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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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慕晗打开家门的那一刻,就闻到了浓浓的泡面味,眉头紧皱,顾不上放好行李,便径直走进厨房,果然在砧板上看到一杯泡面。
她揭开泡面盖,一股泡面味扑面而来,而碗里的面条看起来有些“臃肿”。
郗慕晗下意识的摸了一下泡面碗,没有一点儿热度这碗面应该已经泡了挺长一段时间。
“真是的,一点都不注意身体。”郗慕晗皱着鼻子,将泡面丢尽了垃圾桶,随手打开冰箱,里面空荡荡的,冰箱内的温度更是和室温没什么两样。
郗慕晗叹了口气,这样的清醒,她早应该想到才对。
离开家,郗慕晗到附近的菜摊买了鸡蛋和辣椒,又想了想,转身去了肉店,买了半斤的里脊肉。
回家之后,郗慕晗便系好围裙,将买好的食材都丢进了水槽中,然后蹑手蹑脚地来到沈昕的画室外,轻轻的推开房门,看到沈昕正趴在画板上,专心致志地绘画。
确定沈昕依然在忙碌,郗慕晗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清洗食材、烹制菜和米饭,时间不长,一桌美味的菜肴便出现在餐桌上。
“咚咚咚……”
郗慕晗颇为小心的轻敲房门,然后在门外等了一分多钟,屋内没有动静,无奈之下她只能推开房门。
沈昕和之前一样,依旧全神贯注地绘制线稿。
“昕哥,吃饭了。”郗慕晗语气中带有不满。
“你先吃,我等会儿……诶?”话只说了一半,沈昕匆忙抬起头,看着面前的郗慕晗。
这时的郗慕晗用头绳扎住了长发,编成了单马尾,身上穿着画有小熊的围裙,此刻她正双手叉腰,鼓着腮帮,有些不满的看着沈昕。
看到这种表情的郗慕晗,沈昕感到头皮发麻,勉强露出笑容,小声问道:“那个……考试结束了?”
“嗯。吃饭了!”郗慕晗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沈昕的身边,只有一个摇头风扇在“嗡嗡”吹着,“都到了夏天,还不舍得开空调。”
“又不是很热。”
“不是很热?那为什么只穿着背心?”
“……”
和这样的妹妹说话,真的挺头疼的。
不过,这个天气,确实挺热的。
郗慕晗又看了一眼沈昕的手,手上沾满了墨水。
这便是蘸水笔的弊端,笔尖每一次与墨水接触,都有机会粘在手指上。
“先洗一下手吧?”郗慕晗提醒道。
“嗯。”
沈昕洗了手,墨水依然粘在手指上。用肥皂洗了几次之后,他选择了放弃,想要洗掉碳素墨水,确实不太容易。
回到饭桌,郗慕晗已经盛好了米饭,放在他面前。
“《new world》的编辑怎么说?”
“只能说有希望吧?是否能连载,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还要得到总编的认同。我猜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沈昕推测道。
“什么时候能完稿?”郗慕晗接着询问道。
“说不准,中间还有考试,可能耽误一点时间。”沈昕叹了口气,夹起一口米饭,送进嘴里,“所以,我要抓紧时间,在考试之前,把线稿画好,之后还要给稿件贴网点纸、涂黑和涂白……这也要很长的时间。”
后续工作也有很多,而且很繁琐。
“如果陆姐姐还在就好了。”郗慕晗有些心疼沈昕。
自己刚离开一个多星期,沈昕明显瘦了很多。
“她?别开玩笑了,她的水平也就那样,而且……我现在也请不起助手。”听了郗慕晗提到那名女生,沈昕的心情郁闷很多。
郗慕晗吧唧了一下嘴,“我只是随口一说。话说回来,我好长时间没见过陆姐姐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沈昕沉默不语。
