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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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兰世界,联邦历,三百四十三年,夏,夜。
琴岛的夏天,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如此的炎热,哪怕已是深夜,依然闷热难忍。从海上吹来的海风,已不再凉爽,又热又咸,像是奴隶主手中的鞭子一样,无情的鞭打着街上的行人,让他们早点回家避暑。
夜幕笼罩下的琴岛,仍旧是一片祥和与安宁,这么热的天气,连街上的巡警,也早早的回到警署休息去了。
在如此炎热的天气的逼迫下,大部分的市民,早早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享受着各种降温措施,或者进入了梦乡,在梦中躲避着酷热的折磨。
不过对于有些人来说,夏天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在琴岛的城郊地区,尤其是靠近码头的地区,这里,整夜灯火通明,永远充斥着各种叫骂声。与别的地方不同,这里聚集的,可不是些什么良家子弟,尽是一些暴徒、流氓,白天的时候,聚集在码头边上,冒着烈日,在海上谋生路,而到了晚上,就聚集在一起,刷钱喝酒,将挣得不多的钱,全部砸在了这几家破烂酒庐里面。
不过,今晚和以往,有些不同了,这么炎热的天气,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个人,默默的踏入了这个黑暗的地段。
青年大踏步的在前面走着,手里提着一个半人大的大箱子,不知道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不过,提着这么个大家伙,走的这么快,他的脸上却没有一滴汗珠落下,也颇为神奇。而在他身边的小姑娘,刚刚进入这个区域,就捂着了鼻子,从小娇生惯养的于家小公主,哪里来过这种污秽不堪的地方。
两个人走路的速度很快,看着他们走过来的人,还未等做出反应,这俩人就从他们身边走过,朝着远方而去了。
管家老店,是码头这片儿,最大,也最好的酒庐,和往常一样,一些一看就是暴徒的家伙,光着膀子,喝着大杯的冰凉的粗制啤酒,嘴里吆喝着污言秽语,酒桌上,放着几副扑克,一些散钱也随意的仍在桌子上。
这几个暴徒,围绕着两个人,这两个人正是今天赌局的双方,周围的这些人,也不过只是配赌而已。
其中一人,不用说,那一身的腱子肉,还有那狰狞的面孔,一身的海腥味,不用看也知道,是那些在海上做不要命买卖的人。
而在他的对面,却坐着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家伙,这个人个头不高,身量瘦弱,也就是个**岁的小孩子的年纪,但是,他坐在这群暴徒的身边,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好像这些暴虐的人和他无关一般。
这个小男孩儿,眼睛里的光芒,透露出不符合他外表年龄的老到,他紧盯着双方的牌面,非常冷静的对对方说道:“沈大哥,三个数,咱可开了啊!输了,可不准不认账啊!”
那个壮汉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脸上青筋鼓动,一边摆着手,“没事没事,你沈大哥我有的是钱,开就是了!”
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起低声说道:“一,二,三,开!”
这群人正玩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个人正慢慢的走进了这个小酒馆,小女孩儿极其厌恶的看了看那群正在赌博的家伙,心里虽有百般不愿,可也不愿意违背了青年的意愿,只能跟着前来,她非常的不理解,在这种破地方,难道还有他们要找的人?
青年倒是饶有兴趣的看了那边正赌的热火朝天的人群一眼,微微一笑,就走到了那个丈许长的柜台边上,笑着对身前的酒保说道:“来杯啤酒,三杯两盏不含水!”
酒保一听这话,先是一愣,而后一脸恭敬的站好,“先生,您来了,我这就进去叫老板出来。”
青年摆摆手,“不用了,这个点,老管应该早就睡了,我就不打扰他了,你给我倒一杯好酒就行了。”
酒保点点头,拿了一个酒杯,就到酒架子上去拿酒去了。
小女孩也坐到了柜台前面的凳子上,不解的对青年说道:“老师,为什么带我来这种地方?这里又脏又乱,咱?”
