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梁山伯与祝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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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倒,林霄你小子到底有没有失忆啊,怎么现在和正常人一样,给美女山贼头,讲起故事来了?
这故事都是我记忆中的,可你怎么知道祝英台胸部不是很高耸,难道你看到过?”
浪惊云残魂,本来在苦修,被林霄一打扰,也不修炼了,站起来嚷道。
可林霄根本没有听到浪惊云的话,依然滔滔不绝的讲下去,和正常人,看起来没有多大区别。
“说得好,这个祝英台,我喜欢。”
秋红泪一拍大腿,嚷道,
“凭什么男人就可以修炼,女的就得绣花?老娘要是在那个年代,定然不服,杀了那帮当官的,什么狗屁规定?
还是占山为王,落草为寇舒服自在。
接下来怎么样?”
秋红泪被故事吸引,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瞪着林霄。
“你让不让我好好讲故事了?
消停会。”
林霄不满的嚷道,捋了捋凌乱的思绪,开口说道,
“祝英台鼓起勇气,向父母请求,说穿男人的衣服,办成男人的样子,一定不会有人认出,然后去大城市求学修炼。
祝员外夫妇,开始说什么不同意,但架不住祝英台,苦苦哀求,最后只好答应了。”
“软了,软了。”
秋红泪摇了摇头,“祝英台虽然不错,但是还软了,要是我,换什么男人衣服?直接就去修炼,老师不教,杀老师,
学生不服,杀学生。
对了,她一个女子,怎么办成男人,不一样啊?”
“我不是说了么,祝英台的胸部,不是很硕大,和你差不多。
伪装伪装,很容易的。”
林霄说完,嘿嘿一笑,伸出手要捏秋红泪的胸,被秋红泪躲过了。
“什么胸不胸的,快讲下去。”
秋红泪大咧咧的,也没怎么介意,听到十分投入。
一直以来,作为山寨寨主,包括年幼时追随师父,她都是打打杀杀的,要不就是疯狂修炼剑道,那有谁会认认真真的给她讲故事?
因此,林霄一开口,就吸引住了秋红泪。
“第二天一大早,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日子,刮着微风,祝英台啃了一个猪蹄之后,和丫鬟办成男装,去大城市求学,修炼浩然之气。
而到了学院的第一天,就遇到了梁山伯。”
林霄眉飞色舞的讲着。
“梁山泊,怎么那里也有梁山泊,有没有盘蛇岛?也有很多土匪女贼出没吧,不对,应该是男贼。
看来那个年代,也有许多盗贼啊。”
秋红泪津津有味的听着,提出了意见。
“什么乱七八糟的,那是梁山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的名字,叫梁山伯,不是这里的梁山泊,梁山泊的确出盗匪,一百零八大盗,
但我说的,是一个同样上学的男人。”
林霄气的大吼。
“一个臭男人,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娘才不稀罕呢,烈火奶奶说过,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你接着说。”
秋红泪撇了撇嘴,嚷道。
“那梁山伯,学问出众,人品优秀,还乐于助人,祝英台心说,这么好的人,如果一直相处,一定会学会很多,一定会很开心很开心。
那梁山泊,”
林霄不知不觉说漏了嘴。
“梁山伯,谢谢。”
秋红泪认真的纠正道。
“梁山伯,对,梁山伯。”
林霄脑子有些凌乱,半天才明白过来,接着说道,
“梁山伯也觉得与她很有默契,很投缘,有一种相见恨晚,一见如故的感觉。
嘿嘿,就像你我这样。
于是,幸福的学院生活来了。
他们两个常常一起修炼,畅谈诗词歌赋,修浩然之气,冷啊暖啊,相互体贴,促膝并肩,犹如两小无猜的好伙伴。
再后来,两人就结为兄弟,形影不离,甚至吃饭睡觉,都在一起。”
“真有这么好的男人?
男人,不都是薄情寡义之徒,好色贪婪之辈么?”