他在这个世界没什么敌人,但却有讨厌的人,这个姓陆的女人,恰巧就是其中之一。
也是,凭白无故被打了一耳光,沈昕确实很难对她产生好感。
“漫画这些东西,我自己能搞定,倒是你,考试怎么样?”沈昕一脸严肃地看着郗慕晗。
“如果不出意外,云海市的高中,我可以随便挑。”郗慕晗说道。
“那就挑一个好一点的,十二中吧?”沈昕提议道。
十二中是云海市升学率最高的学校,只是离家有些远,如果真要选择十二中,郗慕晗应该要住校。
考虑到下半年应该就要开始连载漫画,沈昕也没多少时间顾及她,选择住校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昕哥,这是我的事情,你就不要多管了。”
郗慕晗欲言又止,但沈昕看得出,她已经有了决定,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
两个人毕竟不是血亲,说得太多不见得是件好事。
“对了,从明天开始,我要去打工,饭也会留在餐桌上,千万不要忘记吃饭。对了,还有,不要再吃泡面,尤其那些泡了两三个小时的泡面。”郗慕晗叮嘱道。
沈昕注视着郗慕晗,两分钟之后,才说出一句话来。
“你变了,以前的你不是这个样子。”
“是你先变的!尤其最近一段时间。”郗慕晗把沈昕面前的空碗收了起来。
最近一段时间……不就是自己穿越之后吗?小丫头还是敏感,自己似乎有些小看她了。
沈昕帮着收拾了一下餐具,便被郗慕晗赶出了厨房。
“你时间紧,还是抓紧时间完成画稿。这些事情,我自己能搞定!”
沈昕只能回到画室,再次拿起蘸水笔,继续给漫画上墨线。
蘸水笔的种类有很多,漫画的主笔多选择g笔,原因在于g笔的笔尖具有弹性,可以根据手上的力量变化,而改变线条的粗细,漫画家的心情透过线条的变化,展现在纸张上,也正是因为这样,g笔的使用难度比其他类型的蘸水笔更高。
宿主在上了大学之后,蘸水笔便成为了其主要绘图工具,相较于一次性针管笔,蘸水笔的价格更加便宜,也这是因为这个原因,沈昕在使用蘸水笔时,手指才不会显得太僵硬,至少比新人漫画家强了不少。
钢笔快速地在原稿纸上滑过,几分钟之后,这一页原稿的勾线总算结束了。
沈昕拿起原稿纸,仔细端详片刻,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郗慕晗打开家门的那一刻,就闻到了浓浓的泡面味,眉头紧皱,顾不上放好行李,便径直走进厨房,果然在砧板上看到一杯泡面。
她揭开泡面盖,一股泡面味扑面而来,而碗里的面条看起来有些“臃肿”。
郗慕晗下意识的摸了一下泡面碗,没有一点儿热度这碗面应该已经泡了挺长一段时间。
“真是的,一点都不注意身体。”郗慕晗皱着鼻子,将泡面丢尽了垃圾桶,随手打开冰箱,里面空荡荡的,冰箱内的温度更是和室温没什么两样。
郗慕晗叹了口气,这样的清醒,她早应该想到才对。
离开家,郗慕晗到附近的菜摊买了鸡蛋和辣椒,又想了想,转身去了肉店,买了半斤的里脊肉。
回家之后,郗慕晗便系好围裙,将买好的食材都丢进了水槽中,然后蹑手蹑脚地来到沈昕的画室外,轻轻的推开房门,看到沈昕正趴在画板上,专心致志地绘画。
确定沈昕依然在忙碌,郗慕晗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清洗食材、烹制菜和米饭,时间不长,一桌美味的菜肴便出现在餐桌上。
“咚咚咚……”
郗慕晗颇为小心的轻敲房门,然后在门外等了一分多钟,屋内没有动静,无奈之下她只能推开房门。
沈昕和之前一样,依旧全神贯注地绘制线稿。
“昕哥,吃饭了。”郗慕晗语气中带有不满。
“你先吃,我等会儿……诶?”话只说了一半,沈昕匆忙抬起头,看着面前的郗慕晗。
这时的郗慕晗用头绳扎住了长发,编成了单马尾,身上穿着画有小熊的围裙,此刻她正双手叉腰,鼓着腮帮,有些不满的看着沈昕。
看到这种表情的郗慕晗,沈昕感到头皮发麻,勉强露出笑容,小声问道:“那个……考试结束了?”