还未等她说完,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开!”吓了这小姑娘一跳,也没再继续说下去。
青年翘着二郎腿,看着那边赌钱的暴徒们,手里拿着酒保刚刚拿来的啤酒,继续笑着说道:“小雯啊,看戏呢,就不要抱怨了,再这样,下次我可不带你出来玩了。”
闻听此言,小女孩吐了吐舌头,看了看他,闭上了嘴。
不远处,赌局上,小男孩满脸笑意的搂过了对面桌子上的所有钱币,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喜色。
和他对赌的那个壮汉,虽然输了,但是却还是笑呵呵的,却并没有逼迫这小孩子将赢的钱还来,这在一般人的眼中,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个小男孩高声喊了一声:“喂,小李!给每个大哥都上一杯大麦酒!今天小爷玩得开心,这杯酒小爷请了!”
那些壮汉们纷纷笑起来,“哎,管小子,你也太小气了,就一杯大麦酒打发我们啊!”虽然话这么说,但是他们都很满意了,在老管老店,大麦酒可不是便宜货色,这些暴徒一般都是和粗制啤酒的,哪里舍得去喝一杯大麦酒。
青年在柜台边听到这话,嘿嘿笑笑,“这小子倒是会做人,嗯,倒是和以前一样的德性。”
小男孩将钱财装到了自己的荷包里,原本饿扁了的小包,顿时饱满起来,他笑着抛玩着荷包,朝着柜台走去。
一边走,他一边打量着四周的人,直到他看到了那个青年的时候。
青年和男孩互相对视,仅仅对视一眼,男孩就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片蔚蓝大海,一望无际,深不可测!
小男孩作为老管酒馆的小当家,见过各种各样的人物,甚至那些凡人口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武林高手,他都见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可是没有一个人,给他的感觉像这个青年一般,仅仅一眼,就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压迫感。
坐在青年旁边的小姑娘不屑的撇撇嘴,“自不量力。”话语里虽是带着不屑和嘲讽,但是她看向这个小男孩的眼神却有些不同,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长相普通的小男孩,自己看他的第一眼,就把他整个人都记在了脑海当中。
青年微微一笑,“小哥儿,过来坐坐,我请你喝一杯。”
小男孩听到他说话,才从那种震慑中脱离出来,但是脸上的震撼还是消散不去,他几步走到了青年的身边坐了下来。
青年一伸手,那酒保便懂是什么意思,就将一杯上好的啤酒放在了小男孩的眼前,并小声对青年说道:“先生,这是我们的小管哥,如果有所不周,还请您多多见谅!”
青年摆摆手,示意他自己知晓了,酒保也就识趣的退了下去。
小男孩打量了一下青年,这人浑身上下,全是在一区出名的品牌服装,倒不是他认识这些服装,只不过是认识标志罢了,青年的衣服上,都有着“菲尚”二字,极为明显。
“菲尚”,是一个世界闻名的著名衣服品牌,以生产高质量和高价格的衣服著称,能日常生活穿得起这衣服的人,都是有一定身价的人。
这么想着,小男孩又看了一眼青年身边的小女孩,可就刚刚瞥了一眼,顿时,他的大脑如遭重击一般,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肤若凝脂、明目皓齿、淡扫峨眉,犹有绝世独立之姿,世间难觅之貌,身量虽为长成,但是已是天生的美人胚子。
小女孩注意到了这小子在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也有些脸红,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到:“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小男孩也不害羞,摇了摇头,“嗯,没见过。”
如此直接,倒是让小女孩再次羞红了脸。
青年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两个小家伙还真是有趣儿。
小男孩这时才想起来,身边还坐着一位神人,当时就不敢再出言调戏那小姑娘了,恭恭敬敬,老老实实的就坐在那里。
青年干咳了两声,笑着说道:“好了,你也不用那么拘谨,我和你义父是多年的好友,小解沐啊,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小男孩,也就是解沐,愣了愣,努力回想,脑海中却并没有对青年的记忆,但是出于礼貌,却还是迎笑着说道:“原来是叔叔,小子解沐,见过叔叔。”