秋红泪想了想,认认真真的说道。
“不能以偏概全,我承认,的确有一些男人,玩弄女性,欺骗女子感情,贪财好色,
但是,也有为数不多的男人,和我一样,正直不阿,放荡不羁,却重情重义,既有武松的豪放,又有西门庆的浪荡。
这种男人,称之为男人中的极品。”
林霄认认真真的说道。
“你?”
秋红泪上前,摸了摸林霄脑门,问道,“你到底有没有失忆?也没发烧,怎么胡言乱语。
快讲梁山伯和祝英台啊。”
“啊!”
林霄觉得脑袋一阵凌乱,翁翁直响,身子一阵虚弱,眼前金星乱冒,仿佛什么都忘了。
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接着讲故事,
“春去秋来,花谢花开,一晃三年过去了。
学院生活已经快结束,到了拜别老师,返回家乡的时候,
同床共剪西窗烛,整整三年,祝英台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梁山伯。
而梁山伯,不知道祝英台是女生,却依然十分恋慕,这绝对不是那些变态的基情,而是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
林霄说着说着,心情也十分激动,
“两个人手牵着手,肩并着肩,一直不肯分开,一直走了十八里,对了,两人都喜欢唱歌,边走边唱,
我也会唱。
歌的名字,就叫十八里相送。”
“啊,太好了,给我唱一唱。”
秋红泪已经完全被这精美的故事吸引,瞪大眼睛认真听着,看表情完全不像一个杀人如麻的女悍匪,
而是一个邻家听童话故事的可爱小女孩。
“我当年吹拉弹唱,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凭着这个,泡到过一百六十多个女孩。”
林霄记忆中,涌现出了浪惊云当年的画面,他已经有些分不清了。
“好,我就唱上一段,
青青杨柳清水塘,
鸳鸯成对又成双。
梁兄啊英台若是女红妆,
梁兄你愿不愿配鸳鸯?
……
配鸳鸯,配鸳鸯,
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
前面到了一条河。
飘来一对大白鹅。
雄的就在前面走,
雌的后面叫哥哥。”
还别说,林霄之前,杀人如麻,眼睫毛都不带眨一下,可让他唱歌,还有几分羞涩,不肯随意唱。
现在失忆状态下,什么都不顾了,唱的居然很好听。
而秋红泪是一寨之主,住所在山顶,距离山腰其余女贼的住所很远,因此别人也听不到。
“啊!”
林霄唱到一半,突然不唱了,脸色惨白,用手挠着头。
“怎么了,快唱啊,唱得挺好呢,切歌了。”
秋红泪一脸不满。
“我要喝血,喝灵血。”
林霄满脸无辜的说道。
“什么?喝灵血?”
秋红泪瞪大眼睛,嚷道,
灵血可蕴含剑修的生命精华,失去大量灵血,修炼潜能会大打折扣,甚至停滞不前,元气大伤。
“你抠门,山下的那个大胸美女,都舍得给我血喝,你不给。
不喝灵血,我不唱。”
林霄一脸不乐意,身体温度急剧上升,如火炭一般。
“我晕,我乃堂堂一寨之主,统御八千里梁山泊,岂能?”
秋红泪刚想拒绝,看林霄扭头要睡觉,顿时慌了神,说道,
“给你喝,不就是点灵血么?老娘我出得起。
喝完给我讲故事,不然杀了你。”
一咬牙,刺破中指,喂林霄灵血。
“不够。”
林霄摇了摇头。
“你!”
