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第193章 表露,她不是一个好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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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陈煜靠着吧台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他跟随陆子初多年,顾笙回来之前,说句大不敬的话,陆子初简直是一位面瘫上司,那张太过帅气的脸庞几乎从未有过起伏变化,哪怕商界对敌获取胜利,仅仅是微扬唇角,大喜大悲注定和陆子初绝缘。
他有一颗看似无坚不摧的心,只可叹那颗心心如止水了太久,太久……
美国到T市,T市到杭州,陆子初强忍身体疲惫,隐忍感情,悄无声息的给爱情增加着砝码,却不激进,一直站在几步之外,静静的等待着。因为他知道,那个位置对于顾笙来说,不会引起恐慌和排斥,是最安全的距离。
陆子初成功了,他在金融界是个成功的商人,在爱情上,先是欲擒故纵,退后一小步,让出空间给顾笙,让她在选择接纳的时间里可以自由呼吸。
爱,不该是沉重的,多么美好的字眼,若是温情以待,必会在某一天的某个时刻里渗入顾笙的心。
陈煜一通电话,原是试探,但顾笙终究还是来了,陆子初是欣喜的,她的出现宣示了她在乎他,但他没有被喜悦击垮,这个男人已经习惯用平淡的微笑掩饰内心的波涛汹涌。
前方传来叫好声,一道女子声音欢喜响起:“太好了,又赢了。”
陈煜侧眸望去,那人他有印象,章小贝。简单,幼稚,笑声……没心没肺。开始理解陆子初为什么放任这样的人出现在顾笙周围了,因为笨的傻气,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对顾笙构不成伤害和威胁。
垂眸看了看腕表时间,晚餐时间到了,放下手中的杯子,陈煜迈步朝牌桌走去。
阿笙没想到自己会赢,屡次都是烂牌,但她却在众人视线里沉了性子,以攻为守,出牌凌人,寻觅最佳时机。
盛景几位老总都是牌场高手,几局下来胜少败多,看着阿笙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就这牌技,还说自己不会?盛景职员很谦虚。
离席吃饭,陆子初扶她起身,阿笙抬眸看他,都是寡言的人,却可以透过眼睛读出那些藏匿已久的千言万语。
他把所有的话语全都花费在了晚餐里,那么突然,却又那么顺理成章。
服务员端着餐盘,有条不紊的摆放着晚餐食物,开放式餐厅,里里外外坐满了人,公司聚餐氛围很好,能看见彼此,自是很热闹。
虽说陆子初精神不太好,但应对自如,别人是看不出异常的,坐在席位上,拿了托盘中放置的热毛巾,眼尖的人看到了,也没往心里去,不就是擦手吗?但再抬眸望去,却都傻了眼。
那毛巾最先温情厚待的人不是陆子初本人,而是被他拉到身旁就坐的顾笙,再看顾笙,垂眸看着,长长的睫毛慵懒栖息,似是习惯了。
有人张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顾笙,很快就有副总坐不住了,笑眯眯的问道:“陆先生,您和顾小姐认识很久了吗?”
阿笙抿唇,和陆子初在一起,似乎就连身份也在发生着改变,从顾笙到顾小姐,下一步她已经不确定他们会叫她什么了。
副总这么一问,很多职员下意识缓了缓手头动作,那么静,无疑好奇心憋了已久,想要迫切知道前因后果的人不在少数。
阿笙侧眸看向陆子初,他正在擦手,面上无波,就在副总忐忑不安,疑心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终于放下毛巾,先是抬眸看了一眼副总等人,然后靠在椅背里,手指轻敲着椅子扶手。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看着顾笙,眼里含笑:“接近十年了吧!”
餐厅里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讶叹意外声,刚才还不敢光明正大把目光投射过来的职员,这下子全都把视线凝聚在了陆子初和顾笙身上。
十年?怎能不震惊?
汤总惊了好几秒,这才迟疑道:“您和顾小姐一直都在一起吗?”他还以为顾笙是新欢,但……
陆子初说:“她是我初恋。”
又是一枚空降炸弹,炸的人头脑发懵,章小贝刚吃了一个丸子,于是那丸子从她开启的唇瓣间耀武扬威的滚落而出,砸在桌上,声音不大,但弹性很好,弹到地上后,一路滚啊滚,一直滚到了隔壁餐桌的桌腿一侧。
众人静待陆子初开口,男子声音低沉暗哑,内敛稳重:“她18岁那年,我就认识了她。顾笙大学两年本科毕业,一年半时间就拿到了硕士学位。她是老师和学生眼里公认的天才型学生,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恋人。”
阿笙手心里冒出了一层薄汗。
陆子初说:“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喜欢粘着我,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如果我想见到她,最好先去图书馆找她,如果她没在图书馆里,那么她一定在各个教室里旁听感兴趣的课程。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喜欢耍小聪明逃课,但却控制逃课标准,每次考试都能名利前茅,让教授们又气又恨。我和她多日未见,再相见,她不会喜出望外的扑上来抱着我,只会站在原地默默的笑,是个能够在人前很好控制情绪的人。生活上,她看似冷静,其实偶尔会犯小迷糊,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我送给她的珠宝首饰,她从来没有佩戴过,偏爱花草,煮茶和看书,是个很安静的人,但谁让我喜欢她呢?”