青年点了点头,“嗯,你还颇懂礼数,看来老管没放松对你的教导。本人姓东名林,字辰木!这位呢,是我的小徒弟,叫做于雯。”
解沐再次行礼,而后笑看向那小姑娘,原来她叫于雯啊,这名字真好听。他心里却对青年有些疑问,东这个姓,还是真的少见,而且还有“字”,在那百年大战时期,东方一区的很多文化都已经消失了,很少有人还取“字”了。
泰兰世界,联邦历,三百四十三年,夏,夜。
琴岛的夏天,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如此的炎热,哪怕已是深夜,依然闷热难忍。从海上吹来的海风,已不再凉爽,又热又咸,像是奴隶主手中的鞭子一样,无情的鞭打着街上的行人,让他们早点回家避暑。
夜幕笼罩下的琴岛,仍旧是一片祥和与安宁,这么热的天气,连街上的巡警,也早早的回到警署休息去了。
在如此炎热的天气的逼迫下,大部分的市民,早早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享受着各种降温措施,或者进入了梦乡,在梦中躲避着酷热的折磨。
不过对于有些人来说,夏天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在琴岛的城郊地区,尤其是靠近码头的地区,这里,整夜灯火通明,永远充斥着各种叫骂声。与别的地方不同,这里聚集的,可不是些什么良家子弟,尽是一些暴徒、流氓,白天的时候,聚集在码头边上,冒着烈日,在海上谋生路,而到了晚上,就聚集在一起,刷钱喝酒,将挣得不多的钱,全部砸在了这几家破烂酒庐里面。
不过,今晚和以往,有些不同了,这么炎热的天气,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个人,默默的踏入了这个黑暗的地段。
青年大踏步的在前面走着,手里提着一个半人大的大箱子,不知道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不过,提着这么个大家伙,走的这么快,他的脸上却没有一滴汗珠落下,也颇为神奇。而在他身边的小姑娘,刚刚进入这个区域,就捂着了鼻子,从小娇生惯养的于家小公主,哪里来过这种污秽不堪的地方。
两个人走路的速度很快,看着他们走过来的人,还未等做出反应,这俩人就从他们身边走过,朝着远方而去了。
管家老店,是码头这片儿,最大,也最好的酒庐,和往常一样,一些一看就是暴徒的家伙,光着膀子,喝着大杯的冰凉的粗制啤酒,嘴里吆喝着污言秽语,酒桌上,放着几副扑克,一些散钱也随意的仍在桌子上。
这几个暴徒,围绕着两个人,这两个人正是今天赌局的双方,周围的这些人,也不过只是配赌而已。
其中一人,不用说,那一身的腱子肉,还有那狰狞的面孔,一身的海腥味,不用看也知道,是那些在海上做不要命买卖的人。
而在他的对面,却坐着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家伙,这个人个头不高,身量瘦弱,也就是个**岁的小孩子的年纪,但是,他坐在这群暴徒的身边,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好像这些暴虐的人和他无关一般。
这个小男孩儿,眼睛里的光芒,透露出不符合他外表年龄的老到,他紧盯着双方的牌面,非常冷静的对对方说道:“沈大哥,三个数,咱可开了啊!输了,可不准不认账啊!”
那个壮汉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脸上青筋鼓动,一边摆着手,“没事没事,你沈大哥我有的是钱,开就是了!”
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起低声说道:“一,二,三,开!”
这群人正玩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个人正慢慢的走进了这个小酒馆,小女孩儿极其厌恶的看了看那群正在赌博的家伙,心里虽有百般不愿,可也不愿意违背了青年的意愿,只能跟着前来,她非常的不理解,在这种破地方,难道还有他们要找的人?
青年倒是饶有兴趣的看了那边正赌的热火朝天的人群一眼,微微一笑,就走到了那个丈许长的柜台边上,笑着对身前的酒保说道:“来杯啤酒,三杯两盏不含水!”
酒保一听这话,先是一愣,而后一脸恭敬的站好,“先生,您来了,我这就进去叫老板出来。”
青年摆摆手,“不用了,这个点,老管应该早就睡了,我就不打扰他了,你给我倒一杯好酒就行了。”
酒保点点头,拿了一个酒杯,就到酒架子上去拿酒去了。
小女孩也坐到了柜台前面的凳子上,不解的对青年说道:“老师,为什么带我来这种地方?这里又脏又乱,咱?”