秋红泪一狠心,割破手腕,给林霄喝血。
“林霄,你小子太会泡妞了,我认为你一定没有昏迷,一定没有失忆,否则,失忆都失忆的这么帅,
让五星剑君,山寨女悍匪匪首,心甘情愿的喂你喝血,你的泡妞境界,超过我当年了。”
浪惊云在脑海中大喊大叫,捶胸顿足。
林霄根本听不到,大口喝血。
秋红泪的灵血,比照柳妃烟可强太多了,毕竟是五星剑君,而且天赋也远远高于柳妃烟。
血中蕴含一股玄阴之气,阴寒属性,对于平衡淤积体内的阳气,效果十分显著。
痛饮灵血后,林霄身子不再滚烫,精神也好了许多。
“要是发现你占我便宜,分分钟杀了你。快唱。”
秋红泪扬起小脸,顾不得手腕滴血,催着林霄快唱快讲,很显然,也是个一条道跑到黑,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主。
为了听故事,血都不要了。
“十八里相送到长亭,
你我鸿雁两分开,
我约你七巧之期我家来,
临别依依难分开,
心中想说千句话,
万望你梁兄早点来。”
林霄喝了灵血,状态不错,开口唱完。
“这个梁山伯,真是个木头,这么明显的暗示都听不出来,笨男人。
然后呢?接着讲啊。”
秋红泪完全是小儿女的姿态。
“几个月后,按照约定,梁山伯登门,到祝家拜访,结果令他又惊又喜。
这时的祝英台,已经不再是那个清秀俊朗的小书生,而是一个亭亭玉立,貌美如花的大姑娘。
双方四目相对,都明白了彼此的感情,已经是心心相印,不可分离。”
林霄悠悠的说道。
“嘿嘿,在一起,在一起,这还不简单。”
秋红泪仰着小脸,嚷道。
“没那么简单。”
林霄摇了摇头,
“梁山伯当即请求提亲,可祝员外,怎么会看上这穷书生?
他早已把祝英台,许配给了所谓的门当户对,有钱人家的马文才。
美满姻缘,已成泡影。
二人楼台相会,泪眼相向,凄然而别,临别时,共同立下誓言,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
“气煞老娘也。”
秋红泪勃然大怒,一股煞气透了出来,犹如杀人不眨眼的魔女,当即大叫,
“去他娘的门当户对,全是扯淡。
什么马文才,这还不简单,一剑劈掉他脑袋,斩他一个桃花朵朵开,两人就在一起,不就得了?
实在不行,占山为王,落草为寇,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天王老子也管不着,岂不快活?”
秋红泪气的大骂,和女悍匪的身份十分相似。
“晕倒,林霄你小子到底有没有失忆啊,怎么现在和正常人一样,给美女山贼头,讲起故事来了?
这故事都是我记忆中的,可你怎么知道祝英台胸部不是很高耸,难道你看到过?”
浪惊云残魂,本来在苦修,被林霄一打扰,也不修炼了,站起来嚷道。
可林霄根本没有听到浪惊云的话,依然滔滔不绝的讲下去,和正常人,看起来没有多大区别。
“说得好,这个祝英台,我喜欢。”
秋红泪一拍大腿,嚷道,
“凭什么男人就可以修炼,女的就得绣花?老娘要是在那个年代,定然不服,杀了那帮当官的,什么狗屁规定?
还是占山为王,落草为寇舒服自在。
接下来怎么样?”
秋红泪被故事吸引,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瞪着林霄。
“你让不让我好好讲故事了?
消停会。”
林霄不满的嚷道,捋了捋凌乱的思绪,开口说道,
“祝英台鼓起勇气,向父母请求,说穿男人的衣服,办成男人的样子,一定不会有人认出,然后去大城市求学修炼。
祝员外夫妇,开始说什么不同意,但架不住祝英台,苦苦哀求,最后只好答应了。”
“软了,软了。”
秋红泪摇了摇头,“祝英台虽然不错,但是还软了,要是我,换什么男人衣服?直接就去修炼,老师不教,杀老师,
学生不服,杀学生。
对了,她一个女子,怎么办成男人,不一样啊?”
“我不是说了么,祝英台的胸部,不是很硕大,和你差不多。
伪装伪装,很容易的。”
林霄说完,嘿嘿一笑,伸出手要捏秋红泪的胸,被秋红泪躲过了。
“什么胸不胸的,快讲下去。”
秋红泪大咧咧的,也没怎么介意,听到十分投入。
一直以来,作为山寨寨主,包括年幼时追随师父,她都是打打杀杀的,要不就是疯狂修炼剑道,那有谁会认认真真的给她讲故事?