他好几秒没说话,再出口,话锋一转,缓缓说道:“她和她奶奶在一起生活多年,所以身上有着老人的从容和淡薄,偶尔暮色太重。比其他孩子早熟,想事情比同龄孩子深远细致。我生病的时候,她会握着我的手,握上一整夜;下班回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总是她,话不多,摆上餐桌的菜都是我平常惯吃的;年轻时我过生日,她用小提琴给我拉了一首《卡农》,经年不忘;她曾经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白衬衫,从此以后被我放在了衣柜里,怕穿的太勤,会穿坏;她吃海鲜过敏,怕我担心,她会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后来她去了美国,我每次开车想起她会笑,但笑着笑着又会觉得很难过。”
阿笙手尖麻痹,似乎就连呼吸也成了奢侈品,耳边响起他轻淡却清晰的沙哑声,他说:“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宝,但在她眼里,我只是陆子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情事迟钝,是我追的她。”
在此起彼伏的嘈杂声中,陆子初笑容宠溺:“这孩子不好追,我追了很久,她才同意跟我交往,那一刻我很高兴。”
阿笙眼眶湿了,他说这些,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她……她懂。
很多人都有同一种感受,似乎血液冻僵了,万万没想到会从陆子初口中听到这些话。淡淡的叙述,却让之前道尽阿笙坏话,暗自腹诽顾笙是秦芸替身的人震惊尴尬不已。
众人目瞪口呆,一致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以为之前所听皆是幻听。
陆子初说他想起顾笙的时候会笑,别人无从得知,陈煜却深有体会。
酒宴上,他若有事不贪杯,那么喝酒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陈煜的身上,如此一来开车回去,驾驶员就变成了陆子初。
有时经过T大门口,他想到顾笙会笑,手搭在薄唇上,笑意撩人,但那样的笑容注定无法维持太久,来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2009年,陈煜陪陆子初前去国外出差,几天后启程回国,陆子初回家后整理行李,似是发现有什么东西不见了,脸色当时就变了。
薛姨急匆匆唤他过去,说陆先生找他,陈煜入室,床上一片狼藉,上面散落着陆子初的衣服,可能久寻不到要找的东西,陆子初脸色很难看。
“我的围巾呢?之前在酒店衣柜里挂着,你收拾衣物的时候,有没有把它放进箱子里?”
陈煜忘了这回事,见陆子初面露慌乱,也有些急了:“先生,我这就给酒店打电话。”
围巾还在酒店里,陆子初听了之后,竟下意识的笑了起来,但嘴角那抹笑,却让陈煜心酸不已。
薛姨找他过去的时候,对他悄声说过,那条围巾是顾笙织给他的,陆子初平时不让人碰,就连薛阿姨也不例外。
那么倾心收藏,又怎会允许它忽然有一天消失不见呢?
席间男子说话,话语平淡,似是讲述着最为平淡的日常过往,不曾和顾笙分隔多年,人人都在看他,他是一个近似完美的人,从外表看来很难挑出什么毛病,完美的让人怦然心动。
这样一个人,拥有一张百看不厌的面庞,不管在席间留下怎样的瞬间,都会令人一见倾心。更何况,他拼的从来都不是外在,而是内心。
一番话,有多少人在悄然叹息?
已经开启的言语在听者内心发酵着,未曾开启的言语,是他的私密情感,他只想说给顾笙一人听,于是所有的千言万语全都落入深邃的眼眸里,宛如深海,杀伤力是极为惊人的。
对于汤总等人来说,陆子初从未这么细腻的爱过谁?更不曾当着众人的面向谁坦诚过所爱是谁。但他今天说了,于是他们开始明白,埋藏在陆子初内心最深处的女人,十有八~九一直都是顾笙。
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牵起阿笙的手,最终没有选择在餐厅用餐。杭州街头,他和她各自一袭毛呢灰色风衣,倒有些像是情侣装,衣摆在风中摇曳着,顾笙有一头浓密的长发,宛如海藻,在凉风吹拂下,撩拨在陆子初的手臂上。
两人慢吞吞的走着路,陈煜开车跟在后面,无声无息。
他们的爱情在刀刃上成长,被命运玩弄太久,仿佛煎锅上面的肉,反复挤压,以至于血肉模糊。
他受伤了,她受伤了,她精神不好的岁月里,他在人群中行走,单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手机和车钥匙,偶尔回头凝望,目光落寞;她能从他走路的姿势中窥探出他的成长痕迹。
他背着她吸烟,她有时候会想,当他坐在沙发上,台灯照在他身上,那些缓缓飘升的烟雾是否夹藏着沧桑?
