人一边喝酒,一边喝酒,朱富贵则是一边喝着饮料。

    大明皇帝和日法这两个前任领袖闲谈起来,不一会儿就喝得差不多了。

    不知这家伙到底是真的喝醉了,还是装的,他突然就捧着瓶子痛哭流涕。

    他的脸上还挂着一把湿漉漉的脸,让人作呕。

    但他哭了很久,都没有得到回应,他努力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哽咽着说道:“大明的皇帝,你就不想知道你的同伴在哭什么?”

    朱富贵将小兰的食指和米糕放入口中,咀嚼了几下,随后扭头望向那只手。

    “破仑……”朱富贵被吓了一跳,这才开口说道。

    “我的名字是拿破仑,殿下,您可以称我为波拿巴。”

    “那就是‘破’,更有亲和力。”

    朱富贵一边啃着米饭,一边嘀咕着,“你听说了没有,我们中国很出名的一句诗词,你可听说了,我跟你说说。”

    “春花秋月,何年何月,你又能了解多少往事?”

    “昨天晚上,我家的房子又刮了一阵东风,月光下,我想起了故乡。”

    “那些富丽堂皇的王宫,现在都还在,只是那些女人都变了。”

    “我想知道,你有多么的悲伤,就像是河水在奔腾。”

    “破仑兄弟,你说这句话是不是很好?”

    朱富贵将《虞美人》看了一遍,然后一把抓住了三哥的胳膊。

    拿三在战斗中脑子有点笨,但他也有自己的政治嗅觉,直觉告诉他,这里的情况有些不太对劲。

    朱富贵的一双纤细白皙的手臂,就好像一条巨大的蛟龙,让他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谁,谁能告诉您,这是谁的杰作,我听说中国有一位着名的李白,就是李白?”

    朱富贵努嘴道:“毛利兄弟,告诉三儿吧。”

    “是,是!”

    毛利敬子本来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这一幕,他笑着说:“这首诗的作者,不是李白,也不是杜甫,而是李煜。”

    “李煜……”李煜是谁?我能不能让他把他的书寄过来?”

    “呵呵,李煜是谁?李煜和三殿下也算是朋友了!”

    毛利敬亲一边喝酒,一边啃着花生和豆子,一边把赵光义戏耍小周,然后借着这句话,给了他一杯毒药,让他毒杀了南唐人的老祖宗。

    “这个李煜,真是疯了!和刘婵相比,他还差得远呢,他还惦记着自己的国家,这不是自寻死路么?要我说,他早就把自己的肚子剖开,然后把他千刀万剐,然后把他扔进河里喂狗,你说是不是?朋友?我的朋友!”

    “啊!”一声惨叫传来。

    刘三将酒杯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一瓶香喷喷的酒洒了一地,他一点都不觉得惋惜。

    他恨不得用手指挖自己的喉咙,让自己呕吐出来。

    中国人好吓人!

    你怎么能像法兰西人那样,用毒药来对付俘虏的国王?

    “什么?破仑,发生了什么事?你是不是喝多了?”

    “皇上,欧洲人都是为了减肥而呕吐的。”

    “啊,你这家伙,怎么这么淘气,你根本就没长肉啊,你现在才0.39李,真是弱爆了!”

    说到这里,朱富贵再次摩挲着自己的脸颊,“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怎么流泪的?我很想知道!”

    那三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你怎么会流泪?

    他自然是要装作喝醉了,说自己对法兰西的思念,想要回国,就是为了看看朱皇帝的态度!

    “是,是丽莎有了身孕,我太开心了!”

    “丽莎?”朱富贵一怔,“你不是把所有的佣人都调走了么?”

    “该不会是清洁工王婶吧?你丫的,王婶都六十二岁了!”

    朱富贵瞪大眼睛,六十二岁的王婶,怎么可能会有孩子?

    不对,不对,王婶62岁,是夕阳红公司的核心成员之一,平时就是盯着三哥的,现在却被三殿下给勾搭上了?

    虽说画面有些刺眼,但勾结大明女子的白奴,必须处死!

    纳三见朱富贵脸色一沉,赶紧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没有,皇上,你错了!丽莎是一匹马,而不是人!是这头白色的骏兽!”

    “丽莎在老爷那里呆了三个多月,现在已经有了身孕,很快就会有孩子!”

    哪怕不是王阿姨,朱富贵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人?”

    但仔细一回想,貌似只有笨驴巴克利才能靠近丽莎。

    驴还会繁殖么?

    对于这种神奇的事情,朱富贵也不是很清楚,他决定以后多看看。

    丽莎的确是一头出色的战马。

    它不仅带着一个人在大明的装甲车上战斗了几个钟头,还对主人忠心耿耿。

    就算她从小在富家大院长大,但是她要是连续吃不下三个月,她就会饿肚子,所以朱富贵决定等她好了,再送她回去。

    谁能料到,这才过去了几个多月,她的身体就被巴克利给糟蹋了,而且怀孕了。

    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