因此,林霄一开口,就吸引住了秋红泪。
“第二天一大早,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日子,刮着微风,祝英台啃了一个猪蹄之后,和丫鬟办成男装,去大城市求学,修炼浩然之气。
而到了学院的第一天,就遇到了梁山伯。”
林霄眉飞色舞的讲着。
“梁山泊,怎么那里也有梁山泊,有没有盘蛇岛?也有很多土匪女贼出没吧,不对,应该是男贼。
看来那个年代,也有许多盗贼啊。”
秋红泪津津有味的听着,提出了意见。
“什么乱七八糟的,那是梁山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的名字,叫梁山伯,不是这里的梁山泊,梁山泊的确出盗匪,一百零八大盗,
但我说的,是一个同样上学的男人。”
林霄气的大吼。
“一个臭男人,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娘才不稀罕呢,烈火奶奶说过,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你接着说。”
秋红泪撇了撇嘴,嚷道。
“那梁山伯,学问出众,人品优秀,还乐于助人,祝英台心说,这么好的人,如果一直相处,一定会学会很多,一定会很开心很开心。
那梁山泊,”
林霄不知不觉说漏了嘴。
“梁山伯,谢谢。”
秋红泪认真的纠正道。
“梁山伯,对,梁山伯。”
林霄脑子有些凌乱,半天才明白过来,接着说道,
“梁山伯也觉得与她很有默契,很投缘,有一种相见恨晚,一见如故的感觉。
嘿嘿,就像你我这样。
于是,幸福的学院生活来了。
他们两个常常一起修炼,畅谈诗词歌赋,修浩然之气,冷啊暖啊,相互体贴,促膝并肩,犹如两小无猜的好伙伴。
再后来,两人就结为兄弟,形影不离,甚至吃饭睡觉,都在一起。”
“真有这么好的男人?
男人,不都是薄情寡义之徒,好色贪婪之辈么?”
秋红泪想了想,认认真真的说道。
“不能以偏概全,我承认,的确有一些男人,玩弄女性,欺骗女子感情,贪财好色,
但是,也有为数不多的男人,和我一样,正直不阿,放荡不羁,却重情重义,既有武松的豪放,又有西门庆的浪荡。
这种男人,称之为男人中的极品。”
林霄认认真真的说道。
“你?”
秋红泪上前,摸了摸林霄脑门,问道,“你到底有没有失忆?也没发烧,怎么胡言乱语。
快讲梁山伯和祝英台啊。”
“啊!”
林霄觉得脑袋一阵凌乱,翁翁直响,身子一阵虚弱,眼前金星乱冒,仿佛什么都忘了。
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接着讲故事,
“春去秋来,花谢花开,一晃三年过去了。
学院生活已经快结束,到了拜别老师,返回家乡的时候,
同床共剪西窗烛,整整三年,祝英台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梁山伯。
而梁山伯,不知道祝英台是女生,却依然十分恋慕,这绝对不是那些变态的基情,而是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
林霄说着说着,心情也十分激动,
“两个人手牵着手,肩并着肩,一直不肯分开,一直走了十八里,对了,两人都喜欢唱歌,边走边唱,
我也会唱。
歌的名字,就叫十八里相送。”
“啊,太好了,给我唱一唱。”
秋红泪已经完全被这精美的故事吸引,瞪大眼睛认真听着,看表情完全不像一个杀人如麻的女悍匪,
而是一个邻家听童话故事的可爱小女孩。
“我当年吹拉弹唱,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凭着这个,泡到过一百六十多个女孩。”
林霄记忆中,涌现出了浪惊云当年的画面,他已经有些分不清了。
“好,我就唱上一段,
青青杨柳清水塘,
鸳鸯成对又成双。
梁兄啊英台若是女红妆,
梁兄你愿不愿配鸳鸯?