他是不会让她看到这些的,男人有男人的倔强和自尊,他可以在她需要他的时候,飞奔到她身边;可以在她难过的时候,把她拥在怀里,擦去她的泪水;他可以在她喜悦时,把向日葵藏在身后,又能在她措手不及时,将黄黄的花朵送到她面前;午夜时分不睡觉,在她门口流连,想敲门最终颓然放下;当着众人的面,暗喻两人在一起,是他高攀她,并非她高攀他。
不远处,陈煜靠着吧台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他跟随陆子初多年,顾笙回来之前,说句大不敬的话,陆子初简直是一位面瘫上司,那张太过帅气的脸庞几乎从未有过起伏变化,哪怕商界对敌获取胜利,仅仅是微扬唇角,大喜大悲注定和陆子初绝缘。
他有一颗看似无坚不摧的心,只可叹那颗心心如止水了太久,太久……
美国到T市,T市到杭州,陆子初强忍身体疲惫,隐忍感情,悄无声息的给爱情增加着砝码,却不激进,一直站在几步之外,静静的等待着。因为他知道,那个位置对于顾笙来说,不会引起恐慌和排斥,是最安全的距离。
陆子初成功了,他在金融界是个成功的商人,在爱情上,先是欲擒故纵,退后一小步,让出空间给顾笙,让她在选择接纳的时间里可以自由呼吸。
爱,不该是沉重的,多么美好的字眼,若是温情以待,必会在某一天的某个时刻里渗入顾笙的心。
陈煜一通电话,原是试探,但顾笙终究还是来了,陆子初是欣喜的,她的出现宣示了她在乎他,但他没有被喜悦击垮,这个男人已经习惯用平淡的微笑掩饰内心的波涛汹涌。
前方传来叫好声,一道女子声音欢喜响起:“太好了,又赢了。”
陈煜侧眸望去,那人他有印象,章小贝。简单,幼稚,笑声……没心没肺。开始理解陆子初为什么放任这样的人出现在顾笙周围了,因为笨的傻气,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对顾笙构不成伤害和威胁。
垂眸看了看腕表时间,晚餐时间到了,放下手中的杯子,陈煜迈步朝牌桌走去。
阿笙没想到自己会赢,屡次都是烂牌,但她却在众人视线里沉了性子,以攻为守,出牌凌人,寻觅最佳时机。
盛景几位老总都是牌场高手,几局下来胜少败多,看着阿笙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就这牌技,还说自己不会?盛景职员很谦虚。
离席吃饭,陆子初扶她起身,阿笙抬眸看他,都是寡言的人,却可以透过眼睛读出那些藏匿已久的千言万语。
他把所有的话语全都花费在了晚餐里,那么突然,却又那么顺理成章。
服务员端着餐盘,有条不紊的摆放着晚餐食物,开放式餐厅,里里外外坐满了人,公司聚餐氛围很好,能看见彼此,自是很热闹。
虽说陆子初精神不太好,但应对自如,别人是看不出异常的,坐在席位上,拿了托盘中放置的热毛巾,眼尖的人看到了,也没往心里去,不就是擦手吗?但再抬眸望去,却都傻了眼。
那毛巾最先温情厚待的人不是陆子初本人,而是被他拉到身旁就坐的顾笙,再看顾笙,垂眸看着,长长的睫毛慵懒栖息,似是习惯了。
有人张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顾笙,很快就有副总坐不住了,笑眯眯的问道:“陆先生,您和顾小姐认识很久了吗?”
阿笙抿唇,和陆子初在一起,似乎就连身份也在发生着改变,从顾笙到顾小姐,下一步她已经不确定他们会叫她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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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笙侧眸看向陆子初,他正在擦手,面上无波,就在副总忐忑不安,疑心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终于放下毛巾,先是抬眸看了一眼副总等人,然后靠在椅背里,手指轻敲着椅子扶手。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看着顾笙,眼里含笑:“接近十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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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怎能不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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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初说:“她是我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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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静待陆子初开口,男子声音低沉暗哑,内敛稳重:“她18岁那年,我就认识了她。顾笙大学两年本科毕业,一年半时间就拿到了硕士学位。她是老师和学生眼里公认的天才型学生,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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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初说:“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喜欢粘着我,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如果我想见到她,最好先去图书馆找她,如果她没在图书馆里,那么她一定在各个教室里旁听感兴趣的课程。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喜欢耍小聪明逃课,但却控制逃课标准,每次考试都能名利前茅,让教授们又气又恨。我和她多日未见,再相见,她不会喜出望外的扑上来抱着我,只会站在原地默默的笑,是个能够在人前很好控制情绪的人。生活上,她看似冷静,其实偶尔会犯小迷糊,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我送给她的珠宝首饰,她从来没有佩戴过,偏爱花草,煮茶和看书,是个很安静的人,但谁让我喜欢她呢?”