还未等她说完,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开!”吓了这小姑娘一跳,也没再继续说下去。
青年翘着二郎腿,看着那边赌钱的暴徒们,手里拿着酒保刚刚拿来的啤酒,继续笑着说道:“小雯啊,看戏呢,就不要抱怨了,再这样,下次我可不带你出来玩了。”
闻听此言,小女孩吐了吐舌头,看了看他,闭上了嘴。
不远处,赌局上,小男孩满脸笑意的搂过了对面桌子上的所有钱币,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喜色。
和他对赌的那个壮汉,虽然输了,但是却还是笑呵呵的,却并没有逼迫这小孩子将赢的钱还来,这在一般人的眼中,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个小男孩高声喊了一声:“喂,小李!给每个大哥都上一杯大麦酒!今天小爷玩得开心,这杯酒小爷请了!”
那些壮汉们纷纷笑起来,“哎,管小子,你也太小气了,就一杯大麦酒打发我们啊!”虽然话这么说,但是他们都很满意了,在老管老店,大麦酒可不是便宜货色,这些暴徒一般都是和粗制啤酒的,哪里舍得去喝一杯大麦酒。
青年在柜台边听到这话,嘿嘿笑笑,“这小子倒是会做人,嗯,倒是和以前一样的德性。”
小男孩将钱财装到了自己的荷包里,原本饿扁了的小包,顿时饱满起来,他笑着抛玩着荷包,朝着柜台走去。
一边走,他一边打量着四周的人,直到他看到了那个青年的时候。
青年和男孩互相对视,仅仅对视一眼,男孩就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片蔚蓝大海,一望无际,深不可测!
小男孩作为老管酒馆的小当家,见过各种各样的人物,甚至那些凡人口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武林高手,他都见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可是没有一个人,给他的感觉像这个青年一般,仅仅一眼,就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压迫感。
坐在青年旁边的小姑娘不屑的撇撇嘴,“自不量力。”话语里虽是带着不屑和嘲讽,但是她看向这个小男孩的眼神却有些不同,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长相普通的小男孩,自己看他的第一眼,就把他整个人都记在了脑海当中。
青年微微一笑,“小哥儿,过来坐坐,我请你喝一杯。”
小男孩听到他说话,才从那种震慑中脱离出来,但是脸上的震撼还是消散不去,他几步走到了青年的身边坐了下来。
青年一伸手,那酒保便懂是什么意思,就将一杯上好的啤酒放在了小男孩的眼前,并小声对青年说道:“先生,这是我们的小管哥,如果有所不周,还请您多多见谅!”
青年摆摆手,示意他自己知晓了,酒保也就识趣的退了下去。
小男孩打量了一下青年,这人浑身上下,全是在一区出名的品牌服装,倒不是他认识这些服装,只不过是认识标志罢了,青年的衣服上,都有着“菲尚”二字,极为明显。
“菲尚”,是一个世界闻名的著名衣服品牌,以生产高质量和高价格的衣服著称,能日常生活穿得起这衣服的人,都是有一定身价的人。
这么想着,小男孩又看了一眼青年身边的小女孩,可就刚刚瞥了一眼,顿时,他的大脑如遭重击一般,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肤若凝脂、明目皓齿、淡扫峨眉,犹有绝世独立之姿,世间难觅之貌,身量虽为长成,但是已是天生的美人胚子。
小女孩注意到了这小子在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也有些脸红,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到:“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小男孩也不害羞,摇了摇头,“嗯,没见过。”
如此直接,倒是让小女孩再次羞红了脸。
青年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两个小家伙还真是有趣儿。
小男孩这时才想起来,身边还坐着一位神人,当时就不敢再出言调戏那小姑娘了,恭恭敬敬,老老实实的就坐在那里。
青年干咳了两声,笑着说道:“好了,你也不用那么拘谨,我和你义父是多年的好友,小解沐啊,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小男孩,也就是解沐,愣了愣,努力回想,脑海中却并没有对青年的记忆,但是出于礼貌,却还是迎笑着说道:“原来是叔叔,小子解沐,见过叔叔。”
青年点了点头,“嗯,你还颇懂礼数,看来老管没放松对你的教导。本人姓东名林,字辰木!这位呢,是我的小徒弟,叫做于雯。”
解沐再次行礼,而后笑看向那小姑娘,原来她叫于雯啊,这名字真好听。他心里却对青年有些疑问,东这个姓,还是真的少见,而且还有“字”,在那百年大战时期,东方一区的很多文化都已经消失了,很少有人还取“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