……
配鸳鸯,配鸳鸯,
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
前面到了一条河。
飘来一对大白鹅。
雄的就在前面走,
雌的后面叫哥哥。”
还别说,林霄之前,杀人如麻,眼睫毛都不带眨一下,可让他唱歌,还有几分羞涩,不肯随意唱。
现在失忆状态下,什么都不顾了,唱的居然很好听。
而秋红泪是一寨之主,住所在山顶,距离山腰其余女贼的住所很远,因此别人也听不到。
“啊!”
林霄唱到一半,突然不唱了,脸色惨白,用手挠着头。
“怎么了,快唱啊,唱得挺好呢,切歌了。”
秋红泪一脸不满。
“我要喝血,喝灵血。”
林霄满脸无辜的说道。
“什么?喝灵血?”
秋红泪瞪大眼睛,嚷道,
灵血可蕴含剑修的生命精华,失去大量灵血,修炼潜能会大打折扣,甚至停滞不前,元气大伤。
“你抠门,山下的那个大胸美女,都舍得给我血喝,你不给。
不喝灵血,我不唱。”
林霄一脸不乐意,身体温度急剧上升,如火炭一般。
“我晕,我乃堂堂一寨之主,统御八千里梁山泊,岂能?”
秋红泪刚想拒绝,看林霄扭头要睡觉,顿时慌了神,说道,
“给你喝,不就是点灵血么?老娘我出得起。
喝完给我讲故事,不然杀了你。”
一咬牙,刺破中指,喂林霄灵血。
“不够。”
林霄摇了摇头。
“你!”
秋红泪一狠心,割破手腕,给林霄喝血。
“林霄,你小子太会泡妞了,我认为你一定没有昏迷,一定没有失忆,否则,失忆都失忆的这么帅,
让五星剑君,山寨女悍匪匪首,心甘情愿的喂你喝血,你的泡妞境界,超过我当年了。”
浪惊云在脑海中大喊大叫,捶胸顿足。
林霄根本听不到,大口喝血。
秋红泪的灵血,比照柳妃烟可强太多了,毕竟是五星剑君,而且天赋也远远高于柳妃烟。
血中蕴含一股玄阴之气,阴寒属性,对于平衡淤积体内的阳气,效果十分显著。
痛饮灵血后,林霄身子不再滚烫,精神也好了许多。
“要是发现你占我便宜,分分钟杀了你。快唱。”
秋红泪扬起小脸,顾不得手腕滴血,催着林霄快唱快讲,很显然,也是个一条道跑到黑,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主。
为了听故事,血都不要了。
“十八里相送到长亭,
你我鸿雁两分开,
我约你七巧之期我家来,
临别依依难分开,
心中想说千句话,
万望你梁兄早点来。”
林霄喝了灵血,状态不错,开口唱完。
“这个梁山伯,真是个木头,这么明显的暗示都听不出来,笨男人。
然后呢?接着讲啊。”
秋红泪完全是小儿女的姿态。
“几个月后,按照约定,梁山伯登门,到祝家拜访,结果令他又惊又喜。
这时的祝英台,已经不再是那个清秀俊朗的小书生,而是一个亭亭玉立,貌美如花的大姑娘。
双方四目相对,都明白了彼此的感情,已经是心心相印,不可分离。”
林霄悠悠的说道。
“嘿嘿,在一起,在一起,这还不简单。”
秋红泪仰着小脸,嚷道。
“没那么简单。”
林霄摇了摇头,
“梁山伯当即请求提亲,可祝员外,怎么会看上这穷书生?
他早已把祝英台,许配给了所谓的门当户对,有钱人家的马文才。
美满姻缘,已成泡影。
二人楼台相会,泪眼相向,凄然而别,临别时,共同立下誓言,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
“气煞老娘也。”
秋红泪勃然大怒,一股煞气透了出来,犹如杀人不眨眼的魔女,当即大叫,
“去他娘的门当户对,全是扯淡。
什么马文才,这还不简单,一剑劈掉他脑袋,斩他一个桃花朵朵开,两人就在一起,不就得了?
实在不行,占山为王,落草为寇,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天王老子也管不着,岂不快活?”
秋红泪气的大骂,和女悍匪的身份十分相似。