“嗯。吃饭了!”郗慕晗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沈昕的身边,只有一个摇头风扇在“嗡嗡”吹着,“都到了夏天,还不舍得开空调。”
“又不是很热。”
“不是很热?那为什么只穿着背心?”
“……”
和这样的妹妹说话,真的挺头疼的。
不过,这个天气,确实挺热的。
郗慕晗又看了一眼沈昕的手,手上沾满了墨水。
这便是蘸水笔的弊端,笔尖每一次与墨水接触,都有机会粘在手指上。
“先洗一下手吧?”郗慕晗提醒道。
“嗯。”
沈昕洗了手,墨水依然粘在手指上。用肥皂洗了几次之后,他选择了放弃,想要洗掉碳素墨水,确实不太容易。
回到饭桌,郗慕晗已经盛好了米饭,放在他面前。
“《new world》的编辑怎么说?”
“只能说有希望吧?是否能连载,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还要得到总编的认同。我猜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沈昕推测道。
“什么时候能完稿?”郗慕晗接着询问道。
“说不准,中间还有考试,可能耽误一点时间。”沈昕叹了口气,夹起一口米饭,送进嘴里,“所以,我要抓紧时间,在考试之前,把线稿画好,之后还要给稿件贴网点纸、涂黑和涂白……这也要很长的时间。”
后续工作也有很多,而且很繁琐。
“如果陆姐姐还在就好了。”郗慕晗有些心疼沈昕。
自己刚离开一个多星期,沈昕明显瘦了很多。
“她?别开玩笑了,她的水平也就那样,而且……我现在也请不起助手。”听了郗慕晗提到那名女生,沈昕的心情郁闷很多。
郗慕晗吧唧了一下嘴,“我只是随口一说。话说回来,我好长时间没见过陆姐姐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沈昕沉默不语。
他在这个世界没什么敌人,但却有讨厌的人,这个姓陆的女人,恰巧就是其中之一。
也是,凭白无故被打了一耳光,沈昕确实很难对她产生好感。
“漫画这些东西,我自己能搞定,倒是你,考试怎么样?”沈昕一脸严肃地看着郗慕晗。
“如果不出意外,云海市的高中,我可以随便挑。”郗慕晗说道。
“那就挑一个好一点的,十二中吧?”沈昕提议道。
十二中是云海市升学率最高的学校,只是离家有些远,如果真要选择十二中,郗慕晗应该要住校。
考虑到下半年应该就要开始连载漫画,沈昕也没多少时间顾及她,选择住校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昕哥,这是我的事情,你就不要多管了。”
郗慕晗欲言又止,但沈昕看得出,她已经有了决定,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
两个人毕竟不是血亲,说得太多不见得是件好事。
“对了,从明天开始,我要去打工,饭也会留在餐桌上,千万不要忘记吃饭。对了,还有,不要再吃泡面,尤其那些泡了两三个小时的泡面。”郗慕晗叮嘱道。
沈昕注视着郗慕晗,两分钟之后,才说出一句话来。
“你变了,以前的你不是这个样子。”
“是你先变的!尤其最近一段时间。”郗慕晗把沈昕面前的空碗收了起来。
最近一段时间……不就是自己穿越之后吗?小丫头还是敏感,自己似乎有些小看她了。
沈昕帮着收拾了一下餐具,便被郗慕晗赶出了厨房。
“你时间紧,还是抓紧时间完成画稿。这些事情,我自己能搞定!”
沈昕只能回到画室,再次拿起蘸水笔,继续给漫画上墨线。
蘸水笔的种类有很多,漫画的主笔多选择g笔,原因在于g笔的笔尖具有弹性,可以根据手上的力量变化,而改变线条的粗细,漫画家的心情透过线条的变化,展现在纸张上,也正是因为这样,g笔的使用难度比其他类型的蘸水笔更高。
宿主在上了大学之后,蘸水笔便成为了其主要绘图工具,相较于一次性针管笔,蘸水笔的价格更加便宜,也这是因为这个原因,沈昕在使用蘸水笔时,手指才不会显得太僵硬,至少比新人漫画家强了不少。
钢笔快速地在原稿纸上滑过,几分钟之后,这一页原稿的勾线总算结束了。
沈昕拿起原稿纸,仔细端详片刻,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