他好几秒没说话,再出口,话锋一转,缓缓说道:“她和她奶奶在一起生活多年,所以身上有着老人的从容和淡薄,偶尔暮色太重。比其他孩子早熟,想事情比同龄孩子深远细致。我生病的时候,她会握着我的手,握上一整夜;下班回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总是她,话不多,摆上餐桌的菜都是我平常惯吃的;年轻时我过生日,她用小提琴给我拉了一首《卡农》,经年不忘;她曾经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白衬衫,从此以后被我放在了衣柜里,怕穿的太勤,会穿坏;她吃海鲜过敏,怕我担心,她会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后来她去了美国,我每次开车想起她会笑,但笑着笑着又会觉得很难过。”
阿笙手尖麻痹,似乎就连呼吸也成了奢侈品,耳边响起他轻淡却清晰的沙哑声,他说:“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宝,但在她眼里,我只是陆子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情事迟钝,是我追的她。”
在此起彼伏的嘈杂声中,陆子初笑容宠溺:“这孩子不好追,我追了很久,她才同意跟我交往,那一刻我很高兴。”
阿笙眼眶湿了,他说这些,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她……她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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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目瞪口呆,一致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以为之前所听皆是幻听。
陆子初说他想起顾笙的时候会笑,别人无从得知,陈煜却深有体会。
酒宴上,他若有事不贪杯,那么喝酒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陈煜的身上,如此一来开车回去,驾驶员就变成了陆子初。
有时经过T大门口,他想到顾笙会笑,手搭在薄唇上,笑意撩人,但那样的笑容注定无法维持太久,来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2009年,陈煜陪陆子初前去国外出差,几天后启程回国,陆子初回家后整理行李,似是发现有什么东西不见了,脸色当时就变了。
薛姨急匆匆唤他过去,说陆先生找他,陈煜入室,床上一片狼藉,上面散落着陆子初的衣服,可能久寻不到要找的东西,陆子初脸色很难看。
“我的围巾呢?之前在酒店衣柜里挂着,你收拾衣物的时候,有没有把它放进箱子里?”
陈煜忘了这回事,见陆子初面露慌乱,也有些急了:“先生,我这就给酒店打电话。”
围巾还在酒店里,陆子初听了之后,竟下意识的笑了起来,但嘴角那抹笑,却让陈煜心酸不已。
薛姨找他过去的时候,对他悄声说过,那条围巾是顾笙织给他的,陆子初平时不让人碰,就连薛阿姨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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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人,拥有一张百看不厌的面庞,不管在席间留下怎样的瞬间,都会令人一见倾心。更何况,他拼的从来都不是外在,而是内心。
一番话,有多少人在悄然叹息?
已经开启的言语在听者内心发酵着,未曾开启的言语,是他的私密情感,他只想说给顾笙一人听,于是所有的千言万语全都落入深邃的眼眸里,宛如深海,杀伤力是极为惊人的。
对于汤总等人来说,陆子初从未这么细腻的爱过谁?更不曾当着众人的面向谁坦诚过所爱是谁。但他今天说了,于是他们开始明白,埋藏在陆子初内心最深处的女人,十有八~九一直都是顾笙。
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牵起阿笙的手,最终没有选择在餐厅用餐。杭州街头,他和她各自一袭毛呢灰色风衣,倒有些像是情侣装,衣摆在风中摇曳着,顾笙有一头浓密的长发,宛如海藻,在凉风吹拂下,撩拨在陆子初的手臂上。
两人慢吞吞的走着路,陈煜开车跟在后面,无声无息。
他们的爱情在刀刃上成长,被命运玩弄太久,仿佛煎锅上面的肉,反复挤压,以至于血肉模糊。
他受伤了,她受伤了,她精神不好的岁月里,他在人群中行走,单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手机和车钥匙,偶尔回头凝望,目光落寞;她能从他走路的姿势中窥探出他的成长痕迹。
他背着她吸烟,她有时候会想,当他坐在沙发上,台灯照在他身上,那些缓缓飘升的烟雾是否夹藏着沧桑?
他是不会让她看到这些的,男人有男人的倔强和自尊,他可以在她需要他的时候,飞奔到她身边;可以在她难过的时候,把她拥在怀里,擦去她的泪水;他可以在她喜悦时,把向日葵藏在身后,又能在她措手不及时,将黄黄的花朵送到她面前;午夜时分不睡觉,在她门口流连,想敲门最终颓然放下;当着众人的面,暗喻两人在一起,是他高攀她,并非她高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